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周文彰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影响重大,意义深远。通读全会文件,我感触最深的是这么几个问题。
增强核心意识
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对于我们这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8800万党员的大党来说,尤其要有一个核心来带领我们。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带领全国人民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事实上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次全会正式提出“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为我们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提供了根本保证。我们必须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要抓住“根本”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同志针对当时社会上和党内出现一些思想动向和思想混乱提出来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就在四项基本原则中进一步提炼出两条“根本”,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容,在十八大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六中全会又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容丰富和拓展为四大组成部分,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包含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内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全会第一次把对党的基本路线的态度纳入考察识别干部的内容。我们务必要提高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
绝不允许做官当老爷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公仆,是职业化的为民造福工作者。然而,总有那么一些领导干部,得了位置,忘了担子;握了大权,不下大力;获了选票,慢了选民。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全会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接着,全会连续用了三个“决不允许”狠刹对待群众的错误态度: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可以说,句句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不准以任何理由
违反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要求:第一,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第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这样做的结果,既能防止主要负责同志搞“一言堂”、“家长制”,又能防止领导班子成员自以为是、各行其是,一盘散沙。
与此相联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在谈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全会还指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这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是密切相关的。
不得以任何方式逼下级说假话
政绩造假、数字报假,说假话、假做事,曾经是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的惯常行为。工作没做什么,但总结写得天花乱坠;下级上报的统计数字常常会因未达到上级的期望值而被要求重报;遇有检查验收、领导调研等,编好“台词”让基层干部群众照着说,等等。对种种官场造假行为,***总书记曾经尖锐地指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对立面,就是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针对这些不正之风,全会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
全会以从未有过的严厉口吻规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这是第一次如此严厉的要求。
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
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这句话的内涵十分丰富。首先,有权必有责,这里的“责”主要是履行责任。任何权力都有相应的责任,有责任就得履行责任。不能只要权力不负责任。“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说的就是这种不负责任。
第二,用权必担责,这里的“责”主要是承担责任。谁用权,谁就要对用权的结果承担责任,在什么事情上用权就要对什么事情承担责任。不能只用权不承担责任。揽功诿过就是一种推卸责任。
第三,滥权必追责。滥权即滥用权力,一是指偏离为人民的宗旨用权,二是指随心所欲地用权,三是指超出职权范围用权。在这三种情况中,最主要的就是用权随心所欲,不按规矩,不守制度。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都属于滥权。凡是滥权,必加追究;滥权造成严重后果,必须严加追究。
监督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在选人用人这一部分,最让人振奋的是这样三段话。
第一段话:“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这就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扫除了后顾之忧,使他们更加敢于担当,更加敢于负责。
第二段话:“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这条规定对于党内同志之间建立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极其重要。
第三段话:“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这样就能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
这是全会重申的我们党的一贯思想。因此,全党就要做到:第一,对干部必须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第二,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第三,不得混淆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干部作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干部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第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这些规定,既是党的事业的需要,也是广大干部的心声;既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原则,也是把干部当宝贵财富的具体干部政策。(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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