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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

时间:2024-05-04

谢根玲

摘要:会计委派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加强项目有效监督和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它的实施有利于保证项目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防治消极腐败现象。然而,当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问题建议

所谓会计委派制,即国家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的身份,直接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和产权管理部门监督国有企事业单位或集体企业经营的一项制度。因此,会计委派制实际为所有者委派制。委派会计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奖励、福利等由委派者负担,使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与所服务的单位脱钩,确定了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管理方式

1,集权式管理

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所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的部门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公司各项目的成本情况,并对各项目的成本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附近项目较多的企业。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不及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企业的税收筹划。

2,分根式管理

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门及时准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理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如果项目财务人员不能起好监督作用并在管理中处于强势的话,不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分权式要求公司对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财务人员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当的权力并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适用于外地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

二、建筑施工企业中会计委派制实施的必要性

1,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保证项目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在施工企业中,施工项目分散,总公司远离项目,不能及时的对项目管理进行监控,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有效性。项目财务委派制便应运而生。时下,项目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及项目局部利益,任意操纵项目利润,多计收入,少列成本,假发票、假账、假报表到处可见,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普遍,这无疑增加了公司决策的难度。实施项目会计委派可以防止虚假的会计信息,防止公司利益受经营者的侵犯。

2,实行项目会计委派制是充分发挥会计监普职能的需要

由于项目对总公司上报的信息具有不完整性和阶段性等特点,公司很难通过上报的财务报表等信息,来确认项目经营管理者是否有舞弊行为。而实行项目会计委派制后,会计人员直接隶属总公司,不受项目经营者的管理,这种监督就显示出巨大的威力。

3,实行会计委派制是防治消极腐败现象发生的需要

实行会计委派制。使派驻的会计人员在为项目服务的同时,依照法律、公司授予之权限,依法对项目的经济行为进行独立、客观的会计监督。这就有利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有效地防治某些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当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对项目基础会计工作及项目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监督检查。特别是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后洛企业在按照本企业特点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统一的核算体系以及组织学习方面都会采取一定行动,但有没有及时对各项目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项目的基础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还没有一个肯定的答案。

2,外派财务人员资金控制不力。一是资金管理失控,二是施工企业与项目外派财务人员间缺乏协调。施工企业普遍资金紧张,虽然有工程预付款,但在建设单位普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保函及相关的各种保险的情况下,保函费用占用了大量资金,所以施工企业一般前期投入较大,而资金回收则相对滞后。虽然每月的资金预算可以部分解决这种问题,但项目财务主管在做预算时常常存在“宽打窄用”的现象。各项目的资金占用就为施工企业资金的合理调配和利用带来了不便,以致经常会出现项目账户上资金宽裕而企业账户资金捉襟见肘的现象,给企业整体利益带来了影响。

3,对外派财务人员的考核“一刀切”。目前施工企业对外派财务人员的考核存在两个极端:一是完全归口施工企业管理。项目效益的好坏与财务人员利益无关,这样能保证项目会计核算和资金控制的顺利进行,强化了财务严格执行企业制度、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和有效实施监督的职能,但可能弱化财务服务于生产一线的职能,不利于项目工作的开展。二是完全归口项目管理,项目领导班子决定外派财务人员的一切收入。在这样的体制下,外派财务组可能完全被项目所同化,缺乏独立性,财务人员对贯彻执行企业制度缺乏积极性,存在道德风险,这种体制不利于控制项目费用开支。更不利于企业政策和制度的贯彻执行,但有利于项目工作的开展。即这种体制强化了财务的服务职能,弱化了其监督作用和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职能。

四,改进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委派会计的管理,委派会计的聘任、考核、调动,任免由委派单位统一管理,分公司、项目部无权任免,还应加大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力度,并对其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

(1)建立择优聘用制。聘任必须由总公司行使,以确立此项工作的权威性。总公司必须对各分公司会计人员的能力、任职时间、业务培训、工作业绩进行调查了解,建立会计人才档案库。张榜招聘,提出聘用条件,进行面试、笔试,择优竞争上岗,选拔出优秀的会计人员,颁发委派证书,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实行定期的财务报告制度和和会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委派会计履行报告的职责、内容、时间、报告的程序。

(3)对委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可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主要考核财务委派制度会计人员执行财经法规、委派会计制度、及财务会计监督情况;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委派会计人员的效能、勤绩情况,并对委派人员的工作业绩作定性评价。

(4)还应建立完工项目审计制度,项目完工后,企业成立专门项目清算组,对项目进行清算审计。审计包括对经营者的项目效益进行审计和对委派会计离任审计两方面内容。并以此作为对其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依据。

2,委派到分公司的会计人员要认识到自己在分公司中的位置,确实发挥对分公司的服务、指导作用,协调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充分调动分公司对推行会计委派制的积极性。加强与分公司领导的沟通,让分公司领导理解总公司的做法,让分公司领导认识到总公司向分公司统一委派会计的目的是让分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规范,成本控制更加到位,分公司及时向总公司上交管理费和分公司的经济利益也并不冲突,因为总公司资金来自于分公司,又服务于分公司,各个分公司全力支持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完成各项指标,总公司才能反过来更好地服务于分公司。

3,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坚持委派人员工资奖励与所服务单位脱钩的原则,其基本工资奖金仍由派出单位发放,实行“高薪养廉”的策略,从而增强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使之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实现会计委派的目的。

完善会计委派制工作,关键是企业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制定措施,认真落实。总公司与分公司、项目部只要相互信任、协调配合,追求一个目标,就能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整体利润的最大化,以保证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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