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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看待各种“陷阱”论

时间:2024-04-23

史泽华

近年来,“陷阱”一词几乎成了国内外理论界和舆论界描述中国的流行语。从过去常见的“中等收入陷阱”“修昔底德陷阱”到新近鹊起的“金德尔伯格陷阱”“债务陷阱”……五花八门的“陷阱”论层进迭出,令人目不暇接。各种“陷阱”论的主要特点有三:一是多源起西方政治经济概念,语出西方学者的论断,典故也多来自西方社会的发展历史;二是多经过看似科学化的推理和论证,听起来可信度较高;三是多与“中国问题”有关,有的甚至是专门为中国量身定制。对于这些“陷阱”论,如果不加鉴别、盲目引用,多了乱了,有可能正中谣言制造者的圈套,破坏改革和开放两个大局。

“陷阱”论的来源

“陷阱”一词的中英文原意近似,大体指施以伪装的捕兽或诱敌之物,踩之即陷,无法遁逃。英文引申含义大体有两个:①深陷其中、难以摆脱的困境;②诱使他人违背自身利益或意图行事的诡计。在社会科学领域,学者们把“陷阱”这样一个重语气词当作术语使用,经常是为了使其研究的现象或问题获得他人的关切和决策者的重视。有的人为了进一步突出重点,还会在“陷阱”前面加上重大历史事件或重要历史人物的名字,以借古喻今。

“修昔底德陷阱”(Thucydides Trap)便是这样来的。它的提出者美国学者格雷厄姆·艾利森任教于哈佛大学,长期从事外交决策研究,特别是危机决策。艾利森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担任政府顾问,冷战结束后曾担任克林顿政府助理国防部长,对美国对外政策,特别是对苏联(俄罗斯)、对华政策有着重要的影响。21世纪以来,艾利森在研究中美关系时,看到了作为“世界老大”的美国面对不断发展壮大的中国的焦虑。为了给这种态势一个更直观、清楚的定性,他把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对雅典和斯巴达关系的表述借用过来,提出了“修昔底德陷阱”。艾利森称,修昔底德的喻言提醒我们,当一个崛起大国挑战一个守成大国时,结果会有多么危险。他指出,过去五百年中,16次这样的状态12次以战争收尾。因此,当前全球秩序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中美能否摆脱“修昔底德陷阱”的问题。

艾利森将《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作为“历史教材”,指出新兴大国与守成大国关系之中可能存在着难以化解的结构性压力,警示中美关系不能重蹈覆辙,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该理论所展示的是不是一种普遍性的历史模式,是不是科学的历史发展规律,需要划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无论是从地缘位置、国际角色,还是从政治意图、决策环境看,古今都有着巨大的差异,依据几个简单的统计数字便断言中美会走向古希腊雅典和斯巴达那样相互攻伐、两败俱伤的历史悲剧,显然过于武断。艾利森也一再强调,修昔底德并非是想说“修昔底德陷阱”必然导致战争,相反,修昔底德的本意是如果采取行动,战争本可避免。艾利森的观点引发了学界的热议,也引发了巨大争议,特别是关于他的学术立场及观点的中立性的问题。他提出了避免中美冲突的12种可能性方法,大部分都以“美国中心论”为出发点和归宿,其中包括在太平洋区域构建强大的军事联盟,威逼中国接受“和平”的办法。实际上,这种“宽以待己,严以律人”的方法更像是在主动挑起战争。

其实,就当今中美关系来说,只要双方共同努力,相向而行,便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去解决一些难题,找到一条能让两国不因恶性竞争而陷入零和博弈的道路。但如果一方坚持成见,不作改变,总戴着有色眼镜观察另一方,总试图以消极的态度和否定的方法“管理”另一方,也可能自己给自己造成“修昔底德陷阱”。正如201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美国西雅图发表演讲时所说:“世界上本无‘修昔底德陷阱,但大国之间一再发生战略误判,就可能自己给自己造成‘修昔底德陷阱”。

审慎看待各种“陷阱”论

社会科学对于事物发展规律的预判有很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所遵循的价值理论的多样性,换言之,研究者本人所处的阶级阶层、时代背景和地域特点,都可能影响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具体到“陷阱”论问题,如果研究者单纯出于助力政治决策的目的开展研究,那么其结论可能有一定的价值。但在现实政治中,各种“陷阱”论绝非这样单纯,有一些就是人为的“陷阱”,也就是政治圈套。最近在海外媒体中非常流行的中国“债务陷阱”论便是其中典型的实例。

“债务陷阱”论的核心观点是,中国借“一带一路”建设向一些弱小国家提供高额的“战略贷款”,当这些国家无力还债时,中国便会趁机获得该地区的战略资源。中国“债务陷阱”论较早源自2018年年初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的一次听证会,主要内容是听取专家如何评价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对美国战略利益的影响。到场作证的新美国安全中心高级研究员丹尼尔·克里曼认为,中国“一带一路”项目中的贷款行为有时偏离了国际标准,对一些国家的借贷超出了债务国的偿还能力,如果这些国家无力偿还中国的贷款,其地缘战略政策可能受到中国的左右。克里曼称,这种做法制造了一种“债务陷阱”,让中国对债务国拥有了经济上的影响力,并形成一种长期不平等的外交关系。

不久之后,美国华盛顿智库全球发展中心发布了一份关于“一带一路”债务问题的研究报告,对中国的债务管理能力提出质疑。报告指出,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计划在欧洲、非洲和亚洲投资多达8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项目,一些国家将会因为未来“一带一路”的相关融资显著增加债务危机的风险,这一观点与克里曼的“债务陷阱”论如出一辙。报告发布后获得了广泛转载,美国前国务卿蒂勒森、财政部部长努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等政要相继表达对“一带一路”债务问题的担忧。美国国务院甚至在其编写的一份政策分析报告中列出了16个易遭受中国“账本外交”和经济胁迫的国家,包括菲律宾、柬埔寨、瓦努阿图、汤加等东南亚和南太平洋国家。该报告是想“提醒”澳大利亚,如今中国正在通过“账本外交”把一些中小国家从澳大利亚身边夺走,因为南太平洋地区历史上一直是澳大利亚的“势力范围”。报告作者之一、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学者山姆·帕克称:“中国的公-私经济模式使其有能力把经济债务转化为战略性资产和影响力。”报告还认为,中国正在从外交、经济和军事等多个维度张开羽翼,以取代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地区霸权。“账本外交”是其中重要一环。耐人寻味的是,这份报告的指導教师是“修昔底德陷阱”的“发明者”艾利森。

随后,各个版本的“债务陷阱”论在一些西方媒体上纷至沓来,有的还拿出一些看似很有说服力的例子。比如,有人说,斯里兰卡是迫于债务压力才将汉班托塔港的特许经营权交与中国公司99年,其他国家的一些战略港口也会一个接一个地成为这样的牺牲品。事实果真如此吗?显然不是。对于正处于战后重建阶段的斯里兰卡而言,中国的巨大融资支持犹如“雪中送炭”。中方在参与斯里兰卡重大项目建设中一直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每一个项目都经过了该国政府的科学论证。更重要的是,根据斯里兰卡央行2017年年报,中方的贷款余额仅占斯里兰卡所有外债余额的10.6%,低于日本的比例。中方贷款中,远低于国际市场利率的优惠贷款占到了总额度的61.5%,商业贷款利率也是中斯双方根据当时国际市场原则和水平共同商定的。因此可以说,所谓的“债务陷阱”论完全是西方媒体炮制的伪命题。

中国“一带一路”投资大多集中在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这些项目往往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报周期长,企图用短期的债务问题来否定“一带一路”给沿线国家的发展所带来的促进作用是毫无道理可言的。事实上,绝大多数相关国家对中国投资的反馈都是正面的、积极的、有信心的。正如坦桑尼亚财政部部长菲利普·姆潘戈所言,非洲需要贸易与投资,也愿意充分开发和利用自身拥有的资源。非洲希望加强同中国的合作,共同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债务陷阱”论的炮制者已经习惯于从政治角度去考虑经济问题,其目的是借经济摩擦制造政治紧张,从而从中挑拨离间、浑水摸鱼。

超越各种“陷阱”论

“陷阱”是建立在观察、测量或试验基础上的一种假说,有针对性地探讨两个或三个变量,加以试验验证或逻辑推理,然后得出对命题的验证。这个过程中,假说能不能变成科学的理论,不仅有赖于分析方法的科学性,还在于每个变量的可控性和可观性。如果置林林总总的各种限制条件于不顾,径直认可各种“陷阱”论的结论,无疑是杞人忧天,故步自封。

例如,由世界银行在2006年最早提出的“中等收入陷阱”一词,它指的是一个国家达到一定收入水平后,往往陷入了经济增长的停滞期,既无法在工资方面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尖端技术研制方面与高收入国家竞争。一般认为,一些拉美国家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代表。比如,拥有优越地理条件和丰富自然资源的阿根廷,在20世纪初曾是全球前十的经济强国,20世纪70年代初就已经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但是经过之后近半个世纪的跌宕起伏,该国的人均国民总收入迄今仍未跨过发达国家门槛,成为“中等收入陷阱”的俘虏。

但是与其他“陷阱”论一样,“中等收入陷阱”论在逻辑上谈不上周延。由于世界银行未对经济体类型和经济发展水平划分等问题制定出一套详细而一贯的标准,关于“中等收入”如何划定的问题,始终只是一个粗略的轮廓。一个低收入国家如果想知道未来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跨入中等收入门槛,什么才叫步入高收入国家行列,都只能在一系列假定的基础上进行“大胆预测”。而且,仅凭人均国民总收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中的一项或几项指标来断定一个国家处于什么样的发展水平,显然有些武断,也有失公允和科学。

事实上,世界上并不只有“中等收入陷阱”,“收入陷阱”不会偏爱任何一个国家。不少低收入国家有“贫穷陷阱”(指经济中存在恶性循环,陷入贫困落后之中难以摆脱)。有的高收入国家也存在“不平等陷阱”(指贫富差距过大、人均收入不平等的困境)。问题的关键是各国政府有没有意愿和能力采取避开这些“陷阱”的政策。例如,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过程中,韩国曾推出一系列提升增长质量和竞争能力的重大举措,包括大幅增加研发投入,提升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通过税改缩小收入和财富差距,确保各阶层共享发展成果;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设透明政府;等等。韩国1980年前后成为中等收入国家,1995年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韩国的经验表明,“中等收入陷阱”并非后发展国家的历史宿命,只要方向正确、方法科学,少走弯路冤路、顺利换挡升级的可能性完全存在。

各种“陷阱”论的高深莫测之处在于,它们往往都披着一副理论的面纱。正确应对各种“陷阱”论,首先需要把这些面纱揭开,了解其真实面目。如果其背后的政治动机是单纯的,那么“陷阱”和困境无异。比如,“中等收入陷阱”被理解为“中等收入困境”可能更接近语出者的本意。如果它是被别有用心者刻意包装后抛到国际舆论场上的,那么明显就是误导他人的圈套。当“陷阱”由困境变成圈套,便丧失了它的政治价值,困境可以突破,圈套则需识破。

面对困境,需要冷静观察、虚心求教、集思广益、备豫不虞。2014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便曾以“塔西佗陷阱”提醒与会者:“我们当然没有走到这一步,但存在的问题也不谓不严重,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就会危及党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圈套只是政治工具,更重要的是及时识破,揭掉其伪装的面具。2018年5月以来,中国外交部门数度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政府部门联合发声,对“债务陷阱”论进行了回应和揭批,起到了正本清源的良好效果。反之,如果不辨真伪,盲信盲从一些所谓的“公理”或“定律”,只会让一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失去自我,成为他人话语体系的附庸;只會自乱阵脚,充当这些政治圈套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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