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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前后期哲学此在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基于海德格尔生态的存在学

时间:2024-05-04

林影 孙广华

海德格尔前后期哲学此在与自然关系的变化
——基于海德格尔生态的存在学

林影 孙广华

一般认为,海德格尔的前后期思想发生了转变,其中一个转变体现在此在与自然关系的变化上。本文试图从生态的存在学的视角出发考察海德格尔前后期哲学中此在与自然关系的变化。海德格尔在前期持此在中心论的观点,自然依据此在的展开来显现,自然没有内在的价值;在后期转变到强调人与自然共在,自然自身显现自身,自然本身有其内在价值,自然比人更具有主体的特性。

“生态的存在学”这一概念出自于孙冠臣“海德格尔生态的存在学”一文,孙冠臣认为“生态的存在学”主要是针对海德格尔的存在学思想而提出的,生态的存在学所关注的自然是人的直接的生存处境,要解决的是探讨此在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生态的存在学通过立足于海德格尔存在学的主要立场和观点,从存在学的层次打开进入生态学的视角,以更加本源性的视角考察以及应对生态哲学和环境伦理学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也就是说,以存在学所开启的视野分析生态哲学和环境伦理学的问题。海德格尔从生态的存在学的视角来探寻存在的思想,即不仅从存在论的,也从生态学的,或者更确切地说,从生态存在学的角度来追问存在。值得注意地是,海德格尔在其著作中没有使用过“生态”概念,也没有使用过“生态伦理学”或“生态哲学”概念,不过由于海德格尔对环境伦理学、生态哲学的贡献,一些当代生态伦理学的代表人物,如约纳斯(Hans Jonas)和荷斯勒(Vittorio Hoesie)等将海德格尔看作环境伦理学和生态哲学的思想奠基人。但海德格尔不是环境伦理学家、生态哲学家。此中原因在于,海德格尔并不制定一定的道德规则,协调此在与自然的道德关系,他关注的是从生态存在论的角度看待此在与自然的关系。

此在中心论——早期著作对此在与自然关系的看法

海德德格尔的前期思想以《存在与时间》为代表。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所理解的自然不是对象性的、客体化的自然,不是现成存在的一般性实体,海德格尔对笛卡尔的二元论的主客体二分表示了明确的反对,他对此在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与传统形而上学意义上对主客体关系的理解不一样。不过,要注意的是,海德格尔的自然必须在周围世界中通过此在的去存在才能得以理解和阐释。

海德格尔从对此在在世的分析着手进入存在问题,此在不是人类学、生理学、心理学意义上的人,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海德格尔通过此在这一特殊的存在者来揭示存在,海德格尔认为世界依据“此在”而展开的,“此在”是中心点。他指出,“此在借以把自己带到自己面前来的这样一种展开方式必须是这样的:它可以以某种简化的方式通达此在本身。然后,所寻求的存在的结构整体就势必随着在这种方式中展开的东西而从根本上摆在明处”。只有通过此在的实际生存状态才能理解存在。这种实际生存状态是与传统的主客二分不一样的原初的、主客未曾分离的人生状态。

海德格尔并不关注此在“是什么”,他明确表明:“我们不首先问人是什么,然后琢磨它是什么意思;而是先问是一个人是什么意思,然后才能决定人是什么。”也即是说,人的存在行为,即他的“去存在”,决定了他是什么。海德格尔关注的是此在“如何去存在”的,也即是此在和周围的世界如何发生关系,并形成此在自身。海德格尔对“周围世界”进行了规定,他说,“如今人们常说‘人有他的环境(周围世界)’。但只要这个未加规定,那么这句话在存在论上就等于什么都没说。‘有’就其可能性而言根基于‘在之中’的生存论建构。因为此在本质上是以‘在之中’这种方式存在的,所以它能够明确地揭示从周围世界方面来照面的存在者,能够知道它们利用它们,能够有‘世界’。海德格尔要对世界进行追问,他指出,“如果追究‘世界’的问题被提出来了,这个世界既不是指共同世界,也不是指主观的世界,而是指一般世界之为世界。而世界之为世界就是一个生存论环节。”世界之为世界本身是归属于人之此在的,此在在世界中,此在与世界是一个整体,此在从根本上内在于我们周围的世界。海德格尔明确表明,“绝没有一个叫作‘此在的存在者同另一个叫作‘世界’的存在者‘比肩并立那样一回事。”“此在”是人的生命活动与世界的共同在此存在,是生命活动被遭遇于意蕴的世界之中。因此,“此在”是作为一个具体的存在者,进入日常生活世界,不脱离日常生活世界,在日常生活世界中生存的人。海德格尔用连字符号把此在在-世界-生存连起来,是为了强调此在与世界的原初的不曾分离的状态,即无世界的单纯主体性是不存在的,与此在绝缘的世界也是不存在的。也即说此在早已在世,“并非人‘存在’而且此外还有一种对‘世界’的存在关系,仿佛这个‘世界’是人碰巧附加给自己的”。而是此在在认识世界之前早已与那些在它自己的世界之内向它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绑在一起了,“只因为此在如其所在地就在世界之中,所以它才能接受对世界的‘关系’”。

海德格尔探讨了此在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于,海德格尔如何理解自然,如何理解此在与自然的关系?海德格尔对世界与自然的关系作出了厘清。他指出,“从存在论的范畴的意义来了解,自然是可能处在世界之内的存在者的存在之极限状况。”因为此原因,所以,“此在只有在它的在世的一定样式中才能揭示这种意义上的作为自然的存在者。这一认识具有某种使世界异世界化的性质。自然作为在世界之内照面的某些特定存在者的诸存在结构在范畴上的总和,绝不能使世界之为世界得到理解。甚至在浪漫派的自然概念的意义之下的“自然”这一现象也只有从世界概念中,换言之,从对此在的分析中,才能在存在论上得到把握。”

从海德格尔对自然的分析中可发现,他认为,“自然本身是一个要在世界之内照面并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在各种不同的阶段上得以揭示的存在者。”自然自身没有意义,只有通过与日常世界发生联系,自然才呈现出意义。正如洛维兹所说:“这个世界在当代存在主义的具体分析之下 … … 只是我们的历史的自我世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海德格尔说,自然不能够阐明世界和我们之存在的本体论特征,因为它只是一种在我们之内的存在,我们只是对人的存在的分析中才遇见它。”对于海德格尔而言,自然是在我们世界之内的存在模式,自然本身并没有独立的内在价值,自然只能通过此在的揭示才能显现出来,自然是在一定的方向上为操劳活动及自然产品的使用中被共同揭示着,并成为所有人都可以通达的自然。

《存在与时间》提供了一种从此在进入存在本身的途径,为此在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一种解答。但是,由于此在的“本质”在于它的生存,此在始终处在去存在的过程之中。当“此在”融身于世界中,在可能性的境域领会和筹划之时,一方面由于自然的显现是通过此在的生存活动决定的,自然有可能被完全“此在化”,而且此在的生存活动仅仅阐述了此在之在、发问者之在,或思想者之在,仍然无法说明存在和自然本身。另一方面由于在此在与自然的关系中以此在为主导的,即“此在中心论”,这种思路有可能引向另一种形式的“主体能动性”。在《存在与时间》中的自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客体化的自然,但由于自然必须在周围世界中通过此在的揭示活动或其展开状态才能得以理解和阐释。按此思路走,就会与海德格尔最初克服传统二元论的主客二分的意愿相矛盾,甚至与他追问深邃之源始整体性的初衷背道而驰。由于海德格尔前期哲学中的自然没有内在价值,此在对自然仅只是一种非此在式的操作、利用和领悟。因为这个原因,海德格尔的前期哲学多被人诟病,海德格尔自身也进行了反省,可以说,海德格尔是对他的前期哲学反省最深刻的人。他在《在通向语言的途中》明确指出,“《存在与时间》这本书的基本缺陷也许就在于,我过早地先行冒险了,而且走得太远了。”

“人诗意地安居”——后期哲学对人在与自然关系的看法

海德格尔的后期哲学以《在通向语言的途中》、《路标》、《面向思的事情》、《林中路》、《演讲与论文集》为代表,与前期哲学一样,他对此在与自然关系的探讨仍是在存在问题的语境和视野中的,但看法与前期有了很大的转变,生态的存在学的主题和内容也发生了变化。海德格尔在后期著作中少用“此在”这一概念,更多地用“人”这一概念。在后期著作中,海德格尔经常追问关于人的本质的问题,从生态的存在学的角度来看,对人的本质的追问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解答是紧密相联的。如果说前期海德格尔认为自然没有内在价值,后期海德格尔看到了自然本身的内在价值;如果说前期哲学中自然没有真正进入人类的视野,那么后期哲学中自然以其自身所是的方式向人显现出来,使自然得以显现,人之本质也得以显现;如果说前期海德格尔在此在与自然的关系中持此在中心论的看法,强调此在对自然的操作、利用和领悟,后期的海德格尔强调的是人与自然同在,探讨人在栖居中对存在真理的守护,注重地是人诗意地安居。

海德格尔在后期著作中,多次提到了自然,与前期哲学一样,后期海德格尔所理解的自然也不是对象性的、客体化的自然。他既用诗性语言描述自然状态,也从理论的层面回溯古希腊时期对“自然”的探讨,多方位地领会、了解自然。

在对荷尔德林的赞美诗《如当节日的时候》探讨时,海德格尔以形象生动的诗性语言对自然状态进行了描述,他指出:自然奇妙地无时无刻不在培育着。自然处身在一切现实之物中。自然在人的工作中和民族的命运中,在日月星辰中,在诸神中,也在岩石、植物和动物中,在空气流动中。说自然的奇妙强调的是无所不在。无所不在不是说在作为任何个别的现实存在着的事物中可以被找到;无所不在也不是个别东西集合在一起的结果。即使现实存在的整体也只不过是无所不在的结果。海德格尔明确指出,“自然在这里变成了对某种高超于诸神、并且“其老更甚于时间”的东西的命名,而存在者总是向着诸神和时间而成为存在者的。‘自然’成了表示‘存在’的词语;因为存在比任何存在者更早,存在者是从存在中获得其所是的;而且,只要一切诸神存在并且无论它们如何存在,它们都也还在‘存在’之下。”

在《林中路》中,海德格尔为思考自然提供了一个宽广的和根本的意义上的维度,“也即在莱布尼茨所使用的大写的Natura一词的意义上来思自然。它意味着存在者之存在。‘自然’成了表示‘存在’的词语”。海德格尔认为的自然是与存在相等同的。在海德格尔看来,自然“意味着存在者之存在,这是一种开端性的,集万物于自身的力量,他在如此这般聚焦之际使每一存在者归于本身而开放出来。”海德格尔通过对自古希腊以来“自然”这一概念的探源独具慧眼地指出,必须重返古希腊本源意义的自然观。他提出,古希腊人第一次提出了作为整体的存在事物的本真性问题。他们称存在事物为physics,这个意指存在的基本的希腊词,通常译作“自然”。但由于拉丁语将physics翻译为natura,其意应为“出生”、“降生”。但是,经此一译,希腊词physics的本义就被撇在一边了,这个希腊词实际上的哲学含义也遭破坏了。由于语言的误用,导致了我们从希腊哲学的本源处被割裂了,破坏了人与自然的本真关系,所以海德格尔主张要回到与自然本真的关系中。

海德格尔回到古希腊,寻求physics(自然)的本义,physics(自然)既包括苍天,亦包括大地,既包括石头,也包括植物,既包括动物,也包括人,它还指作为人和众神的作品的人类历史;最终也是首要地,它还指从属于命运的众神本身。海德格尔所说的“自然”一词中,回响着早期的希腊词语φυδιζ(涌现、自然)的涌现者。在古希腊,世界整体作为自然向人涌现,并且把人纳入诉求之中。这里的自然也即生命,“指的是存在者整体意义上的存在。”自然意味着某一事物包含某种东西或主宰某种东西,从而成为这种东西行为的根据。而拥有集万物于自身的力量的自然,比人类更加具有主体的特性。在古希腊人的思想中,人不是高高在上地存在于其它存在者之上,也不是作为主体处于认识论的中心。相反,人依据自己的能力把尚未显现出来的自然显现出来,带入在场状态,但自然本身的内在价值并非由人所决定。

海德格尔后期哲学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人应当如何合乎天命地生活? 对这一问题的解答与生态的存在学息息相关。海德格尔的回答是人并非存在者的主人,而是存在的看护者、邻居和牧者。“安居是凡人在大地上的存在方式。”。他认为“人在其存在的历史的本质中就是这样一个存在者,这个存在者的存在作为生存的情况是:这个存在居住在存在的近处。人是存在的邻居。”海德格尔表明了人的本质在于人只有在其本质中才成其本质,“人在其本质中为存在所要求。唯从这种要求中,人才‘已经’发现了他的本质居住于何处。”海德格尔从存在出发理解人的本质,他认为存在对人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人的本质在于,“他的存在比仅仅被设想为‘理性的生物’的那个人更多一些。……这个‘更多’是指:在他的本质上更原始因而也更本质一些。……人处在被抛的境地。这是指:人,作为在之向外存在的被抛(Gegenwurf),恰恰在这个意义上比‘理性动物’更多:他更少与从主体设想的人有牵连。人不是在者的主人。人是在的看护者。人在这‘更少’中并没有失去什么;相反,他是有所收获的——他抵达了在的真理。他获得了看护者的本质的赤贫。看护者的尊严在于:他被在本身唤去保护在的真理。”海德格尔指出:“现在人在存在者中的地位不同于中世纪人和古代人。关键的问题在于是人本身仅仅把这一地位看作为由他自己所创造的东西与之关联,人有意识地把这一地位当作与他关联的地位来遵守,并把这种地位确保为人的可能的发挥的基础。”

从以上分析中可看出,海德格尔后期哲学中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看法与前期发生了转变。在前期中自然需要依靠此在的展开来显现,而后期的自然无需通过对此在的展开来显现,自然自身所具有的内在价值不依赖于人类而得以显现。海德格尔试图在存在的意义上开启人与自然达到和谐的途径。

如何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呢?在海德格尔看来,首先,我们对自然的看法要转变,从把自然看作是研究对象和观赏对象的自然,转变到作为人在此安居的自然,自然通过向本质性地参与到自然中的人显现它自身。其次,我们通过聆听语言对我们的言说而知道安居的本质。海德格尔说,“安居是置于和平中,也就是处于和平中,处于自由中。自由在其本质上保护一切。安居的根本特征就是这种安居,它遍于安居的整个领域。…..同时,“在大地上”又意味着“在天空”下,并且还意味着“面向诸神的驻留”以及“属于人的彼此共在”。大地和苍穹、诸神和凡人,这四者凭源始的一体性交融为一。[5]95在这里,人与天地万物亲密地聚集在一起。“自然”一词,意味着早期的希腊词语φυδιζ(涌现、自然)的涌现者。从自然的自我涌现出发,海德格尔把自然看作是一个由天、地、人、神构成的四元世界整体,大地和苍穹、诸神和凡人,这四者凭源始的一体性交融为一。凡人正是通过安居而在(是)于这四重性中。凡人安居的方式是把四重性保护在它的本质存在即它的在场中,而安居本身始终是和万物同在的逗留。人与天地万物作为他是其所是的存在者自由地显现自身,它们依据源始的一体性相互交融,人类的生活世界是在人与大地、苍穹和诸神的和谐共处中构成了。即是说,人生活在自然中,人依据他所是的存在者展现自身,自然也依其所是的存在者自由展现自身,人并能以所谓的主体意志进行任何干涉自然。人只是从事一种原始的观看,虔诚的倾听和守护自然现象。如果存在者都能够是其所是地显现自身,它便是存在的“近处”居住,也便是在存在之家中“在家”了,“栖居”和“在家”正是生态的存在学的主题。

通过从生态存在学的角度考察海德格尔前后期哲学中此在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可以认为,海德格尔从生态存在学的角度首先为克服传统的形而上学所主张的主客关系提供了一条全新道路,其次,更重要地是,此在与自然的关系也从前期的此在中心论转变到后期的人与自然共在,为建立人与自然的交往方式提供了一种可能性的选择。在后期哲学中,海德格尔关切于人在存在者整体中的存在方式,作为存在的真理的看护者的人本身,并非存在者的中心,而是天、地、神、人等所有存在者都能作为它所是的存在者自由显现。只有如此,人才可能诗意地安居于自然中。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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