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顾嵩楠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和脆弱性的关系
——以我国影子银行业务为例
◎顾嵩楠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逐步将提高金融创新能力作为提升竞争实力的关键。但是,商业银行在通过金融创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加剧了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对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带来了挑战。本文将以我国的影子银行业务为例,分析金融创新与金融脆弱性之间的关系,从而为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提出几点建议。
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作为金融发展的动力,一方面极大地推动了银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导致金融系统产生脆弱性的诱因。当新的金融产品﹑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层出不穷时,旧的金融法规和制度不能适应发展的新格局,从而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金融脆弱性。并且,随着金融工具的研发和科技的进步,使得金融领域的进入门槛也相应降低,一些非金融机构也进行金融服务,从而使得金融监管不到位,诱发金融系统的脆弱性,例如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因此,商业银行应吸取前车之鉴,有条不紊的推进金融创新,权衡金融创新和金融脆弱性间的利弊关系,避免加重金融系统的脆弱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金融也对外开放的程度也迅速提高,我国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也加剧。在我国商业银行实行分业制的背景之下,一些商业银行为规避监管﹑获取竞争优势﹑拓宽生存空间,必然会通过业务创新来突破分业的限制。比如,代理销售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实行银证﹑银信﹑银保合作来办理托管业务,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等。
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完全形成现代经营管理体制﹑金融创新外部条件不成熟,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在带来收益与提高竞争优势的同时,也对整个金融系统带来了一定的不稳定性。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脆弱性的表现主要有以下三个:
贷款扩张,银行贷款相对于银行股本或存款基数比例过高。当出现贷款投资组合质量恶化时,银行贷款相对于银行股本过高会使得银行用于挽救贷款损失的资本缓冲金不足;当银行贷款相对其存款基数过高时,银行将不得不依赖银行间市场融通急需的资金,使得银行间市场的变化(如利率)对银行的影响更加显著。
低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目的是确保银行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政策和策略,以审慎的方式经营业务,只有在得到适当授权后才进行交易,资产得到保护,负债得到控制,会计和其他记录能够提供完整﹑准确和及时的信息,管理层能够发现﹑评估﹑管理和控制业务风险。
低质量的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应描述和分析银行开展主要业务的市场,并制定银行的经营策略,使银行适应其在产品﹑技术和人才等方面面临的不断变化。如果银行存在低质量的经营计划,将导致银行经营走下坡路实力变弱,而弱小银行往往会被其他银行兼并。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对于“影子银行”的定义为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我国的影子银行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影子银行有所不同,我国的影子银行运营对金融市场交易机制依赖程度较低,信托﹑投资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影子业务创新中所起的作用较弱,市场运转核心由商业银行担任,影子银行业务具有较强的规避监管与套利目的性。
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子银行业务主要是银行的理财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委托贷款业务﹑与担保公司等机构相关联的融资业务﹑同业业务,这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货币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影子存款身份。我国商业银行涉及影子银行业务,有利于其吸收存款﹑绕开资金投向约束和优化资产负债表。但是,影子银行业务的过快发展也给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本文将结合影子银行业务的类型和运作模式,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金融创新与金融脆弱性的关系。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复杂性加剧了金融脆弱性。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通过设计出多样的金融工具来获取超额收益,例如期货﹑期权﹑掉期交易等银行理财业务等。但是,其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也面临着基础资产链条过长和本身产品设计的复杂性而不能分辨金融产品风险性的问题。所以,当市场出现波动时,投资者会产生恐慌情绪从而大量抛售金融产品,加剧了金融市场的脆弱性。例如,银行理财业务等。
银行理财业务,主要是银行通过出售理财产品,将筹集的资金用于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来获取收益的业务。银行理财业务是属于银行表外业务的理财产品,所以银行可通过发行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避开利率管制和贷款规模控制。因此,将筹得资金用于表外资产融资蕴藏着巨大的信用和流动性风险。此外,银行理财产品大多采用“资产池”的运作模式,当资金的吸收和投放不能做到一一对应时容易引起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另一方面,银行为了防范名誉风险,通常会为发行的理财产品提供隐性担保,加上其资金成本本来就高于普通存款利率,从而整体成本的提高会促使商业银行进行“逆向选择”,将资金投放于更高收益﹑更高风险的领域,这样可能会造成社会资金的风险系数增高。
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加速了风险的传导。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也拉近了不同金融主体之间的距离,打破了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衍生产品与原生产品以及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界限,衍生品交易增强了各市场之间的联系,同时也增强了风险的连锁反应,当一个地区或机构发生危机时,就会通过金融工具将危机传染至其他经济体或机构,增加了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例如,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商业银行可以将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贷款等信贷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后出售,这样可以较早回收现金流,缓解贷存比压力,增加流动性,能够提高资产充足率及资本使用效率。但是,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通常伴随着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环境风险等,而且这些风险都不是彼此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而且,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要涉及到发起人﹑SPV﹑信用增级机构﹑投资者等多个主体,从而将具有风险的融资功能分配给另外一些有限责任承受人,以至于使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超过了一般金融风险的概念。
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影响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影响了货币市场的需求与供给,从而使得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降低。从货币需求方面来看,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会增强货币需求函数的不确定性,从而改变货币需求结构,降低货币需求的稳定性。从货币供给方面来看,随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不同资产之间的替代性逐渐增强,进而导致货币乘数和金融机构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发生变动,提高了货币供给的不确定性。因此,金融创新对货币供求的影响使得中央银行对于货币供求的控制能力有所减弱,货币供求更多受内生因素的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降低。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由于国外的商业银行发展较早,并且经历了几次金融危机后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从自身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学习西方先进的风险管理和经营管理知识。此外,我国的国情与国外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商业银行在学习西方先进管理经验的同时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我国的商业银行稳健发展。
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为正确评估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和实施金融监管提供可靠地依据,从而加强对表外业务的监管和非标准化的场外业务的监管。此外,商业银行还需建立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促进资产与负债结构的期限匹配﹑有效规范金融产品创新和限制部分业务活动及贷款集中程度。
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加强金融监管。由于金融监管不能及时适应金融创新,使得金融创新在某些领域存在监管空缺的情况,从而会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因此,监管当局应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为各类商业银行业务提供法律依据,明确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分工和联系,建立一套相互合作﹑相互补充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此外,商业银行应严格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国内最新的监管政策,适当调整业务模式,以确保符合现时的宏观经济运行要求和监管要求。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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