时间:2024-05-04
欧阳建贞
摘要:本文采用定性分析法,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财险公司规模和经济效益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的结论:一是保险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纯保险业务整体亏损。二是财险公司一险独大,车险赔付率居高不下,险种结构亟需调整,非车业务拓展的深度和密度需加大,财险公司整体才能有效分散风险创造承保利润。
关键词:财险公司 规模 效益
现状与分析:
一、财险公司规模
(一)全国保险公司情况
截止2014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36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65家,人身保险公司71家;中资保险公司86家,外资保险公司50家。
(二)财产保险公司情况
65家财产保险公司中,中资财产保险公司43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22家。近三年全国财产保险公司开设及资本结构情况如下:
二、经济效益
2014年全国保险公司预计利润2046.6亿元,保险资金运用实现收益5358.8亿元。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剔除保险资金运用实现的收益,保险公司纯保险业务经营收益约有3312.2亿元亏损。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靠强大的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来支撑,纯保险业务经营效益极差。保险业务改革创新亟需实行。
从中国统计局网站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近年财险公司车辆保险费增长迅速,但赔付缺居高不下。根据附表三中某省份保监局公布的近年经营数据来看,该省份财险公司大部分险种单均赔付高于单均保费。其中机动车辆险承保利润薄弱,财险公司普遍存在一险独大的情况,车险占比介于79%-81%之间;占比最大的机动车辆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占比第二的企业财产险近四年的赔付率也由38%上升至60%,经济效益不容乐观。
三、结果与建议
保险公司规模出现两极分化,保险市场集中度较高。人保股份、平安财、太保财三家公司2014年保费收入达4881亿,占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64.7%。半数以上(65家财险公司中有37家)为小型财险公司,年保费规模均在10亿以下。
财险公司非车险领域保险拓展深度不够,险种结构单一,一险独大且赔付较高,无法有效分散均衡风险,是造成财险公司承保利润较低的主要原因,保险行业需继续扩大保险产品的开发力度,发展新品种,避免一险独大。比如充分领会国务院2014年颁布的保险业新国十条指导意见,从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入手,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
随着财险市场的发展,各保险公司需主动改革创新、寻求新的保险利润市场。依托快速发展的网络模式,创新发展。目前出现了以史带保险公司为创新的发展新模式,该公司前身为大众保险,外资入股后该公司宣布在2015年全面暂停车险业务经营,专攻非车市场领域,转型较具特色。(见附表三)
参考文献:
[1]刘茂山:《保险经济学》,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年。
[2]林宝清:《保险发展模式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
[3]马鸣家:《中国保险市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4年。
[4]栾存存,2004:《我国保险业增长分析》,《经济研究》第1期。
[5]关于转发《项俊波主席在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中保协发〔2015〕78 号]。
[6]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各产险公司报送保监会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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