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朱艳红
摘 要:市场中的个别信息掌握者利用手中的非公开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内幕信息买卖证券获利的行为被称为内幕交易。内幕交易会导致证券市场的效率降低、规模缩小,上市公司筹集不到需要的资金,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本文综合研究了美国SAC资本公司的内幕交易案件的动机、过程和后果。最后,结合中美法律环境,提出我国在内幕交易治理方面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关键词:SAC资本;对冲基金;内幕交易;市场监管
1.引言
有效证券市场要求信息充分披露。但市场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有效。因此,市场中的个别信息掌握者就会利用手中的非公开信息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非公开信息即为内幕信息,而通过内幕信息买卖证券获利的行为被称为内幕交易。
2.国外文献综述
Amanda(2010)客观分析了美国监管部门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效果,提出必须设立一个最高权限的机构以调和联邦法规、各州法规以及在联邦机构的集体诉讼律师之间的对立和矛盾,并且单一的执法者将提高执法效率。
Bollen(2012)et al分析了被披露违法违规的对冲基金公司的样本,发现被起诉有挪用资金、高估资产、错报或者庞氏骗局等违规行为的对冲基金公司的行为指标度量结果要高于其他的基金公司。
Curtis C.Verschoor(2012)以EGC公司作为案例进行研究,认为美国2012年通过的JOBS法案会弱化上市公司报表披露的义务,这会削弱对投资者的保护,并会为上市公司违规行为提供机会。
Xiaoyun Yu(2013)调查了证券欺诈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由于证券市场欺诈行为的普遍存在,他强调公司高层采取欺诈手段是个人行为,并且与故意性、目的、渴望的强度、风险、违反信誉等因素有关。
3.美国SAC资本公司内幕交易事件
3.1公司简介
SAC资本顾问公司(SAC Capital Advisors)是一家对冲基金公司,总部设在美国的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德市。其在旧金山、波士顿、伦敦、上海、东京、悉尼、法兰克福、里约热内卢和香港都设有办公室。公司始建于1992年,创始人为史蒂文·科恩(Steven A.Cohen)。Cohen先生和他的商业伙伴是SAC资本的最大投资者,占公司总资产的60%以上。
过去20年,这家对冲基金年均收益率超过30%,只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刻马失前蹄,亏损了19%。SAC资本被称为华尔街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赚钱机器”,2011年路透社评价SAC资本是“世界上最大和最成功的基金之一”。
3.2违规过程
Gilman是一个药物临床试验的安全监控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负责监控惠氏与Elan公司的药物bapi对轻度阿尔茨海默氏症(即老年痴呆症)患者是否安全。从2006年起,Gilman就一直充当着CR Intrinsic和SAC关键的内幕消息源的角色。他为其中的基金经理和分析员提供了多达59次的内幕消息,Gilman也因此获得约10.8万美元的报酬。根据事后调查,在其提供的所有内幕消息中,42次是直接提供给基金经理Martoma的,关于爱尔兰生物技术和惠氏共同开发的新药品第二阶段临床试验的相关内容。
3.3违规后果
SAC被控四项证券欺诈和一项电汇欺诈,还被政府指控从事“大量、普遍、在对冲基金业历史上规模空前的内幕交易”。根据和解协议条款,SAC资本将向美国政府支付近12亿美元的罚金。此前该公司已同意向美国证交会支付6.16亿美元的罚金。此外,SAC资本还同意放弃外部资产管理业务,并更名为Point72 Asset Management。同时,新公司要接受长达五年的考核期并接受合规部门的监督。
4.研究结论与启示
4.1违规动机
(1)高收益是最直接的动机
SAC的收费除每年3%资产管理费外,还收取投资利润的50%作为提成。在如此高昂的收费下,公司必须用更高的回报率吸引客户。根据美国检方的刑事起诉书,Cohen在该公司的一个项目中通过激励员工提出“高信念”的想法,让该基金公司的业绩跑赢其他投资者。据悉,SAC的投资组合经理们会定期打电话给Cohen,向他阐述各自的最佳交易理念(通常涉及对即将到来的股价变化的预期)。如果某位基金经理的想法最终被证明是成功的,就有可能拿到数百万美元的奖金。
(2)政府监管执行力度不够
李丹心(2008)通过调查问卷研究了内幕交易的动机,研究表明内疚感、社会声誉、管理部门查处力度和惩罚力度均与违规行为倾向具有负相关关系。其中,政府的查处力度与惩罚力度,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行为主体实施内幕交易的行为倾向。
4.2研究启示
继2011年广为关注的对冲基金帆船集团经理、亿万富翁Raj Rajaratnam因內幕交易被判入狱11年后,美国政府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仍在不断加强。为了切实防范内幕交易行为,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做法:
(1)加强惩治的决心和意愿。内幕交易隐蔽性极强,难以界定和取证,司法机关必须有更强的主动意识。比如,多年来收益率极高、涉嫌违规操作的SAC一直被纽约检方列为重点“照顾”的对象。
(2)争取内部人员配合。这次美国检方起诉SAC就基于几位已经承认有罪的SAC前雇员的合作,根据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被调查者可以承认有罪及提供证据线索、帮助调查等换取处罚的减轻。虽然这和目前中国刑法的价值观不符,但也可合理借鉴,提高被调查者的主动性。
(3)依靠多重力量。美国检方和SEC的合作说明打击内幕交易应依靠多重力量。中国除了要依靠检察机关、证监会外,还应发挥证券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并增强媒体监督,同时要求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负责人强化内部控制。(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参考文献:
[1] Rose,Amanda M.The Multienforcer approach to secerities fraud deterrence: a critical analysis.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Review.Jun2010,Vol.158 Issue 7,p2173-2231.
[2] Bollen,Nicolas P.B.;Pool,Veronika K.Suspicious Patterns in Hedge Fund Returns and the Risk of Fraud[J].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Sep2012,Vol.25 Issue 9,p2673-2702.
[3] Yu,Xiaoyun.Managerial & Decision Economics.Oct-Dec2013,Vol.34 Issue 7/8,p439-450.
[4] Verschoor,Curtis C.Strategic Finance.Jun2012,Vol.93 ,Issue 12,p12-15.
[5] Xiumin,Martin.Do financial market developments influence accounting practices?Credit default swaps and borrowers?reporting conservatism[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14.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