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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S—Curve背后的金融生态

时间:2024-05-04

鲍国亚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与金融创新的必然趋势。本文基于创新扩散理论,通过分析2014~2016年間P2P行业的参与人数数据,探索P2P网络借贷在中国过去两年里的渗透情况。

2005年联合国提出了普惠金融概念,以可负担的成本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合理的金融服务。由此扩大到互联网金融领域,经手机,网络进入人们的生活,并对人们对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其中,P2P贷款刚经历极速膨胀,政策严管,即将进入行业整合期。其发展历程好似一条S型的曲线,因而本文将聚焦P2P,分析S曲线背后的金融生态和动力平衡。

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对P2P的研究工作早已开始。2011年沈乎学者提出我国第一家P2P平台宜信于2006年4月正式成立,我国以P2P模式运营的机构在2011年8月已超过30家。

2013年中国P2P行业迅速发展,学者张正平、胡夏露在2013年的文章中表示P2P平台作为专业化,有针对性的更亲民便捷的一种新型的借贷模式。2015年中国P2P行业遭遇第二波冲击,2015年廖愉平学者认为传统商业银行受到互联网金融的产品的冲击,得到启发,开始推出类似理财产品、融资平台、支付方式。由于银行对该领域占有优势,其产品也更具竞争力。

由于时间限制,这些研究对于现在的社会都有所不足,因此在本文采用创新扩散理论中的Bass模型,以最新的数据对国内P2P行业进行研究。

模型设定及数据说明

Bass模型假定市场中对于某种创新品新增购买数量与已有购买量成线性关系,因而得出成功的产品扩散情形下,累计渗透率将会呈现S型曲线。Bass模型最初被验证适用于耐用品和电信类创新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一定的变式,严谨起见,特根据Bass模型的假设条件作如下假设:

P2P独立于其他融资融券平台。依托互联网,交易本身不存在地域界限。P2P的核心性能就是筹资与投资利差,在本文统计时间范围内不变。本文采用活跃参与人数,该变量即为二元变量,采用或不采用。市场动态平衡,不存在供给约束。

为了应用Bass模型对于中国P2P行业服务使用扩散模式进行实证研究,本文选取了2014年1月至今(2006年9月)P2P网贷行业所有活跃人数除以全国经济活动人口数作为P2P行业渗透率。

P2P网贷活跃人数数据来源于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网贷之家1提供的网贷行业数据。由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相加而成,重复购买因素已经在前文合理近似剔除。

由此得出,P2P百万人渗透率=总参与人数(万人)/经济人口总数(亿)

模型拟合结果

表格提供了Bass模型的遗传算法拟合结果,P2P行业最大渗透率为69.97%,即市场潜力为540.52万人次,2016年9月统计数据为492.37万人次,增长空间仅为50万人左右,增幅10%。故P2P行业已基本进入成熟阶段,成长空间并不大。随着政府政策监管和新兴金融工具的取代,P2P行业将稳定在一定规模,甚至逐年衰退。

中国P2P行业关键节点分析

孕育期。P2P最先在国外出现,由于国外大部分国家银行信用卡利息在超过约定期限后会出现骤增,致使一些人还款困难,不得不通过其他方式还款,由此产生了网络借贷的雏形,人们利用网络进行融资与债务重组,解决还款问题。

在国内,由于银行信贷服务范围不足,无收入的学生和信用状况不好的人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又有较大的经济需求,加之2005年联合国提出的普惠金融,网络借贷在中国开始出现,弥补银行缺陷并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成长阶段。早期P2P发展环境较为宽松,且有英国的Zopa、美国Prosper、Lending Club等国外平台的成功做心理安慰,国内P2P开始发展,模式综合各种理财软件,成为一种综合化、—体化、集合其他理财功能于一体的给人带来极大方便的理财方式并被不断推广、使用者数量增多、形成P2P综合超市发展。

起飞阶段。Big players背书:随着P2P用户数量增多,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规模小,启动资金少,承担风险能力弱,不易得到外界信任,发展缓慢的平台。为解决这一问题,小平台联合经济实力强,国民知名度高、信誉好的Big players入股,合作成立公司,由大玩家为小平台进行兜底和背书,提高小平台抵御风险的能力,使人们更多地加入P2P进行网络借贷,小平台和P2P行业快速发展。

P2P+PPP模式:PPP模式产生,公私合力建设基础设施,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让私有资本更多的参与到社会建设当中,给予非公有部门更多的收益,并使政府可以出较少的资金建立和健全基础设施,给人民带来更多利益。

P2P与PPP结合,可以让更多非公有企业通过网络借贷取得起始资金并投入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自己和社会牟利,随着基础设施获利,投资者用利润还P2P债务,剩余利润则作为个人收入改善生活。该模式使P2P赢得了人们的信任,P2P蓬勃发展,出现红海。

大量P2P平台挤在某一领域,使该领域过热,有危险性,但可观的收益使平台仍不断涌入,各个平台之间竞争加大。

由于行业之间存在差异,在红海之外会出现蓝海。有人在各个行业之间寻找不同,找到很少有人涉及、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的行业,并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己的优势,使自己在蓝海中获益。

在红蓝海之后出现了垂直化发展,有的平台开始有针对性的深入自己所擅长的某个行业,如股票配资、针对珠宝行业的珠宝贷、针对汽车销售的好车贷等。因为这些平台对该行业较了解,在判断其是否存在发展潜力,是否有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时更容易作出有利的决定。投资时,如果行业衰落平台也能对其进行收购来弥补损失,壮大自己的实力。

减速阶段:跑路事件开始频发,2014年跑路平台数量达到70%,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问题开始集中的暴露在大众面前,使得人们对P2P网络借贷的信任感降低。

跑略的主要原因包括:第一,开始目的是为了利用P2P骗钱获利。第二,经营中由于自身知识不足,能力欠缺,风控能力差,资金周转能力弱,被迫跑略。对于跑略现象,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制定合理的政策来治理。

震荡发展期:随着P2P网贷的发展,弊端的显露,相应的政策也逐步走向正规。

2014年监管层开始着手推进监管方案,明确了由银监会牵头来承担对P2P监管,由此我国P2P行业有了专门的监管机构。

2015年4月出台四条红线并加紧出台了众多相关文件,政策变紧。

2016年8月,银监会出台政策使整个行业将走向正规化、有序化的道路,使P2P行业进入震荡发展期。

总体看来,国内P2P行业发展服从创新扩散曲线。

其实,国外P2P行业有许多可供我国借鉴的地方,如国外P2P行业准入门槛高,确保了进入社会的平台的可靠性,降低了跑路的风险。中国可以适当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增强我国P2P平台的可信度。

国外P2P有严格的制度管理,平台创立者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民众防范意识较强,出现风险的几率和风险造成的伤害都较小。我国需加强法律与制度建设,社会道德建设,加大防范网络诈骗的宣传与教育,为P2P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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