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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企债转股

时间:2024-05-04

宗禾

5月25日上午,山钢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总规模为26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

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文件中规定银行应当通过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进行转股交易。而交易的标的对象企业、模式、价格、资金、股权退出等方面,都以市场化、多样化的选择。此后,新一轮的债转股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启動,多家银行也相继在山东省内签署多个债转股项目。

山钢与工行签署260亿债转股协议

面对产能调整和转型发展等艰巨任务,山东省内最大钢铁企业——山钢集团,决定将“债转股”作为一种增强资本实力的手段。

5月25日上午,山钢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总规模为26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

在一位熟知山钢情况的业内人士看来,山钢集团近几年一直处于产能调整期,尤其是围绕济钢产能调整、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资金问题已是一道绕不开的坎。

3月份,山钢集团在银行间市场公告称,拟发行金额为20亿元、期限为365天的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该笔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山钢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到期银行借款。

这也是山钢集团在去年12月15日因市场出现波动而取消原定于当日发行的20亿元2016年度第一期短融券后,再度启动短融券发行,以缓解其多达数百亿元的借款压力。

在金银岛市场分析师弭澎琦看来,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钢铁行业经历了数年寒冬,在这个过程中,产品价格过低,也让企业负债率在所难免地升高。

通过山钢集团财务报表计算获悉,2013年末,山钢集团总负债为1466.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9.46%;而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山钢集团的负债合计2269.05亿元,资产负债率已达85.34%。

按照规划,山钢集团未来3年拟建项目总投资约为300亿元,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等因素有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使项目有可能达不到原先预期的收益。

卓创资讯分析师刘新伟表示,一方面要投资,另一方面还要偿债,对山钢集团来说,“债转股”不失为一种解决困境的方式。

在山钢集团董事长侯军看来,借助该方案,山钢得以调整负债结构,优化长短期融资比例。与此同时,企业轻装上阵,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

此外,据山钢集团财务总监刘德华介绍,通过本次“债转股”,预计可使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10%左右,能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推动企业股权结构多元化。“对钢铁行业来说,山钢的负债率不是最高的,山钢面临的情况比较普遍。”在卓创资讯分析师刘新伟看来,负债率过高是行业现状,如何去金融杠杆,甚至可以和钢铁去产能相提并论。

“当前钢铁企业亟待去杠杆,不少银行和企业选择债转股。”在弭澎琦看来,债转股多因企业短时期内无法偿还借款,落地后却能增加钢企资本实力。

2016年12月1日,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多类型实施机构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但该文件并未提及市场化债转股的具体操作办法,对于可能出现的明股实债,是否可以免税或减税,以及利息标准等,均并未提及。

“目前,签署债转股协议的银行必须通过其下属实施机构——即银行下属资产管理公司——落实债转股,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的钱都是通过市场化筹集的,筹集过程本身就有利息成本。”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财务资产部主任陈玉千说,在他看来,如果仅从市场化的角度出发,让钢企和银行签署债转股协议,没有具体政策的指导,明股实债目前的矛盾很难解决。

据了解,在山钢之前,武钢、中钢、太钢、马钢、安钢、南钢、酒钢等钢企的债转股已经落地,仍未真正落地的钢企债转股或将在今年见分晓。

“市场化的荤素搭配”

我国债转股历史始于上世纪90年代。1999年,为处理国有银行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我国政府相继成立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口建行、中行、农行和工行四大国有银行,将四大行1.4万亿坏账剥离。资产管理公司将其管理的部分债权转变为企业的股权。

2016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明确“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文件中规定银行应当通过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进行转股交易。而交易的标的对象企业、模式、价格、资金、股权退出等方面,都以市场化、多样化的选择。

相比1999年的“政策性债转股”,这是一则“市场化债转股”纲领。

“10月份出台的上述两个指导意见,其市场化导向明显,明确政府不承担兜底责任,不‘拉郎配和分配债转股指标。”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于鹏曾表示,意见市场化的框架设计,本质上是想要在不增加财政和货币政策负担的情况下,通过多渠道资金和方式化解企业和银行的债务风险,同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更好的企业治理结构和约束机制,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从去年10月国务院正式启动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阀门到今年1月,仅仅3个多月,四大国有行均提出发起设立自己的债转股子公司。4月中旬,银监会先后批准筹建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随后,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也于5月初获批。其中建信金融近期已启动人员招聘程序。

业内人士认为,债转股子公司的获批能帮助银行更高效地推进债转股项目,此前很多银行的债转股业务都是信托子公司来做,但信托不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牌照,只能做正常贷款债转股,涉及范围相对比较有限。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不仅可以做正常的债转股,不良债转股也可以做,潜在的业务空间很大,对债转股有特别促进的作用。

在不少机构人士看来,债转股不仅有利于银行盘活不良资产,也有利于企業降低负债率,促进优质资产整合,推动行业兼并重组。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当前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各项试点正有序展开。据悉,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先行先试已达到近1000亿元。

新一轮债转股的山东行动

2016年11月14日,建设银行、山东省国资委、山东能源集团共同签署了总规模21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合作协议。这是山东省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也是全国煤炭行业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也是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一笔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到今年3月份,山东能源已有94.5亿元到位。

山东能源集团2011年由省内6家煤炭企业组建成立后,长时间存在着历史形成的资源质量差、产业小散弱、富余人员多、社会包袱重等“四大难题”。去年,煤炭市场低迷,煤炭企业经营困难,山东能源集团资金压力巨大。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李位民介绍,2016年初,山东能源集团年息成本5.5%有息负债金额达到120亿元,集团财务负担异常沉重,严重滞缓了企业改革发展步伐。在启动债转股之前,山东能源集团资产负债率高达76%。

山东能源集团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长张廷玉表示,山东能源集团与建行达成的市场化债转股的基本方式是用新股还旧债。由建行吸纳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基金,投资山东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债权资产,用以归还能源集团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

根据签订的市场化债转股方案,将分阶段设立三只总规模210亿元的基金,分别为150亿元的“山东能源集团转型发展基金”、30亿元的“医疗健康基金”和30亿元的“资本结构优化基金”,三只基金分阶段、分别组织实施。

最重要的是,这次债转股协议也明确了银行股权的退出机制。债转股基金到期前,如果山东能源集团可以根据规划完成上市,则山东能源集团转型发展基金在二级市场退出。如果未能上市,则通过设定条件由山东能源集团负责回购或通过基金份额转让实现产品退出。

实际上,新一轮的债转股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建设银行与山东能源集团的签约令山东“债转股”首单启幕,而目前多家银行已相继在山东省内签署多个债转股项目。

2016年12月9日,工商银行也与山东黄金集团签署了《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工商银行将与山东黄金集团开展总规模约100亿元的债转股业务,预计可使企业杠杆率下降10%左右。

紧跟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步伐,2月9日,农业银行与山东高速共同签署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农业银行将为山东高速集团提供300亿元的股权融资规模。

2月12日,兖矿集团与工商银行在济南签署支持兖矿国际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工商银行向兖矿投资100亿元人民币,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提供46亿美元信贷,支持兖矿国际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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