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陈丽娟
英国:普遍医疗型
普遍医疗型医保模式是典型的全民福利型医疗体制模式,主要由政府提供医疗保健,公立医疗系统提供的服务覆盖99%的国民。私营医疗作为补充,服务对象是收入高、要求高的人群。
社区医疗保健体系是整个系统的“守门人”,全科医师不隶属政府部门,政府卫生部门向他们购买大众的初级保健服务。每个居民需指定一位全科医师作为自己的家庭医师。患者想到二级医疗服务机构就诊,需持有全科医师的转诊单。若患者病情较重或是疑难病例,二级医疗服务机构会将患者转到三级医院治疗,由三级医院的专家提供临床某专业内复杂疑难问题的服务,但三级医院不负责一般的诊疗。
优点:该医保模式能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具有覆盖面广和基本免费的特点,保障了“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公平性,同时降低了卫生总费用。
缺点:该体系保健资金的很大一部分用于维持庞大的医护体系,真正用到病人身上的费用不到总数的40%。免费医疗制度使公立医院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效益,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不高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日本:社会保险型
社会保险型医保模式主要通过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对居民的医疗保障。
日本的医疗保险总体上构成比较复杂,其中,社会保险构成覆盖全民医保的基础部分。在此基础上,有各种补充保险(互助组合)和其他私人保险。补充保险的形式多样,内容广泛。日本商业保险业十分发达,保险业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管理效率比较高。社会保险的许多业务都是由这些商业保险公司承担的。
优点:目前日本国民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9%,基本实现了“全民皆保险”。日本很少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日本为全体国民提供了医疗保障,此外还有各类补充保险分担剩余的自付医药费,所以日本国民很少因为经济原因该就诊而未就诊、该住院而未住院。
缺点:随着医疗费总额的上升,医疗保险对国家的负担也在迅速增加。同时,保险费率不断提高,被保险者负担也在增加。在医疗体制方面,还存在着医疗制度分立,保险者财力不均,保险费负担不同,老年人医疗费负担不均,医疗机构数量分布不均等问题。
美国:市场主导型
市场主导型医保模式主要依靠私营保险的形式实现对居民的医疗保障。
美国的医疗卫生系统主要由医疗服务机构、医疗保险组织、医疗保险参加者组成。该模式实行医疗保障和医疗体制分离的制度,没有社会化医疗制度或全民性健康保险。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会为其雇员到私营保险公司购买医疗保险,其他人则需自己购买。约40%的医疗费用来自私营医疗保险计划,即使是政府医疗保险计划,很多也是由私营医疗保险公司执行的。医疗机构完全私营,政府的责任是管穷人和老人等弱势群体。
优点:通过供需双方的博弈,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不同消费需求;实行强有力的管制,医疗质量安全方面有较好的保证。另外,将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成本计入生产成本,将医疗行为与经济利益、处罚机制和诚信制度挂钩,极大地促进了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缺点:市场化带来服务和保险的不公平,医院会排斥无力承担医疗费的病人,保险公司会通过提高保费排斥高发病率的普通人群。此外,医院和医生的收入与服务量直接挂钩,使其增加开“大处方”、“大检查”的动机。因此美国的医疗成本非常昂贵,人均医疗费用每年约5000美元。
新加坡:储蓄基金型
储蓄基金型医保模式主要通过强制性的储蓄积累方式满足居民医疗保障需求。
新加坡医疗保险制度包含3个层次,即全民保健储蓄计划、健保双全计划和保健基金计划。整个制度强调以个人责任为基础,对所有国民实行统一的医疗保健。
全民保健储蓄计划是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组成部分,覆盖所有在职人口,雇主、雇员双方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供款建立保健储蓄基金,用于支付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院及部分门诊费用。健保双全计划旨在帮助解决参保者大病或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保险性质,但采用自愿参加原则。保健基金计划则由政府出资设立基金,对无力支付医疗费的穷人给予医疗补助。
优点:全民覆盖,分层保障。新加坡的医疗卫生组织结构,既不是政府高度集中结构,也不是完全由营利性组织构成的充分竞争的市场结构,而是一个融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于一体的共建型组织结构,曾被称为世界上最为完善的医保制度之一。同时,新加坡规定了严格的病人就诊逐级转院制度,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总体来说,新加坡的国民只要拥有保健储蓄账户,购买了政府推荐的大病保险,并选择自己负担得起的病房等级,就不太需要为医疗费担心。
缺点:由于政府规定只有在公立医院看病才能享受津贴,公立医院总是人满为患,病人等上三四个小时也不足为奇。(摘自2009年3月4日《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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