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静文
2016年10月10日凌晨4点40,奥利弗·哈特教授早早就醒了。这天是瑞典皇家科学院公布诺贝尔经济学奖名单的日子,究竟花落谁家,始终吊人胃口。几年前,跟他研究领域接近的威廉姆森教授刚刚获奖,这无疑降低了他的获奖概率。从媒体预测来看,几乎没人把他放进候选名单。
幸运的是,几分钟之后,电话响了。老爷子很傲娇:“这么晚都还没通知,我还以为今年又不是我了呢。”得知获奖后,他的第一反应,是拥抱了自己的老伴儿,叫醒了小儿子,然后给他的获奖同伴、麻省理工学院的本特·霍尔姆斯特伦教授打了电话。
在非专业人士看来,这或许是个冷门,但业内人士并不这么认为。在获奖名单公布的当天,2008年诺奖得主克鲁格曼第一时间发表推特表示祝贺,“这两位经济学家获奖绝对是实至名归,以至于我听到消息后的第一个想法是,难道他们还没拿奖?”哈特教授今年68岁,霍尔姆斯特伦教授67岁,对经济学家而言,这是获得诺奖的平均年龄。契约理论双子星,终于修成了正果。
“注定为经济学而生的”哈特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曾经师从哈特教授做博士后研究,他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在当今经济学江湖的泰山北斗中,有这样一个经济学家:他是数学本科出身,现在却是数学模型用得最简单的人;他提供了被广泛检验和应用的理论框架,却从不涉猎经验研究;他有着英国贵族式的绅士风度,却又保持着美国式的热情洒脱。”这就是哈特教授,“一个注定为经济学而生的人。”
哈特教授是英裔犹太人,出身名门望族,曾祖是有名的银行家,曾获封斯韦斯林男爵,父亲是著名的结核病研究专家。但年轻的哈特对金融和医学都不感冒,却对数学情有独钟。21岁那年,他从剑桥大学国王学院获得了数学学士学位,这为他奠定了扎实的数学基础。读大学时,他对经济学发生了兴趣,于是转攻经济学,并于1972年在英国华威大学(Warwick)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20世纪70年代不仅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经济学发展的黄金时期。当时,风险决策理论、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企业理论等微观经济学新分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哈佛、MIT、普林斯顿和斯坦福等美国顶尖名校正是这些新兴学科的大本营。于是,哈特1972年越过大西洋,来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求学,并于两年后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用比普通人少一多半的时间拿下博士学位,哈特早早就体现出了在学术上的天赋和潜力。
博士毕业后,哈特又回到英国,在艾塞克斯大学(Essex)担任讲师。仅仅一年之后就跳槽到剑桥大学丘吉尔学院。1979年是哈特学术生涯中的关键一年。这一年,他找到了一生中最主要的研究伙伴格罗斯曼(Sanford Grossman)教授,一位数理金融学家,现在是宾州大学沃顿商学院教授。1981年,哈特被伦敦经济学院(LSE)破格聘为正教授,跳过了副教授。1984年,哈特在麻省理工学院(MIT)访问一年,随后正式到MIT经济系担任教授,并从此在美国定居。1993年他被哈佛经济系挖走,先是担任教授,四年后担任讲座教授至今。
多年躬耕教坛,哈特教授可谓桃李满天下。他的著名弟子包括近些年炙手可热的IMF首席经济学家拉詹、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津加莱斯等。在今年年初举行的美国金融学年会上,哈特教授当选为美国金融学会院士(fellow)。上台领奖时他开玩笑说,虽然他没有在商学院做过金融教授,但坐在会议主席台上的去年的、今年的以及2018年候任的美国金融学会主席都是他的学生。
哈特教授的学术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他的博士论文是不完全市场理论研究,1974年发表在《经济理论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上,成为了不完全市场理论的开山之作。当这篇巨作把一般均衡理论在非完全市场方面的研究推上高峰后,此后40年中再也没有出现令人激动的研究成果。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哈特教授开始专注于公司理论研究,并成为产权学派公司理论的主要开创者。期间他与格罗斯曼合作的一篇文章“所有权的成本与收益”(《政治经济学杂志》,1986年),也是该领域的经典之作。这篇论文认为契约应该强调两类权利,即特定的权利(specific right)和剩余的权利(residual right),其中剩余的权利就是所有权,股东就是要求所有权的。他们后来还有一篇重要文章解释“一股一票”(One Share One Vote and 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Control),成为公司治理理论研究方面的开山之作。
此后,哈特还与其伦敦经济学院长期合作者摩尔把产权理论进一步推至不完全契约中。当契约不完备时,不同的规则会导致当事人有不同的激励和行为,也会有不同的社会福利影响。为了防止事后的机会主义动机和敲竹杠问题,将剩余的权利交给相对重要的一方是最有效率的。哈特对不完全契约的研究成果使得人们对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有了新的理解,从而对多个经济领域,包括公司治理、公司财务、政治学和法学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在聂辉华看来,“当今新政治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分析框架,其实就是不完全契约理论。”
企业理论的领军人物
霍尔姆斯特伦
霍教授是麻省理工学院的经济学和管理学教授,1949年生于芬兰的赫尔辛基,比哈特教授小一岁。他同样是数学专业出身,1972年,23岁的他,获得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数学学士学位。此后,他曾短暂为一家芬兰公司工作。当时正处于电子化革命的前夜,公司希望使用计算机提升生产力,于是派他前往斯坦福做一年访问学者。
斯坦福的经历成为了他一生的转折点。他在这里发现,如果要提高公司的效率,真正的挑战不是计算机和编程,而是要给雇员提供恰当的激励。于是,他放弃了工程师的前途,转而开始从事学术研究。1978年,他在斯坦福大学商学院获得博士学位,然后也开始拿起教鞭,曾先后任教于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耶鲁大学等。1994年,就在哈特教授离开MIT的后一年,他开始在MIT担任教职,一直到今天。
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颁奖词提到,“现代经济是由无数契约联结起来的。哈特和霍尔姆斯特伦提出的全新理论工具,对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契约、制度及契约制定中潜在的陷阱等问题具有重要价值。”不过,与哈特教授主要关注不完全契约及其应用不同,霍尔姆斯特伦的贡献则主要在于完全契约设计及应用。
在《贝尔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的经典论文《道德风险与可观察性》(1979),奠定了他在信息经济学领域的权威地位。此后,霍尔姆斯特伦与米尔格罗姆合作,致力于企业最优激励机制的研究并做出了重要贡献,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委托—代理理论,成为企业理论的领军人物之一。最近几年,他的研究偏向于流动性与金融危机方面,他与梯若尔(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将信息不对称引入金融市场,研究了金融危机的微观基础及金融危机发生的宏观机制。
霍尔姆斯特伦的理论研究,无论是委托—代理理论,还是企业理论及金融危机微观机制的研究等,始终贯穿着不完全信息、纳什均衡对帕累托最优的偏离两条主线,而企业理论是其整个经济理论的核心和灵魂,也是他对现代微观经济学的最主要贡献。尽管他是完全契约理论的奠基者,并且他一度批评不完全契约理论不是真正的“企业理论”,但是他最近居然和哈特教授联合发表了一篇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文章,用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最新视角重新解释了企业的边界。也算是殊途同归吧。
契约理论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曾经发挥过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改革进程向深水区的逼近,这一理论却被束之高阁。正如瑞典皇家科学院所说,“契约的制定必须合情合理,以保证各方做出互利共赢的决定”,或许,我们应该借两位经济学家获奖的时机,重新了解他们的主张,重温一下经典的理论——它们虽然不是最热门的,但在当下的中国,却远远没有过时。(作者单位:民生银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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