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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教育经费筹措研究与分析*——基于湖南省某地方X高校的数据

时间:2024-05-04

曹文明 刘文华

(湖南工学院计划财务处 湖南 衡阳 421002)

地方高校教育经费筹措研究与分析*
——基于湖南省某地方X高校的数据

曹文明 刘文华

(湖南工学院计划财务处 湖南 衡阳 421002)

近年来我国地方高校在教育经费筹措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初步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其它多渠道为辅的教育经费筹措制度。虽然地方高校已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筹措教育经费的局面,但当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阻碍了地方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本文认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地方高校要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筹措多元化之路,通过财政、经营、社会、收费等各种途径,积极拓宽地方高校教育经费筹措渠,实现地方高校可持续发展。

地方高校 教育经费 筹措 实证研究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急剧增加,高等教育从以往的“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高等教育经费短缺问题日益严重,并成为阻碍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地方高等院校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主力军,承担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任务,但由于我国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央财政投入向部分重点高校倾斜及地方高校自筹经费能力不强等原因,我国地方高校教育经费短缺问题更为严重,极大地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研究我国地方高校教育经费筹措问题,对缓解地方高校财政压力,促进地方高校乃至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深远意义。本文所讨论的“地方高校”指的是由各个省、市、自治区领导,经费来源和管理都隶属于省或省以下地方政府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是指高等教育经费,即不同的投资主体投入到高等教育领域中用于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货币表现,而且是不同的投资主体投入到地方普通高等教育领域中用于发展地方普通高等教育事业的货币形式。

二、X高校教育经费筹措研究分析

(一)X高校教育经费筹措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研究地方高校教育经费筹措问题,于2009年7月在湖南省某地方高校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观察和访谈获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和对于地方高校教育经费筹措的感性认识。X大学教育经费来源的渠道有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学杂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招收留学生、社会捐赠、其他收入等。具体收入如(表1)所示,其中教育事业经费拨款为省财政厅对X高校的财政拨款,是地方预算划拨给X大学的教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和未列入部门事业费和基建支出的“预算专项资金及其他教育经费”。教育事业收入主要指X高校高等教育学费、住宿费收入,函大、夜大、短训班的培训费及学费,考试考务费,科研经费等。经营收入指X高校校办企业的经营收入。X高校校办企业主要有出版社、印刷厂、高科技公司、科技开发公司等。附属单位缴款指购物中心、校园门面收入等。其他收入是指上述各级经费之外的其他项目预算外教育经费,对X大学来说主要指二级学院上缴的资源占用费等。2008年X大学收入合计为39878.42万元,其中教育事业经费拨款共计16872.17万元,教育事业收入16750.00万元,经营收入35.36万元,附属单位缴款为51.17万元,留学生收入31.59万元,社会捐赠收入1505.02万元,其他收入4633.11万元。2008年X大学负债合计29207.21万元,其中借入款项22634.03万元,应付账款4943.31万元,其他应付款889.48万元,应交税金460.31万元。

(二)X高校教育经费筹措取得的成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X高校教育经费筹措取得了不少成绩,最重要的是形成了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元化筹措高等教育经费制度的雏形。具体来说,X高校教育经费筹措的成绩主要表现在:(1)多元化筹措教育经费的形式具备。通过调查笔者发现,X高校多元化筹措教育经费的形式已基本具备。X大学已形成了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学杂费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招收留学生、吸引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形式。从(表1)可以看出,X大学教育经费来源有教育事业经费拨款(财政拨款)、教育事业收入(学杂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留学生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高校筹措教育经费的几大渠道X大学已基本具备。财政拨款和学杂费收入是X大学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2004年至2008年地方财政对X大学的拨款分别占教育经费总来源的26%、28%、37%、33%、42%,学杂费等收入分别占教育经费总来源的45%、52%、51%、49%、42%,两者占到X大学教育经费来源的71%、80%、88%、82%、84%。虽然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和高校学杂费收入占了X大学教育经费来源的绝大部分,但其他经费来源如经营收入、招收留学生、吸引社会捐赠等在经费总来源中都占有一定份额,虽然所占比例极小,但毕竟是筹措的一个渠道。经营收入和招收留学生收入基本上逐步增加的,2008年的经营收入和招收留学生收入较2007年分别增长了130%和60%。因为X大学2008年校庆,2008年社会捐赠收入与2007年相比翻了20倍。X大学教育经费筹措已经由原来的片面依赖政府投资发展到由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其它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辅,改变了以往的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的单一性。(2)财政性教育经费不断增加。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越来越重视,X高校财政性教育经费的绝对量也是逐年增加的。从(表1)可以看出,从2004年至2008年国家财政对X高校的投入是不断增长的。2008年与2004年相比,X高校财政性教育经费增加了9048.57万元,增长126%,虽然期间也有回落,但整体上升的趋势没有改变,如(图2)所示。2005年X高校成为省部共建重点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X大学建设发展。省部共建规划是在五年内由省、部、市重点投入2.25亿元,平均每年4500万元。这样,之前X大学的财政拨款是每年6000万,省部共建后每年可达一个亿左右。财政性教育经费增加,将极大地促进X大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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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X高校教育经费筹措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X大学已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筹措教育经费的局面,但当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教育经费来源结构不合理、经营收入极为有限、社会捐赠收入低等,阻碍了X大学的进一步发展。

(1)教育经费来源结构不合理。X大学虽然已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筹措教育经费的局面,但教育经费来源结构并不合理,财政拨款和学杂费收入占教育经费来源的大部分,其他非财政教育经费,如经营收入、社会捐赠等在教育经费中所占比重极低。如前文所述,2004年至2008年地方财政对X大学的拨款分别占教育经费总来源的26%、28%、37%、33%、42%,学杂费等收入分别占教育经费总来源的45%、52%、51%、49%、42%,两者占到X大学教育经费来源的71%、80%、88%、82%、84%,占了X大学教育经费来源的绝大部分,但经营收入、社会捐赠等所占比重极低。2004年X高校经营收入7.6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272.61万元,留学生收入7.46万元,捐赠收入402.85万元,四者总共只占到教育经费来源的2%,如(图3)所示。2008年,X高校经营收入35.36万元,附属单位缴款51.17万元,留学生收入31.59万元,捐赠收入1505.02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了300%、-81%、300%和270%,但四种收入的总和也只占到教育经费来源的4%,如(图4)所示。从单项来看,2004年年至2008年X高校经营收入分别只有7.6万元、5.1万元、0万元、10.89万元和35.36万元,留学生收入分别为7.46万元、29.50万元、23.80万元、19.80万元和31.59万元,占教育经费总量的比例均不足1%。2004年至2008年捐赠收入分别为402.85万元、76.89万元、275.21万元、70.70万元、1505.02万元,与经营收入和留学生收入相比要多,占教育经费总量的比重2004年超过1%,2005年至2007年均不足1%,2008年达4%,但总的来说非常有限。因此,X高校教育经费来源结构不合理,在财政拨款和学杂费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其它收入来源占总经费的比例并不高甚至出现了下降,从而使得高等教育经费在实现了多元化筹措的同时,又出现了隐性的单一性。X高校的经费来源渠道仍然狭窄,多渠道经费筹措体制并未能真正形成。显然,X高校教育非财政性经费投入结构存在不合理的发展态势,而且教育领域内所追求的公平性原则必然要求对学费的增长做出适当的限制。未来X高校教育发展所需的经费保障,已不能单纯依靠增加拨款和提高学费,需一步挖掘其他投入构成的潜力,真正实现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

(2)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不足。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主要来自两个层次的拨款:一是国家教委所属高等院校和中央其他部委所属高等院校的经费主要来自中央财政,国家财政部根据国家教委和中央其他部委所属的高等教育子系统的在校生规模,将一定数额的高等教育经费拨给国家教委和其他各部委,各部委再将此项经费拨给所属各高校;二是用于地方高等院校的财政拨款主要来自省级财政支出,也有少数地方院校的拨款是由地区财政或县财政支出的。X高校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来自湖南省财政厅。相对一些部委所属高校而言,X高校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不足。有关统计显示,1998至2001年中央对划转地方的184所高校共划拨经费仅45亿元,安排专项资金仅14亿,合计年校均经费只有约800万元,其他均由地方负担或补贴;与此同时,地方拨付共建学校专项经费也就30多亿元。可见,中央拨给地方高校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是极其有限的,而地方政府因其财力本来就有限,不足以弥补地方综合性高校发展所需的财政性教育经费。目前,全国由省、直辖市管理的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有1394所,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92%、学生人数85%。但地方高校获得的教育经费仅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经费收入的60.6%。地方高校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和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分别仅为中央部属高等学校的49%和43%。地方高校财政性教育经费是严重不足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不均衡是影响地方高校经费不足的关键原因。国家为了实现在较短时间内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高校的目标,在近些年的管理体制改革中,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在政策上不断向部分重点高校倾斜,这造成了我国各地区高校发展愈加不平衡。在中央财政投入一定的情况下,中央越向部分重点高校投资倾斜,就势必会造成对地方高校财政投入的不足,“211工程”特别是1998年“985工程”的实施,都体现了非均衡发展策略,这使得像X大学这样的非“211工程”和“985工程”范畴的地方高校一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了。如在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中,“九五”一期建设期间,对北大、清华各投入18个亿,而对地方高校国家投入最多的只有0.3个亿。如此巨大的差距往往造成地方高校的财政难以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使得其发展之路充满了艰辛。

三、地方高校教育经费筹措策略分析

(一)积极争取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 地方高校的“地方性”特征决定了地方高校的发展,首先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的多少及政策支持的力度。教育应以公共性为主,教育的公共性的重要表现就是教育的社会效益,即要为社会培养人才。而要确保培养人才的质量,财政拨款必然要作为高等学校的主要经费来源。目前,地方高校教育经费普遍严重不足,作为地方高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要承担者,地方政府更应强化自身的教育公共职能,提高其投入在地方高校教育成本分担中的比例。地方政府要必须要想方设法,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和科教兴国战略,要保证地方高校教育经费投入在未来几年中,绝对数和相对可比数额上的都要有大幅度增长,以改变当前存在的地方高校教育经费公用部分低于警戒线的困境。在加大地方政府经费投入的同时,要建立科学、法制、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一级及省一级政府对地方高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金额。建立科学、法制、规范的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地区间高等教育投入的失衡问题,促进区域间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应加大对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倾斜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高等教育边缘地区等地方高校的财政投入。在各地区经济发展存在差异的客观情况下,政府应对高等教育空缺和欠发达地区实行财政投入上的倾斜政策,适当增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生均教育经费的比例。应该要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分配格局,保证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转移支付手段,既包括中央与地方间,又包括地方与地方间的转移支付手段,提高国家对地方高校的投入。

(二)努力增加科研技术服务性收入 对于在财政困难地区的地方高校来说,如果单单依靠国家及政府投资来改善办学条件,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势必缺乏足够的独立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社会对高等学校培训服务、科研、技术专利的需求迅速增长,为地方高校自筹经费提供了契机。地方高校可以从自身的科研技术入手,在不影响正常教学与科研的情况下,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以及科研技术专利,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开展和企业多层次的交流和合作,努力增加科研技术服务等私利性收入,以弥补地方高校办学经费过份依赖于地方政府的缺憾。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创办校办产业,近几年高等学校科技产业迅速发展,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地方高校要充分发挥优势,兴办高科技企业是很重要的一种方式和途径。如果成功将是地方高校收入来源中很重要和有生命力的部分,也是增强地方高校自我发展能力的关键所在。地方高校在创办校办产业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1)要加紧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如都由学校经营,很难在人权和财权上分清,必然会导致权责不清现象的存在。权责不清的后果就是企业的经营者会缺乏主动性、灵活性与自主性,这样势必会影响校办企业的良性发展。因而高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引进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使校办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2)要坚持地方高校科技企业的特色。地方高校企业相对其它企业来讲,它的竞争力与生命力主要来自于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成果。因此地方高等学校的发展,必须依托地方高校的技术创新平台,这才能使地方高等学校科技企业做大做强,从而为地方高校提供更多的教育经费。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改善地方高校在经费争取上不利的局面,使自身办学实力更强。

(三)提高社会捐赠收入 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捐资助学,也是解决地方高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高校已得到一些大型企业、社会团体和私人的投资与赞助,这些经费来源已成为地方高校教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总的来讲,我国地方高校教育经费中来自于社会捐赠的资金还极其有限。为此,要从以在下方面下入手:(1)加强管理意识。从国家层面来讲,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政策,鼓励社会企业、团体以及个人对地方高校进行捐赠,并要保护捐赠者的相关合法利益,如对捐赠资金给予包括减免税收在内的各方面的优惠、给予捐赠者一定的名誉激励等。地方高校也要善于宣传,积极主动地向潜在的捐赠群体和个人宣传自身,主动与有意捐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接洽。(2)加强制度保障。从体制入手,设立专门的负责捐赠工作机构,并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常年捐赠以及专项捐赠两项工作进行管理、协调。(3)保护捐赠者的利益。虽然我国高等教育捐赠的伦理取向是以利他主义为最高目标,且本质上是一项无私利的促进地方高校教育发展的公益行为,但捐赠者难免也会有其捐赠动机需求,地方高校要大胆大力大量地为捐赠者宣传留名,彰其功绩。成功的捐赠制度总是兼顾了地方高校和捐赠方利益,兼顾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4)地方高校要学习和研究筹资技巧。地方高校的筹资活动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活动,它需要在一定理论的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选择适当的筹资渠道和方式,科学筹集自己所需要的资金,争取用最低的资金成本及财务风险筹集到最大的可用资金。

(四)适量招收留学生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在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留学生也越来越多。地方高校要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树立开放办学的理念,借鉴美国、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多年的留学生政策和措施,加大外国留学生招生比例和规模,大力开拓我国的留学生市场。作为地方性综合高校来说,留学生的增加意味着教育经费多了一个重要的筹措渠道,将对解决经费紧张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1]闵维方、陈晓宇:《中国高等教育经费需求与投资体制改革》,《教育研究》1994年第12期。

[2]任修霞:《湖南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结构研究》,《湖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3]帅相志:《市场经济与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

[4]吴惠、张彦通:《加快高校教育基金会发展初探》,《中国高等教育》2006年第11期。

(编辑 梁 恒)

曹文明(1973-),男,湖南衡南人,湖南工学院计划财务处高级经济师刘文华(1970-),男,湖南常德人,湖南工学院计划财务处会计师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教学研究与改革基金项目“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培养实效研究”及湖南省教育厅资助项目“基于高校资产管理的研究与探索”、“新模式下的高校资产存量计价及账务处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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