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 刚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影响分析
王刚
过去我国交通运输业一直都是征收营业税,其带来的消极结果是企业在购进时不能抵扣税额,由此可能给企业带来重复征税的问题。2013年 8月1日起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到至今为止,营改增已实施三年,其对试点地区以及试点行业的税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通过部分地区的交通运输业的财务状况及税负变化的变化情况进行相关分析,针对于大部分交通运输企业而言,营改增的实施明显降低了交通运输的货物与劳务的税负,并对根据对企业交通运偷业务的税负以的影响,谈了一些进一步完善我国”营改增”配套的相关措施。
营改增;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
从2012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以来,交通运输业的税收负担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总体而言,对于大部分运输公司而言,其税收负担呈现一定的下降趋势。交通运输业中进行营改增的目的是旨在以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对于交通运输企业而言,营改增以前企业缴纳的是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营改增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了研究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变化情况,将分别针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税负测量分析。首先对一般纳税人进行分析,假设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营业收入为A,可抵扣的进项成本为B,不可抵扣进项的成本为C,营改增以前应纳税额为3%*A,营改增后应纳税额为A/(1+11%)*11%-B/(1+17%)*17%,营业税和增值税相等的临界点为B/A=0.476,当b/a<0.476时,税负上升,反之下降。根据理论分析得出,企业的税收负担变化与其营业成本密切相关,营业成本大的企业税负在一定程度上下降,但是对企业的短期经营而言,税负在一定程度增加,因为企业在短期来看,发生的营业成本相对较少,可抵扣税额较少,从而导致企业的应纳税额有所上升,但是,针对于企业长期经营而言,由于企业在长期经营中所发生的钩织成本和其他成本较大,从而导致企业可以扣进项税额较大,所交的应纳税额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企业加快更新设备,从而提高效率,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升。其次,简单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由原先征收3%的营业税改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表面上税率没有发生变化,但是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计税基础不同,因此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税负也是发生变化的。由于营业税为价内税,而增值税为价外税,导致应交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产生不同,由此计算出营改增前应交营业税为3%*A,营改增后企业应交增值税变为A/(1+3%)*3%,其税负率也由改革前的3%下降到2.9%,可见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综合税负是普偏下降的。
关于交通运输业的营改增已经进行三年多了,为了分析营改增前后企业的税负变化,通过部分地区交通运输企业的数据分析交通运输企业的变化,从而进一步分析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的影响。
公司名称营业税2013增值税测算税负变化金额税负变化比例海峡股份2679.091074.2-1604.89-0.599042959山航B57135.796433.59-50702.2-0.887398249中海发展59690.18-10904.95-70595.13-1.18269253南方航空4906514788.46-34276.54-0.698594517福建高速9638.0812748.263110.180.322697052东方航空440046.18-11561.48-451607.66-1.026273333海南航空151156.8141077.33-110079.48-0.728246911赣粤高速19566.5314961.58-4604.95-0.235348322外运发展19507.06-145.52-19652.58-1.007459863北巴传媒15529.584958.68-10570.9-0.68069452中远航运37208.07-2887.06-40095.13-1.077592307宁波富邦3342.13-572.82-3914.95-1.171393692中海海盛5124.39-1440.05-6564.44-1.281018814中海集运171705.09-58151.75-229856.84-1.338672255中国远洋30967.68-61919.21-92886.89-2.999478489
通过该表我们可以看出,16 家上市公司中只有 1 家公司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后其企业税负有所增加,而大多数企业从长期发展情况来看,企业在应营改增的过程中,所缴纳的流转税在很大程度上呈现了下降趋势,大多数企业的税负下降比例达到60%以上从而使得企业可以从长期改革过程中获益,大大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所以可以看出营改增是实现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实现减少应纳的流转税,但此情况是针对于企业可抵扣进项税比较大的情况,所以要求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总而言之,此次营改增使得企业发展的成本能通过抵扣税额在一定程度上较少,有利企业持续经营,扩大投资,提高运营规模,促进行业发展。但是应当考虑的是企业流转税负下降,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等额提高;如企业流转税负上升,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等额下降,从而得出会使得企业的税负呈现一定形式的相互转化,要通过增加成本,使得所缴纳的营业税下降,而且成本增加会导致企业的利润减少,从而使得应纳税所得额下降,从而使得呈现双下降趋势。
首先,随着营改增进一步深入,截止于2016年5月31日,营改增改改革全面完成,也标志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而就我国当前增值税,法律层次较低,容易造成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所以要推进增值税的立法工作,更大程度发挥“营改增”的作用,推进我国交通运输业行业的发展。其次,要深化税制改革,很明显,各税种之间存在相关联动性,就“营改增”而言,一方面会使得流转税下降,另一方面而言,会使得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加,,所以要针对于企业所得的联动效应,优化企业所得税制,从而减轻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1]赵永升.法国“营改增”对中国的启示[J].经济,2013(9).
[2]吴晨光.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的税负变化及对策[J].财会月2013(1).
[3]李欣“营改增”对安徽省物流企业税负影响的探析
王刚(1991-),男,汉,安徽宿松人,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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