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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

时间:2024-05-04

王亚美

摘 要:建筑企业就是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法人经济实体。它的财务管理内容中有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就是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建筑企业的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工作,从而在减轻建筑企业税负的基础上,还有利于更好的降低企业资金成本,避免企业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终切实提高建筑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

关键词: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

前言:建筑企业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它主要从事的是建筑安装工程。它的施工业务周期较长,施工业务流动较强,从建筑项目开工到清算之间的跨度时间也是很长的,有时还会进行跨地区经营。而各个地区的税收政策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税收经办人员也对一些税收政策的理解不一,这些都使得建筑企业的施工业务涉税事项办理的过程中充满了困难与障碍,一旦处理不当,就很可能会导致建筑企业的税负增加。因此,建筑企业应该强化对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的有效管理,确保企业获得最大化且最优化的经济利益。

一、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相关概述

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就是指建筑企业在进行建筑项目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些与税收业务相关的各种事项。一般来说,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就是指建筑企业的施工业务开展过程中,对那些涉及到的税收事务进行一定的规划、协调与控制。其中,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工作中,税收申报与缴纳是最为重要的管理内容,也是管理重点与难点所在。

二、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的具体内容

(1)营业税金及其附加税。这是指建筑企业在进行项目施工过程中,在劳务发生地根据当月完成的施工产值或收到的工程款,并依据不同的税率来计算应该缴纳的地方税金及其附加。具体来说,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的第一种税种就是营业税。它是建筑企业根据当月完成的施工产值扣除分包的工程款,然后按照3%的税率进行计算,这种营业税应该及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第二种就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它是根据营业税与税率之间相乘的得数来进行计算的,也应该向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与缴纳。第三种就是教育费附加。第四种就是价格调节基金。第五种就是堤围防护费。这种税收一般是根据建筑企业施工业务产值的1.2%税率进行计算,然后再向劳务发生地的应税机关进行申报缴纳。当然,这种税种也会存在不同地区的税率不同问题,甚至有些地方征收,而有些地方则不征收。因此,建筑企业在进行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的时候,一定要提前搞清楚劳务发生地的实际税收政策;(2)企业所得税。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主要有这么几种征收方法。第一种情况就是根据建筑企业实际的盈利情况进行征收。有些建筑企业的账面清楚,主管税务机关在进行征税计算的时候,可以尽快计算出所应该缴纳的正确税款,对于这样的建筑企业来说,征税机关往往根据25%的税率进行征收。而对于那些账面不清晰,无法正确计算出应税款额的建筑企业来说,征税机关可以根据核定征收标准来进行征税。第二种情况就是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的施工项目。事实上,建筑企业跨地区进行施工是很普遍的事情。那么,税务机关在对建筑企业进行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的时候,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建筑企业的跨地区经营情况,针对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辖的跨地区项目部,应该根据项目实际的营业收入的1.2%进行征税。第三种情况就是建筑企业下属的二级或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建筑施工项目,这些项目的经营收入与其他各项费用都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并让二级分支机构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来进行正确计算和合理征收;(3)个人所得税。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中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可以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针对特定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第二种情况就是针对企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来说,针对第一种情况,税务机关应该根据建筑企业劳务发生地的具体税收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如果是针对外地建筑企业,税务机关一般应该根据所开工程款票据金额的

0.1%至1%征收其个人所得税。针对第二种情况,建筑企业应该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规定,把企业支付出去的个人报酬等进行税务申报,并履行代扣义务;(4)印花税。建筑企业施工项目的标的巨大,质量要求也是非常高的。因此,建筑企业对于施工方的要求也是极其严格的。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操作方必须具备一定的施工资质,同时还需要根据建设标的来签订一个可实施的具体施工合同。那么,这里的合同双方都应该向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三、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

(1)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管理措施。首先,我们应该对建筑企业施工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营业税计算进行合理的规划。这是因为建筑企业的项目总开票额度是固定的,最终缴纳的税款总额也是确定的,但是,如果一个建筑企业的项目施工工期在三年以上的话,我们就可以对其进行纳税筹划,让建筑企业的施工过程减少应缴纳的税款,从而为建筑企业节省大量的财税支出。因此,建筑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日常施工产值尽可能的要做到不超过营业收入,尤其是要控制好垫资施工项目的施工产值,从而让建筑企业的资金压力大大减小,有效提高建筑企业施工项目的实际利润。这就是说,建筑企业应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产值与营业收入中的最低值来计算营业税缴纳基数。其次,建筑企业的分包税款应该在开具总包票的时候就予以扣除,否则,就有可能会导致建筑企业的重复缴税,让建筑企业的税负被动的增加,最终还会导致建筑企业的经济压力剧增。实际上,我国相关税法已经明确规定,总包缴纳的营业税是按照总包收入扣除分包后的差额来计算缴税实际金额的。因此,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深入理解相关税法的规定,从而为企业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税负支出。再次,建筑企业在有甲方提供材料的情况出现时,就应该按照实际收到的进度款或者开票金额纳税。最后,建筑企业还需要把施工项目的其他结算收入一并计入到工程业务总收入的核算当中去,这样就可以合理合法的降低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2)企业所得税管理措施。建筑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就应该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进行税收的计算与缴纳。为了正确的处理好施工业务涉税事项,建筑企业就应该聘用那些业务能力较强,并且具有一定资格证的财务人员来进行核算,并要求他们严格根据我国相关的会计准则与工作规范来做好涉税事项管理,尽可能的建立健全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让其账面清晰,税负减轻。一般来说,建筑企业不要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这样会增加税负;(3)个人所得税管理措施。建筑企业在申报和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应该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是向特定工程项目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迄今为止,我国还缺乏一个较为明确和统一的规定与政策,比如说一些地方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一些地方则不征收。因此,建筑企业应该与劳务发生地的所在税务机关进行有效且到位的交流,尽可能的争取到最为优惠的税收政策;(4)印花税管理措施。建筑企业应该根据相关税收规定,把总承包项目的一部分进行分项打包,让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分包管理。那么,这种工程施工情况下,建筑企业不仅需要按照总承包合同价来缴纳印花税,同时还需要根据分包金额来缴纳印花税。因此,建筑企业就应该尽量少用分包合同。这样,不仅可以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同时还可以有效降低自身的税负,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汪华亮,邢铭强,索晓辉.企业税务筹划与案例解析[M] .立信会计出版社,2011

[2] 吴旭东.税收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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