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曹湖云
摘 要:2013年底,***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调研扶贫攻坚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自此,精准扶贫得到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该思想的提出表明了我国的扶贫方式正在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将由原来的“粗放漫灌”的扶贫方式转变为更科学的“精准滴灌型”的扶贫方式。精准扶贫作为我国在新时期农村扶贫的重要战略性思想之一,已成为完善我国农村贫困治理体系的重要手段,它的有效展开与实施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由于我国地广人稀,贫困户的分布多且不均,存在着不少“老少边穷”地区,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尚存在着诸多障碍。为了进一步理解精准扶贫这一思想并推动其实施,实现2020年贫困县全部“摘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本文将对目前我国农村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探讨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建立更完善更科学的精准扶贫机制和农村贫困治理体系。
关键词:精准扶贫;贫困治理;问题;措施
一、我国农村贫困现状与贫困治理体系的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问题得到了极大改善,贫困人口的数量也呈现出大幅度下降趋势。政府牢牢掌握着扶贫工作的进程与调整,力争推进我国农村贫困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深入我国农村,为广大农民提供了生产自主权,鼓舞了农村居民的劳动积极性,快速推动了当时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使得粮食的产量逐年攀升,农村经济呈现出一片良好的发展态势。据统计,我国的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迅速下降为1985年的1.25亿人,贫困数量占据农村总人数的比例也有了大幅下降,从30.7%降为14.8%。
1986年,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国农村贫困问题,我国农村贫困治理体系在制度上进行了创新,将原先的救济式扶贫策略转化为开发式扶贫,并采取了一系列相关的措施,如建立专门的扶贫机构、规定扶贫资金数额、采取相关优惠政策、设立贫困县并给予一定的救济补助等。这一系列的创新改革快速推动了扶贫工作的顺利展开,有效缓解了贫困县居民的生活水平,使得贫困人口的数量再次有所下降。到2000年,贫困人口数量降为3000万,与1985年相比,贫困发生率也进一步减少,大约在3%左右。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扶贫工作也日趋成熟,21世纪,我国采取了进一步的扶贫措施,以村为主体,从产业和劳动力两方面着手,进行重点救济。同时将连片的14个特困地区纳入扶贫的重点对象,构造专项扶贫、社会扶贫与行业扶贫“三位一体”的具有针对性的农村扶贫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贫困县的经济发展。在2010年国家规定的扶贫标准下,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相比2000年底的9000多万降为2600多万,贫困发生率也相对下降。
但是,由于我国贫困居民人数多且统计不精确、相关政府的指示性及针对性不强,扶贫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就我国农村贫困问题而言,仍是影响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贫困问题被提出后,相关的解决措施得到了有力的推进,扶贫工作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极速减少,从之前的2.5亿下降至2000多万,在发展中国家里中国跻身为贫困发生率极低国家之列,但对于贫困线的划分,我国仍然保持一个较低水准,我国贫困人口的数量依旧占据总人口相当一部分。
我国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极低,在物质生活上得不到有力的保障,关于贫困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历年来都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针对我国农村贫困人数,国家统计局也曾发布过相关的报告,以1978至2000年为统计对象,对农村贫困情况做出分析与对比,指出2000年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接近3200万,其中贫困发生率接近3.5%。冯文策等相关人士也对贫困问题展开调查研究,指出2004年我国贫困人口的数量高达2600万人。
二、 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府主导性强,偏离预期效果
就我国当前的扶贫工作而言,政府主导性过强,扶贫工作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扶贫工作从制定、规划、调整直至设计都是中央政府负责组织,然后具体规划到下面政府部门进行展开落实。在工作实施的过程中,话语权被政府独占,贫困人民参与度低,很难发表自己的看法与建议,难免会存在一些组织机构不严格履行中央政府指示的现象,做出偏离实际的指导工作,这就无法从本质上解决贫困居民生活难的问题。此外,在政府主导下的扶贫工作中,贫困人民存在受到轻视、排斥的情况,对扶贫工作安排他们往往只能被动接受,这就影响了配合、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使得扶贫工作严重偏离预期效果。
(二)整合力度较低,扶贫策略缺乏灵活性
首先,扶贫策略从开发直至实施需要经历层层复杂程序,在审批上更得自上而下进行,针对规定的项目采取分割的方式去展开,对于资源的整合缺乏强有力的机制保障,极大阻碍了扶贫项目的顺利推进且对其效益的影响也是无法忽略的。其次,扶贫策略缺乏灵活性,在推进扶贫工作中,有效的政策指导与支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目前扶贫政策存在诸多问题,如针对性不强、落实力度轻等,在资金的使用上缺乏有效合理性,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不齐全,甚至跟不上扶贫工作进度的需要。最后,贫困县的退出缺乏明确的规定与指示,在政府政策与资金的支持帮助下,贫困县在投资与贷款方面拥有更大的优惠,主动退出的内外动力实在不强,退出考核机制也有待进一步探讨制定。
(三)扶贫资金投入不足,发展能力有待加强
1、在资金的投入上很难充分迎合贫困人口的实际需要。我国目前存在的贫困村大多数在资源、设施设备等方面大同小异,且多分部在偏远山区一带,该区域交通不便,地区复杂且宽广,在建设基础设施上难度极大、成本过高。绝大部分贫困居民有着强烈的改善物质生活的欲望,政府实际投入的扶贫资金很难满足其需求,缺口数量实在过高。此外,不充裕的资金投入严重影响了设施设备等的规范建设,对扶贫工作的有效实施带来弊端,影响其效益的充分发挥。
2、各部门资金分散,整合力度小。大多数的机构部门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在资金的使用上缺乏协调统一性,难以将扶贫资金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各行其是的资金安排只能在小范围内使用,作用不大,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3、群众缺乏充分的发展能力。我国现有的贫困村大多数都是经济结构单一,多数土地没有得到合理种植,开始或已经荒芜,民间企业及大户人家等数量有限,其带头与影响作用也有限,居民的经济收入增长不理想。现在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居多,留守村庄的大多是老人与儿童,贫困人口受到的教育有限,初中及以上教育的人实在是寥寥无几。保守的思想、陈旧的观念、薄弱的科技意识、极低的生产能力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其创造财富、改善生活的能力,自我发展和规避风险的能力自然是不值一提的。
4、难以打破诸多影响产业发展因素的束缚。在农村,信息、市场、技术条件落后,很难发挥作用,专业性的技术人员缺乏,推广及普及农业知识、技术、设备等工作不到位,缺乏及时的市场信息,再加上极高的运输成本,致使农业等产业的发展缓慢,精准扶贫工作难度极大,涉及到户型产业的帮扶工作项目更是零乱,针对养殖业项目的扶贫,难以将部分短期效应的该类产业发展成支柱型产业。群众思想、能力较低,一体化产业的帮扶及发展得不到优秀务农人员的经营管理,收入来源主要以外出务工挣钱为主,缺乏持续稳定增长的决定条件。
(四)缺乏有效扶贫机制,返贫现象明显
扶贫工作在农村尚未与其它工作有效连接,在资源整合分配、项目衔接等方面协调性不足,再加上还没有构建起完善的社会帮扶体系,扶贫工作的展开难免遇到了诸多不顺。一方面,各部门各行其是的作风严重影响了彼此间的统筹协调,使得扶贫工作的效益大大折扣。另一方面,存在着不少的的部门机构对扶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使得其实施、组织力度不强,产生的效果远远偏离预期值。由于病因所致,历年来返贫现象比较明显,彼此交错往返的脱贫与返贫人口难以控制、平衡,近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贫困人口是重大疾病、年老体力不支、残疾所致。此外,有不少家庭因为子女上学支付教育费用,而这样费用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开支,使得生活变得贫困,且贫困居民很难摆脱贫困。突发的自然灾害及市场经济的不景气都会使得群众面临贫困局面。
三、完善精准扶贫工作的措施
(一)赋予群众更多的权利
1、增加经济权利
首先,政府资金的支持要到位,充分完善激励机制,使得资金的利用趋于合理化、有效化,修改调整项目与资金政策制度,建立起有效的评估机制,严格杜绝重资金轻项目的不良做法,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其次,适当调整贷款制度,给小额贷款提供更多的机会,针对贫困人口,定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适当减少其贷款利率,完善其风险补偿机制。
2、增加制度权利
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从农村五保及看病补贴方面入手,政府可以适当增加补偿金额,对于最低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费给予针对性的政策制度的保护,规定明确的费用,从制度角度促进扶贫工作。另一方面,改变目前政府主导的扶贫体系,倡导更多的社会群众、民间组织等相关人员加入扶贫工作队伍中。针对区域的不同、建立针对性的扶贫机制,加大各部门的合作力度,建立与完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扶贫人口管理制度、贫困人口退出制度等。
3、增加社会权利
第一,积极带动社会群众的参与度、细心聆听贫困居民的心声、了解他们真正的需要,并定期拜访探问。对自愿参加扶贫项目的群众根据其能力高低展开分类,将扶贫工作的开发充分切合实际,确保扶贫工作的展开能够有所针对,使其效益得以充分发挥。第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构建,为扶贫工作的实施提供物质条件,不断完善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居民与政府、居民与企业、居民与居民间的沟通交流,为分享创造财富、提高生产能力等提供支持性的平台,提高大家脱贫的热情与信心。
4、增加教育权利
思想理念与技术能力是导致居民贫困的两个重要影响因素。其一,政府应加强农村居民的思想教育,给予农业知识、技术的扶持与教育,充分挖掘每个居民的能力,尽可能的提升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其二,加强农村学校的建设,投入优秀齐全的教育资源,改善农村教育工作者的工资及待遇,对贫困子女给予教育补助,维护其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使农村教育全面化、深入化。
(二)分类指导,落到实处
合理使用扶贫资金,将其投入到基础设施薄弱但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将连片集中扶贫落到实处。根据区域各项条件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扶贫方法,敢于开拓创新,对贫困户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加强,为贫困人口与龙头产业、大型私营企业等之间的合作牵线搭桥,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促进居民的经济收入增长。与此同时,要准确掌握我国现有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将“精确”落到实处。对于具备一定的能力且有志脱贫的居民要优先扶持帮助,让其先富而后带动村民富,原则发展潜力高、见效快、能带来持续稳定增长经济利益的项目给予帮扶。就疾病、残疾、劳动力低等弱势群体的群众将他们列为社会保障对像,政府给予合适的补助,确保其基本生活无碍。
此外,对于贫困户的培训也尤为必要,政府应加大培训力度,在技术、能力、知识等方面给予点到点的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避免培训内容大而虚。
(三)完善扶贫机制,确保扶贫工作充分落实
1、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做好本职工作,将多方面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促进贫困村的整体发展,充分激励社会群众,带动其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给予贫困村更多的资金帮助和政策支持。将扶贫项目的管理和相关制度的实施相结合,进一步为扶贫开发工作做好准备。使得我国扶贫组织机构更加健全,扶贫力量更加集中有力,各部门机构扶贫工作协调能力更加一致性。
2、增加争取的力度,贫困区在清楚自身情况下向上级争取更多扶贫资金、政策的支持。对具有独特优势的区域更要明确政府资金、技术、政策的投入重点,扶贫力度的强弱能直接影响贫困区经济发展的进程,有利灵活的优惠机制十分重要。
3、加强结对帮扶工作。建立起驻村扶贫工作机制,挑选合适的扶贫工作人员,让其深入到贫困群众的生活中,为贫困居民提供指导,并且制定有效的详细帮扶计划,充分实施,扶贫组织机构要对帮扶的对象认真负责,彼此间充分协调配合,让优秀的扶贫政策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四、结束语
贫困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想将其根治,必须和发展相结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数量众多,三农问题与民生问题是国家极其关注的。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政府对农村相关优惠帮扶政策制度的颁布实行,确实让不少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但是,我国地区辽阔,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居多,每年都会有贫困者饥寒交迫甚至死亡。在当前扶贫工作中,必须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的思想,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努力与配合,将“输血”变为“造血”,才能使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并且有效防止返贫,从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作者单位:南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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