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宋炳寰
1964年10月16日,我国在新疆罗布泊核试验场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前后,我被派到一个临时组成的代号为177的专门办公室工作了一个月,这是一个与原子弹爆炸试验密切相关的机构。
177办公室的任务是,在二机部部长刘杰领导下,与核试验现场的核试验委员会办公室(代称是“20号办公室”)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向中央有关首长的办公室及军内外有关部门报告、传递有关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的重要情况,并向20号办公室传达中央领导的指示。当时,这些信息都是国家顶级机密。
177办公室共有5名成员,主任是二机部办公室厅主任张汉周,当时我在国防科委任参谋,从事核武器研制、试验的组织管理工作,也是成员之一。
1964年10月15日上午,第一次核试验党委常委会确定16日15时为“零时”(原子弹起爆的具体时间)。会后,核试验现场总指挥张爱萍和核试验现场副总指挥刘西尧,于12时签署了一份报告(电话报告稿)。
中午12时刚过,我接到20号办公室主任李旭阁的加密电话,内容是:“82、林、83、84、85:经党委常委会研究,根据血压情况,零时定为正点减四,十五丈。请指示。”署名分别是“11”和“12”。其中,82是周总理的代号,林是林彪,83、84、85分别是贺龙元帅、聂荣臻元帅、罗瑞卿总参谋长的代号,11是张爱萍的代号,12是刘西尧的代号;血压,是气象的暗语;正点减四,十五丈,是10月16日15时的暗语。
12时05分,我向刘杰部长、张汉周主任汇报了电话报告的内容。刘杰命我另纸抄正一份不含密语的电话报告记录,派我和他的秘书李鹰翔乘专车前往周总理办公室,送呈报告。
我俩到达周总理军事秘书王亚志办公的房间不久,周总理和邓颖超同志就进入房间,总理亲切地同我俩握手,然后从李鹰翔手中接过由我抄正的那份报告,坐在王亚志的办公桌前,聚精会神地审阅。此时,邓颖超同志主动退出房间。12时半,总理作了批示:“刘杰同志,并告成武同志:请以保密电话复张刘,同意零时定为正点减四,十五丈。”杨成武同志当时是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原子弹爆炸成功后,177办公室10月底解散前,我抽时间依据原始值班日志,把确定“零时”的经过、177办公室保密制度等,列为几个专题,整理成册存档。我还记得档案里原子弹代号叫“老邱”,它是从叫“邱(球)小姐”引申而来,因为那个装原子弹的容器叫梳妆台,连接几十个雷管,有很多电缆线,看上去像小姐的头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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