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陈再见
我上乩时喜欢嚼颗红心橄榄。
这是我的个人癖好,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竟成了同行共同的爱好,像是某个必不可少的仪式。这个习惯源于哪一年,我早就没了印象。总之,那一年的红心橄榄一定是个稀罕物(现在也是),嚼一颗可以在嘴里留下好长时间的清甘,带着新鲜树皮和冰湖水的味道。再有人来找我出乩,他们除了带钱和果盒,还得特意送来半斤五两橄榄,否则都不好意思上门。
从那时候起,我家就有吃不完的橄榄,全家人一起嚼,怎么也嚼不完,有些青涩,有些甘甜,有的浑身泛着光的绿,有的则饱满得绿里透出了红,像是血管里涨满了血。真诱人!我只挑透着红的嚼,一口年轻硬朗的牙齿都嚼坏了,槽牙已经摇摇欲脱。我那两个陌生的儿子,都不太清楚他们谁是谁了。除了上乩时间,他们都懒得往我这里跑——他们年纪应该不小了吧,我不记得是哪一年生的了,只记得他们是一对双生仔。不过我一点都不觉得欢喜,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不属于我了,跟我无关了。他们是怎么活到现在的,一直还是个谜。后来有人跟我说,这也许是僮身该有的代价,或者说,也是一种恩惠,作为阴阳的媒介,实在无暇再管顾世俗的人伦恩怨了。
我记得我是有过一个丈夫的,否则也不会生出两个儿子来;后来丈夫死了,也可能是跑了,我并不关心。他在我的生命里至少已经消失几十年了。两个儿子在我面前从来不提及父亲,就像我在他们面前从来不提及丈夫一样。可见,在他们记事之前,他,那个负义的人已经不存在——他到底是不是一个人,这事也说不定。我一辈子在阴阳之间穿梭,有些事情确实不能跟普通人那样,可以用普通思维来理解。
信不信由你。
我已经没有姓名了,人们也从来不叫我的名字,就像我生来就没有名字。大多时候,我并不是我。我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任何一个人,那些死去的人,他们的灵魂委托我的身体再世,倾诉衷肠,交代后事,或者纯粹就是发发牢骚……我不管,我只是媒介,无权参与对话,像个冷静的旁听者。亡魂个个都是话痨,无论他们在世时是否沉默寡言,鸡毛蒜皮的事,可以唠叨一整天,谁欠了他五十块还没有还回来,某一块地土改后就是他家的,如今却被村长拿去开了糖厂……再也听不到更有新意的故事了。生离死别难免悲伤,死鬼生者都哭哭啼啼,泪水涟涟——我每天都活在别人的遗憾和忧伤里。
我已经是很老的人了,人们习惯叫我老僮身,自二十岁那年第一次有意识开始,一辈子差不多要翻篇了。所以说,多数时候,当死者的亡灵在家人面前滔滔不绝时,我则在想自己的事情,想我晚上要听的潮剧,夜宵吃点什么好,或者第二天上街市买雙布鞋,送给我的养女……等我想好这些时,亡魂已经抽离我的身体,我甚至都没有跟它打声招呼。它们肯定跟我道了谢,即便是在世时再鲁莽的人到了那会也会变得礼貌客气。面对我的冷漠,它们只能悻悻地不告而别。家属们却还围在我身边,哭哭啼啼地问着什么,他们说个没完。每一家子都一样,人在生时他们可能不闻不问,到死了,却非要做这些虚伪的事情。我讨厌极了,多少年了,这里的人都这副德行。
我摆摆手,不耐烦地说:“走啰,走啰。”
家属这才纷纷起身。
我慢慢缓过神来,身体开始逐渐属于自己。这个过程有些不适,却能感觉到某种轻松的愉悦感。我的情绪低落,或者故作低落,像是大病初愈,整个身体都虚脱了。准确地说,是刚从一阵眩晕中慢慢缓过神来,天地间开始变得澄明,声音有了,颜色有了,味道也有了,肚子也开始饿了。我得吃点东西,专门有人伺候我,一个机灵的小女孩。她是个孤儿,我从八仙宫领养的,是个弃婴。十多年前的事了,我的家人还因此不开心,怀疑有了外人的介入,我的财产和资源将会遭到威胁。我懒得理他们。我做事还犯不着由凡人来管,尽管我大多时候也是凡人;再说,一个人是不是僮身,能不能吃这碗饭,更多是天生禀赋,严格上没有师徒这一说。小女孩并没有这样的禀赋,这我比谁都清楚。我只是需要一个人照顾,而家人是指望不上的了。
我年纪越来越大,不可能像年轻时那样,一天可以从早上工作到夜晚。人最多的时候,我家院子的蒲团上都坐满了人,每个人都急切地想跟逝世亲人说上几句。当时我年轻力强,它们召之即来,对我十分信任。它们总归是怕人的,甚至说,比做人时还要怕人,如果不是值得信任的僮身,它们根本不会听从使唤。它们缩头缩脑,像是一堆蚂蚁集聚在某个墙角或者瓦砾之下,要么就魂不守舍游荡在深夜的街道,或者海边木麻黄的树梢上,蹑手蹑脚,悄无声息。
实际上,它们都在等着我的召唤,就像取了号的病人在医院的大厅里坐立不安。我大可以把它们想象成正在等待排工的生产队员,年轻时我作为生产队的妇女队长,高声给队员安排工作和记工分时,心里确实有种时代赋予的优越感。我甚至当众扇过一位比我还要傲慢的下乡知青,也拒绝过不配合的亡魂——当然那是少数,它可能真的不想再见到亲人,有自己的苦衷和隐情。我会替它保密,不能如实告知亲属,我得跟家属说,它外出了,就像拜访一个人却发现房门紧锁一样,它大概去干一件对它而言特别重要的事情,比如实现生前落下的遗憾……借口总是很多,全由我说了算。好汉不提当年勇,是人都有体力不支的时候。老了,光辉历史不提也罢。
别骗我,我比谁都清楚,人活这一辈子其实一点意思都没有。但也不是说,觉得没意思就可以去死,我作为僮身又比谁都清楚,人死了更没意思。当然了,如果让我回想这辈子,一个僮身的一辈子,难道就没有遇到一个有趣的亡魂或者其他值得一说的事情吗?那也不是。接下来我要讲的,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我还年轻,正值壮年,正是我最红火的时候。我自信没有召错过一个亡魂,也没有误传过口讯。相反,我总是对它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哪怕死者散落多时或在千里之外,我也能把它们的意愿如实传达,有时遇到不善言辞的家伙,还能准确地揣摩出它们的心里话。木讷的它们总是对我充满感激之情,走之前都不忘朝我深鞠一躬,饱含泪水。
即便如此,我还是犯了错——那也是我僮身生涯的唯一污点。
我记得那天下很大的雨,那么大的雨只能发生在夏天,要么就是初秋,可以确定不是冬天,扇背镇的冬天严格上说也就是过年前后那一个月。雨很大,雨水几乎漫过了我家的门槛,院子里积满了水,青苔和地锦的叶子堵住了下水道。我想这么大的雨应该不会有人上门了。屋里就我一个人,我不知道两个尚且年幼的双生仔去哪了,谁在帮我带——前面我已经说过,这些琐事我一点记忆都没有了。对于那天的细节,我却清楚得很,仿佛就像影片卡带,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我洗了手,换下灰褐色的长衫,往神炉上了炷香。我想睡一觉,下雨天睡觉对当时的我来说是一件挺美妙的事情。睡之前,我先数了一遍那些天赚的钱,皱巴巴的一张张叠好,放进一个凸凸凹凹的长方形铝盒里,就是那种赤脚医生装针筒针头的铝盒子,再把它塞到我的绣花枕头下面。铝盒里面除了钱,还放着一个银光闪闪的派克钢笔盖——关于这个钢笔盖的来由我后面会讲到,先不着急。总之,对我而言,它跟钱一样值得珍藏。可是,我刚躺下不久,院门就被敲响了,砰砰砰,像是什么笨重的东西在地上翻滚。我突然惊醒,似乎还梦见了什么。敲门的声音实在有点大,如果不那样,估计也会淹没在雨声中。
我自然有些埋怨,拖着步子,生气地穿过院子去开门,用一张臭脸表达我的心情。开了门,我整张臭脸却瞬间垮了下来。站在眼前的是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女人,她看起来年纪不大,穿扮却极其老成,头上盘着发髻,还用一小块黑色丝网兜起来,横叉着一根细长弯曲的银簪;身上是一袭黑色的粗布衣裤,因为全湿了,颜色加重,似乎带着某种力量,把女人往地上拉扯。她站着都是费劲的,身后还带着一个男孩,十多岁的样子,同样全身没有一块地方是干的——他们应该是母子俩,我猜,事实上也是。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在一个暴雨天出门,连顶斗笠也不带,他们全身不但湿透了,还溅满了污泥。小男孩明显不够机灵,在我开门拉他母亲进屋时,他依然站在门外,不知所措,双手绞着衣角的雨水。女人带着歉意的笑,她说雨太大了,带过来的果盒和香烛过螺河时被水冲走了,雨水都把迎仙桥给淹了。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他们。不知怎么回事,眼前的女人让我有种亲切感。如果我没猜错,她来召唤的应该是丈夫的亡魂。
“可以了吗?”过了一会,女人问道。
“刚上了香,驱散了阴魂,这会要上乩,你得亲自换红。”我的话女人不是很理解,看样子她是初次招魂,并不懂得这人鬼之间的礼仪。焚黄香驱魂,换了红香,相当于紧急信号,招魂留步。身为僮身,我当然知道所谓的礼仪说白了都是过场,是刻意营造出来的繁琐而神秘的气氛。事实上,只要是亡魂,即便在千里之外,哪怕我只是把咒语轻轻一念,也等同于在它们的耳边大声疾呼。
女人从神案边的屉子里抽出红香,她点香的动作极其笨拙,一直在抖,好不容易才把红香点着。红香气味特殊,带着浓烈的檀香气味,屋里很少能闻到。我喜欢这种脱俗的气味。多数时候,屋里的空气是浑浊的,就像中药房有它特别的味道,一个僮身的房间也不可能空气清新。
“他一定还没走远,我昨晚梦见他了,他说他在等着我。”女人声音很急切,看样子都快哭了。这应该就是她这么急着来找我的原因。丈夫都托梦了,不过这梦也托得太不体恤了,偏偏选择在这样恶劣的天气。
我没说话,这证明我已经开始进入状态了。
我重新穿上灰褐色长衫,红香的气味让我昏昏欲睡。
我问:“死了多久了?”
女人很迟疑,她用一块湿润的格子手帕擦了一把脸,拧干了水,又递给了身后的男孩。她示意男孩去角落的椅子上等着,有些话似乎还不能当着儿子的面讲得太清楚。男孩却麻木地站在一边,雨水还顺着他长满青春痘的脸上往下滑。他看起来有些憨态,不像一个正常的孩子。
“……是啊,多久了?我也不知道多久了,到底是生还是死,也没人给我一个确信。孩子刚出生他就走了,听说是被过路的部队抓了壮丁。离开那会儿他还没有吃午饭,是饿着肚子去的,家人说他只是帮部队扛子弹,过了扇背镇就能回来了,最多到鹿河镇,来回也就三五天的时间。后来我才知道,他们都是在安慰我,也是安慰自己。我们一家人每天都在村口张望,盼着他的身影能在日落的地方出现……这么多年了,他一点音讯也没有。前几年,我托了生产队长去乡政府询问,乡政府也没给我任何消息。那个戴眼镜的瘦个子偷偷跟我说,最好别再追究了,他当年跟着走的部队应该不是自己人,可能是日本鬼子,十有八九是反动派,谁知道呢?世道那么乱。我吓得半死,再也没敢跟人提起他。后来我听村里一个教书先生说,如果跟了日本鬼子,肯定是死了,要是跟了反动派,可能死了,也可能还活着。你看,孩子都这么大了,他早不托梦给我,非得拖到昨天晚上,他才来托梦。他说他冷,没人给他烧衣,也没人祭拜,做鬼了还天天饿肚子。我一大早才冒雨赶您这儿来,我就想听他说说,这么多年来,他是怎么过的,怎么死的……”
说着,女人抽抽噎噎哭了起来。
这种情况我并非第一次遇到,这对我而言不是什么难事,活人我召不回来,死人就算死在冰山雪地,我照样能把他们的英魂召回来。
我说:“是生是死,我来召。”
案头放着三颗红心橄榄,是昨日剩下的,或者前天。我忘了。橄榄已经有些皱皮,看起来像是老人掉了牙齿的瘪嘴,还落了一些香灰。我没打算嚼它。我盘坐在蒲团上,嘱咐女人往底下的铜盘烧一张马辆符,那是烧给远路亡魂的坐骑。不过我做僮身这么久,从来没见过哪个亡魂是坐着马辆进入我的身体的,他们比马辆要快多了。马辆符一烧,青烟升起,我闭上眼睛,双手绞成拳头放于胸前——开始念咒语。
骑马哒哒声,
身着龙袍脚穿靴,
头壳戴顶金帽仔,
待阮僮身代恁言……
正如女人所言,他憋了这么多年才回來托梦,不管是出于什么考虑,此刻急于见到亲人的心情肯定相当激烈。我的咒语才刚念完一遍,它就已经出现在我身后了。没错,就是它了,这个疲惫的“男人”至少有一米八的身高。当然,我不可能看见,这是我们这一行的规矩,我们只能用心灵感应它的存在。它身着军装,只是残破不堪,到处沾满了血迹凝固而成的硬痂,看起来实在不像是穿着衣服,倒像是披着铠甲。我继续念咒语,眼前开始雾白一片,直至完全看不见,失去知觉——这是它正在进入身体的征兆,我再熟悉不过了,只是从没有遇过这么迫切的亡魂。我甚至能感觉到它如鼓的心跳和颤栗的身体,它显然一点经验也没有,看样子是第一次被僮身召唤,就像第一次去上学的孩子见到老师时既兴奋又紧张。用不了多久,我的身体就会被它占有,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是它想跟亲人说的话。我可以听见,却没办法参与,这个过程会让我很难受,无数次都是这么过来的,我也习惯了。然而这次却有些不一样,我发现它并没有完全把我当作一具没有灵魂的工具。它竟然试图独立于我和女人之外,仿佛我们三人正要进行一场对话,他接下来所说的话,似乎跟我也有关系。这对我来说当然无所谓,我原谅它初来乍到,没有经验,不懂礼貌。让我回避实则上就是对一个僮身最大的尊重,任何僮身都不是神,不可能面对每一个亡魂的悲戚和不堪。既然这样,我只好充当一个冷静的旁听者,也只能是个旁听者,能与亡魂对话的,除了亲人,任何人都插不上嘴。阴阳的独特通道虽然通过我的身体来开启,却只为特定的人流通。
它开始说话了。
它的嗓音很好听,我能感觉到语言从它的声腔里流淌出来的模样,仿佛水浮莲开时螺河安静的流水,熟悉得让我浑身竖起鸡皮疙瘩。
嘿,是你吗?我看不见,但我能感觉是你,我甚至能闻到你身上擦了双花油的味道,它来自你的衣袖,更多来自你的毛发,像是空气中本来就带着的味道。肯定是你,虽然时隔多年,我还是能闻出来,那种熟悉的感觉。你开始老了吧,像一棵树一样,不像我,人一死,就永远都不会老了,一直保持着死时的模样,看起来是个好事情,然而世上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事情了。对于我们亡魂而言,空间是混沌的,时间是静止的。当然,凡事还得取决于我们是怎么死的,就像生人讲究来历,而死亡的方式就是一个魂魄的来历。如果是溺水而亡,那么他在阴间就一定是湿漉漉的,身上的水就像河流,永远也不会流干,永远;如果被火烧死了,那就更可怜了,他的身上会带着一股难闻的烧焦的味道,别说是人,就连同样是鬼,也不敢再靠近它半步;如果选择用望高的方式结束生命……嘿,这不用我说你也能明白吧,死相有多难看,它的面目就有多难看,神明也弥补不了……我呢?不瞒你说,我选择了最为便捷的方法,一个军人的死,如果他想死的话,总比任何人都要来得简明快意,他可以自告奋勇充当敢死队,背上炸药包一个人冲在部队的最前面,他也可以不找任何掩护体,让身体赤裸在枪林弹雨的射程范围之内,他还可以临阵退缩,做一个让人鄙弃的逃兵,死在自己人的子弹下……总之,方法有很多,一个军人的死去总比活下来的几率要大得多。可那都不是我的选择,我选择了最为窝囊的办法,我踢枪自杀。部队里最不缺的就是长枪了,手枪只有长官才能佩带。用长枪自杀自然没办法自个扣动扳机,这是个难题,设计者们可能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只能把枪口抵住脖子,枪柄顺着身体平放在肚子上,再屈腿,用脚趾头艰难地扣动扳机——当然,如此死法也不是我发明的。之前我们连里就发生过一例,那人是个矮个子,看样子比我更容易操作,也许是过于自信,他用脚趾头扣动扳机时,却发生了意外,长枪从脖子上滑开了,子弹直接打进了他的眼窝子里,黑黑的一个血洞,看起来像是被人用刀子给剐了去。我当时还目睹了现场,并帮忙把尸体抬上担架。我看见他的另外一只眼睛并没有闭上,而是直勾勾地盯着我,或者盯住每一个去看热闹的人,好像在告诉我们:“你们要是自杀,可得小心点。”我当时还没有自杀的念头,一心只想着能挨过漫长的时光,脱离部队,逃回来见你们——你和我们的孩子。可是,大概半年后,我还是把长枪抵在了脖子上,这个过程让我感觉既悲痛又别扭,仿佛我不是在自杀,而是在与一把长枪做爱。是的,原谅我这么说,确实像是做爱的姿势,我充当的还是一位女性的角色。你说,荒唐吧,可笑吧。好在,很快,我就把自己顺畅地解决了,虽然因为腿脚过于颀长,弯曲扣动扳机时,确实显得有些费劲。不过,子弹分毫未差地穿过我的喉咙,在我的脖颈处开出了一个大洞,接着打在后面的墙壁上,噗的一声,我听得很清楚,就好像是谁往墙壁上吐了一口浓痰。就那样,我死了。我再也不能活着回来看你们了,作为亡魂,我可以做一些生前没法做到的事情,虽然十分有限,这跟我们生前想的不太一样,以为做了鬼就可以为所欲为,事实上,鬼比人还要拘谨——至少我还可以进入你的梦,我没办法看见你们,也没办法让你们看见,不过梦里可以,梦才是阴阳两界相通的媒介。然而,梦毕竟是虚幻的,就像隔着玻璃呼喊离去的背影,一个亡魂的撕心裂肺,在你耳边,也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幻听。这些我也是做了鬼才知道。我们希望听见僮身的召唤,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惨烈的场面,所有客死他乡的亡魂,都蛰伏在冰冷的大地上,为的就是等候僮身的一声召唤。这声召唤也不必叫出谁的名字,属于谁的召唤,只会在谁的耳边响起,清晰得像是有人趴在你耳边说话。十年了,我等了十年。也就是说,我死了十年了。我的尸骨早烧成了灰,魂魄却一直被禁锢在原地。我的阳寿还遥遥无期,我提前“结束”了它,并不代表就可以投胎转世了,我的魂魄还得继续“生存”,直至“寿终正寝”——这也是上天对自杀者的惩戒。驻守的部队早已迁移,营房只剩下一地残砖旧瓦,可我还仰躺在废墟之上,一步也不能离开。没有亲人召唤我,我就只能待在原地,像个死人那样呆在原地。在我之前自杀的战友已经离开了,他的亲人早一步获知了他的死讯。而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死讯一直送不出去,像是有人在故意与我作对——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对于这些小事,我早就不计较了。就算他们把死讯带回了我的家乡,家里也没有亲人给我招魂。就这个问题,我思虑了十年,一直犹豫着要不要给你托梦,你们算不算是我的亲人?我实在羞于提及这件事情,是我有负于你,我抛下了你们,独自远离,虽然也是被逼无奈,你知道的,如果我不走,不随部队而去,可能早就死掉了,不过那样也好,至少魂魄还能留在家乡,不至于在异地他乡滞留十年之久,孤苦伶仃。我最终还是决定托梦给你,我没敢鲁莽,只是轻轻地叫了一声你的名字,你知道的,只有我会这么叫你,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雨小了一些。
我睁开眼睛时,看见女人的脸上挂着两行泪。趁着雨小,我应该打发他们离开,否则他们晚上得和我一起过夜。我习惯一个人,除了上乩时间,其他时候真不想有陌生人出现在我身边。况且,我感觉非常疲惫,从未有过的疲惫。这很奇怪,一天下来,我也就召了一回魂,不应该那么消耗我的体力。我起身时,甚至有一阵眩晕,两眼发白,差点跌倒。
男孩盯着我看,他虽然憨态,眼神里却透露着对我的不信任,似乎正在质疑他所听到的一切。他甚至走过来,拉起母亲的手,要她趁早离开。
女人显然并不着急,她还想再听点什么,听到一些在她看来完全可以确认的信息。我不知道她是否认同她所听到的,十有八九,她认定回来说话的就是她离开多年的丈夫了,否则她的泪水将无法解释。她眼巴巴看着我,仿佛觉得我就是她丈夫。事实上,亡魂已经从我身上离开了,凡事都有规矩,它和我相通,最多也就半柱香的时间。这里面还得算上前后的磨蹭。所以,遇到磨唧的,有时也就三五句话的事情。那次算是好的了,它一上来就说话,从头说到尾,像是已經准备多时的演讲,迫不及待想要跟大家分享。
“就这些嘛,他真的死了吗?”女人终于问。
我点点头,“是的,活人到不了我身上。”
“他说是自杀的,真的是自杀吗?”
我一时无言。我知道,问题正好出在这里,这就是我感觉恐惧的地方。很显然,刚才亡魂那一番话,虽然我作为旁听者,故作若无其事,事实上,却紧张得浑身发抖。我不应该有这么失态的表现。然而,我得瞒着,不能在女人面前透露我一个僮身的感受,哪怕是一丁点。我得赶紧把他们打发走。一会儿,雨肯定又大起来了。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女人继续追问。
“你知道,我只是僮身,我能做的也有限,既不能让人起死回生,也不会给你的日子指一条明路。”我舒了一口气,故意让话语显得生硬。我把长衣再次脱下来,挂在墙壁上。那儿有一根生锈的铁钉,我一直把长衫挂在上面,“这样,你从我这买一匹白马回去,当天烧了,也许他能骑马回家,之后在家里给他备个灵位,每天上炷香,清早和晚上哭着喊三声‘夫君回来吃饭啦’,他就会回来了,该给他烧什么,你就烧什么,大金元宝,床褥衣物。就照我说的做,回去吧。”
女人搜遍全身,终于从裤头的暗格抓出一把零钱,我让她把钱用红簪绳捆成筒状,拿一颗红心橄榄压在神案上。女人照做了,她的动作缓慢而谨慎,生怕有任何闪失,反复问我,这样可以吗?我转身从里屋提出一匹白马,这些纸糊的白马我早有准备,屋里叠了有十几匹,路途遥远的亡魂需要用到,它们娇小而脆弱,像是小孩手里的玩具。我还得找一个塑料袋装上,否则一出门就让雨淋湿了。他们临出门时,我喊住了男孩,把案上剩下的两颗橄榄抓了给他,他看我一眼,接了过去。我说,一人一颗,路上吃,免得其他亡魂会跟着你们回家。这当然是瞎说,没有亡魂愿意跟着陌生人回家,就像男孩不会跟着我一样,他只会跟着亲生母亲。
他们前脚一走,我立马就把院门关上了。
我在神案前来回转步,嘴里哆哆嗦嗦开始自言自语,手也不自觉地抖动起来。很显然,刚才来到我身上的并不是女人的丈夫,它那一番话也不是对女人讲的,它正在对我讲,从它开口说出第一个字我就感觉到了。这种感觉很强烈,它的声音仿佛就埋伏在我耳边。没错,它是托夢给我了,就在雨下得很大的时候,在他们母子敲门之前,我做了一个极其短暂的梦,梦里隐约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的小名——阿剩。是的,我的小名叫阿剩。事实上也不是什么小名,只是他给我取的一个外号,除了他,没有人会这么叫我,其他人只能叫我队长,她们不叫我队长我还不应呢。她们必须叫我队长,作为妇女队长,我掌握着她们的工作分配和工时计算。只有他是个例外。我不知道他一个男人怎么会挤在一帮妇女里归我管,就因为他是个软弱书生,白净得不像一个男人?那年我二十出头。当我允许他叫我阿剩的时候,我心里其实很清楚,我当不了那个妇女队长了。
在此之前,我一直是青湖大队的积极分子,没有我叫不动的人,也没有我完不成的任务。他第一天来队里报道,就被我拖下了田,那天要插五亩的秧苗,只要是人,我都不允许他在田垄上站着,哪怕他自称是县里来的教师,只会站在黑板前默写唐诗,从来没下过田。事实上,他确实不是种田人,这点看他插秧的姿势就知道了,他一手插秧,另一只托秧苗的手肘却一直抵在膝盖上,似乎不那么做,他整个人就会瘫倒在泥水里。一行秧插下来,他全队最慢,像只小白鼠被一帮哄笑的妇女围困在田中央,白皙的膝盖也被手肘磕得生红发肿。太阳落山时,别人都收工了,唯独他不能收工。我在田头监督,一定要他把属于他的秧道插完。我的严酷无情在队里出了名,否则也轮不上我当妇女队长,我要惩罚一个队员,没人敢站出来替她说话,何况我要惩罚的还是一个男人。好几次,他都快支撑不下去了,整个人像是稻草扎成的假人插在水田中摇晃。即便是这样,我仍然死死地守在田头。天黑时,他终于上田了,他朝我露出尴尬的笑意,而我上前扇了他一巴掌,以惩罚他工作太慢,他狼狈地跌倒在长满葫芦丁的沟渠里,眼镜上沾满了污泥……后来发生了什么,我想就不必多说了。后来他在我们青湖大队当老师,组织了夜校,我带头成了他的学生,他教我们唐诗时从来不看本子,随口就背出来。我大概就是被他背唐诗的模样给迷住了。
第二年春天,我们在树林里幽会的事情被人告了密。我的仇人确实很多,她们都巴不得我出事,而出事又是迟早的事。事情败露后,生产队连夜讨论该怎么处置我们,有人说把我们吊到祠堂的横梁上批斗,有人说让我们跪在敲碎烧红的刺螺上……他提前探听到了消息,连夜奔跑,不知去向。我当然很失望,是他抛弃了我。过后我也没受到什么惩罚,妇女队长肯定是当不成了,因为很快我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家人想把我嫁给一个鳏夫,我没同意,彻底闹翻,离家出走。我执意把孩子生了下来,他们是一对双生仔。
有一年冬天,镇上来了一辆军吉普,车里下来两个军人,他们提着公文包,在打听着什么。几番周转,两名军人找到了我。他们问我是罗志勇的妻子吗?我说不是,我只是有了他两个孩子,他不是我的丈夫。两名军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清瘦的说,是这样的,罗志勇同志在部队里牺牲了,我们联系不到他的家人,材料上显示是个孤儿,曾经作为知青下放到你们这里,听人说你就是他的妻子,我们得把他的死讯告知于你。我说,好的,我知道了,你们回去吧。他们再次面面相觑,最后面容黝黑的军人递给我一个赤褐色的大信封,里面却空荡荡,只装着一个古旧的钢笔盖。他们说,这是罗志勇的遗物,只是很抱歉,钢笔我们在路上弄丢了,只剩下一个笔盖,实在是不好意思。我说没事,你们不如把笔盖也丢了吧,给我也没用。不过,他们还是把信封搁在神案上,转身走了。不用拆开信封我也知道,那个笔盖长什么样。读夜校时,他天天晚上把钢笔别在中山装的上衣袋,看不见笔身,就只露出一个银光闪闪的笔盖头。
这么多年来,我几乎已经把他忘记了,更不会有亲人召唤他。正如他所言,他沉寂在阴间,像个死人一样,因为没有亲人招魂开腔,他只能是个哑口的死人。他最终决定托梦给我,如果不是一时疏忽,我把梦给忘了,也不会那么贸然招魂,阴差阳错间,却把他给召回到了身上。作为一个僮身,我第一次遇见这么怪诞的事情,同行们肯定不会犯这样的错。然而,也正是那次的阴差阳错,我才知道他死于自杀,并不是那两名军人所暗示的那样,他是壮烈牺牲的,是个烈士。这么看来,他连这个光环也在我心里脱卸干净了,他到哪都逃脱不了当逃兵的宿命嘛。
从那时起,我的生活就无法平静了,就像东宫码头的钟声已经敲响,它的回音至少要在镇上萦绕一阵子。我以病症为借口,暂停了所有业务,实际上我就躲在屋里,拔掉香炉上堆积成塔状的焚香,再用一块红布把神案盖住。屋里呛人的烟雾几天之后就消散干净了,眼疾也有了好转。大概是一年或者两年的时间,我没敢再掀开神案的红布,虽然内心的寂寞如蚁群爬过,有些事情还是不敢面对。
有时我也上街市走走,遇到熟悉的人,他们会问,病好些了吗?我点点头,好些了。时不时有人来院门口守候,恳求我开乩,说他们的亲人就快要变成哑巴了。至于人死后,如果长时间不被召回说话,就会变成一个哑巴鬼,谁也不知道真假,但作为古老的传说,我宁愿信其有,就像把婴儿放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同样也不会开口说话。尽管这样,我还是坚持不开乩,不是我心狠,而是心里有了阴影,害怕再一上乩,它又会悄然站到我的身后。我能感受到它一直蛰伏在我周围,就等着空子,当不速之客。他可是个聪明的亡魂,腹有诗书嘛,知道怎么钻人的空子。
我收养的女孩叫阿伮——我说过,我给她取名阿伮。直到她五岁那年,我才知道收养的是一个哑女。我不知道她是天生哑巴,还是因为我习惯性的沉默,让她觉得人类和蚂蚁苍蝇一样,都是不需要言语的動物。如若是前者,我大概可以释然,要是后者,便又是我的罪过之一。我早年生下的双生仔已经是我犯下最大的罪了,尽管他们长得一模一样,几乎可以当作一个人看待。那毕竟是我带到世上的两条生命,我却没有尽到母亲的职责。他们在母爱的缺席下也能成长,只是现在看来,他们的一生也将和我一样,充满各种遗憾。
相比而言,我更愿意把阿伮当作我的骨肉,她沉默不语和呆滞的表情更接近我的理想陪伴,我就要靠她来陪伴终老了。这大概是我唯一正确的决定,当初在八仙宫里,面对只会在脏兮兮的红砖地上爬行的她,我还一度犹豫,就像人们劝我的那样,都这么老了,还有必要受这份罪吗?事实上,我也没受什么罪,我根本做不了母亲,或者不配做母亲。阿伮的成长同样没有得到我多少关爱。我上乩时,她就爬在神案下面,像只小狗那样,一把鼻涕一把口水,哭了,或者饿了,那些来为亲人招魂的好心人就会给她面包和水。他们说这孩子有神在保佑,竟然一点病痛都没有,平常人家的孩子三天两头感冒发烧,她整天在地上爬,天气热了不中暑,天气寒了,也不感冒。慢慢,他们也把阿伮当神明对待了,就像他们待我那样。有时候,他们也会问阿伮接下来该怎么办,阿伮咿咿呀呀发出一串难以辨认的声响。他们恍然大悟般点了点头,仿佛得到了神启。
应该说,在阿伮开始发育成姑娘之前,我对她的感情是平淡的,既没有喜爱,也谈不上讨厌。我们的关系就像脸盆跟面布的关系,彼此离不开,却也不是非要在一起才能生存。小姑娘打会走路起就能干各种家务,连上乩祭祀方面的礼仪,她也能全权替我完成。比如去北门市场找丁师傅糊白色的纸马,采购各种黄色道符和祭祀器具,甚至,为了节约成本,她采购回来的其实都是半成品,然后夜以继日加工,点一盏小白灯,在院子里摆张台子,嗑嗤嗑嗤地把一张张纤细的金箔纸粘贴在正方形的宝锭上,不偏不倚,动作轻捷,而她亲手折叠出来的金色元宝,也跟市面上卖的相差无几。我不知道她是从哪儿学到的手艺,我不问,她当然一声不吭。除此之外,她把屋里和神案也收拾得干净利索,我上乩时的长衫一天净洗一次,尽管我邋遢的生活习惯让她的劳作显得毫无意义,同时也使她的工作变得无休无止。这些,她都毫无怨言,她也怨不了,她的表情是不变的呆滞模样,看不出那张脸的美丑。这倒让我充满疑惑,我还从没有见过一个女孩能长出那样一张脸,完全分辨不出美丑,就好像她的脸是不存在的,只是一个虚拟的符号。一直到她在眉心间长出了一颗红痣。那颗红痣是怎么长出来的,同样让我疑惑,这种疑惑还伴随着恐惧。因为随着红痣的出现,她的脸也开始一天比一天清晰起来了,如迷雾从她头部散去,终于露出了本来的面目——这时我才发现,她竟然长得那么美,最要命的是,因为红痣的出现,她的美又是那么的似曾相识。当然,我说似曾相识完全是自我的臆想,事实上我根本没见过和她长得差不多的女孩,就算见过,也不会在心里留存任何印记。如果真有一个我不认识的遥远的她,那么,她们之间的唯一联系物,大概就是那颗长在眉心间的红痣了——对的,偏偏就是眉心间,偏偏又都是红色的。天啊——我快疯掉了。
我对阿伮的敌意,就从一颗红痣开始。
阿伮是无辜的,而我也不能因此受到指责,尽管作为一个老女人,我不应该有嫉妒心,更不值得为了他而去嫉妒任何女人,何况还是一个遥远的没见面的来自一个亡魂的自述的女孩——然而,我毕竟还是一个女人,一个修炼远远没有到位的女僮身。
我说过,多年前那个雨天过后,它就一直徘徊在我身边。我能感受到它急切的眼神和呼吸。我闭门谢客,长达一年之久。好多人以为我再也做不了僮身了。他们为我惋惜,惋惜的不是僮身本身,而是由此所能带来的收益。严格上来说,僮身在扇背镇存在的价值跟接生婆大致是一样的,一个地方的人少不了生孩子,自然也少不了死人。人们不愿意看到幼小的婴儿因感染而死,也不愿意让离世的亲人变成哑巴。我确实没办法再让自己端坐在神案前,聚精会神地召唤亡魂了。如果总有一个亡魂缠在我身边,或者说活在我心里,我怎么还有精力去召唤其他亡魂呢?其他亡魂又不是傻子,它们见到我身边老是跟着一个纠缠不去的亡魂,自然也就不再听我使唤了。它们会觉得我已经专属于某个亡魂,或者说,跟某个亡魂还纠缠不清。它们就不便靠近了。这跟世间的人谈恋爱,是一个道理。
然而,这并不代表我就怕了它,或者烦了它。
没有。我心情十分平静,生活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相反,在漫长的时光里,我们以不同的形态朝夕相处,竟然削弱了我对它的恨意,像是重新启动的一段恋情。我开始接受屋里有它的存在,尽管是虚拟的,在别人看来,我依然孑然孤寡,家人因为我不再有任何收益而淡漠往来。我却把日子过得从未有过的充盈。我做了两个人的饭,炒了两个人的菜,吃饭时,也在桌案对面摆上它的碗筷。尽管,最后,我得把剩下的食物都倒掉。总之,它确然在我身边存在,和当年不一样的是,我们不再偷偷摸摸,去钻生产队后面的松树林,也不用在人群里装作若无其事,有时为了掩人耳目,我们还得制造矛盾,在夜校的课堂上,故意顶撞他,他公开宣称,我是他遇到的最难以对付的女学员。我们沉浸在一种伪装的亲昵的恐慌和快感里。同样,当他作为一个亡魂生活在我身边时,我们似乎又回到了从前,同样沉浸在伪装之下的快感里,却少了可怖的恐慌。我们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在一起了。这个疯狂而无耻的想法刚在心里升起时,我的心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我能感觉到它就站在我身后,正伸开双手把我抱在怀里。它的怀抱是冰凉的,可我又分明感觉到了暖意,就像那个夏天,我们自以为躲开了所有人的目光,在那片群鸟齐鸣的松树林里,他的拥抱同样透着一股冰冷,他浑身湿漉漉,刚冒着一场云雨跑进林子里,他湿透了我胸前的单薄衣裳,彼此的皮肤借助雨水贴着一起时,却热得跟火一样烫了……我循环回忆起那个遥远的情景。那是我们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夜晚睡觉成了我最为紧张的时刻,我不清楚这份紧张的来源,它来自外界的启示,或者只是自身的心理暗示。我完全糊涂了。我不敢脱去衣裤,连续下过几场大雨后的燥热天,也裹得严严实实。我怎么能明说,它就睡在我的身边呢?我这辈子都没能和男人睡在一张床上,尽管我还生过一对儿子,他们是怎么来的,我清清楚楚,他们来自一场仓促而失败的野合。自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跟过男人。我甚至怀疑自己还是个处女,当年仓皇间他根本没有完全进入我的身体,体液却早一步朝子宫奔波而去。这是多么诡异的事情啊!几年后我成为僮身,这些疑惑似乎有了合理的解释。我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他们爱信不信。我只是让自己相信,我依然是处女之身,如此才能有幸得到神明之垂爱。但是,我这被人诅咒过的身体,却和一具亡魂躺在了一起。我们什么也没做,它只是虚拟的存在。我们躺在一起,却无法触碰,看似在同一张眠床上,又分明躺在不同的时空里。我能感知它就躺在靠墙的一侧,它笔直地躺着,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双脚交叉放在床尾,就像是某具保存完好的标本。它并没有要跟我说点什么的意思,我知道它说不了,除非我再次为他招魂。我知道它有很多话想要跟我说,解释它当年怎么因为恐惧落荒而逃,以及,最重要的是,它还没告诉我为什么要踢枪自杀。
后来我一直觉得,那个雨天以及那个带着傻儿子求见的女人,对我而言就是噩梦的开始;或者说,他们就是噩梦本身。不管怎么样?我们的命运因为那场雨,狠狠地系在一起。我开始着手缝制一个新枕头,在里面灌满了粗糠,使之看起来像是女人圆滚滚的肚子,用手按压,能发出滋滋嗞的好听的声响。我把新制的枕头放置在靠前的床头,用一件旧衣盖好,有时阳光会从窗户照进来,打在枕头上,我不能让枕头被阳光照射到。那对于一个亡魂而言,无疑会要了它的命。我开始有意把它留在身边,这是相当危险的举动,如同师公为了通灵在家里偷偷养小鬼。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那么干,如果它徘徊不走,我刻意漠视,亡魂也和人一样,熬不过人的冷眼,它总有离去的一天。作为一名僮身,我刻意把一个亡魂留在身边,即便是亲人,这本身就有违我的职业道德,属于以公谋私,闹大了生人会被死人招娶;就算往小处想,让掌管阴阳的神明察觉,也会把我打回凡人身躯,阴阳彻底隔绝。姑且也是为了掩人耳目,我休业一年有余,没再为扇背镇任何一个人召唤过亲人的魂魄。
作为一种上天赋予我的特殊能力,在那一年时间,却成了我和他私密对话的工具。当然,我也没敢那么明目张胆,一般情况下,我们不需要言语的交流。除了各种无关紧要的琐碎,它一直迟迟不敢告诉我自杀的真正原因。亡魂也患得患失,它大概知道,一旦告诉我真相,我们相处的时光将会结束。确实也是如此——我怀疑它最后的坦白并不是因为我的追问,而是它觉得应该离开我了。
嘿!我不知道你嘴里为什么要嚼一颗红心橄榄,那时你可没有这样的习惯。这倒没什么,我不会计较太多,只是这样一来,我通过你的嘴说出来的话总显得含糊不清,像是一个自闭症患者说出来的话,不是吗?不过也没关系了,只要你能听明白就好。上次我们说到什么地方来了呢?算了,不接着往下说了。我想说点别的,你不知道的,也是你感兴趣的。我的死已经是确切无疑了,幸好你没看见过我的尸体,那个开花的脑袋估计你是接受不了的。魂魄的好处就是它虽然缥缈不定,却永远比肉体要完整无缺,就像你此刻看我不见摸我不着,可我分明就站在你的身体里面,像一个司机坐在汽车的驾驶室里。
好吧,我们说回正题。我是说,其实我在部队的几年时间里,过得也不并是太糟糕。我们驻守在南海的某处岛屿上,岛上到处是高大的椰树林和木麻黄,以及一到冬天就顶着一头黄叶的苦楝树。我们总是枕着海浪入眠,如同现在枕着你为我缝制的枕头闭起双眼,依然能听见那一浪接过一浪的声响。然而夜里,我总是感觉从海里起来的怪兽来到营房门口徘徊不走。我跟身旁的战友说起过此事,他们笑话我想多了,海里除了可以熬一大锅新鲜鱼汤的海鲜,不会有任何吓唬人的事物,包括美人鱼。
我们白天在岛屿的丛林里布置天罗地网的防御,话说是为了提防对岸反攻,话既然这么说,我们姑且也就那么听了。在岛屿的制高点,甚至能望见对面海岛上黑压压的大炮,不过也可能是停歇在鸡屎礁上的海鸥。我们唱着激昂的歌曲,在岛上绕了一圈又一圈,一直到廣播站开始播放通知,才开始往营房走。我不知道其他人的心情如何,反正我一听到广播站通过凸凸凹凹的铝制V型扩音喇叭传递出来的声音,心脏就会像被猛火软化的黄糖,再也捏不起来了。如果你问我,当年听到你的声音,我的心是否也会像黄糖一样软化掉。老实说,不会,那是两种不同的感受,我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它们之间的区别。也许我不用做过多解释了,那时我对一把广播声的迷恋确实多过对你的思念。这点我无法否认,但并不能证明我就不爱你了。我不爱你了吗?我几乎天天都在想这个问题。后来我不想了,因为想和不想没什么区别。有生之年,我大概是再也见不到你了,包括我生前并不知晓的属于我们的孩子。我也没面见你们,我只是一个临阵脱逃者。
那是个六月,是不是六月不再重要,反正是夏天,那是错不了的事情。岛屿上的阳光直扑扑的,没有经过任何过滤遮挡,直接就劈头盖脸照下来。我们每个人都被晒得像一截截黑木炭,列成队,除了身高,几乎谁也认不出谁是谁了。我们讨厌漫无尽头的岛屿生活,谁也不会喜欢上那种每天生活在波涛汹涌的枯寂里,眼前除了熟悉的草木和无边际的海岸线,就剩下面目模糊的战友和假设存在的敌人了——我们几乎不说话,就像我们真的是不会沟通的黑木炭。营房就建在半山腰的平坦处,左右两边,中间隔着一片低矮灌木,对面的营房几乎是空着的,当然还住着长官,以及时不时会过来指导工作的更高级的长官。
广播站就设在对面的营房里,靠近海边的一间小房间,生锈的铁质窗棂上平时就糊着过期的报纸,以至于我们只能听到声音,轻易看不见广播室里的情景。无数次,比如大清早趴在走廊的红砖护墙上刷牙,傍晚迎着海风吹干湿漉的头发,我都不忘想象广播室里的情景。照常,那里面应该有一张干净的小床,一席军色的新被子,窗台上放着她每天都会使用的脸盆和陶瓷口杯……一切肯定都是干干净净的,就像是她的声音,带着故作的严肃,内里却透着不易察觉的柔意。我们能遇到她的时候真不多,她似乎总是故意等到我们列队出发才现身。那是上级给她的暗示,还是她自己的想法?我不得而知。不过,即便是真让我遇见了,中间遮隔着漫长的藤灌草木,我也看不太清楚她的模样。你知道,我是个近视眼。那时候没人会在意,我们随时做好赴死的准备。如果说我没见过她,那也是假话,是欺骗你的话。我当然见过,冒着落队的风险,我故意蛰伏草木丛里。从那个伺机多时的角度,我刚好能清楚地看见她的上半身。她个子很高,比你高出有半个头,短发,穿着白色松垮的短袖套衫,军色短裤。走廊砖墙遮挡住了她大腿以下的部位,她大概以为营房里就只剩她一个人了,就试着抬了抬手臂,接着竟然在走廊上跳起舞来,如果有背景音乐,放的应该就是邓丽君的歌曲。日长夜久,我不知道她是否也看见过我,或者说,注意到我在注意着她。我心存幻想,这很正常,不但是我,我相信当时任何一个在岛屿上的战友都对她心存幻想。她成了我们枯寂生活里唯一的亮色,是我们不至于自杀的动力,当然,她也是所有人手淫时的意淫对象——我都说了些什么,你肯定不喜欢听。不过我真的不想对你有半点隐瞒,我都已经是死了的人了,还有必要欺骗你吗?是的,我喜欢上她了,尽管我并没有看清楚她长什么模样。多数时候,我只是把你的样貌嫁接到她的身体上去,远远地看着她,其实也是远远地看着你啊。直到有一天,我躺在床上,听见隔壁床有战友在谈论她,他们说,她的眉心间有一颗红痣,很大的红痣。他们说女孩子长一颗红痣在眉心间是命好的象征,要不她也不可能当上播音员,更不可能和长官的关系不清不楚……他们说这些时在被子里发出窸窸窣窣的笑声,显然想把声音隐藏,但还是被我听见了。
是的,我的眼疾使我不能看见过她眉心间的红痣。那颗红痣某种意义上是我想象出来的东西,包括如今我以亡魂的身份对你诉说,那点缀在眉心间的红痣事实上也就相当于一颗红豆浮现在眼前,可能没有红豆那么大,充其量也就是一颗红米般大小。我这么一说,你大概也会在心里想象一颗同样形状的红痣,我们都在想象中完成了一颗红痣在播音员眉心间的存在。事实上,她和它可能是另外一回事,并不是我们想象的样子。怎么说呢,现在事情已经没办法对证,我已经死了,部队也撤离了,壮志雄心沦落为某种表演伎俩,那座南海岛屿自然又恢复了它原来荒凉枯寂的样子。我再也找不到她了,即便是个在生人看来无所不能的亡魂。我想不起来她长什么样子,更何况叫什么名字。她肯定不会和我一样选择自杀,要么退役了,要么跟战友们说的那样,因为和长官有不清不楚的关系,让她从此也当上了长官。谁知道呢?我情愿不知道,包括事后连队对我的隔离对待,据我所知,也是她在背后告的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告我状,诬告我是个疯子。我隔着草木看她的样子,估计让她感觉不适,然而这也不应该是她说我是疯子的理由啊。或者说,我真的疯了,就像任何一个疯子都不会认为自己疯了那样,我也始终察觉不出自己的行径有什么出格的地方。我只记得,长官下令,在连队里隔离了我,把我关进一个小隔间。之后,我再也参加不了岛屿的巡逻,更别说可以蛰伏在草木间,偷看她端着陶瓷口杯刷牙,迎着晨曦甩动短发的样子……我再也见不到模糊的她,以及那颗被想象出来的红痣。
我不记得在小黑屋里待了多久,岛屿的阳光和树木都与我无缘了,只能听见墙顶的小窗户外传来呼呼的海风声。那窗户太高了,我够不着,我尝试着像只海鸟那样飞上去,也总是在目光刚好与窗台持平时跌落下来,最多也就看见一线泛着耀眼的浅蓝色光芒的海平面。黑屋子里除了一张铁床,再也找不出任何一样东西。我无事可做,在那种环境下,我能做什么呢?除了像个疯子那样低吟和吼叫,我不知道该干什么。或者说,作为一个被喜欢的人告状说是疯子的人,我应该做些什么,坐实她的告状,还是提出反驳?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写字,我的钢笔就藏在口袋里,那是我带过去的钢笔,是唯一属于我的物件。我用它开始写信,一封一封地写信,那些信件却没有一个收信人。我不知道是在给谁写,语气却又是那么坚定,好像收信人就坐在我对面,我们只是用文字代替了言语。我写了多少信,已经忘了,没有一百封,也有八十封吧,每一封信我都尽量写得很长,长得都忘了信的开头,以至于没办法结尾,最后只能以信纸的多少来取决信件的长短。我哪来那么多话想对谁说,那些信里,既是对你写的,也是对她写的,甚至还对我已经被迫害去世的父母写,对每一个认识我的人写,也是对每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写……不过,在我获准离开小黑屋之前,我把它们都烧掉了。
那段时间,我表现良好,把自己伪装成为一个正常的人。事实上,岛屿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不知从哪天开始,我没再听到她的广播声了。广播室窗户上糊着的报纸也在风中脱落成碎屑。显然,她已经离开了部队,离开那个让人发疯的岛屿了。不但是她,整个驻扎的部队都在收拾营房,蠢蠢欲动,只是她先行一步。而我只是个伪装的正常人,并不能看清楚当时的情形,不知道我们是正准备跨海去收复失地,赶走美蒋,还是退回祖国,回到家乡与家人团聚……我只能浑浑噩噩跟着战友們收拾,打包被褥,把脸盆和水桶叠放在一起,把口杯串上线绑在裤腰带上。当然了,最重要是把步枪看好。是的,就是看到步枪的那一刻,我才想起,我似乎还有一件事情没做成,那就是用它来结束生命。我不知道哪里来的灵感和勇气,当我抱着长枪重新躲进小黑屋时,那一刻头脑一片空白,似乎看见自己的魂魄已经在黑屋子的上空飘荡了。灵魂一旦开始飘荡,再怎么高的窗户对它而言都不会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情。我看见灵魂飘上了窗户,它依靠在高高的窗户之上,双眼直盯窗外,像是一个孩子,被禁锢多时,终于看见了窗外的草木、白云和海平面。那一刻,我才真正释然,是的,除了把人变成亡魂,没有任何一样形式能比一个魂魄更自由自在,再高的窗户也阻挡不了它们向外眺望的姿态。
“砰”的一声枪响。
我的灵魂看见窗外的苦楝树上惊起一群海鸟,它们扑棱棱的,像是一阵迷人的烟雾。
女人的嫉妒心开始让我变得面目丑陋。
阿伮眉心间的红痣越来越明显,正如亡魂所言,哪怕是一颗想象出来的红痣,最后也能落实到一个具体的人身上去。他眼里的播音员,在我眼里就成了阿伮,我的养女阿伮。我多么不愿意承受这样的想象,更不愿意为了一个背叛我的已经死去的男人来伤害任何人。况且,他因为一个播音员自杀这事,我是第一次知道。当年来扇背镇报丧的军人并没有告诉我实情,他们匆匆忙忙,含糊其词。一个军人在部队里可以用任何方式死去,却容忍不了自杀啊。倒是那个钢笔盖,他们说得很清楚,就剩下钢笔盖了,在他们看来,钢笔这样的小事确实不值得为其隐瞒。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无所谓。甚至于后来我对阿伮的厌恶,或者像镇里人所传言的虐待,他们有板有眼,传出各种我虐待养女的方式,其中包括我在眠床找出一根线,也把阿伮打一顿,说那根线把我的腰给磕着了……这些纯粹是无中生有,编造谣言的人可以去当个文学家。然而,无风不起浪,我确实对阿伮不好,这我自己很清楚,只是后来几乎完全否认,我对她的不好,真的不是因为她在眉心间长出了一颗红痣,或者说她长成了我和他心目中想象的那个“她”,那个存在的也许又不存在的荒凉岛屿上的播音员。那么又是因为什么呢?因为她的天赋异禀吗?阿伮显然比我更适合当一名僮身,她跟了我不到十年,就完全可以另起炉灶,成为一个比我还要优秀的僮身了。只是她自身没有察觉而已,十多岁的小女孩懂什么呢?她还无法完全认知自身的天赋和灵性,加上她身体干净,眉心间还有神启一般存在的红痣,掌管阴阳的神明迟早会将我身上的长衫扒下来,披到阿伮的身上去的。想想,这一切也许就是冥冥之中的安排,神明安排阿伮被人遗弃在八仙宫,又安排我去把她领养回来。终于有一天,神明会让阿伮幡然醒悟。到那时,我就是想讨厌她,恐怕也没那个资格了。
身为一名僮身,我身上具备的缺陷太多了,一个女人该犯的错误我几乎都在短暂的前半生犯了。即便进入该安分守己的中年,我又因为嫉妒心,差点毁了一个神性的女孩。是的,我曾经想过把阿伮遗弃,或者再狠心一点,把她给杀了。我可以收养她,自然也能把她从这个世界上弄消失。那是女人嫉妒心最严重的几年,据说是女人的更年期,那时阿伮才十几岁。我甚至想过策划各种意外,让她的死看似与我无任何瓜葛,比如误食喷了农药的橄榄,好嫁祸于那些来求我招魂的人(可惜阿伮对橄榄没什么兴趣,在吃的方面她真的做到了斋戒,连咬食青涩的橄榄在她想来也是残忍的事情)……当然,这一切都是他害的,既然客死他乡,就不应该回来,继续在那个荒凉的岛屿上当个孤魂野鬼;就算是回来了,也不应该告诉我那么多事情。世人皆以为我既然身为僮身,就承受得了所有赤裸裸的坦诚。然而真不是那样,我是一个不称职的僮身,和纯净的阿伮比起来,我太肮脏了,肮脏得就像是一坨爬满了蛆的屎。
我僮身的身份迟早会被神明收回。
事实上,我身上异于常人的能力已经在逐年衰弱。以至于最后,都很难召唤到亡魂了。他们并非不愿意听我的召唤,是我已经丧失了召唤的力量,就像手机没了信号,墙上的钟表耗尽了最后一节电池。然而,作为僮身,或者说曾经的僮身,我得保守这样可耻的秘密,不能让人知道我已经被神明剥脱了权力。神明为了维护僮身的尊严,一般也不会把我们身上的能量都抽取干净,总会留下那个一小点能源,时不时能召唤回来一两个亡魂。大多时候,那些亲人们听到的只是我根据情形预判出来的胡说八道,有时蒙对了,更多则是模棱两可的敷衍之辞。即便这样,人们还是信任着我,一是没有更好的僮身出现——其实她就在我身边,充当我的助手;二来,他们总是固执地认为,我说的就是对的,即便跟实情有出入,只要出入不大,他们也宁愿相信我,反而觉得是现实制造了假象。
一直到那个雨天造访的女人再次出现,我的僮身生涯才算是告一段落,毕生维护的尊严终于在一瞬之间彻底坍塌。我知道那一天迟早会到来,只是到得有些迟,以至于我都把她给忘了。我只记得那该死的雨天,以及雨天过后的酷热,却差点忘了那个雨天的主角。
女人比之前老了很多,大概有二十年没见了吧,或许更长。可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我当然也老了,不过她也一眼认出我来。倒是她那憨傻的儿子,已经长大成高大粗壮的男人,他依然沉默寡言,呆滞的眼神含有让人琢磨不透的意味。
女人站在门口,院子里空荡荡的,地锦长势很好,它们爬上棚架,为院子蔓长出一个浓密的顶棚。阿伮正半蹲在地上收拾蒲团,和往日一样,那个时候不再会有人登门招魂了。女人的突然出现,让阿伮有些诧异。对阿伮而言,女人是陌生的,那个遥远的雨天,阿伮并没有亲眼看见。如若按时间推算,即使是思维再混乱的人,也能算出,那时的阿伮还没有出生。
他们母子俩一前一后,被阿伮领进了厅堂。屋顶上方一盏套着香圈的柑橘色吊灯也被阿伮随手拉开了,她正要伸手去墙上取下我的长衫,却被我制止了,我说,你还是去把院里的坐垫收起来吧,弄不好晚上会落雨。阿伮奇怪地看着我,又看了看沉默的母子俩,不过还是听了我的话,走出去了。
我看见女人竟然扬嘴笑了一下,大概还没等到阿伮把第一块蒲团掸採完毕,女人开口说话了。
“我完全照你说的做了。是你说他已经死了,你还让我设灵堂,烧白马。我足足祭拜了二十年。可是就在前天,他回来了,他竟然活生生地回来了……”
说着女人大哭了起来。我知道,她哭不是因为高兴,恰恰是因为痛苦。当年她来问我他死了没有,不会真的想问清楚生死,她只是要一个心安。身为僮身的同时,我更是个女人,我明白她的意图。我总不能跟她说他还活着,你得守寡,他会回来的——如果他一辈子不回来呢?那不就是等同于死了么。当然,那次是我的失误,但我不能把失误公之于众。于是,所有结果我都愿意承担,身为僮身我确实误导了一个女人的后半生。我宣称了男人的死亡,她才敢在第二年招进去新的男人,并生下了另外的孩子。如今“死去”的前夫回来了,一个男人的突然消失和一个男人的突然出现,让她的生活前后两次陷入绝境,她能不痛哭吗?
我无话可说,任由着女人和她的儿子把神案掀翻在地,任由她在我脸上狠狠地扇了一巴掌,任由一切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我的僮身生涯自然也跟随着那次风波戛然停止。所有人都不再信任我,以前他们不信任事实也会信任我的胡说八道,如今事实活生生的,一个死人活生生地回来了。这个事实谁也篡改不了。那么,就只能对我下手了。我罪有应得。他还是回来得晚了一些,我早就罪有应得了。
我已经是个老太婆了,如果不是有僮身的光环罩着,早就是遭人遗弃的累赘了。事实上,也确实是,自从僮身的身份崩塌之后,家门口便冷清下来,谁不愿意再靠近一步,即便他们找不到更好的僮身。我的家人更是远离了我,那两个陌生的儿子几乎约好一般,不再往我这里多走一步,因为不再有捆绑着红簪绳的钱和成堆的橄榄。我开始担心阿伮也会离我而去,她确实可以离我而去,比任何人都有资格抛弃我,如果她知悉我在她身上动过那么多恶毒的心思的话——她当然是知道的,她可是神明指定的那个天赋异禀的接班人。我这点心思她都不知道,她还有什么资格洞悉神鬼呢?只是她选择了原谅我,或者说,貌似在原谅我。总之,她没有离我而去,尽管她已经成年,是个成熟的大姑娘了。她眉心间的红痣愈发明显,看起来像是神明种上去的一颗饱满的红豆。我还期待着有一天它会生根发芽,长出茂密的枝叶来。是的,我没有资格再对阿伮以及她眉心间的红痣产生嫉妒心了,如果不是她的陪伴和照顾,我很快就会死在那张窗子下的松木眠床上。
我们那样长久以往,也不是个好办法。阿伮大可以找个爱她的男人嫁了,如果她愿意,凭她好看的脸蛋,肯定不是什么难事。我察觉到,街巷里的男孩子路过我家门口时,都故意放慢了脚步,勾着头往里看——他们肯定不是为了看我这个糟老太——他们在北门市场遇见过去采购祭祀品的阿伮,也可能初一十五在八仙宫看見阿伮身穿灰色长衫做斋戒。但是,阿伮显然不是那种会谈恋爱嫁人然后生一堆孩子的女人。这我清楚得很。老天把她塑造得这么完美只是为了让她坚持内心抉择时不至于让世人耻笑是迫于无奈,就像我当年,如若不是他的背叛逃离,大概也是不可能当一个僮身的罢。从这点看,我和阿伮就是云泥之别。事实上,还和往常那样,阿伮每天清晨都把神案上的红布揭下,收拾得一尘不染,再小心翼翼披上去,然后斟茶上香,一天不落。我已经不再往神案前的凳子上坐了,那个被我的屁股坐得塌陷褪皮的褐色坐垫,还是被摆放得平稳周正,像是随时等着有人坐上去,也迟早会有人坐上去——反正不再是我。
我等着。
阿伮终于坐上神案前的坐垫,已经是一年后的事情了。
当然,外人完全可以这么理解,就是孤苦的两个人终于花光了最后一分钱。她们亟需养活自己,不至于死在屋里无人知晓。那一年里,我一直在等着阿伮坐上神案,就好像,那张坐垫本来就是为她准备的,我在上面坐了那么多年,说白了只是序曲,只是一个漫长的铺垫过程。我才是一个最为忠实的仆人,几十年来,一直在等着我的主人登场。毫无疑问,我的主人就是我从八仙宫抱回来的养女阿伮,她没有来历,没有姓氏,甚至没有性别,她注定和我一样,终身只有一个称谓。就在她坐上神案的那一刻,她终于开腔说话了,不但开腔说话,她还能念出僮身咒语,张口能唱《桃花过渡》和《京城会》。我预感过会有这样的奇迹发生,真正实现的那一刻,还是激动得哭了。我几乎匍匐着身体上前揭开神案的红布,再将墙上的长衫郑重地披在阿伮身上。
刚开始,人们为了区别于我,会称呼阿伮为小僮身——她确实是扇背镇有史以来最年少的僮身。后来就没那必要了。我在阿伮身边就是当年阿伮在我身边的角色,我只是她的助手,人们喊僮身时,我不会抬头应答,心里也没有丝毫的失落和怅然。完完全全的,心服口服,我充当僮身的助手。我愿意为她服务,像个真正的仆人,为她烧香奉神,收拾神案,清洗长衫器具,端茶倒水,上北门市场买白马,初一十五去八仙宫吃斋戒……就像我才是被收养的小姑娘,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只是阿伮用不着嫉妒我、虐待我。我倒希望她能吼我几句,说我哪方面没做好,那样我心里才会舒服些。可是没有,阿伮是个性情温顺的僮身,所有来找她招魂的人都这么夸她。出乩不到半年,她在扇背镇就家喻户晓,院子里每天都挤满了前来求见的人群,他们手里不再提着一袋橄榄,新僮身上乩时并没有延续我的习惯。她不喜欢嚼红心橄榄,却喜欢做一个动作,用右手食指揉摸眉心间的红痣。我不知道这是阿伮故意所为,还是在神灵的召唤下无意识的举动。作为助手我不敢妄议亵渎,只能虔诚地视为某种仪式,只要她开始抬手揉摸红痣,身边的人立马都得安静下来。那其实就是上乩的信号,预示着亡魂已经上身了。
可以这么说,每个僮身都有自己行走江湖的独门小癖,我是嚼红心橄榄,阿伮是摸眉心的红痣,我听说还有擤鼻子、打哈欠、抠脚丫子的,癖好越是奇特,越能证明异于常人,善男信女们自然也就更容易相信。作为同行,我对阿伮摸红痣的做法表示信服,红痣可不是任何一个僮身都可以长出来的,它的出现带有某种神启的神秘性。确实,阿伮正年轻,就像一节电池还是满格的,她得到的神启也是满格的,亡魂们几乎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任由她打发,具体到死者生前借了谁十块钱,又曾经丢失过邻居一把锄头,都能从她口中说出,亲人们无不惊愕,纷纷跪地痛哭,确信亡者就在眼前,触手可摸,呼之能应。
登门的人越来越多,和我当年一样,最后不得不每天控制人数。待院子里都坐满了,我就把大门关上,谢绝其他客人,以至于还有半夜三更站在院子外等候的乡下人,他们坐了一路客车,估计也是整宿没睡,到了镇上就直接过来守在门口不走了。他们有的亲人刚去世,有的已经去世多年了,还想继续召唤亲人再说几句,像是打个电话,跟久未联系的人说说各自的近况。
每天早上,阿伮都要吃过我为她准备的早斋才出乩。所谓早斋,也就是芝麻茶,配几根清淡的萝卜丝,有时是腌得黑烂的乌榄。她吐出乌榄籽的声音异常清晰,叮叮当当的一颗颗掉在白色的陶瓷盆里。她看着乌榄籽在盆里旋转时的眼神透露出她还是一个小女孩。我们一般是不说话的,还跟以前那样,我已经习惯当她是个哑巴。除了上乩,其他时间她也愿意当回哑巴。我当然可以怀疑她的沉默是故作出来的姿态,不过一个人如果能坚持十多年不说话,尤其是一个本来话就应该很多的小孩,那也确实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我不知道是事有凑巧,还是扇背镇的夏天被诅咒过,在肆虐的风暴过后,死亡总是如影随形,每当耳边响起出殡的唢呐,头七换红过后,他们第一件事就是来院子里等着求见僮身。似乎小镇的人都是在夏天死去,而夏天又总伴着风雨,东宫码头倒灌进来的海水,有时可以把螺河的河水抬高到河堤两岸。我厌恶雨天,像是生命中的某种警示,一旦风雨大作,不如意的事就会跟随而至。这不,又是一个落雨的夏天,我把为数不多的客人请进厅堂,早已关上的院门却突然被敲响了。我似乎早有预感,搭手走过院子去开门时,心跳骤然加速。我仿佛能看见站在门外求见的人,正是她,终结了我的僮身生涯的那个女人。按理说,我对她应该不怀好感,可是,就在那一瞬間,我又希望来的就是她。当然,她最好不是冲着我来的。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了,她应该为丈夫的突然归来找到了妥当的解决办法,尽管她已经有了新的丈夫和女儿。那又怎么样呢?事情总会解决的,天大的事都会过去,不是吗?拉开门闩时,我几乎可以肯定,就是她了。我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具体是雨水打在她身上那种软趴趴的味道。
是的,这次她一个人来,身边没有跟着那个憨傻的儿子。她站在院子窄窄的屋檐下,缩着身子,避免雨水继续打在她身上。她全身都湿了,只是没有湿透,这次她带了雨衣,雨衣被她丢弃在角落里,刚好窝在碓臼上,像是一堆破烂。显然,她又老了很多。我大可以假装不认得她,每天接待那么多人,我不必刻意记住谁。但是她不同,加上这次,我们已经见过三回了,尽管每一回她都给我带来或者即将带来麻烦。我像对待老相识一样,说,你来啦。似乎就知道她还会再来。我抬眼看着我,随即又把目光移开了,她低声说,是的,来了。如同是预约好的一次会见。我侧身让她进门,又将她领到厅堂,示意她在椅子上坐下,并从墙上的挂架取了一条干毛巾给她。我说,你稍等,僮身还在吃早斋。她说好。她默默地擦着被雨浇湿的头发。其他几个客人都侧目看着她,他们不认识,不过能猜出我们的关系不一般。她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半,两鬓和后脑勺的头发都往上梳,顶上依然打了个髻,因为拉扯,她两鬓上的皮肉被拉起了一片松弛的小颗粒,看样子那一撮毛发就快要被扯离皮肤了。我看着都替她感到疼痛,不过她显然已经习惯。她如此装扮在镇上显得很突兀。她看似很乐意这么一种打扮,使之看起来更像是庵堂里的斋姑。
我给了她一碗芝麻茶。茶水有些凉了,毕竟我一大早就做好了。
我希望她能对我说点什么,即便我不再是僮身,这她是知道的,整个扇背镇的人都知道,曾经的僮身已经成为新僮身的助手。然而作为僮身生涯中唯一记住的客人,我们也算相识一场,尽管有些不愉快。
她刚喝了一口,一颗豆大的泪水就滴在了碗里。我能确认那就是泪水,是热的,不是雨水,雨水是凉的——没有比夏天的雨水更凉的了。
女人哭了,和多年前一样,她又哭了。
女人说,他的丈夫,那个回来寻亲的男人,前不久去世了。也就是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自上次她来掀翻我的神案开始,三年不到,具体是两年零八个月。她的男人回来两年多,就去世了。这自然是一件悲惨的事情。但我不知道这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以及他们之前是怎么处理自身复杂的关系的。难以理解,这两年多来,她经历了怎么的精神折磨,该如何对待生命中两个货真价实的丈夫同时出现在自己面前。对此我竟然充满好奇,像懵懂的少年急于从大人口中获知故事的经过。要是以前,我身为僮身,是不便过问来者太多私密问题的,那样有套取信息的嫌疑,有损僮身的威信——有些装神弄鬼的僮身就是这么干的,否则他们不会知道得更多。如今不一样了,我不是僮身了,就可以听别人讲起他们的故事了,如果他们愿意的话。
我拉了张凳子坐在女人对面,故意和其他人拉开一些距离。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总不能解释当年召回的亡魂不是她丈夫,只是他们有着类似的从军经历,那完全就是个乌龙事件。这些已经一点意思都没有了。我才不管他为了谁自杀,眉心间的红痣也不再使我恐慌。我只是开始同情,眼前这个女人,比我要痛苦得多,她的苦痛恰恰又来自失而复得。
——他们的故事后来在扇背镇到处流传,人们都习惯称他为“台湾公”。他被抓壮丁时才三十出头,当天他提着一个瓯钵上街市沽豆汁,结果一别四十余年,回来时已经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了。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他从来没跟人讲过,至少在死之前,他只字不提,仿佛那几十年就是一段空白,他的人生因为操作失误空跳了几十年。当然了,除了一身老态,他还带回了不少资产,据说有几万块钱和一小匣子的金银首饰。这在九十年代初可不是一件小事。他能带回来的资产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更多的带不回来了。这些多半还有传言的成分,人们更关心的,似乎还是女人该怎么面对突然活着回来的“丈夫”,或者说前夫。刚开始,事情没有人们乐意看到的那么糟糕,他对入舍进来的男人感激不尽,据说两人紧握双手,潸然泪下,他得感激陌生男子对自己撇下的母子俩的照顾。他确实应该感激,他那憨傻儿子如果不是用同母异父的妹妹换亲,根本就娶不到老婆。他以亲戚的身份在女人家里住了下来,他出钱为女人一家建了新房子,家里缺什么,他就为那个家买什么。即便是尴尬的存在,既然都已经是老头儿了,看起来似乎也不是那么突兀,一家人和和睦睦过了一两年。他话不多,每天除了回家吃饭,剩下的时间就是拄着一根拐杖在村子里转悠,遇见谁都点头哈腰打招呼,无论认识不认识,无论老少妇孺。人们对他的印象还不错,说,见过世面的人就是不一样。
“一年前。就是一年前的事。”女人又喝了一口芝麻茶,“他家里人就不高兴了,说我和丈夫合谋骗了他的钱,还说我既然已经有了别的男人了,就不应该把他霸占在家里,说白了,就是图他的钱……他有一个弟弟,也就是我曾经的叔叔。有一天,他弟弟一家人来到我家,硬是把他从屋里给抬走,逼着他把匣子拿出来,要不,他家就跟我家没完。我后来的丈夫是个老实没用的人,他应付不了这样的场面。事情闹得很大,全村人都出来看笑话。有人还暗地里说我一个人女人嫁两个男人,一天晚上睡一个。我连死的心都有了……呜呜……”女人越哭越厉害。
事情到这里就不难理解了。后来“台湾公”把匣子里的金银分成两份,一份偷偷留给女人,一份当是息事宁人的礼物,送给了弟弟一家。没过多久,“台湾公”就去世了,他没有死在女人家里,也没有死在弟弟家里,他死在了巷口的榕树下。那棵榕树和村子一样老,像是一把巨伞,能把巷口遮盖一半。他就坐在“伞”下一张别人遗弃的师爷椅上,从早上坐到晚上,大家都以为他在椅子上睡着了。
“他是自杀的,”女人抽抽涕涕,“只有我知道,他匣子里除了金银,还藏着药,一起带回来的安眠药。我这次来就是想听听他,为什么要自杀?他肯定很恨我,恨我没等他,恨我又招了另外的男人。他嘴里不说,心里肯定是恨的,如果我等着他,他藏在匣子里的毒药就用不着了……”
嘿,是你吗?哦,不,我没有恨你,一点都没有,包括你招进去的男人。他是个好人,我不得不感激你们,没有比这更真诚的情意了。这点请你相信!是的,回来之前,我已经预设好了各种结果。你说得没错,我在匣子里带了安眠药,我患有失眠症,我把它带上可以备着两用,如果家乡不再接纳我,或者说你已经不在了,那我就用它进入长眠。然而情况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那两年我过得很开心,让我感到莫大的幸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想着还是把药丢了吧,估计是用不着了。没想到,最后还是用上了。不过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也不能怪我弟弟,他和我一样老了,人老了就会糊涂。我只能说,人心永远是贪婪和险恶的。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人生來就如此,只是贪欲没有被勾引出来而已。我这辈子颠沛流离,什么事情没经历过,什么人没见识过。这么说来,一切根源还都源于我,如果我没有带回一分钱,没有怀揣一个让人揣摩不透的匣子,我们两家便一辈子都会相安无事。我罪魁祸首,我才是罪人,扰乱了你们的平静生活。我最好是客死他乡,没有一个亲人为我招魂,当个哑然的孤魂野鬼。是的,我最好是那样,如果我足够伟大的话。事实上我又做不到——好了,你别哭了,我的爱人,我又听见你伤心的哭声了。
不瞒你说吧,我在那边也结过婚。这事我跟你说过,我本来还想说点什么,但是你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让我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现在想来,你的无所谓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愧疚。那我就借僮身的口跟你多说两句吧。那年我们漂洋过海仓皇撤离时,铅灰色的天空几乎和海面重叠在了一起,天地间只剩下一道缝,就容得轮船前行。没有人说话,除了铁轮破浪的噪声,我的耳朵听不到任何声响。我想我的那些战友们也一样,只能趁着解手的空儿偷偷躲在洗手间里擦眼泪。我们像是被流放到另一个世界去的孤儿。最开始,我们驻扎在海边的岛屿上。那地方荒无人烟,到处是茂盛的草木,还有隔着草木发出的不知名的声响。他们说那是野兽,不过野兽也怕枪,所以几年驻扎下来,各自相安无事,没有战友被野兽吞噬,自然也没有野兽被我们击毙。是的,三年,或者四年,我忘了,我们就驻扎在荒凉的岛屿上,遥然相对的就是家乡,甚至隔着烟雾就能望见人影。他们都说那是幻觉,是我们空寂的头脑里想象出来的影像。我们只有一个准备,就是等候上头的命令,随时反攻。事实上,除了偶尔响起的警笛和空炮,我们在岛上活得就像是一群野人。因为无事可干,我们几乎把岛山开辟成了梯田,山下搭建起了整片木头房子。一直到我退役离开,还是有不少人选择留在岛屿上,与其说是等待反攻的命令,不如说,早已把那儿当作家乡了。
我是不得不离开,因为一次垦田,我的腰部受了伤。作为下层军人,还是伤员,我再次被领上轮船,在基隆港登陆,被安排进了眷村。后来我才知道,时隔数年之后我才真正踏上异地。也就是在那时候,我遇见了她,我后来的妻子。事实我们也没有做任何登记手续,只是住在了一起。她是军眷,丈夫病死了,日子过得蛮可怜。当然,应该说,我们一样可怜。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五六年,没有生育儿女。后来她得子宫癌去世了,去世时瘦得像一把干柴。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可以瘦成那样子可怕。几年后,我和一个退役的战友合伙做卤肉生意,赚了点钱。我们一起搬到了寮渔港,在那一住就是三十年。卤肉店经营得十分红火,当地人每天早上都要排很长的队来帮衬我们的生意。战友是个孤儿,这边没有亲人,他和一个本地渔民女结了婚,生了四个女儿,差不多五十岁才得了一子,高兴得和我喝了三天三夜的喜酒。他知道我一直想回家,我们之所以一直呆在寮鱼港,也是因为它靠近海峡,离家最近。战友劝我还是留下来吧,别想着回去了,说不定妻子已经嫁人了,甚至,在不在人世也不一定。
这期间,我尝试着给你写信,然而不是杳无音信,就是原封不动退回到我手里。我知道你还活着,还有我们的儿子,我走的时候他还小,不会记得一个一直见不着人的父亲。每次想起你们等我沽豆汁回家的那个早上,我的心就如同在绞肉机里搅动。要是时光能回溯,我突然出现在你面前,手里托着装满豆汁的瓯钵,继续做我们的卤肉,你得有多开心。有谁知道,等待的煎熬却需要持续这么漫长。有时候我真希望在战争中死去,那样至少死得离家近一点,或者,正如战友所言,你可能不在人世了,也并非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早点结束等待的痛苦。可是,分明又有什么力量告知我,你还活着,你们都还活着。既然还活着,那么我就得回去,一个出来沽豆汁的人怎么可以不回去呢?我是出来沽豆汁的,不是离家出走,更不是远走他乡。哪怕这中间我确实离家千万里,甚至还杀了人,杀一个,杀两个,杀三个,直到杀人成了一件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事情,但我最终要提回家的只是一钵豆汁。
我的战友可真是好人,一个让人尊敬的客家人。即使我不能再做卤肉了,他也没舍得让我住进荣民院。他吩咐子女每月为我存一笔钱,要待我如同待他。我们的卤肉店交给了年轻人去打理。我们都老了,每天没事干就是聊当年,一起去码头看渔船随着波浪起起伏伏,渔民在浅滩上支架修网和清理船身。我们的卤肉店越做越大,生意做到了更多城市,我账户里的钱也越来越多。可是我不需要那么钱,我要那么钱干什么。我一个糟老头,只想有一天能够回家,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大概会带点钱回去,当是赎罪也好,补偿也好,我总不能空着手回去吧,出来的时候我还带走了家里唯一的瓯钵呢。当然,我也清楚,我带不了多少钱,政府不会允许我带很多钱。这些都无所谓,我只想着能多活几年,活到机会来临。
三年前,我终于等到了。实际上早几年都可以了,当时心里还是犹豫了一下,就像一个人盼望着某个时刻,某个时刻终于到来时却又犹豫不决了。是的,我都七十多了,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等了。虽然医生说我各个器官都还好,没什么大问题,身体也蛮壮实,不愧是行伍出身。我决定回来时,遇到了一个实际性的问题。政府规定,一个人只能带两万现金和适量的金银首饰。那肯定是不够的,我便央求战友跟我走一趟,让他帮我带钱和首饰。我跟他明说,走了我就不会回去了,只能死在故土里,无论能不能找到家人,都会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去死了。那么,我账户上的钱,就当是我请他帮忙的辛苦费。我这么一说,战友哭了,他说,你放心,等到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把钱还回去的,即便你不在了,我还给你的后代,如果我还不了,我就交代我的子女还。我说不用了,我只想回去,其他都不是我带出来的,自然也不会想着带回去。
折腾了差不多一个礼拜,我们才算到達了扇背镇。这中间因为路途不熟,耽误了一些时间。我总算还是记得扇背镇,再熟悉不过的扇背镇,当我在车站下车的那一刻,它也完全变得陌生了。街市还是那样的街市,变化不大,人也依然是那样的人,说着鼻音浓重的福佬口音。人们似乎一眼就看出我们是外地来的,纷纷围过来,问我们要去哪里?我竟紧张起来,这是我的家乡啊,可是几十年后,我面对它时,却比当年面对他乡还要紧张。怎么啦?难道我长得一点都不像是扇背镇人了吗?难道我的口音一点福佬的痕迹都循寻不到了吗?情急之下,我给了其中一个憨厚的中年人一百块钱,我说,你能用你的三轮车带我们去一个叫溪心的村子吗?那人差点被一百块钱吓晕过去,一把抢了揣进口袋里,然而把我和战友二人推上了三轮车。眼中所见的这一切,让我觉得,我真应该多带一些钱回来。回到溪心村后,第二天,战友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取下来留给了我,只带了车费,就匆匆返回去了。他难以掩饰的紧张和我的兴奋之情正好形成反比。我想,他大概是怕回不了,他的老婆子女还在家里等着他呢。
是的,我回来了。我真是一个幸运儿,多少人和我一样漂洋过海,最终落魄一生,连家都看不到一眼。比起他们,我真是太幸福了。你说会恨你吗?我怎么可能恨你呢?我自杀并不是因为我失落或者绝望,恰恰是因为我觉得够了,不能再贪婪什么了。我要适可而止,了结这一切吧,就像一首歌既然已经听完了,就不应该让它继续无聊地循环,直到被人所厌弃。我选择轻轻地,用食指摁下结束键,让天地恢复初始的宁静——我觉得我只是睡着了,对于一个失眠症患者而言,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骑马哒哒声,
身着龙袍脚穿靴,
头壳戴顶金帽仔,
待阮僮身送伊行……
阿伮念完咒语,把揉摸在眉间红痣的食指放了下来。她叹了口气,整个人像个泄气的气球那样瘫坐在坐垫上。我连忙上前搀扶。我知道一个僮身的疲倦,那简直跟死去一回没什么区别。女人站了起来,双唇嗫嚅,想说句什么,最终什么也没有说。隔了一会,女人说,雨小了,我该回去了。我把她送到院子门口,只见她从屋檐的碓臼上捡起还在滴水的雨衣,湿哒哒地披在身上,走进了雨水中。
我感觉雨比她来时还更大了一些。
几乎就是在那一瞬间,我做出了离开的决定。事实上,我急切要离开的并不是这座烟味浓密的老屋,我只是想彻底跟僮身隔绝联系,不想再听亡魂的讲述,不想再进入别人的故事。作为僮身时,我还有身在其中的迷茫,后来成了僮身的助手,一切就清晰得如同蓬头垢面还要去照镜子。
那年夏末秋初,扇背镇送走了最后一场台风,我也辞别了一片风后狼藉的小镇,去了八仙宫,出家当了斋姑。我把家中一切都留给了养女阿伮,只带走床头的铝制盒子,里面没有钱,只放着一个派克钢笔盖。这当然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之所以带走它,并不是因为还放不下,我早就放下了,身心已经轻盈得如同一片起飞的绒毛。我只是不想它继续留在床头,终有一日,阿伮会把它连同眠床当作废物一样扔掉——它即便不再是什么宝贵的物件,至少还不是一样废品。我把它带在身边,权当是一件随身物,而我也不能空着双手去八仙宫啊。
八仙宫作为扇背镇唯一的庵堂,自然是我的理想去处,除此之外,我也实在没什么地方可以去了。阿伮不会反对我去八仙宫,当斋姑确实是一个过时僮身的最佳归宿。况且,追根溯源,八仙宫还是阿伮能看得见摸得着的生命源头,她也是沐泽过神恩的人,所以一直是八仙宫的常客,初一十五必去吃斋戒,每次都会带去客人送的大米、菜籽油和紫菜腐竹。当然还得往功德箱里塞一把散钱。
这么多年,我也算是八仙宫的老香客了,宫里的斋姑我都认识,老斋姑珍姑还是我的老朋友,当年阿伮就是她亲手抱进我怀里的,她说,你抱回去吧,将来有个伴。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那样子说,好像预先知道了我晚年的孤寡,不过终归是为我好。
大多时候,八仙宫是清寂的,每天早上,我们除了上香念经,剩下的时间就是去菜园子里种菜。我们种几十种蔬菜,变着法子吃,我还学会了腌制各种菜罐头,密密麻麻地摆在斋堂的角落里,等待着半年或者一年后开启。珍姑则做得一手好斋食,尤其是她亲手炸的紫菜片,油刚好,火候也刚好,炸多几秒就糊了,炸少几秒还生韧。珍姑总能在那刚好的一两秒间将紫菜从菜籽油里捞起来,油水随着紫菜到了瓯里还吱吱响,也许秘诀就在于其他人都少算了上瓯后油还会继续炸的时间。初一十五的斋食一般也都是由珍姑亲自下厨,来吃的人并不多,如果不是什么重大节日的话。阿伮则每次必到,她喜欢吃珍姑做的斋食,尤其是炸紫菜片,沾上一点豆汁,吃起来很下饭。我甚至也开始盼望初一十五的到来,却不是为了吃炸紫菜片,主要是想见养女阿伮。离开之后,我才知道我们之间是有感情的,看似很淡,却也会不定期地被扎一下,扎出一眼窝子的泪水出来。我开始怀疑这一生是怎么过的,曾经成群结队的亡魂集聚在身边,正是它们让我的情感变得如同石头一般坚硬。
一转身的工夫,我在八仙宫待了一个季度,也就是说,冬天来了。我身上残余的那么点神迹终于消失殆尽。起初,清晨到菜园子浇菜,耳边还能听到野魂的嘶叫,眨眼间似乎还有身影从远处的草木飘过,后来就什么也听不到了,只听到虫叫和鸟鸣,更什么也看不见了,只看见露水和天地间初显的浅蓝色微光……我很高兴我终于成了一个凡人,斋姑或许还称不上,不过至少我可以在八仙宫安度晚年了。到死的那一天,人们不会再叫我僮身,只会称我为斋姑。我依然没有名字,就像从二十岁开始,因为父亲是民兵营长,我当上妇女队长之后,我就没有了自己的名字,一辈子都被人冠以各种名号。我早就忘了姓甚名谁了。这样也挺好。我那两个儿子——是的,我还有两个双生仔,尽管我没有在他们身上施舍任何为人母的恩情——他们早就当我不存在了,可能以为我已经去世了,要不怎么一次也没来八仙宫看我呢。我也会忘了他们的存在,如果可以的话。我唯一担忧的还是我的养女,我真害怕她重走我的旧路,前半辈子干的是招魂的活,后半辈子则拼命地摆脱亡魂的缠扰。
冬天最冷的那几天——扇背镇的冬天冷的时间也不多,阿伮特意为我送来被褥。那天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庵堂里并没有准备她的斋食。她看起来有些疲倦,面色是蜡黄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了抽烟,那种无烟嘴的白色烟卷,一根接著一根,都快把人熏成一个香炉了。她显然还有事情要告诉我,不过正在犹豫有没有必要打扰我的生活。临走时,她还是说了。原来那个女人又去找她了,哦不是,实际上是去找我,发现我不在,就问我去哪了。阿伮如实告诉了女人,她一直以为我和女人是老相识,不是一般的僮身和客人的关系。阿伮还说,女人的丈夫去世了,却没有要招魂的意思。女人说她丈夫生前就没话,死了就遂他的意,让他当个哑巴吧……阿伮告诉我这些时,我笑了,心想女人还真是活明白了。我突然很想再次见她,可我并不方便去溪心村找她,况且也不知道那个陌生的村庄到底在扇背镇哪个角落。然而没过多久,女人背着一个包裹,自己到八仙宫找我来了。说是找我,实际上也是来投奔八仙宫的。八仙宫不能拒绝任何走投无路的女人,何况还是这么命苦的女人。
我故意问女人,你丈夫呢?她说,得肺结核死了。我又问,儿子呢?不孝吗?她说,也谈不上不孝,就是傻傻的,糊涂人一个,跟他后爹一个样。我一下子明白了。我说那咱们就在八仙宫里好好待着吧,神明不会嫌弃我们,神明爱每一个人。女人朝我点头,她把包裹在我面前解开,里面除了几件衣物,还有一个精致的空匣子。那是“台湾公”留给她的,她把金银首饰都留给了傻儿子和儿媳,只带走空匣子。
冬天还没过,老斋姑珍姑却突然去世了。她本来就患有糖尿病和肾结石,腰椎也不太好。有一次做斋食时,被浇在地上的菜籽油滑倒了,摔了一跤,没躺几天,就死了。我们虽然相识多年,却并不知道她来自哪里,有无亲人子女,大概也是无亲无故了。我们一起为珍姑办了一个简单葬礼,把她埋在八仙宫的后山上,还竖了一块小石碑。作为朋友,我们并不能以亲人的名义为珍姑招魂,所以在阴间,她也注定是个哑巴了。这事想起来就有些悲伤。
过后女人突然问我:“那你为他们招过魂吗?”
我诧异,为谁啊?
女人迟疑了一下说:“为你那两个双生仔啊。”
我并不知道女人在胡说些什么,她大概是太老了吧,有些糊涂了。不过女人并没有顾及我的感受,她继续低声说:“我本来也是不知道的,是来了这里才听珍姑说的,珍姑说,那年夏天,镇上下大雨,海水倒灌,你的双生仔为了摘螺河里的水浮莲,都落水了……”
好吧,让我想想——关于这事,我还是第一回听说,不知道是真是假。
【责任编辑赵斐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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