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钱敏
近年来,一些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以介绍工作、旅游、婚姻为名,将周边国家一些妇女拐骗至中国卖为人妻。不僅严重损害了这些妇女的合法权益,还滋生了偷渡、非法婚姻、婚姻诈骗等违法犯罪。
为切实遏制此类案件高发态势,彻底摧毁跨国拐卖人口犯罪团伙,在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框架下,中国公安部联合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泰国警方,开展共同打击跨国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
2019年6月21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根据通报,中国公安部与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泰国警方加强执法合作,六国警方联合开展打击行动,及时解救被拐卖受害人,依法惩治实施跨国犯罪的不法分子,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出访缅甸、柬埔寨、老挝时与三国执法安全部门达成的联合打击跨国犯罪活动共识,在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框架下,中国公安部从2018年7月至12月,与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泰国五国共同开展联合打击拐卖人口专项行动。
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介绍,为确保六国联合打击拐卖人口行动取得成效,公安部专门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通报五国警方,向各地公安机关下发通知,进行专门部署。2018年8月21日至22日,六国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联合打击拐卖人口行动的工作会议,六国主管打拐工作的官员参加。
在“主动侦查、积极经营、深度研判、集中打击”的模式指引下,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对境内外犯罪团伙穷追猛打、斩草除根,摧毁了一大批跨国拐卖犯罪网络。行动期间,共破获拐卖案件6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0名,解救外籍被拐妇女1130名、儿童17名;共破获婚姻诈骗案件1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2名。
拐卖案件方面,具体包括:破获拐卖越南籍妇女案件20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19名,解救被拐越南籍妇女446名、儿童12名;破获拐卖柬埔寨籍妇女案件3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6名,解救被拐柬埔寨籍妇女440名、儿童2名;破获拐卖缅甸籍妇女案件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2名,解救被拐缅甸籍妇女191名、儿童3名;破获拐卖老挝籍妇女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解救被拐老挝籍妇女41名;破获拐卖泰国籍妇女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解救被拐泰国籍妇女12名。
婚姻诈骗案件方面,具体包括:破获越南新娘婚姻诈骗案件1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8名;破获缅甸新娘婚姻诈骗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破获柬埔寨新娘婚姻诈骗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四条“经验之谈”
短短半年时间,仅仅一个湄公河次区域内,专项活动破获案件如此之多,牵涉人员如此之广,足见跨国拐卖行为已到极其猖獗的地步。打击跨境人口拐卖是国家、区域和全球性的问题,既需要各国自身努力,也需要次区域各国通力合作。
“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陈士渠表示,跨国拐卖犯罪团伙一般由两部分人组成,其中一部分在被害人所在国直接实施拐骗,一般为外籍犯罪分子,他们把受害人带到中国后,会交给中国境内的拐卖犯罪团伙实施拐卖。
专项行动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在陈士渠看来,主要是因为措施给力。
首先是加强线索排查,坚决打击拐卖犯罪。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发动群众、调查走访等方式,主动发现线索,循线追查、深挖扩线、追根溯源。加大对跨国拐卖犯罪的侦办力度,坚持以打开路,快破现案、多破隐案和积案。
其次是强化合成作战,形成打击合力。边境是第一道关,公安部要求各地移民和出入境部门加强边境查控,强化外籍妇女儿童被拐线索的核查。网安、情报等部门也对侦查经营和打击解救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强化了刑侦部门的区域协作配合。此外,已经建立8个打拐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通过这些联络官办公室,及时与合作国沟通相关信息。
再次是加强边境管控,截断拐卖犯罪的通道。一方面,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有效措施,提升边境管控能力;另一方面,对非法入境高发的便道渡口加强巡逻、查缉和堵截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跨国拐卖案件的发生。
最后是加强买方惩治,切断需求源头。收买被拐外籍妇女儿童属于犯罪,对此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打击买主,减少需求,从而减少案件的发生。刘忠义表示,按照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要求,将发动各相关部门对收买被拐外籍妇女儿童重点地区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加强反拐宣传工作,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惩治力度,减少收买被拐外籍妇女犯罪的发生。
形势严峻,需加强合作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任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都是非法的。”陈士渠提醒。国务院办公厅在1994年第104号文件《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者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该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该《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婚姻诈骗案件多发,以越南籍居多。”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陈传枝表示。福建省三明市公安机关去年侦破“2018.9.6”系列婚姻诈骗案。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破获婚姻诈骗案件44起,成功打掉了一个非法入境实施婚姻诈骗的越南籍犯罪团伙。
“近年来,在全国公安机关持续高压严打和相关部门综合治理之下,中国国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形势有了根本好转,”陈士渠表示,“但是,跨国拐卖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拐骗、招募、中转、接送、入出境、贩卖等环节形成了‘一条龙作案模式,疯狂地实施跨国拐卖犯罪。”
这些犯罪团伙往往以介绍工作、相约旅游、介绍婚姻等名义,将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周边国家妇女拐骗至我国卖为人妻,或者假称卖给中国男性结婚,但实际上是诈骗钱财。拐卖外籍妇女犯罪往往与偷渡、非法婚姻、婚姻诈骗交织在一起,危害十分严重。
刘忠义表示,下一步,中国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湄公河次区域反拐谅解备忘录》和中越、中缅、中老、中柬、中泰政府间打拐合作协定,加强与相关国家打拐执法合作,推动互派工作组调查取证、交换证据,力争全链条打击跨国拐卖犯罪活动,及时解救、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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