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覃大华 韩丹燕
摘要: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的健康可持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多数城市都面临着城市规划转型,对于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了更高要求,空间管制体系思想的提出为城市总体规划分析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主要探讨的是空间管制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创建,全文在具体分析中主要从空间管制体系概述、空间管制体系对城市总体规划产生的新作用、空间管制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创建分析等三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空间管制体系;城市总体规划;创建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84.1 1 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024(2017)02-0122-01
前言
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迅速,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比如城市拥堵、环境污染、水资源匮乏等,这些都要求城市在现有条件下应快速的进行转型,从而协调好人口、资源、环境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城市的转型需要依靠城市总体规划,同时要求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有新的思路和方法,根据这一要求,空间管制体系理论逐渐得到了重视,本文主要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就空间管制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创建分析如下:
1.空间管制体系概述
关于空间管制体系体系可从哲学基础以及法理基础两个方面进行分析:(1)哲学基础。空间管理体系是由多种具有一定关联的事物所形成,这些事物具有鲜明的层次性、整体性以及动态性特征。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空间管理体系应发挥较好的指导作用,这就要求空间管理体系能够将城市规划中所有涉及到的事物全部考虑进去,比如:城市的生态环境、城市的经济发展、城市的资源利用等。这个角度反映出的是空间管制体系的整体性;城市规划设计中还需要根据不同事物之间的重要程度、先后顺序以及影响因素等进行分层次的管理,突出空间管制体系的层次性;此外城市会不断地往前发展,具有一定的动态性,相应的空间管制体系也需要具备动态性,能够根据时代发展、城市发展及时的调整思路方法,做到与时俱进。(2)法理基础。城市总体规划中需要以现有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这既能体现出我国属于法治社会,同时还能保证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有法可依,为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提供重要参考。现阶段城市总体规划中存在的相关法律中有较多关于空间管制体系的论述,这些都可作为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参考,同时还能够因地制宜的调整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提高了空间管制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应用效果。
2.空间管制体系对城市总体规划产生的新作用
空间管制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应用,使得城市总体规划在基础作用上增加了一些新的作用,具体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2.1提高了城市规划设计的长远战略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具有开发性以及复杂性的特点,而空间管制体系中有“战略性思维”的存在,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突出“谋划、策划以及规划”,也就是在城市规划中不应该只是停留在短期规划,重要的是在找准目标后,实现长远总体规划,比如:城市中有限资源的高效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先后顺序等,从这个角度分析,空间管制体系提高了城市总体规划的长远战略性。
2.2加快了短期城市规划的执行力。城市总体规划最终需要用于指导实际城市建设布局,长远的战略性目标同样的需要从眼前的实际执行情况开始,也就是在战略性长远目标下设置短期的城市规划目标,并将其付之行动,突出城市规划中对空间以及时间的进一步细化,保证短期城市规划的执行力,以此为基石,推动并促进战略长远目标的实现。
2.3城乡发展与资源保护的有机结合。空间管制体系的实施不应该局限于城市本身,尤其是在现阶段城乡差距日益缩小,城乡建设较快的情况下,城市总体规划需要兼顾城乡的发展以及乡村地区的资源保护工作,尤其是在生态系统方面,空间管制体系思想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创建就要求在规划中做好城乡发展与资源保护相结合。
3.空间管制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创建
3.1基础、平台与核心。空间管制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创建过程中基础、平台与核心属于关键,其中的基础主要是区域层面的空间管制以及中心城区层面的空间管制;核心方面主要是区划标准、区划分法以及区划政策等;核心则包含了非建设区划定、建设区政策细分以及综合区划等。根据我国城市发展现状,大部分城市主要出于城市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不同城市由于城市化城镇化发展之间的差异性,在制定管制目标过程中需要结合城市发展现状,管制目标应突出空间管制体系的层次性和阶段性,将中心区域的建设规划作为重点,以此为基础,同步兼顾生态环境、社会效益等,进而有效地指导城市总体规划。
3.2转变空间区域划分的标准和方法。区域划分的方法以及标准应结合城市现状进行调整,在容量控制方面突出效果最优原则,也可以在区域划分过程中按照土地的建设性完成总体划分,在总体划分基础上进一步的进行细分。空间管制层次的不同要求对应的发展目标也应进行调整,与此同时,区划分法也应动态性的进行调整。
3.3多方位政策支持。空间管制体系在创建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政策支持,非空间性政策以及空间性政策都能对空间管制体系的创建提供参考,其中空间性政策主要用于指导空间管制体系,并将空间事物相联系,非空间政策则突出的是间接区划管制。两种政策均能为空间管制体系创建提供参考。
4.结束语
空间管制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具有重要作用,在空间管制体系创建过程中应深入理解空间管制体系的相关内容,并重视空间管制体系对城市总体规划产生的新作用,进而依靠多方位的政策,结合城市发展现状对空间区域划分标准以及方法进行调整,不断提高应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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