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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本利用效率

时间:2024-05-04

◎刘春雷

加强农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本利用效率

◎刘春雷

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实施精准扶贫,打好扶贫攻坚战,解决“三农”问题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工作重点,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对支农、富农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涉农的资金量逐年增加,但是针对农村专项资金的管理还存在资金拨付不畅通、管理信息不公开、使用范围不集中等问题。因此,必须对农村专项资金加大整合力度、强化预算管理、规范分配使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从而提高涉农资本的利用效率。

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实施精准扶贫,打好扶贫攻坚战,解决“三农”问题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工作重点,***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对支农、富农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投向农村的专项资金量不断增加,形式日趋多样化,诸如农村电网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移民建镇、水土保护及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这些资金在引进新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和巨大的推动作用。不过从实践来看,因为诸多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农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其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金拨付渠道不畅通。我国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渠道依然保持计划经济的体制,支农资金的科目分类、管理体制都是以部门块块为主,政出多门,重复管理,农村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分散,容易形成浪费,如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就分别由在农业开发和水利两个部门管理;水土保持项目分属水利、林业两个部门等。各部门自成体系的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因对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和资金使用要求不同,导致农村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不畅通。我国目前涉农资金的拨付渠道主要是通过财政部门和行业部门来实施,资金拨付渠道不一,同时缺乏相应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使得拨付过程中出现资金到位相对缓慢、资金滞留、滴漏等问题。同时,由于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的限制,资金拨付程序繁琐、环节过多,导致资金在途时间过长,降低了拨付效率。

资金管理信息不公开。由于对农村专项资金缺乏严格的给付标准,用款单位的支出随意性较强,同时在农村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等过程中,信息不公开,无法做到有效监督,这给一些部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提供了便利。尤其在乡镇财政部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后,项目资金直接下到乡镇,资金申报多少,审批多少,拨付多少,使用多少,公众不知情。特别是在个别地方,因为当地财政困难,资金调控能力不强,为了维持机关的正常运转,截留、滞留部分农村专项资金,使得项目单位争取到的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甚至出现“短斤少两”的现象。涉农资金管理信息的不透明,有些地方的涉农资金相当一部分是在渠道内部运转,甚至于挪作各级农业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支出,实际拨付到基层,并且真正用于农民、农村和农业的资金相当有限,从而形成财政支农、富农资金使用呈倒金字塔型分布。

资金使用范围不集中。我国现行的农业财政支出实行的是分块管理,涉农的各项财政资金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由于各部门权责分工不明晰,缺乏统一的专责管理机构,政出多门,资金管理使用操作程序繁琐,同时缺乏沟通协调机制,涉农资金在使用方向、项目安排、建设内容等方面出现重复投入,导致浪费严重。我国每年投入的农村专项资金总体量还是比较大的,由于各部门各自为战,资金投放过于分散,不能得到合理分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思想严重,而且需要用到资金的乡、镇、村较多,“僧多粥少”,最后落实到每个乡镇、每个村、每个项目的资金比较少,无法发挥资本的集聚优势,这对很多项目建设来说是“杯水车薪”,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由于农村专项资金的阳光化管理不够,专款专用落实不到位,有些部门受利益驱动,为了完成一定的考核任务,出现挤占其它项目资金,在专项资金使用上“拆东墙,补西墙”,形成恶性循环。个别权力部门和领导为了自身利益,出现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农村专项资金的现象。

加强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对策

加大农村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解决农村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固化、项目安排分散、重点不突出的问题,需要加大农村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首先,要对各种专项资金进行摸底,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估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对资金投放的必要性、规模的合理性以及整合的可能性作出客观合理的评价。其次,采取措施归并整合专项资金,对于那些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合理、效益不明显的专项资金,遵循“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或大力压减,或合并资金用途,或加大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实现各项资金的有效整合,形成“拳头”,提高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力争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各项资金的效能。再次,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席磋商、共同审批的协商机制,建立“分头受理、共同研究、统一审批、重点使用”的工作制度,避免出现项目单位多头申请、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最后,加强对整合后资金以及新增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明确投资方向,把握扶持重点,集中用于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强化农村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推进农村专项资金的阳关化管理,增加预算安排的透明度,使农村专项资金预算更加切合实际。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步伐,按照编制综合预算、项目滚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建立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的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增强具体规则的可操作性,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精准度和科学性。建立健全资金预算沟通机制,及时了解项目扶持对象的现实情况,认真核定农村专项资金预算,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量力支持“三农”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加大对财政资金的分配监管,探索有效的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创新管理手段,建立财政改革管理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规划设计改革业务流程,把所有管理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的技术含量和效率。

规范农村专项资金分配使用

建立健全科学的农村专项资金分配体制机制,提高专项资金分配公平性和公正性。一是加强事前考察论证,建立备选项目库。各级财政部门和事业主管单位,做细做实项目立项工作,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考察、论证,因地制宜,制定详尽的支持“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确保项目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并根据考察结果进行项目排序,建立本部门、本地区的农村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二是实行投资评审和专家评议。对资金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财政部门要会同事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投资评审机构,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投资评审和技术论证,合理确定资助额度,保证项目选择的科学性、民主性、效益性。三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和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程序,分类确定资助项目,合理下达预算指标,依法依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确保资金拨付的合理合法。四是逐步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应逐步设立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专账,集中管理农村专项资金,并按规定用途和进度将资金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取消中间环节,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完善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资金投放计划制度,专项资金的投放,设立项目立项计划,做到投放目的明确,层次分明,分期分批进行;建立健全核算管理制度,根据资金额度的大小,分类核算,做到专项专户,拨付明细简洁明了;建立检查制度,拨款部门、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做到谁拨款,谁负责监督。其次,要建立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社有村管”,‘村有乡管’,逐层分级管理,上级负责统一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第三,要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以县、乡农村审计组为骨干,村农经服务站为依托的审计网络,实行“两审监督”,实现村农经站内部自查自审和分级管理审计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常态审计相统一,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相协调。

强化农村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丰富财政监督方法和手段,切实建立起农村专项资金监督体系。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农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职责,切实维护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与完整。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管,并及时作出反馈,明晰赏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开展农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管理部门及用款单位的责任,将资金预算分配、拨付到位、使用效益等纳入考评内容,进行“跟踪问效”,提高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定期向事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事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验收、反馈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和绩效考评档案,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标准和指标,推进量化评估,为今后农村专项资金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财政资金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责任,对资金低效使用、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发生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加强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支农、富农工作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农村专项资金的要从严惩处。

(作者单位:中共衡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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