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崔璐婷
摘要:《历史深处的忧虑》是林达夫妇(美籍华人)通过自身经历通过往来书信形式,把《美国宪法修正案》保护下的美国人所拥有基本权利以一种讲故事的轻松手法介绍给中国读者,帮助读者拓展视野和知识面,对美国有一个近距离认识的同时,也引导读者开展联想和对比,探索中美之间的差异由此引发人们对于当代中国某些现实的反思。
关键词:《历史深处的忧虑》;林达夫妇;宪政
一、前言
曾有一位中国画家留学巴黎,他请一位巴黎著名批评家鉴赏自己的画作。中国画家认为只要批评家对画作提出意见,不管是称赞还是批评,自己都将名声大噪。可是,这位批评家仅仅问了他两个问题之后,就表示不用打开他的画了。中国画家不理解,批评家说:你20岁就来到巴黎,离开中国时你还太年轻,所以不懂中国;而你来到巴黎只有2年,时间又太短,所以不懂巴黎。因此你的画没必要看。
林达夫妇,丈夫丁鸿富,妻子李晓琳(林达是夫妻俩共用的笔名),1952年上海出生,文革作为知青在黑龙江插队,文革之后考上同济大学,90年代移居美国,美国期间他们是走街串巷的“小贩”,以最普通的美国老百姓身份游走于乡村、城镇,由此积累、沉淀,把自己对美国社会的认识和感受写了下来。可以看到,因为林达夫妇丰富的人生经验(离开中国之时已经年届中年),所以,他们懂得中国;而到了美国之后,夫妇俩又深度“阅读”美国,所以,他们也懂得美国。因此,也就有了这1997年出版且截止2012年3月再版19次、印刷量超过22万册的《历史深处的忧虑》。
二、《历史深处的忧虑》简介
《历史深处的忧虑》主要是把美国人基于《美国宪法修正案》这一前提下具备的基本人权,例如言论自由、沉默权、持枪自由等,用一种相对轻松的讲故事形式介绍给读者。其中,作者如剥阳葱一般层层深入地把“美国宪政文化”系统介绍给读者,从而帮助更多人真正认识美国的自由和民主,并反思美国民主自由的背后美国人民为了维护自由民主而付出的代价。
整体来说,《历史深处的忧虑》的核心十分简单,那就是“民主自由”和“代价”。书中提及:“如果你追求阳光,你就躲不开身后的阴影[1]”。在这部书中,林达夫妇始终用辩证思维来看待、分析问题,他们认为,自由民主和代价之间是共存关系,推崇自由民主的同时免不了要付出相应代价,而这种代价,也许是金钱,也许是安全,也许是生命。由此,作者告诉读者,自由民主从来不是绝对的,自由民主和代价并存,想要获得自由民主,就必须考虑是否能够承受代价[2]。
三、美国宪法保护下的民主自由
美国或许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度,而这种自由突出地表现为由《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赋予的言论自由和新闻传播自由,人们认为,这是美国个人自由和媒体自由的护身符,甚至这两种自由被歌颂为“美国生活方式”。
(一)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当然不特别,我国《宪法》也有“言论自由”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第二章第三十五条,其中是这么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可是,美国对于“言论自由”的介绍却是这样的:“如言论自由,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跟发表言论的这个人是好人还是恶人无关,这和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无关。哪怕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哪怕假设有一种方法可以鉴定出他的思想不论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对是谬误,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来。说出来,是合法的。”而这种表述方法,可以追溯到这句西方名言:“我不赞同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撼卫你说话的权利。”可以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把这句话落到了实处并通过宪法用最平实的方式表达出来,从而让人们看到了美国宪法对于言论自由的明明白白保障。
(二)新闻自由
美国对于“新闻自由”实施的是“新闻出版免预检制度”,而这一制度让世界上所有记者都表示眼红,因此,美国的记者可谓拥有得天独厚的待遇,他们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把世界各国(包括美国在内)发生的事件第一现场、第一时间播报给全世界。而且,美国记者还有一个特点,越是“抹黑”自己国家的事情可谓越是起劲播报,于是,人们随时随地可以看到美国记者不遗余力地报道总统丑闻、校园惨案等等,例如,书中提及的1997年美国俄克拉何马州发生联邦大楼爆炸案,就是由一名电台女记者报道的,而她当时也是偶尔路过,只不过看到大楼冒出的浓烟,于是立即抄起电话给电台“让我播音”,而电台导播也当场中断正常节目由此第一时间报道这一爆炸事件,可见,美国新闻自由是实实在在得到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驾护航。
四、美国宪政对于民主自由的绝对维护
美国保护公民民主自由权利的法律主要体现在《权利法案》当中,《权利法案》通过补充修正美国宪法前十条方式进行,而在这其中对于公民权利的保障是通过禁止立法机关“褫夺”公民权利来体现的,由此,在美国三权分立制度下,把宪法融入到公民生活当中,在美国,人民享有民主自由权,因此,对于剥夺公民自由权美国是十分慎重的,抱着“宁可放弃一千也不可错杀一个”的基本态度,由此才是铁证如山的辛普森杀妻案中,辛普森仍旧可以“逃生”出来的根本原因,而这就是美国人为了民主自由付出的一部分代价之一,美国人为了维护公民权利下保护民主自由的司法程序,由此不得不在明知司法体系不完美的情况下仍旧继续容忍从而使得真正的凶手可以逍遥法外,对于这种代价,美国人认为是值得的。
五、结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在各个场合一再提及“法治中国”建设[3],而在“法治中国”推进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中国最高法律是所有法律的准绳,可是,对比我国宪法和美国宪法,很容易看到其中差距,那就是中国宪法很多法律条文都相对空洞而很难落到实处,可是美国宪法却言之有物、行之有据。所以,这就是我们需要反思的,当我们提出“法治中国”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把我们的“法律”,尤其是最高法“宪法”,使之落地有声,从而使我国公民也可以像美国公民那样,拿起宪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及注释:
[1]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M].三联书店,19970501.
[2]殷艳.评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三部曲[J].法制博览,2015,08(中).
[3]胡建淼.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的系列讲话[N].学习时报,20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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