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浙江广播电视大经济管理学院 丁丽华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来自社会责任报告的经验证据
浙江广播电视大经济管理学院丁丽华
摘要:本文以沪市2009-2013年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金属、非金属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了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大多数企业较好地披露了社会责任信息,尤其是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规模越大的企业越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独立董事比例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企业盈利能力、负债比例、国有股比例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无显著影响。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近几年来,我国企业破坏环境、侵害消费者和员工利益、漠视社会责任的行为屡见不鲜。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社会公众、债权人、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利益相关方从各个角度以各种方式向企业施压,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也开始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在逐年增多。2013年,沪深两市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数比2012增长约11%。但A股市场仅有26%的公司发布了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甚至有20家公司中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那么,这些企业为什么会停止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哪些因素会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如何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课题。Cowen等(1987)发现,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因素包括盈利能力、所属行业、公司规模以及是否存在社会责任委员会。沈洪涛(2007)发现,规模及盈利能力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陈文婕(2010)发现,企业规模、盈利水平、股东获利能力及行业类别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显著的影响。朱晋伟和李冰欣(2012)发现,企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财务杠杆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显著相关。林丽阳和李桦(2013)基于微观视角进行研究,发现财务绩效、股权结构是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因素。
(一)企业盈利能力Bowman(1978)、Lang和Lundholm (1993)发现,公司业绩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也有研究发现,盈利能力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可见,关于公司业绩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关系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业绩存在相关性,但方向不确定
(二)企业规模Watts和Zimmerman(1986)认为,由于对政治成本更为敏感,规模大的公司会倾向于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Ans和Jonatan(2010)认为,随着规模的扩大,企业会披露更多和利益相关者有关的信息。Jenkins等(2006)发现,规模大的矿业公司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规模正相关
(三)企业负债比例负债比率反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水平,负债率越高,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大。为了取得债权人对自己的信任,企业往往会披露更多的信息。李正(2006)发现,负债比率与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负债比例正相关
(四)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作为外部投资者在企业内部的代表,具有发表独立意见和监督企业运行的作用,因而普遍认为,他们在企业承担和披露社会责任方面有积极的促进作用。Fama和Jensen(1983)认为,较高的独立董事比例有利于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和制衡,促使公司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Haniffa和Cooke(2005)、朱晋伟(2012)发现,非执行董事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独立董事比例正相关
(五)股权性质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骨干和支柱力量,在我国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公众在关注其经营业绩的同时也非常关注其是否能为社会带来效益,因而国有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应当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可见,相对于其他企业,国有企业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也就可能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Nazli和Ghazali(2007)发现政府持股比例越高,企业越倾向于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5: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国有股比例正相关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本文选取了2009-2013年五年间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金属、非金属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哪些因素会影响其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最终得到143份社会责任报告作为有效样本。研究所需要的财务数据来源于锐思数据库(www.resset.cn),社会责任报告电子版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网站以及百度搜索引擎。文中相关的数据处理及检验均通过SPSS19.0统计软件完成。
(二)变量定义(1)被解释变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SDI)。本文从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支出、环保设备投入等)、职工权益保护(员工福利情况、员工技术培训等)、社会公益(慈善捐赠、对社区贡献等)、消费者保护(产品质量和安全、售后服务等)、股东及债权人保护(投资者关系、利润分配、债务风险等)、其他(与供应商、政府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六个方面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没有任何信息披露赋值0,有信息披露但不充分赋值为1,信息充分披露赋值为2。每个公司的最高可能得分为12分,最低为0分。
表1 社会责任信息各年度披露情况统计
表1是样本公司各年度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的企业对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均有披露。在六个社会责任信息方面,披露最多的是环境保护信息,143个样本公司都在其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包括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固体废弃物、废渣循环利用情况、节能减排的具体成效等等。金属、非金属行业属于高污染行业,社会公众对其环境方面承担的社会责任尤为重视。由于受到较大的监管压力,再加上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中,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因而大部分样本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比较充分。排在第二的是社会公益信息的披露,共有88家公司进行了充分披露,占到样本总数的61.5%。职工权益保护信息总体披露情况也还不错,共有61家公司进行了充分披露,其余82家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披露。股东及债权人保护信息以及消费者保护信息披露情况差不多,分别有29家和30家公司进行了详细披露。披露相对薄弱的环节是其他方面,进行详细披露的企业只有14家,只占到样本总数的9.79%,还有12家企业没有任何披露。
(2)解释变量。主要包括:企业规模、盈利能力、企业负债比例、独立董事比例和股权性质,各变量的定义如下:企业盈利能力(ROE):用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来表示;企业规模(SIZE):研究者对企业规模的定义不尽相同,但大多数以总资产或销售收入作为衡量标准,本文用企业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表示;企业负债比例(LEV):用企业资产负债率来表示;独立董事比例(INDDI):用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百分比来表示;股权性质(STATE):用国家持有股数占企业总股本的比例来表示。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总体而言,我国金属、非金属行业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表现一般,均值只有8.23分。当然信息披露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履行情况,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很少有公司对负面信息进行披露,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报告的可信度。公司盈利水平最大值为0.62,最小值为-2.97。独立董事比例的均值为0.34,最多的占到了董事会总人数的62%,当然还有部分上市公司在实施独立董事制度上还是比较被动的,最低的只有0.14,没有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成员1/3的要求。
(三)模型构建本文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作为因变量,将企业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比例、独立董事比例、国有股比例等作为自变量,构建如下多元回归模型:
SDI=α+β1ROE +β2SIZE +β3LEV+β4INDDI+β5STATE +ε(1)
(一)相关性分析从表3中可以看出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较小,最大的绝对值仅为0.353,说明变量间的相关性不强,可以认为模型基本上不存在多重共线性。企业规模和国有股持股比例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均为正,初步验证了本文提出的假设。
表3 研究变量的相关性检验
(二)回归分析如表4所示,模型的整体线性拟合显著(F统计值在1%水平上显著),但拟合优度一般,调整后的R2只有0.118,说明模型中的自变量解释能力有限,还存在其他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因素,这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的研究。方差膨胀因子远小于10,解释变量容忍度远大于0.1,回归结果具有可信性。由回归系数的显著性检验可以看出:(1)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T值仅为0.536,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盈利能力的大小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没有影响。(2)企业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1%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这为假设2提供了有利的证据。小企业由于受自身发展水平的制约,相对于大企业,更具有追求短期利益的冲动,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忽视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3)资产负债率的T值仅为-0.348,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我国的债权人还没有形成督促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有效压力集团,企业也没有从防范财务风险的角度来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假设3没有通过验证。(4)独立董事比例的回归系数为-0.21,与预期符号相反,且在统计上显著,说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越多,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越少。原因首先可能是独立董事比例过高,会增加董事之间的协调沟通成本,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影响了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其次,相对于内部董事而言,独立董事一般仅仅从公司拿固定的薪酬,通常对企业的关心程度较低,过高的独立董事比例反而降低了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程度;(5)企业国有股比例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相关,但符号为正,与本文假设一致。
表4 回归分析结果
本文通过对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规模越大的企业越倾向于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2)独立董事比例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负相关,一方面可能是独立董事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同时也存在监管过度的可能性;(3)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国有股比例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正相关,但影响不显著。当然,由于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依据不尽相同,披露信息的方式也不一样,评分过程难免有出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
针对研究中出现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进一步加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框架的建设。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国家标准,仅部分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关规定和评价体系,因而企业在信息披露内容、对外信息披露形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多的不一致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发展。(2)进一步强化政府作用。一方面,政府应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予以充分的肯定,可以通过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手段予以奖励。另一方面,对漠视社会责任甚至侵害公众利益的企业应予以严厉的处罚,促使企业积极履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3)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虽然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都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聘请了独立董事,但其发挥的作用却有待考证。作为独立董事,不仅要在形式上独立,而且要在实质上和公司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并且其应该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有能力对企业的经济事项做出正确判断,从而从内部治理角度提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水平。
参考文献:
[1]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计研究》2007年第3期。
[2]陈文婕:《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财经理论与实践》2010年第4期。
[3]朱晋伟、李冰欣:《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2012年第5期。
[4]林丽阳、李桦:《基于微观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研究》,《财会通讯》2013年第5期。
[5]丁丽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研究》,《财会通讯》2012年第4期。
[6]Cowen Scott S,Linda B,Parker Lee D. The Impact of Corporate Characteristics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Disclosure:A Typology and Frequency - based Analysis. 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1987.
[7]Watts,Ross L.,Zimmerman,Jerold L.Positive Accounting Theory. Prentice Hall;United States ed,1986.
[8]Ans Kolk,Jonatan Pinkse. The Integra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Disclosure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2010.
[9]Nazli A.,Ghazali Mohd.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Disclosure:Some Malaysian Evidence.Corporate Governance,2007.
(编辑文博)
*本文系浙江省2013年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基于社会责任报告视角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及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会计专业建设教学创新团队”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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