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近日,民政部下发《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投资活动可以直接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进行直接买卖股票、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人身保险产品等8类投资活动。新规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18年11月1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承担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的主要责任,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配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建成完整药品追溯系统,履行各自追溯责任。
作为“药品身份证”,“药品编码”是从药品生产到患者的一个闭环流程图,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等与药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追溯相关方,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的信息进行追踪、溯源的有机整体。
《意见》明确,允许多种编码并存,既兼容原有电子监管码,也兼容国际常用的GS1编码等。
(来源:第一财经)
日前,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会议透露,为了更好地发挥上海等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证监会表示,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保護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安排。“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证监会介绍,科创板将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来源: 腾讯新闻)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沪伦通配套业务规则,明确了业务及交易端的制度细节。此次发布的配套业务规则共有8项,包括规范基本业务规则的沪伦通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上市预审核、跨境转换和做市业务3项业务指引以及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和收费相关的4项配套通知。
与此前沪深港通的业务规则相比,沪伦通业务环节相对复杂,设计了如跨境转换、做市交易等创新环节,这既是沪伦通的创新之举,但同时也对投资者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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