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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贷款核对至关重要

时间:2024-05-04

编辑同志:

近日某信用联社通报反映,一个信用社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兼信贷员利用掌握信贷审批发放的权力,钻信贷检查走过场的管理漏洞,发放冒名贷款、自批自借贷款、垒大户贷款等200多笔,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这再次提醒我们加强贷款核对至关重要。

多年以来,江苏丹阳农村合作银行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如对被检查信用社作检查前分析,通过召开员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掌握内查外对的主要环节和关键人员等。

除此之外,他们还做到:

明确贷款上门核对人员。上门核对贷款人员必须有信贷工作经验,了解贷款核对的要领和技巧。必须实行交叉核对或由信用社主任、村组领导带队,放款信贷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到本服务片区核对。

上门核对突出三个重点。对所有借款人配偶未在贷款申请书上签字的贷款要全部核对,对内查中发现问题的贷款全部核对,选择重点人贷款全面核对。

上门核对要抓住要害。一是外核时必须核对借款人,并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防止以借款人名义贷款而实际由担保人使用和垒大户的情况发生;二是杜绝借款人到信用社签字,必须有检查人员到借款户家里或所在单位核对,防止借款用途与申请不一致和一户多贷;三是杜绝电话核对,防止作案嫌疑人利用假电话号码蒙骗检查人员;四是对抵押贷款要实地核对抵押物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防止假抵押、无效抵押和高估抵押物。

做好外对与内查衔接。外部核对结束后,对签名的真实性,逐笔与借据、合同上的签名进行核对,防止冒名的现象。同时,要对贷款的风险度进行提示和预警,对未核对到的贷款要抄列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把核对结果报联社信贷检查组。

江苏丹阳农村合作银行黄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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