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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新村建设与发展

时间:2024-05-04

◎彭朝文

农民新村建设与发展

◎彭朝文

璧山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西部,管辖璧城、璧泉等15个镇街,约63万人口,其中农村居住人口就占了总人口的近三分之二。党的“十八大”以来,璧山区大力开发建设独具特色的农民新村建设,全面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本文立足于璧山区农民新村的建设现状,就农民新村建设和发展提出一些合理化对策,以期为新村的科学规划、高效建设、创新发展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璧山区始终遵循“关注三农”的战略发展理念,深化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发展农村经济,特别是着力推动农民新村建设,改善农村地区的居住环境,不断统筹城乡协调、持续、绿色发展。

农民新村建设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统筹城乡规划。农民新村建设要站在统筹城乡协调规划的战略高度,以全局和睿智的眼光科学规划项目建设。一方面,在场镇周边的村社进行聚居点规划时,要优先进行场镇的规划,将两者衔接得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相关规划部门要树立“农村大景区”的概念,把开发乡村旅游资源、推广“农家乐旅游”作为新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内容。除此以外,要加大新村开发建设的资金管理力度,促使资金更多地向规划中的新村聚焦,切实防范资金利用率低下和重复建设的问题。

推动科学选址。选址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和响应农民的意愿,力求合乎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要将产业发展作为选址的重要基础,通过产业的开发聚集更多的人口;选址要同辖区内的乡村公路网相连,交通便捷又方便居民生活出行,也利于发展物资流通业,并带动农产品向外运输。

从当地现状出发,因地制宜,分步谋划。要遵循“因地制宜、相对集中”的规划理念,重点把握地理环境、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农村人口数量、土地面积以及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联,以保障和促进农村居民的农业生产为重要前提,以高度契合新村整体规划标准为着力点。同时,还要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尤其是村社与农村居民的承载能力,不搞全面铺开,而要制定长远规划,分步谋划。

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整合政府机构的涉农资金。区县以及镇、街可采用行政干预的手段,把分散在区县部门或镇、街的农民供水、供电设施建设,农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路桥建设,人行道建设,居民文娱广场建设,大型购物中心建设,网络建设,农业灾害房屋重建等政策性项目实施资金集中式打捆使用,促使新村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均由政府统一负责。

灵活运用农村土地政策。首先,要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贯彻力度,全额由企业完成投融资修建,农户搬入新居后,再把原宅基地复垦,以集中节约宅基地,并获取建设用地指标,所获取的建设用地指标进入市场获取资金,以弥补新村建设资金的匮乏。另外,要进一步实施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在推行农房修建、村户集中居住的同时,要推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农民要入住新居,必须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对于居住相对分散的农户,搬入新村居住,会离承包地距离较远,使得农业作业半径显著增大,因而可把土地流转给企业,这样一来,不但能使农户进入企业工作取得经济来源,还能获取一笔土地租金收入。

其次,可积极发挥璧山的区位优势,引入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扶持专业合作社,深入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优先发展现代农业,创新“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高效集约化模式。这有助于提高耕种效率,将农民从土地上真正解放出来,进一步推动了传统农业向标准化、数字化的当代农业模式转型。

再次,政府可通过土地增减挂钩等形式为农民获得更多的建房用地指标,最大限度地满足新村建设的用地需求。当然,农民建房及村域基础设施、道路建设等用地可不必变更集体土地的用途与性质;对于涉及跨村社的各类建设用地,可由街道办及区国土部门统一解决。

建房户筹集资金联合建多层住宅,节约建设成本。农民新村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的原则,由街镇城建、国土等职能部门统筹规划布局,聘请有资质且具有丰富的农民新村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村、居建立农民新村建设委员会,专门负责调查统计要入住新村的户数、人口以及对房屋户型、面积的需求,负责建设用地的调整和补偿,以及各项协调服务工作。为了节约土地,节约建设成本,鼓励建房户筹集资金联合建设多层或小高层住宅。对于独户、联建的多层房等不同类别房屋,根据面积、户型分别分摊新村占用土地的费用,同时,结合土地复垦政策,积极鼓励入住农民新村的农户旧宅基地复垦,从而获取土地复垦的一些补偿补助资金,弥补房屋建设资金。另外,政府要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总量,对于D级危房户和无房户要坚持优先安置的原则,优先开发利用村域范围内的未利用土地和闲置宅基地。

完善管理机构,加大质量安全监督力度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农民新村建设管理机构,除强化镇、街建设管理部门的管理外,成立由镇、街主要领导负责的农民新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对镇、街的所有农民新村建设进行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其次,农民新村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以建管办(科)为主,形成国土所、农服中心等部门配合的联动管理机制,分工不分家,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实行“一岗双责”。再次,对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农民新村建设全员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地完成质量安全监督任务。此外,项目建筑施工要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操作,质量安全从规划设计和协调农民新村建设用地开始,切实做到各环节、各流程严格管理。

农民新村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的选址规划原则,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多渠道筹集新村工程建设资金,完善管理机构,用好现有的政策和自然资源,为农民新村更好的建设与发展创造条件。

(作者单位:重庆市璧山区璧城国土资源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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