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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和郭德英:各取所需?

时间:2024-05-04

Eastland

乐视要的是酷派集团的壳

Data Dreamland系酷派创始人郭德英家族通过信托计划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5月底持有16.62亿股酷派集团股票,占比38.3%,为单一大股东。

2015年6月27日,Data Dreamland出售名下7.8亿股,持股比例降至20.3%。买方最终权益持有人是贾跃亭,交易后完成后持有酷派集团已发行股票的18%。Data Dreamland首次售股单价为3.508港元/股,总对价超过27.4亿港元。

虎嗅2015年7月1日文判断,《酷派引入乐视是卖壳的节奏》。

对熟悉资本市场的人来讲,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不太熟悉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首先,对酷派集团来说,二股东地位至关重要,特别是当大股东持股20%出头、仅比二股东高2个百分点。如果仅仅从业务层面的合作考虑,酷派可与乐视签订一系列排他或不排他的战略合作文件。再不行就象与奇虎360那样成立合资子公司。在上市公司层面让外部产业投资人占据第二大股东地位非同小可。

其次,从乐视立场看近38亿港元资金(27.4亿+10.5亿)不是投入酷派集团发展手机业务,而是给了郭德英个人。

2015年8月,阿里向苏宁注资293.4亿,投入物流平台建设、云店发展、互联网金融及IT项目,张近东不把这笔巨款拿回家是天经地义的。远不如阿里富裕的乐视,拿38亿港元给郭德英个人,不图壳图什么?

再换个角度:郭德英想在上市公司酷派集团之外搞项目,乐视愿意出38亿港元。乐视理应在项目公司占股,分享自己投资38亿港元产生的收益。而乐视拿的是酷派集团股票,那里面没有乐视的38亿港元。乐视为什么要在香港买壳?

万达、中旺、TCL们因估值低从香港退市,乐视为什么要在香港买壳?为的是融资方便。

2015年,新上市企业在香港募资金2631亿港元,而已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募8525亿港元。仅就金额而论,香港资本市场再融资潜力似乎不及大陆。但A股市场的“再融资”不是“定向增发”就是“资产重组”,直接向公众增发新股的案例少之又少。上文提及阿里向苏宁投资293亿就属于“定增”。

即便“定增”也不是想搞就可以搞的,要经过层层审批,还要看“运气”,乐视对此深有体会。

香港是世界四大金融中心之一,资本市场高度发达,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是纯市场行为。对优秀企业来说(讲故事也无妨,只要投资人信),在香港资本市场,资金可以随用随取。

乐视发展最急需的是资金,在A股市值虽高融资却不顺畅:“定增”难获批,质押股票风险大(再说已无多少股票可押),减持“人人喊打”……

另外,乐视采取的不是“A+H架构”,而拿不同的业务分别在大陆、香港上市融资。在香港上市的业务估值低,对乐视网没有直接影响。乐视的选择并非上策

不妨先看一下国美在香港借壳上市的案例:

第一步:2000年12月,香港上市公司京华自动化(0493.HK)以1200万港元现金加代价股购买黄光裕名下两套房产。交易后,黄光裕获得上市公司16%的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第一大股东持有22%)。

第二步:2002年3月黄光裕通过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Shinning Crown以每股0.1港元的价格认购上市公司新股13.5亿股,黄光裕持股比率一举升至85.6%。

第三步:2004年6月,黄光裕才将国美电器作价88亿注入香港上市公司。

为什么拖到2004年才注入国美电器?因为香港监管机构要求新晋第一大股东在24个月内不得注入名下资产。黄光裕2002年3月成为0493大股东,只好干等两年。

黄光裕之后,聪明的买家将第二步与第三步合二为一:以名下资产换取标的公司股票,在注入资产的同时成为第一大股东。

2015年贾跃亭获得酷派集团第二大股东地位,给人的预期是将择时注入乐视致新或其他资产并成为酷派大股东。如今他却采取黄光裕的做法,直接做了酷派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注入资产要两年再说了,这当然不是上策。

乐视借壳酷派集团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步,恐怕是因为贾、郭双方在2015年有协议:乐视将在12个月内注入资产,让郭德英持有的约10亿股酷派集团股票享受升值。否则,贾跃亭要用现金向郭德英购买股票(比如说已发行股本的11%)。交易前,酷派集团20日均价为1.52港元,贾跃亭斥资10.476亿港元购股的价格为1.9港元,溢价率刚好是25.0%。

本来,向酷派集团注入乐视致新是顺理成章的上策。或许因为致新业绩不理想,或其他技术上的原因,贾跃亭没来得急注入资产就成了酷派集团的第一大股东。除了给02569改字号,什么也做不了。

不过有失亦有得。两年以后,可以注入的选项多了不少:乐视致新、乐视体育、乐视汽车、网酒网、易到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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