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海关总署关税司原产地办公室
如何尽享《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优惠的协定税率?有关企业需了解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直接运输规定和货物申报要求。
进口
享受协定税率进口的基本条件
必须符合《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与直接运输规则的规定,原产国应为新加坡。
直接运输
“直接运输”是指有关货物从新加坡直接运输至中国境内,途中未经过中国、新加坡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原产于新加坡的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我国,不论在运输中是否转换运输工具或者作临时储存(货物进入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视为“直接运输”:
未进入这些国家或者地区进行贸易或者消费;
该货物在经过这些国家或者地区时,未做除装卸或者其他为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所必需处理以外的其他处理;
该货物经过这些国家或者地区仅是由于地理原因或者运输需要。
原产地证书基本要求
新加坡原产地证书应由新加坡授权机构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签发;必须符合规定格式,以英文填制并由出口商署名和盖章;证书上的授权机构印章应与新加坡通知中国海关的印章样本相符;所列的一项或者多项货物应为同一批次的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申报
货物申报进口时,需提交的单据有报关单、原产地证书正本或补充申报(未提交原产地证书的情况下,格式应符合《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商品发票正本、装箱单及其相关运输单证。
如果货物经第三方转运,则还需提交在新加坡境内签发的联运提单、货物的商业发票正本、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它证明货物符合直运规则的相关文件。
进口货物补充申报
如进口人在货物进口时未提交原产地证书正本、但就该进口货物是否具备新加坡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的,该货物可以先凭保放行,1年之内都可在提交有效原产地证书及海关要求提供的与货物进口相关的其他文件之后申请退还保证金。
出口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领
我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机构均可签发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企业可前往申领。
出口货物申报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向海关提交该协定项下电子格式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证书正本的复印件。
进口货物不予适用协定税率的情况
货物原产地与有关规定不符的;
原产地证书未正确填写,进口货物是否具备新加坡原产资格的补充申报内容不完整,或者原产地证书所用的签发印章与海关备案资料不一致的;
原产地证书所列内容与其他申报单证不符的;
原产地证书所列货品名称、数量及重量、包装唛头及号码、包装件数及种类与进口货物不符的;
我国海关核查请求未得到新方回复的;
新加坡未将相关授权机构的名称、授权机构使用的印章样本或者上述信息的任何变化通知中国海关的;
进口人有规避原产地管理规定的嫌疑。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均应按照以下要求填报:
由于该协定项下货物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报关单“备案号”栏不填写原产地证书编号,而在“随附单证”栏填报原产地证书代码和编号。
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即为原产地证书代码;随附单证编号栏“<>”内填写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为“11”,其后需填上需证商品序号。例如某报关单中第1到第3项和第5项为该协定项下商品,则应填报为:“<11:1-3,5>”。
栏目编辑: 朱伟zw@zghgzz.sin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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