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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时间:2024-04-23

杨洪梅

伟大的时代孕育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推动伟大的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党规党纪,这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孟子》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作为一名检察人,金科玉律、正法直度让我深刻领悟“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的重要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我认为做到以下“四个坚定”尤为关键。

坚定政治立场。必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观察、分析和处理各种问题时,要坚定地站在人民利益的立场上,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的立场上,站在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的立场上,以此为根本立足点和支撑点,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要时刻铭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產党员,要牢记党员的权利义务,着力增强政治“免疫力”、筑牢思想“防火墙”,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引领检察工作实践,确保掌握“刀把子”的人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坚定宗旨意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类矛盾关联性、复杂性、敏感性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新的期待。检察干警办案,长年和群众打交道,心中要时刻装着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理案件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心全意办好案。要进一步注重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畅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坚定规范执法。公平与正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标准和法律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作为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规范意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检察干警要按照“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心构建严格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要加大以案说法、以法说理的普法力度,让更多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定廉洁奉公。一心为公、忠诚履职、廉洁不贪,是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职人员的行为底线,也是对公职人员最好的保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管党治党的重点是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强调“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检察机关身处反腐倡廉一线,人民群众对其有特殊的期待和信赖,检察人员更应当把清正廉洁当作一种思想作风、人格魅力和办案基石,自觉执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等规章制度,把法律作为唯一标准和尺度,依法办理各类案件。一定要牢记廉洁从检意识,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时刻注重自省、自警、自励,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我们只有严格遵守铁的纪律,才能以踏石留印的作风,勇于担当的干劲,凝神聚力抓改革,齐心协力图发展。

(作者系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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