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熊 超 曾新华
摘 要:近日,在法院网看到一则消息:为了脱贫致富,河南三门峡卢氏县的农民张某、郭某、马某采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兰草,本以为是劳动所得,没想到竟触犯了刑律,接到判决书后三人痛哭不已,后悔莫及。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郭某、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1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罚金。①对这个典型的破坏自然资源案例,笔者作了思考。
关键词:采挖 兰草 缓刑 思考
中图分类号:DF611 文献标识码:
第一、假设卢氏县不是国家级贫困县,农民张某、郭某、马某3人早已脱贫致富,那么该地会出现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吗?
也许也会有,但我想一定是极其个别现象,而不象我们现在这么多人频繁的发生,这其实就是一个深层的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问题。又比如在中国北面及西面的一些干地和草原,包括内蒙古、青海高原、甘肃、新壃、宁夏、及山西等地出产一种特色菜——发菜。干的发菜好像黑色的头发,故称发菜。要采集一两发菜(约 37.5 克),便需破坏四分之一公顷的土地。又因为采集发菜的工具,是一个有密集钢丝的铁耙,人们用它来翻起表面的泥土。这个工具当地又称为“刮地穷”,因它会把泥土表面的植物完全铲除,严重地破坏了泥土,最少需要两至三年时间才能复原。被破坏的泥土,由于缼乏发菜及其他植物的保护,干地及草原便急速恶化,沦为沙漠。政府早在2000年7月就通知禁止采集、收购、加工、售卖及出口发菜。但收效甚微,原因很简单:俗话说的好:“靠山的吃山,靠水的吃水”,当地人民本来就比较贫困,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发菜可以说就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不让他们采集就意味着失去了主要的生活来源。有什么比人的生存还重要的呢?我们不可能为了所谓的保护环境而牺牲一些人的基本的生存的权利。
印度总理曾在一次环发大会上明确指出,贫穷是最大的环境问题。在2006年,乌干达总统也表示:森林保护必须让位于经济发展。这些言论虽然有些过与激进,但无一例外地表达了一个观点:环境资源的保护必须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而且要合理的解决当地人民的经济生活问题,不能一禁了之,而是要给以配套的解决措施,比如在一定的范围内给以财政补贴或者其他的产业政策支持。
又如像我们的云南地区就有许多的原始森林,他们很多都是下游江河的发源地,我们必须要保护原始的生态环境从而保护下游免受生态破坏之苦,但是上游的人们主要就是通过砍伐森林和销售木材为其最大的经济来源,靠一纸禁令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即使用暴力解决了也是不道德的。我们必须配套的解决他们的问题——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等一系列的手段,从而避免资源保护与贫穷的对立。
第二、假设农民张某、郭某、马某早就知道挖兰草卖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还会出现这出悲剧吗?
从本案中我们可看出被告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而是“本以为是劳动所得,没想到竟触犯了刑律,接到判决书后三人痛哭不已,后悔莫及”。这种结局对他们来说是可悲的,但对我们来说,对当地的政府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嘲弄,环境资源保护被宣传了这么多年,群众参与原则,环境责任原则,这些专家们费了多少年的研究心血而写入法律法规的原则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被执行值得怀疑。群众连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而构成了犯罪都毫不知情,还认为自己是“劳动所得”。这种状况让我们无法相信当地贯彻了《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关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开展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教育,普及野生植物,提高公民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的相关规定。
我国是植物大国,植物种类数量居世界第三位,仅高等植物达3万多种,其中特有植物种类繁多,约1.7 万余种。药用植物1.1万余种和药用动物1500多种,又拥有大量的作物野生种群及其近缘种,是世界上栽培作物的重要起源中心之一。据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在189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104种物种极危或濒危,其中百山祖冷杉、普陀鹅耳枥和银杉等57种极危,巨柏、水杉、观光木和滇楠等47种濒危。据专家估计,到2010年,我国将有4000种至5000 种植物处于濒危之中。因此,加强植物多样性的保护研究,努力实现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亟待加强。
对此我们的政府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不能再让群众不知法而犯法,我们要进一步的加强对群众的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提高人们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守法意识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指南,如果不为人知而且也无法为人所知,那么就会成为一纸空话。 因此,在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方面,除了不断完善立法和执法外,还应该广泛开展各种宣传工作,逐步提高公众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守法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使野生植物和珍稀植物资源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假设农民张某、郭某、马某平时关注社会、守法意识比较强,他们会走向犯罪的深渊吗?
而在现实中,我国珍稀野生植物多分布于边远地区,而当地居民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不少居民对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认识模糊,保护意识淡薄。随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许多古树被当地居民当作私有财产出售,从深山移植到城市中,而一些百年古树离开了野外自然环境很难成活,使国家野生植物资源遭受巨大损失。另外,一些居民不能分辨出珍贵树种而对这些树木进行砍伐,改林地为农田,破坏了野生植物资源的生存环境。同样,对牲畜的过度放牧加大了土地的沙化程度, 使生态系统退化, 生物多样性降低,破坏了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守法意识薄弱再加上受经济利益驱使,盗采或掠夺性采挖野生植物资源行为严重。由于市场上珍稀树种的木材价格昂贵,一些不法分子受暴利的诱惑,大量盗伐珍稀树木,造成珍稀植物濒危。
为此我们有必要在宣传保护野生植物的同时,要加强公民的一般的法制教育,让他们懂法,然后很好的去守法。强调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不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规定,每个人都必须遵守。
(作者:熊超,广西南宁市广西教育学院政治经济系讲师;曾新华,广西南宁市桂云天律师事物所律师)
注释:
白旭春 李英.河南3农民为脱贫采挖兰草被判缓刑. 中国法院网。网址: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 id=21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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