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存货的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时间:2024-05-04

李锦锦

摘 要: 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存货价值的真实性对企业所拥有资源的总价值具有直接且重要的影响。因此,存货的计量问题成为关键。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现行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由于各个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因此更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存货计价方法。本文通过研究各种计价方法,发现其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从而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

关键词:存货;计价方法;会计核算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通常不同行业所拥有的存货内容与性质大相径庭,而这成为企业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必须考虑的因素。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作为允许企业采用的主要计价方法。

存货计价方法的研究与分析

基于存货成本流转程序假设,企业的存货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很少处于一成不变的状态,因为存货不断的流转变化,致使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往往无法保持一致,需要在期末存货与发出存货之间进行成本的分配,这也正是存货计价方法产生的前提。

个别计价法

又称个别认定法或具体辨认法,建立在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完全一致的假设基础上,按照发出存货在购进时所属批次的成本确定其单位成本,计算结果较为准确且符合实际情况,但存货收发过于频繁会大大增加工作量,实施过程受到限制。另外,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灵活性,因而可能出现企业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

先进先出法

根据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的假定进行计价,使得期末存货的成本更接近于市场价值,这样既可以保证存货成本计算的及时性,又能够保持与物价发展趋势相吻合。这种方法同样存在企业存货收发频繁致使计算工作量大幅增加的问题。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以期初结存存货数量和本期购入存货数量作为权数,确定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这种方法受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小,日常核算工作得到简化,但只有在期末结算时才能确定存货成本,不利于存货的日常管理,并且仅适用于实地盘存制。移动加权平均法,以每次入库存货数量和原有存货数量作为权数,计算出加权平均成本,对随后发出的存货进行计价。这种方法弥补了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的缺陷,可以及时提供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的单位成本和金额,便于存货的日常管理,但收发货频繁的企业不適用,会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量。

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会对企业的税收负担、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期初存货计价过低或期末存货计价过高时会导致当期损益的增加,反之,期初存货计价过高或期末存货计价过低时又会导致当期损益减少;另外,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在计算时也会受到计价方法的直接影响,进一步会对所得税额的计算产生干扰。

影响企业价值

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存货的价格接近于市场价值,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从而可以合理估算企业的资产价值,但是当物价持续上涨时,企业的利润会被高估,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将受到影响。采用加权平均法时,即便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它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也会在“平均”的过程中被削弱,因此可将其作为衡量企业价值的一个参照标准。

影响纳税及现金流量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当其他条件相同时,由于计价方法不同导致的存货成本的暂时性差异,将会随着销售过程的推进而逐渐消失,即各种计价方法对税前利润、所得税、税后利润、现金流量等项目的影响没有任何区别。然而,当具体条件有所不同时,则需要进行具体分析,重新考量。例如大中型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虽然加重了税收负担,但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小型企业往往更倾向于加权平均法,为的是降低企业税负、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影响企业管理者经营绩效

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需要通过考察企业的经营业绩来评价管理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营业利润则可以作为衡量管理者工作业绩的一种很好的指标,最后所有者会根据评价的结果进行薪酬结构的设计与奖励机制的制定。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更乐意采用先进先出法,提高自己任职期间的利润水平,从而为自身带来更多的近期利益。

结语

综上,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取,应该在全面考量内外部的经营环境情况以及经营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将发展所需的全部因素考虑在内,从而达到改善经营业绩、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商学院会计学)

【参考文献】

[1]张美星.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中国市场,2013(10).

[2]许群英.论存货的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3(24).

[3]张彦.论存货的计价方法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经济师,2010(09).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