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友
摘 要:本文在总结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教育认知的问题的同时,探索提出通过开展多形式素质教育,培养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理念的养成,进而达到从“知法”、“守法”到“懂法”、“用法”的转变,以期能对高职院校法律教育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律教育;认知
一、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学校法律教育针对性不强,缺乏重视。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多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进行。按照教学计划,其中法律基础部分的课时量十分有限,教师能够讲授的内容少而浅。在日常管理中,学校很少专门针对法律进行宣传和教育活动,没有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2)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内容不够深入。很多学生选择高职院校的原因在于培养一技之长,为自身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他们对于专业课和实习实训十分重视,在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课时,却大多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而且限于自身阅历,绝大部分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要作用没有深刻认识,对枯燥的法律条文望而生畏,在学习积极性方面大打折扣,导致学习效果不佳。例如,虽然在课堂上学习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的学生在毕业时还是不能区分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不知道如何正确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自身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给自身、学校、企业三方都造成很多困扰。(3)教学方式单一,缺乏吸引力。目前,高校法律教育活动渠道与形式较为单一,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一方面,很多讲授这门课的老师并非法律专业出身,自身的知识结构不够均衡,导致在日常的课堂教学中,机械的向学生讲授法律条文,实践教学环节缺失,普遍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教师是主体,学生只是被动接受各种法律知识,缺乏法治理念教育与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从根本上来看对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作用不明显,教学内容单调枯燥。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教师对法律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在讲授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对很多重要内容一带而过,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二、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教育认知的途径
(1)调整法律教育的培养理念。要想实现法律素质教育的目标,我们就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培养理念,要理性地将教育内容和学生都视为教育的主体,注重自我评价,强调认知与情感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对于法律学习逐渐由被动转向主动。要引导学生形成知行统一的观念,积极引导高职学生开展和参加法律类的实践活动,以便更好的配合理论学习,同时激发起他们对于法律的兴趣,更加有助于巩固、强化其头脑中已经形成了的法律知识和意识,并最终形成知与行的统一。(2)加强法律教育体系建设。首先,要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端正教学态度,查找并克服自身的不足,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将积累专业知识和提高教学能力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其次建立一支专职的师资队伍。高职院校在组建专职法律教师队伍的过程中,可以引入外聘教师制度,即聘请司法领域工作者作为法律教育的外聘教师,确保教师的专业水准和教学内容的前沿性,从而使法律教育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再次改革法律教育考核体系,坚决摒弃死记硬背,以多样化的考核形式,结合平时成绩,来考察学生实际分析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3)改革教学方法。传统的法律教育方式只是将书本内容灌输给学生, 教师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 教学的实效性差。高职院校学生本身基础较差, 接受和理解能力较低。所以, 应当改变这种“填鸭式”教学方式, 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让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将案例分析法和讨论式教学法和多媒体教学法引入教学, 鼓励学生学以致用, 在不断的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 自觉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身边的问题, 提高法律素养。(4)开设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关的法律教育课程。结合高职院校的实际, 高职法律教育应当围绕学生实际专业特点和职业预期, 与学生就业、创业相结合。除了进行法律基础课程的一般性普及外, 应当开办一些与各专业或职业发展相关、高职学生普遍关心的课程, 通过讲座或课外活动的方式, 使法律教育贴近学生的需求, 融入职业发展的内在需要。(5)开展法律特色校园活动。1)辩论。辩论比赛对于学生思辨、分析和表达能力的提升是非常有帮助的,特别是针对某一案件的辩论。学生通过辩论不仅可以巩固自身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还可以提高他们对于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有助于其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2)法律讲座。经常邀请知名法学专家来校传授与高职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要点,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3)法制宣传。例如,在“法制宣传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等法律类活动日开展宣传活动,帮助学生了解目前的法律概况,知晓社会司法的重大进步,确立学生对于法律的信心。
参考文献:
[1]浅谈高职法律教育的困境及对策,姜黎黎,知识经济,2014.08
[2]高职院校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以唐山市高职院校为例,刘冰,河北师范大学,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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