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江西:放宽市场准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近日,江西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实施意见》,将放宽市场准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为激发市场活力,江西省将坚持“非禁即入”,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破除不合理的准入门槛,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市政公用事业、电信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
陕西:5年内为中小企业提供至少200亿元信贷支持
近日,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联合签订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合作协议》,并下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邮储银行在5年内向陕西省中小微企业提供不少于200亿元的信贷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通知》要求,一是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辖内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推介重点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以及“专精特新”、军民融合等领域的中小企业,解决其资金需求;二是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将在未来5年建设20家服务小微企业的特色支行;三是充分借助政府提供的贴息或补贴等措施,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深圳:小微企业可获知识产权专项资助
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印发实施了《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操作规程(暂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知识产权(仅含专利、商标、版权)工作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包括了深圳市小微企业商标注册资助、深圳市小微企业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深圳市小微企业专利保险保费资助、深圳市知识产权孵化基地及在孵小微企业资助四大类。
知识产权孵化基地及在孵小微企业的资助对象,包括高新园区、产业园区、创客空间、孵化器等孵化基地以及在孵小微企业。经该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孵化基地”的单位,一次性资助50万元。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每年认定一次,每次认定不超过20家。此外,《规程》也明确,给予在孵小微企业的场地租赁资助的补贴标准为实际支付房租的60%。
重庆: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促进就业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和小微企业相关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强其吸纳就业能力。鼓励金融机构提升网络平台创业主体和小微企业创业主体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
广东:对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
按融资额给予3%的补助
近日,《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印发,通过十大政策举措,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广东将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的挂牌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鼓励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为制造业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对帮助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相关企业择优进行支持。鼓励企业利用股权出质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省、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各地设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给予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河南:1000亿意向资金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举行政银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共同携手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政银战略合作协议指出,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金信托、金融租赁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优势,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贷审批条件的前提下,未来3年向河南省境内小微企业提供1000亿元人民币意向性综合授信支持。
湖南长沙:多举措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继长沙工业20条、人才新政22条之后,近日,长沙市委市政府正式对外公布了又一重大改革举措,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1+N”政策体系坚持顶层设计与政策落地相结合。“1”即“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该《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诸多破解科技创新发展瓶颈的宏观性、指导性的见解和处理办法。“N”即贯彻落实《意见》的相关配套措施。先期瞄准了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加快科技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金融结合4个关键点发力。
其中,长沙市将多举措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例如,建立长沙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备案制度;经认定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予以每年最高10万元研发经费补贴;高新技术企业持续予以每年最高20万元研发经费补贴。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基金、融资性担保等方式,对小微企业提供投融资支持。设立转贷周转应急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到期续贷时短期周转使用。
山东青岛:返乡创业可获得2万元补助
为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青岛市日前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扶持成功自主创业返乡下乡人员2万人,带动就业20万人。开展国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青年农场主培训4000人、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6万人,发展农民田间学校200处。创建市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100个。
《意见》明确,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开展创业创新。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按规定将返乡下乡人员及其子女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
宁夏:系列融资政策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日前宁夏出台《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风险保证金及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政策和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存在保证金比例高、续贷周期长、搭桥成本高等问题,自治区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政策。政策举措包括六个方面:自治区财政筹措10亿元设立工业企业贷款风险保证金;拿出1亿元设立政策性转贷基金,专项支持中小企业短期过桥;制定自治区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补贴政策,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的企业,给予2个百分点的融资租赁费率补贴;制定了自治区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企业的贷款保险,给予保险机构不超过2个百分点的保险费率补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计划与银行合作,设立“寧夏小额票据贴现中心”;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还将配合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开展宁夏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中国经济信息》综合报道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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