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渠顺奇
摘要:城市公用事业水平关系着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好坏。从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开始致力于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取得显著的成效,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河南省政府在公用事业上面临着角色转换的问题。本文深度思考三种成熟的融资模式,包括BOT、TOT、PPP,为公用事业的多元化发展提供建议。
关键词:城市公用事业;融资模式;多元化
一、城市公用事业的相关概述
(一)城市公用事业概念
城市公用事业是由城市所在地政府加以管理经营,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包括供水、供气、污水与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提供基础性的服务。
(二)城市公用事业主要融资模式
1、BOT融资模式。BOT融资模式即是特许权融资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其是以社会民间资本作为项目融资的资本,经由和政府签订特许权协议,获得对公用事业项目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的权利,并在承包期内按照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回报,最后在经营期满时,投资公司再把项目移交给政府运营管理。
2、TOT融资模式。TOT融资模式是BOT融资模式的一种延伸,其过程是移交—经营—移交,由政府将城市公用事业项目授权给项目公司,允许其在特定的期限内进行经营管理,在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再把项目的经营权转移给政府。
3、PPP融资模式。PPP融资模式即是公私合作关系,其特点是政府与企业签订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合同,由企业进行公用事业的规划、建设和经营,在资金分配与风险承担上,政府会根据双方的谈判确定相关的比例,相应地承担一定比例的投资费用和责任。
4、三种融资模式的对比分析
融资模式项目周期适应范围现金流要求融资难度
BOT很长经营性项目长期稳定大
TOT较短经营性项目长期稳定大
PPP较短经营性项目稳定一般
通过城市公用事业三种融资模式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BOT融资模式适应于周期长的项目,但同时这种融资模式对项目企业的现金流要求比较高;TOT融资模式虽然是BOT模式的一种延续,但项目周期较短,有长期稳定现金流的要求;PPP模式项目周期短,相较于BOT模式和TOT模式,在现金流和融资方面要求条件较低,同时在风险分配存在一定的优势,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担负项目运营责任。
二、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现状
(一)城市公用事业投入量
从城市公用事业投入量来看,政府作为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主体,近年来项目规划的资本也越来越多的被投入到公用事业上来。如下图所示,2006-2013年河南城市公用事业投入量情况表所示,我们可以看到,城市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整体上都呈现递增态势,但在2008年期间,城市用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有小幅下降。同时,从2006-2013年,燃气普及率由2006年的6720%提高到2013年的7860%,城市用水普及率由2006年的9376%增加到2013年的940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2006年的3279%增加到2013年的3674%,增加幅度在不断明显提升。这些方面的提升,表明城市公用事业的投入量在不断增加。
(二)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融资现状
当前,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比较多,除一些基础设施亟待建设外,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建设项目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例如城中村拆迁面临道路翻新、供暖供气等一系列的公用事业项目建设,并且这些现状同时显现出,河南省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的资金大都由政府部门依靠财政力量垫付支出,自筹资金在整个公用事业项目建设中所占比例过高的现象,例如在河南省2013年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占到77.34%,社会资本投入仅占22.66%,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
三、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结构不完善。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其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多采用民营化的经营方式,在经营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然而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多是以政府为主导,在融资结构中往往以自筹资金为主,对项目进行规划、建设和经营,其中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也不例外,针对现行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需要,这种融资结构过于单一,融资模式也缺乏多样性,同时,在当前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融资结构中,政府自筹资金比重过高现象突出,这不仅加重政府部门的财政压力,还造成一些亟待建设解决的公用事业因资金未到位的原因,而面临长期搁置的现象,使政府处于效率与社会公平问题之间的两难选择。
(二)价格机制模糊。传统观念认为,供水、供气、市政园林等城市公用事业提供的产品因其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价格水平比较低。河南省负责提供公用事业的单位或部门往往以政府行政文件规定的价格提供公用事业产品,以行政命令方式制定价格,这在价格上缺乏灵活性,导致价格机制模糊不清。从长远来看,这种方式顾及了社会各个收入层面群众的消费能力,但同时也造成城市公用事业提供服务或产品的商品特性表现不突出,不利于城市公用事业建设中企业激励机制的形成。同时一味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支出,不能够保证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长久性,价格机制模糊问题日益凸显。
四、针对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融资模式的对策
(一)改善融资结构。河南省公用事业的发展可以充分利用三种融资模式各自的优势和适应范围,实现融资结构的改善,以提高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效率。首先,BOT融资模式优势在于由于民间资本进入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建设,使得政府用于项目建设的筹备期缩短,缓解政府财政压力,缺点是企业需要有良好的信用,否则建设项目风险加大;其次,TOT融资模式可以使政府通过转让项目的经营权,实现项目资金的快速回笼,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缺点在于前期政府负担过重,而且这种经营权所有权分离现象,会促使企业过度使用公用事业产品,以实现利益最大化;再次,PPP模式是使政府和项目投资者按照一定比例出资,缓解了政府压力,缺点在于如何分配双方之间投资额,做出风险分配方案将是政府面临的选择。
(二)推进市场价格机制形成。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需要推进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避免价格偏离价值现象的出现,依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使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达到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可以制定公用事业产品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避免过高或过低价格的出现,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另一方面城市公用事业可以采取阶梯式收费方式,针对不同数量的产品采取不一样的收费标准,既达到保证消费者的基本需求,又抑制他们过度消费,还会使企业获得额外收入的目的。因此,要想使得河南城市公用事业得到快速的发展,推进完善的市场价格机制必不可少。
五、结论
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河南省在推动城市公用事业建设上要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促进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从而激发企业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更好的推动河南省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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