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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候选陪审员的传票之后

时间:2024-04-23

青溪

在加拿大,能够参加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是公民的荣耀和自豪,以前在电视节目里看到美国法庭上有陪审团,只是不知道来龙去脉。直到有一天亲身经历一次,才知道其中的一些细节。

以前从美国电影里看到陪审团协助裁判法律案件的镜头,感觉陪审团是既神秘又遥远的事。没想到来到温哥华,电影里的镜头竟跃入我们寻常百姓的生活。

陪审团对我产生现实意义是从几年前一位朋友的经历开始。她接到去做候选陪审员的传票,不知如何处理就来找我。然而那时,“陪审团”于我还仅是一个词汇而已,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我,只好照着信上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如实反应朋友情况,说她不想做陪审员,结果电话那头一点没为难我们就同意了。

放下这件事后,我没把候选“陪审团”当回事,也从未想到自己会和陪审团沾上半点关系。直到四月初突然收到一张法院传票,看见上面写着:陪审是公民义务,不尽该义务或无故缺席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我才不知所措起来。原来,“陪审团义务”离我们并不遥远。

源起于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我上网查找有关资料,想对陪审团进一步了解。陪审制始于古希腊时期,斯巴达和雅典已经是最早實行奴隶主或自由民参与司法裁决的城邦。特别是采用民主政体的雅典城邦,司法裁判权归属于全体的自由民组成的民众大会。梭伦立法改革时期,创设了陪审法院,是最高权威的司法机关。现代陪审团制度源于英国,滥觞于12世纪亨利二世时期,并由美国发扬光大。

现代陪审团的特点是:首先,陪审团成员由普通公民组成,不具备法律的专业知识;第二,陪审团在案件审理前对案件没有偏见,处于冷静旁观者的地位;第三,陪审团成员只裁定案件事实,不裁定法律适用问题。第四,陪审团成员单独裁决案件,不受任何人的影响。

加拿大陪审团是刑事法制度之一,一般由十二人组成。陪审员必须是成年的加拿大公民、无犯罪记録,并且是法庭所在省份的居民。法律的确有规定,服务於陪审员是公民义务之一。被挑选者,不得无故拒绝。

要不是怕跑远路,我倒不介意当陪审团员。可不知为什么,看信后第一反应却是找个理由推脱掉。我想来想去,却也想不出什么合适的理由,只好硬着头皮接受,并跑去学校办公室汇报。

没想到年轻的秘书听说此事激动无比,我们正说话的时候,恰巧另一位年轻教师走过来。“三个女人一台戏”。办公室前台陡然热闹起来,另一位老师也选择去,她俩讨论得满脸兴奋,恨不得接到信的是她们而不是我:“我想被选上,至少我可以知道当陪审团是什么感受。”秘书的想法和我儿子不谋而合,当他得知我要参加陪审团员选拔后,尖声喊道:“哦,我妈妈要去当陪审团咯”。其实,接到信件才是第一步,是否有机会被选上,还另说呢。在她俩的忽悠下,我以为大家都想当陪审团员,我对当陪审员也开始动了心。

但我不知道,法官是根据什么原则选拔陪审员的。秘书说与职业居住区域以及我的种族有关。那位老师说如果被告是华人他们就不愿选我,因为怕我偏袒本民族同胞。这和我的想法大相径庭,我原本以为他们会选我,因为我理解华人文化,和他们思维方式相同。没想到我眼中的优点反而成了法官心中妨碍判决的缺点。如此说来,万一被选上,我的判决会不会有“超常规”之嫌呢?

传票上要求我在5月31日9点15分到达新西敏法庭尽候选陪审团员义务。我没在意信函背面红色“收到信函10天之内要回复”的提醒通知。于是,这封信在我包里静静躺了一个多月,天天跟着我上班下班。我提前一周向领导请假时,她告诉我她以前也收到过传票,直接拒绝了出席。因为她是部门领导,要照顾父母不在身边的未成年国际留学生们,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孩子们。所以成功免责。她还遗憾地说,我没有她这样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去不行,但也暗示我能推就推。

两拨人两拨意见,我也搞不懂到底大家是想去还是不想去当陪审员呢?

我因为没在规定期限回复担心要承担法律责任,当即上网回执履约,并于翌日电话确认。拨打电话是我诚惶诚恐,一听到对方说话首先道歉,说自己读信不仔细没注意背面的通知,没想到警官态度很温和,连说好几个“没关系!”然后确认了我的个人信息,告诉我只要到时到场即可。真是有惊无险!

当陪审员是个“光荣的苦差事”

和政府打交道尤其是涉及法律的事含糊不得,我提前15分钟就到场。原以为自己到得早,谁知还没上楼,就看见二楼走廊上人头攒动,看这架势,我猜除自己外,还得再有20几人参加吧?上得楼去,才发现自己太低估政府的排场了。我粗略数下,9点10分时已有120位候选人到场。只有大约40人坐在大厅中央的沙发上,大部分人只好挨着四周的墙站着。我很羡慕一位华裔青年,他来得晚,却有备而来,勉强找了个空隙后,麻利地从包里抽出张折叠椅径直坐下。此后仍陆陆续续不断有人来,我估计当天应有200位左右的候选人吧。

时间一到,一位看似友好身材略胖的男警官出来为我们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分为网络登记和人工登记两种,没带传票的要凭驾照进行人工登记。警官告诉我们一登记完,我们就变成了传票上的号码,没人会喊我们的名字,所以要牢记代表我们的数字。

接下来,我们被请去一楼法庭等候区。过了好久,负责人工登记的女警官过来把大家请去等候间。我数了一下,我们房间有60位,由于容量有限,另一批人在另一个房间等待。等待的时间真难熬,大部分人看手机,也有老年人读小说书,还有人学习,很少人轻声聊天,也有的看选拔过程的录像。来参加选拔的男女比例相当,什么年龄的人都有,据说所有来的人都是随机抽样决定的。

偶尔,负责我们这组人的女警官会回答我们几个问题,在听说有人不想当陪审员后,她说:“除非你有理由。当然大家都有理由。不过,同时请别忘记,作为加拿大公民,你有义务做陪审员。请记住,这是你们的义务。”此言一出,大家稍稍静默下来。过了几分钟,一位年轻女士试探性小声问:“我无法放下手头的工作。”警官说:“很多人都要工作。”女士说:“我是自雇的,没人可以替代我。”警官听后,改变了态度:“如果你来陪审而拿不到工资的话,有可能会被免除义务。”原来所听说的参加陪审法院给工资、报销车费、提供免费午餐的信息,似乎是讹传,至少不太准确。拿原工资是有可能的,但工资并非法院出,而是雇主出,如雇主不愿付雇员工资,也不算违法。

从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中我了解到,有的人觉得陪审太浪费时间,有的因领不到工资而不愿遭受经济损失,有的觉得陪审工作很无聊······加之警官的宣传,我搞明白了一個社会现实:绝大多数加拿大人都不想履行陪审义务。

后来的候选过程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几乎每个候选人都向大法官陈情表示参加陪审有困难。其中最一劳永逸的理由就是“不会英文。”这理由能让候选人彻底脱离下面的一切过程,连下次的复选都不用来了。第二个有力的理由是“我来这里老板不付我工资。”其它诸如“孩子小,需要我照顾。”“我要出差。””我是经理,我不在,手下人无法工作。”等等都是可以被法官考虑接受的理由。但是,理由接受是被接受了,却要坐到后面去等进一步决定。不陈情的人坐在法庭左侧的长凳上等候被审核挑选。

排队等待审核的过程对我是个煎熬,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给个理由拒绝当陪审员。我在政府单位,工资不受影响,家里也无幼童要照顾,又不需出差,给什么理由才能被接受呢?我想,一如既往地实话实说吧:“我在公立高中工作,现在临近学期结束工作很多,领导希望我留守在岗位上,把工作完成。”我对自己的理由毫无把握,声音低得连大法官都听不清,他让我再说一遍,我提高嗓门说完后,紧张地等待裁决。大法官并不立刻回复,而是把问题抛给了其他几位坐在我身旁长条桌边的法官。有位男法官犹豫了一会,说:“这是个挑战。”我如释负重,脚步轻快地离开法庭。不料刚出门,那位女警官就说:“你今天可以走了,但6月21日还得回来参加其他案件陪审团员的复选。”

她的话让我有点后悔刚才的陈情,但想到因此而不耽误工作,又觉得蛮开心的。过几天,我还要去参加候选工作,真不知届时给出什么理由,才能像这次一样幸免“中奖”。

倘若中奖,会被要求宣誓,我就会像朋友简那样去当五天的陪审员。其实,陪审时间并不固定,要视案情而定,有的可能只有四五天,有的也许是几个星期,长的要拖几个月。有时陪审地方远,还要住酒店。假如运气不好被选中暗杀案件,就要打持久战了。

结合简的经验和网上案例,我得知庭审程序很复杂。一般来讲,陪审员们落座后便正式进入审理程序。首先由公诉人陈诉案情,接着双方证人作证,并由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交替寻问证人所有的情节,这时法庭就热闹起来,大家都想从热火朝天的唇枪舌战中找出对方破绽。

然后,由双方律师作各自做总结。为了对被告做出有利判决,被吿律师会竭力争取陪审团同情,用人性化思维方式、降低犯罪程度、无意犯罪的动机等方法来开脱被告罪行。最后由法官总结案情,客观陈述双方的观点给陪审团,并指导陪审员们如何考虑问题。

陪审团的重要性此时便体现出来,被吿被判有罪或无罪陪审团的决定是关键。而陪审团的决定具有一定主观性,通常是根据陪审员的人生经验、个人感受来考量案件,并要根据法院的逻辑图来最终表决。

有趣的是,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平等、不搞特权的原则,担任陪审工作期间任何人都不准打电话,不准看报纸、电视,完全与外界隔绝,甚至“放风”也得12个人一起行动。此外,所有的讨论必须有12个人同时在场,如果某人要上厕所,讨论必须中止。

法院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正的审判,排除寻思舞弊的可能性。

不知道,6月21日再去重新参加选择陪审员的命运如何,但是,既然它是加拿大公民的义务,如果被选上,我就义不容辞吧。

抽文1:同备受尊重的法官一起行使司法权审理案件是对该公民人格、品行、道德等的较高评价,并非所有公民都有幸能接到法院的函请。

抽文2:几乎每个候选人都向大法官陈情表示参加陪审有困难。其中最一劳永逸的理由就是“不会英文。”这理由能让候选人彻底脱离下面的一切过程,连下次的复选都不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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