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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农业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时间:2024-05-04

文|黄流然

越南农业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文|黄流然

越南自从1986年进行改革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果,农业更是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本文对越南的农业改革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主要总结了越南农业改革的基本特点和经验,提出了越南农业改革对我国农业改革的一些有益启示。

我国于1998年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进行了访问与考察,主要考察了越南农业改革的基本情况,包括贸易体制改革、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生产等情况。在考察中对越南广宁省东潮县的农户和该省的种子公司、南方橡胶总公司、粮食总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中越两国国情有很多相似之处,总结越南农业改革的经验,能够给我国的农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越南农业改革的情况和发展状况

农业是越南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支柱产业,截至1996年,越南有将近80%的人生活在农村,从事农业的人口占全国劳动力的72%。在越南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占了27%。

越南具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其耕地面积超过了七百万公顷,60%的耕地均为可灌溉面积。尽管越南的人均耕地较少,但是具有较高的复种指数和超过三百万公顷地可耕荒地。越南的主要粮食作物是稻谷,具有超过四百万公顷的稻田面积。其他的农作物还有茶叶、甘蔗、咖啡、木薯和玉米以及其他的热带作物。

越南在实施农业改革之前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就是土地国有化,主要由生产合作社对国有土地进行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对社员实行工分分配,对农产品进行统购统销。

越南从八十年代开始进行农业改革。在农业改革的初期阶段,主要措施是将农业生产的过程划分为八个环节,合作社承包五个环节,个人承包三个环节。对粮食定购数量进行稳定,对农户家庭经济发展进行刺激,对粮食收购价格进行提高。与此同时也实行了税收减免和余粮自由上市的措施,促进了越南农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粮食紧张的局面。1988年以后改革的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开始进行了第二次改革。1988年的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户,将农户作为自主经济单位,从而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建立了现代农业。

越南农业改革的有益经验

改革粮食流通体制。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是越南农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从1989年起越南,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放开了大米的价格。改革导向为增进出口,取消了粮食统购统销,不断推动粮食经营的市场化和生产的商品化。

具体的改革措施有价格改革、收购制度改革、国营粮食公司的改革、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改革、中介体系作用的发挥五个方面。

价格改革。主要是放开粮食的购销价格,取消国家的价格双轨制。粮食公司按照市场价格收购粮食,如果粮食价格下跌则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粮食。与此同时提高城市职工的工资,促进就业。

改革收购制度。在收购制度的改革方面,越南不再实行粮食定购制度,也就是取消农民交售粮食的任务,农民有权决定出售大米还是稻谷。农民也无需和粮食公司签订收购合同。国家通过下达指导性计划来指导农业生产,每年由农业部对粮食公司下达粮食的出口和收购指令性计划。为了保障计划的完成还要动用税收、利率等经济手段。

国营粮食公司的改革,主要是建立起专储和经营两大体系。扩大国有粮食公司的自主权,要求国营粮食公司面向市场、参与竞争、自负盈亏。为了避免战争、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对农业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越南建立了粮食专储基金,由国家财政负担所有的费用。如果出现粮价下跌,则要由国家进行财政补贴,执行国家保护价政策。

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不仅包括粮食存储系统,而且还建立了配套的利息补贴制度。如果粮食市场价持续走低,跌破了保护价,就要启动贷款计划和指令性收购计划。由农业银行提供商业贷款,由国家财政对粮食公司进行一个月全贴息。与此同时还要成立粮食专项基金,主要用于保护价格的利息补贴和粮食专储费用。并实行关税调节和进出口限额制度,使用关税杠杆。

中介组织的重要作用。中介组织的作用主要是避免大米出口中的恶性竞争和竞相削价,主要的中介组织就是越南粮食进出口协会,是一个由南方粮食总公司牵头的非政府组织。该组织能够将有约束力的最低收购价格制定出来,并将信息服务提供给会员。

越南农业改革与我国相比具有较大的改革力度和明确的改革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然而越南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客观条件和背景与我国有所不同,其具有比较优势的稻谷生产背景,稻谷的出口竞争力和生产潜力均较强。与此同时越南的粮食作物较为单一,要建立区域间的调剂网络相对比较容易。在改革前的国营粮食公司的经营已经比较困难,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

以农户为核心的经营体制的完善。 越南的经营体制的改革对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有着借鉴参考的作用。越南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将属于国家的土地分配给农民长期使用,成为一种实际上的永佃制。社区型的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并非双层经营。越南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农民获得的使用权包括抵押权、继承权、租赁权、转让权和置换权。国家所有权主要是为了防止地力退化,限制耕地的非农用途。该项改革得到了农民的大力支持。

其次,越南对农业税收制度进行了改革,对农业赋税进行了规范和减轻。第三,越南对其合作社进行了改造,将合作社推向市场,建立新合作社。新合作社由农民自愿入股,具有法人资格。第四,越南还对劝农系统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类似于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包括非政府性质和政府行政两个方面。

越南农业改革的启示

将国有粮食企业推向市场,就要将真正独立的粮食专储体系建立起来。越南有一套非常完整的粮食专储体系,以此为前提放开粮食价格。使国营粮食公司能够面向市场。这种做法要求经营性业务和专储业务,必须自成系统,相互分离。我国的粮食改革也在推行“四分开”政策,越南的经验充分说明这种政策是可行的。因此,国家应该将一批粮库进行划断,推行专储粮买断,用财政专项基金对专储系统进行支持。这样就可以大胆的将国有粮食公司推向市场,运用市场手段来实现政企分开,从而将粮食市场化经营与国家宏观调控之间的关系理顺。

对粮食内外贸体系进行改革。以外补内、内外贸合一是越南粮食公司盈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外贸会对国内粮食市场的平衡造成直接的影响。我国应该大胆的推行粮食内外贸分割体制改革,从而能够对内外贸信息做出快速的反应,避免宏观调控的混乱。

对分配关系和土地使用权进行规范。为了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须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明确的界定,并且对分配关系进行规范,改革旧体制,将新的分配关系建立起来,推行农业税费改革。越南农业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效果,对我国的农业改革具有借鉴意义。通过总结越南农业改革的经验和教训,能够为我国的农业改革提供有益的启示,帮助我国不断推行和完善农业改革,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广西海警总队)

1989年之后,越南逐渐放开了大米价格和其他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农产品的价格,不再实行统购统销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越南国会于1993年颁布了《土地法》,明确规定了农户能够获得国家土地的使用权,以及获得使用权之后的义务、权利、期限和用途,确定了农民经济主体的地位和长期使用土地的权利。与此同时越南对农业税制进行了改革,将农业税改为土地使用税,并对税率进行了降低。1996年,越南通过《合作社法》改革传统的合作社模式。

越南的农业改革涉及到分配、流通、生产等各方面,有效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越南农业的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越南也不断引进国外的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提高良种率,促进农业技术的进步。

越南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农业的基础地位进行巩固。不断加强对农业的投入,积极引进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将搜集与发布市场信息和推广新技术的劝农体系建立起来,并不断的推动农业生产的多样化。越南还积极引进外资推动农业生产,与其他国家建立广泛的农业合作关系。

随着农业改革的迈进,越南的农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仅打破了农产品短缺的局面,促进了农产品产量的增长,粮食产量大幅度攀升,促进粮食产量也得到了增长。与此同时越南也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米出口国,水产品、坚果、茶叶、橡胶、咖啡等农产品行销国外,出口创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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