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蔡敏敦
摘 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应运而生,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能够有效地維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本文主要从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着手点,提出完善的改革对策。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制度;问题;对策
一、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概述
(一)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含义。会计信息披露是解决企业与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不对称的一种有效方式。其主要是指,企业将可能影响到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以定期公告的形式提供给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为了更大程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与此同时也是自觉地接受公众监督的一种方式。
(二)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会计信息披露一方面能使广大投资者获取企业的发展状况信息,也可以防止少数大股东或者高层管理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垄断相关信息,从而牟取暴利,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能够有效地约束有关人员的行为。在现代的公司发展中,普遍存在拥有所有权的人和管理权的人相分离的状况,会计信息披露为股东能够在股东大会上以各种手段进行管理提供了各种切实可行的依据。此外,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对上市公司来说是必须要遵从的制度,这种严格的法律责任约束了相关人员的行为,起到了自我管理的作用。
3、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完整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披露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自我表现的平台,它同时也是一种宣传的手段,有利于公司能够在外界树立起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虽然这样可能会带来一部分的压力,但更多的是能够促使其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公司或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
二、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基本上是与国际接轨的,但是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披露规范,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将严重影响到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一)信息披露不够规范。相关性的不足和前瞻性不足是我国目前会计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的两大主要表现。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应该与企业当前的发展息息相关,其所披露的内容也应当严格和谨慎,不能在信息披露内容出现一些无关的或者与目前企业发展不符的内容,这样就无法如实的反映出一个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我国的部分企业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往往存在减少部分数据或者随意披露一些无关的会计信息,有的甚至在披露信息中随意篡改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有的将定性的问题和相关绝对的问题披露得多,对一些定量的、具体的信息披露的少等等,这些都是会计信息披露的极为不规范,这对外界了解中小企业实际发展状况极为不利,这样也会造成投资者对企业获取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信息披露存在被动性。我国的企业在会计信息披露这一问题上还处于强制阶段,一些公司往往把信息披露作为一种负担,为了节约成本,逃避披露责任,一些公司总是抱着能少披露就少披露、能不披露就尽量不披露的心理,从而不愿积极主动地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更不愿主动地将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一种主动承担的义务和股东可以获取的权利,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得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态。
(三)信息披露的虚假性。虚假的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是公司或者企业的决策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专门人为的修改会计信息,虚假的会计披露信息严重的歪曲了信息质量,作为投资者就很难第一时间通过披露的内容获取足够的信息来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有的甚至只公开部分内容,为达到全面公开的要求,虽然表面上看它是合理的,实际上只完成了一部分内容,这更是不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断,这些不仅仅是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和不信任,也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营和和谐发展。
(四)信息披露的不及时性。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信息时效性的需要比以往要求越来越严格。信息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时效性,及时有效的信息能为商家带来巨额的利润,反之则可能导致商家丧失商机。现行会计信息的披露无法达到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性,披露的周期时限过长,已跟不上现代社会发展的步伐。同时较长的报告周期为企业进行各种幕后交易创造了条件。另外,报告编制的间隔期及从报告期结束到对外公布的时间较长,从而使信息的使用价值降低。
三、完善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
(一)健全法制,制定科学、配套的法规体系。会计法规体系是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的规范和准绳,只有先规范了会计行为、生成客观公允的信息后,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一整套科学的会计规范体系,是实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前必须做好的事。但在我国,虽然监管当局考虑到证券违法侵权行为的复杂性而设置该前置程序情有可原,但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侵权,严重妨碍了投资者的民事求偿权利的实现,也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原则背道而驰。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尽快出台《民事责任赔偿法》,明确违规责任的归属,对社会审计在执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的监管框架。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以政府监管为主,但由于受到政府监管的投入人力物力限制和专业知识的约束,这种监管方式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需要,有必要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管框架。
政府应该逐渐进行职能转移,逐渐放权,能通过行业自律管理的,就让行业自律化管理。另外,还应倡导社会媒体的监管,并将之转化为一般投资者能够理解的信息,以提高及时发现违规行为的能力,及时有效地保护投资者。
(三)及时追究会计信息披露者的法律责任。为了切实保证大部分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一旦发现企业或者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出现夸大披露、虚假披露以及故意误导性的披露时,相关部门人员应该及时对其进行追究,采取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另一方面,一旦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大股东或者管理层由于信息披露造成的损失时,执法部门要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强化会计人员的队伍建设。会计信息错综复杂,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或者不全面,与企业自身的会计人员素质也息息相关。所以企业必须进行专业的会计人才梯队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精细化和专业化,只有不断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水平,这样才能最终提高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质量,才能更好的为投资者决策,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
(五)积极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由于在实践操作中,注册审计和会计报表信息披露关系密切,这时各个企业就应该充分利用会计中介机构的作用,并且发挥审计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审计制度,及时对审计信息进行公开,保证会计审计在一个公开、公正的环境中进行,并且积极发挥群众职工的作用,积极监督,营造一个公开透明的信用环境,从而提高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从我国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才能建立符合我国企业发展及满足各方信息使用需求的会计计信息披露制度。(作者单位: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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