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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理论视角下的财务管理目标及其确立

时间:2024-05-04

中国矿业大学 王亚 杨玉凤

企业理论视角下的财务管理目标及其确立

中国矿业大学 王亚 杨玉凤

企业理论作为微观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主要包含新古典企业理论、现代企业理论(以交易费用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为代表)等,理论界对财务管理目标尚无定论,这也反映了财务管理目标的动态性与博弈性。动态性体现在财务管理目标受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随理财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博弈性则表现在企业这一多边契约关系结合体中参加者为各自利益博弈结果(冉光圭,2005)。本文试图从企业理论视角探析财务管目标选择的经济学根源和财务管理目标选择的影响因素,为现阶段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目标选择提供依据。

一、企业理论与财务管理目标

(一)新古典企业理论与利润最大化经济学中普遍认同社会资源的稀缺性是经济活动和经济研究的源头。因为社会资源被分散地掌握在不同的消费者手中,为了生产出能满足人类多样化需要求的产品,就必须将处于分散状态下的社会资源集中起来,这就形成了以通过集中资源生产社会所需产品为己任的企业(王国顺,2000)。新古典企业理论将企业作为一个生产单位,其功能是将生产要素投入转化为一定的产出,研究的重点是如何以一定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或者以最小的投入获得一定的产出。该理论认为代表性企业是生产者的研究对象,并假设生产者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行为是利润极大化的行为,追逐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本质。而企业的财务活动是指企业资金运动全过程中进行决策、计划和控制的管理活动,其实质是以价值形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目标,取决于企业的目标。利润是企业补充资本、扩大经营规模的源泉。利润最大化目标假定在企业的投资收益确定的情况下财务管理行为将朝着有利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方向发展。

(二)委托代理理论与股东财富最大化委托代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当时的经济学家们不满于企业“黑箱”理论,开始深入研究关于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在标准的委托代理模型中,有两个基本假设:第一,委托人与代理人都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存在目标冲突,但他们之间又需要相互合作。第二,代理人的行为不易直接被委托人观察到,代理人有信息优势。在一个契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或主动缔约的一方为委托人,而接受要约或被动缔约的一方为代理人,契约的目标就是在满足代理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条件下,最大化委托人的利益。

恩拉恩·埃格特森认为当委托人赋予某个代理人一定权利,一种代理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代理人受契约制约,代表委托人利益,并相应取得某种形式的报酬。委托代理关系是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所结成的一切契约关系。企业的代理关系是一种契约或合同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受托的经营者负责处理,基于委托代理条件下的受托的财产责任,经营者应最大限度地谋求股东或委托人的利益,而股东或委托人的利益目标则是提高资本报酬,增加股东财富,实现权益资本的保值增值。

在公司治理中,为了解决代理问题,使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趋于一致,就要对代理人进行监督,要制定一些制衡的制度,来确保他们不会滥用权力,把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的目标。股东财富最大化,就是通过财务上的合理运作,为股东创造财富。股东财富也称股东价值,是企业所有者(股东)预期的未来收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股东财富可以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来衡量。股东财富的增加可以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与股东投资资本的差额来衡量,它被称为“权益的市场增加值”。权益市场增加值是企业为股东创造的价值。

(三)契约理论与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契约理论由科斯(Coase,1937)开创,认为企业不再是一个生产函数,而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其缔约人是向企业投入各种资本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管理层、债权人、职工、供应商、政府有关部门等。由于交易费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情形的存在,使得企业契约不完备。不完备契约使得剩余索取权与剩余分配权在企业所有权安排中显得至关重要。剩余索取权是指在契约中事前不能明确规定的那部分索取收益的权力;剩余控制权是指在契约中事前不能明确规定的那部分控制权的权力。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要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而展开进行,企业追求的应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个主体的利益。企业是多边契约的集合体。布莱尔认为公司的出资不仅来自股东,而且还来自公司的雇员、供应商、债权人和客户等,只不过后者提供的是一种人力资本,公司应该是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公司。依据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匹配原则,利益相关者通过分析剩余索取权获得利益,通过剩余控制权相互制约,而不再是由股东独享。而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就是考虑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的基础上增加企业长期总市场价值,只有当参与企业的各方利益都实现了最大化时,资源配置才能达到帕累托效率,只有当每个企业的资源配置都达到了帕累托效率时,才能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

二、财务管理目标的确立

(一)企业生命周期企业所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面临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及决策风险不同,企业目标不同,而财务管理目标服务于企业目标,所以企业为适应环境的改变,要选择符合当前阶段发展水平的财务管理目标。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将企业发展阶段分为四部分:创建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不同阶段的经济特征不同,企业所选择的财务管理目标也不同。

(1)创建期——利润最大化。创建期一般是在企业新建及成立的头两年,企业生存的“土壤”是市场,此时企业正逐步认识、适应市场,产品销售波动大,现金流量很不稳定,资金筹措与安排的能力不足。当期阶段企业的基本目标是生存,利润是企业补充资本、扩大经营规模的源泉,所以应选择利润最大化作为此阶段的财务管理目标。

(2)成长期——资本利润率最大化或每股利润最大化。此阶段企业迅速扩大资本,投资主要是生产经营性地,固定资产投资、存货持续增加;市场份额逐渐扩大,现金流出大于流入,销售额迅速上升;筹资状况比前期有改进,且需求较大;为确保提升竞争力而支出的员工培训学习和广告宜传费用大幅上升,但企业总成本增加速度降低。这时财务管理目标应是资本利润最大化或是每股利润最大化。

(3)成熟期——股东财富最大化。进入成熟期后,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减少,投资呈多元化趋势;生产能力充分发挥,销售量稳定,市场占有率比较大,利润最大;净现金流量达到最大,有充足的现金流,筹资能力强;此时,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会考虑一定地社会责任,维护其在社会上声誉,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多财富。因此,企业此时的财务管理目标应定为股东财富最大化。

(4)衰退期——企业价值最大化。成熟期持续一段时间之后,企业没及时调整业务或增加新产品,原有业务也在市场上无竞争力,逐渐被新产品所取代,利润逐渐下滑,现金流不再充裕;为寻求新的增长点,盲目投资,资金链断裂,企业经营面临极大风险。此时,企业要转变观念,调整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价值的重新增加。与创建期不同的是,企业此时已有稳定的客户群,固定资产投资基本结束,这个阶段关键的是研发投入,新产品或新业务的推出。所以,在保证利润增加的同时,仍要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此阶段财务管理目标可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或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

财务管理目标具有可分性、可发展的基本特征,企业应确定一根本性目标,然后根据各生命周期阶段的特征及理财环境选择合适的财务管理基本目标,根本目标为企业发展指明方向,基本目标则服务于根本目标,以实现财务管理的良性循环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治理模式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与结构、股东的权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地讲,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这样一些问题,并认为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张维迎,1999)。公司治理模式是企业的运行机制,一种治理模式代表着一种理财环境。财务管理是公司治理中的一个子系统,不同的治理模式,对财务管理目标的确立产生重要影响。目前,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三种:英美模式、日德模式、家族模式。

(1)“股东至上”的英美模式。在英美国家,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实行监事会制度,股权分散;劳动力市场发达,雇员与企业关系松散,更加关注当前的薪金;债权人关心企业经营业绩,一旦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诉诸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这使得企业并不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股东利益至上。而且,资本市场发达,企业以权益融资为主,股票价格能有效地反映企业业绩。所以“股东至上”模式下,财务管理目标多是股东财富最大化。

(2)“共同治理”的日德模式。英美单边治理模式不同的是,以日德为代表的国家除关注股东利益的同时,也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主要是因为在这些国家,企业的股东多是法人,股权相对集中,股票不经常转换,股东重视企业长远利益;实行主银行制度,是银行控制主导型,每家企业都有一家大银行支持,许多银行既是企业的债权人又是股东,银行与企业保持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固而密切(袁建国,2005)。同时,企业实行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雇员关注企业发展前景。可以看出在这种“共同治理模式”下,企业不仅关注股东的利益,也会重视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如债权人、雇员、政府等。与其治理模式相适应的财务管理目标就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或是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

(3)家族治理模式。在韩国和东南亚国家里,企业所有权或控股权主要是由家族成员控制,其经营管理权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企业决策被纳入家族内部序列,企业的重大决策如创办新企业、开拓新业务、人事任免、决定企业接班人等都由家族中的家长一人做出决定。经营者受到来自家族利益和亲情的双重激励与约束。企业员工管理家庭化,提高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亲和力,减少内部摩擦。同时,在东南亚,许多家族企业都涉足银行业,银行服务于家族的整体利益,为家族的其他系列企业服务,银行对企业的监督约束较小。在“家族治理模式”下,企业的目标主要是保值增值,财务管理目标倾向于利润最大化。

(三)其他影响因素无论是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还是企业治理模式,都会考虑其所处理财环境,比如说宏观经济政策、相关法律的颁布与实施、管理决策机制等等内外部的因素。而今,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社会已逐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据世界银行估计,1950~1970年科技进步在发达国家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40%,进入20世纪80年代,这一贡献率比例高达60%,进入90年代,这一比例超过80%。也就是说物质资本在企业中的地位将相对下降,而知识资本的地位则将相对上升(周丽芳,2005)。根据企业理论,企业是多边契约的集合体,人力资本是契约的一方,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所以,财务管理目标逐步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三、结论

在我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处于“弱式有效”的水平,股价很难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上市公司比重小,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占比例仍然较大,政府对企业存在干预。一时间,企业无法采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且财务管理目标具有可分性、可测量性。企业先根据其治理模式选择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在根据不同生命周期确立基本目标、具体目标,逐步实现根本目标。

[1]冉光圭:《企业理论演变与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财会通讯》(学术)2005年第4期。

[2]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王国顺:《新古典企业理论的理解与修正》,《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

[4]王庆成:《财务管理目标的思考》,《会计研究》1999年第10期。

[5]温江涛、朱晓俊:《企业理论评述》,《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年第7期。

[6]晋自力:《公司治理模式比较与财务管理目标选择》,《财会通讯》(理财)2007年第4期。

(编辑 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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