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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子所见【外一篇】

时间:2024-05-04

宋长征

柿子应该算是什么呢?庄稼在结它的种子,高大的杨树榆树在长它们的干,这一切好像都是定数,人有自己的命运,草木也有自己的表达方式。一株柿子树应该是村庄里的乡土诗人,常常站在村边和路口,平常日子很少说话,只是等到霜降时节,才高高挂起一盏盏小小的红灯。柿子红了,是诗人有所表达,吟一场秋风秋雨,写一行行白露寒霜,天地就空旷了起来。

曹州耿饼的盛名由来已久,原产于赵王河两岸,浸淫过唐时月光,聆听过宋时清词,历来被尊为皇家贡品。这是卑贱者逆袭的神话,用自身的气质与光芒换来高贵与尊严。赵王河古称灉水,是一条贯穿鲁西南的长河,本为黄河决口故道之一,北宋末年,赵构被金兵追赶至此,前有河水汹涌,后有虎狼之兵,情急之下,一拍胯下乌骓马,一跃而至对岸,遂得名赵王河。

由此可见,柿子与这片土地有缘,因多产于菏泽耿庄,故名耿饼。每到采摘时节,村里的男女老少倾巢而动。摘的摘,削皮的削皮,一时间忙得不亦乐乎。制作柿饼有诸多要点:一要选阳光充足、空气流通的地方,用木棍搭架,上铺秫秸制作的卷箔。二要在晚间用竹席苫盖,以防雨露。十天左右果肉变皱,顶部塌陷,进行第一次翻动。三要耐得起寂寞,在等待的过程中露凝成霜,一次次翻晒,一层层凝霜,直到白霜挂满,圆滚滚的柿子变成柔软的饼状,这才宣告完成。

一个人的成长要经历很多次蜕变,如此才能从懵懂走向成熟。而一位贴近乡土贴近大地的诗人想要写出深邃的诗行,更须一次次逡巡在乡野与村庄的路口。我小时不懂,以为但凡红透的果实必定美味可口,看母亲不在家,偷偷从树上摘下一枚柿子——如何才能形容一只没有烘过的柿子的味道呢?初时是有些甜意的,那甜味中透着一缕青涩,单等三口两口吃了下去,嘴唇、口腔像是打了一大管麻药。像有天大的冤屈无处诉说,像世界末日来临前的恐惧扼住咽喉,不能呼吸,亦无法甩脱这梦魇般的悔意和错觉。

柿子要烘,取几枚熟透的苹果和柿子放在一起,用不了几天,便会消除让人惊悚的晦涩。就像一个真正的诗人,原以为写下一些铺排的词语,营造出动人的场景,就能写出好诗。实则不然,一首诗有着属于它自身的韵律和情感。“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行诸舞咏”,这气是节氣之气,这物是天地所生之物,这情当然就是血肉之情、肺腑之情。这也是柿子的变法,在寂寞中酝酿、感染,用他物之气催动自身气脉的流动,以他者之心感化自己的一片柔情。

自然界里的霜开始凝集,从深沉的地下沿着草木的脉络缓缓上升。“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秋日的清晨,放眼望去,老河滩上一片苍茫。站在老家门口的柿子红了,叶子已凋零殆尽。

红红的柿子里有美好的寓意,在曾自号为柿园先生的齐白石老人眼里,更象征着吉祥如意。浅淡的水墨,简洁的笔调,几枚形状朴拙的柿子放在土篮里,天真而富有乡土气息。我大概有些想念母亲了,看见母亲踏着暮色走进家门,卸去一身的疲惫,从木箱里摸出一枚烘好的柿子。红,灯笼一样的红色,是暖,是点亮乡村的灯盏。我问:树梢上还有一些大的为什么不摘下来?如你所想,乡下的母亲一定回答:那是留给鸟儿的。甜,蜜一样的甜,几乎不用咀嚼,那甜便丝丝缕缕流进了童年记忆。

一些事物正在改变,一些固有的生存方式转瞬之间即告消逝。去年某天,我和一位朋友赶往曹州耿饼的原产地耿庄,入眼的是一片狼藉,落叶,被砍断的枝条,连根刨出的几十年的柿子树躺在地上。这是初夏,残断的枝条上尚有白色的柿子花,空茫的眼神无奈地望向天空。要拆迁了,一位老人正佝偻着腰收拾家具、锅碗瓢盆,还有一架自制的柿子削皮机。我问:那些柿子树就这么毁了?不毁还能怎么着?以后都要上楼了,哪里还有栽柿子树的地方。老人丢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离去。

“柿出耿氏园者佳,曰‘耿饼’,四方争购之”,这是《菏泽县志》所记。上千年来,传统的耿饼制作工艺一直在民间流传,一树树红色的灯笼在记忆的深处闪光,一层层薄薄的霜雪里裹着蜜样的甘甜。只是以后呢?柿子的哀伤无人能懂。

诗人适时登场,陆游在《秋获歌》里以叙事的方式讲述了柿之所见:“墙头累累柿子黄,人家秋获争登场……数年斯民厄凶荒,转徙沟壑殣相望,县吏亭长如饿狼,妇女怖死儿童僵。岂知皇天赐丰穰,亩收一钟富万箱。”收获与饥馑,富贵与窘迫,在近似绝望的呼告中贴近了民间疾苦。

我也在五味杂陈中有些恍惚,那些红红的柿子在枝头闪烁,忽然间有了某种通感。一个人若能尝遍世间滋味站在时间的枝头,是否也能像一枚柿子那样站在村庄的路口,看见并讲述这一生历经的苦涩与甜蜜?

玉米人

夏天,老河滩上的玉米连成一片,森郁的绿,像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丛林。我曾经尝试从玉米地的这边穿到那边,就像一艘迷航的孤舟,锯齿状的叶片割裂皮肤,汗水一点点渗透脊背。站在玉米地的中央,天空是透明的蓝,被叶子分割成锐利的碎片;周围是无边的寂静,偶尔传来一两声孱弱的虫鸣,又陷入更深的寂静之中。

我们在老河滩上生活,村庄建在田野的腹地,像是一个隐秘的巢穴,巢穴的四周是密不透风的玉米丛林,掩饰着简单与窘迫的烟火日月。收了麦子之后,玉米齐刷刷生长。如果说麦子是喂养村庄的主食,那么玉米就是辅助性的粮食,曾在一段光阴中担任了主要角色。麦子是细粮,玉米是粗粮,单从分类上就把玉米放在了一个更易被忽略的位置上。

吃饭,母亲把馍筐子端上来,又是老虎饽饽—— 一层白面一层玉米面,被扭曲成抽象的线条,好看是好看,我却一向拒绝,把黄的玉米面揭下来,专吃白面的那层。玉米■子更不可以,我以为那是喂猪的饭食。在老河滩上,玉米大多作为饲料来用,养猪喂鸡,到了春耕的茬口,给石槽里添上两把掺了炒黄豆的玉米粒,算是对牛的犒赏。我的拒绝不是没有道理,玉米■子入口,干涩难以下咽,像是巨大的石头堵住了河道。母亲瞥一眼,说,就你金贵,有本事考了大学吃皇粮去。

也不是全然不喜,刚下来的嫩玉米,简直是人间至味。青,却不是青涩,有草木本身的清甜;香,不是浓烈之香,是一种弥漫的芬芳馥郁,连味道还没来得及品尝,一个玉米棒子已然下肚。还有爆米花,走乡串户的王瘸子看火候到了,砰的一声打开炉膛,玉米开花,散落一地,我们蜂拥而上——但凡散落在外圈的,都是我们意外获得的小小欢喜。

这几天读阿斯图里亚斯的《玉米人》,复式却不复杂的情节像汹涌的洪流,把我带到了伊龙大地。传说加斯巴尔·伊龙是和伊龙大地一起降生的,印第安人世世代代生活繁衍在这个地方,这里林木葱郁,山野莽苍。而山下居住的几十户拉迪诺人(即西班牙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人种)却要放火烧山,以大面积种植玉米——不是为了食用而是为了出售。

这就牵扯到玉米发源地的问题,我原以为但凡生长在老河滩上的草木都是土生土长,在逆向书写农耕文明的过程中才发现自己的狭隘:玉米原产于中南美洲。有一种说法,欧洲是小麦文明,亚洲是稻米文明,而拉丁美洲则是玉米文明,墨西哥及中美洲正是玉米的发源地,印第安人种植玉米的历史已有三千五百多年。玛雅文明的产生就是建立在玉米种植的基础上,玉米绝不仅仅是食物的一种,而是神物,人的身体就是造物主用玉米做成的。这在玛雅-基切人的圣经《波波尔·乌》中有所记载:“众神用黄色的和白色的玉米面团造就了人的躯干、手臂和腿上的肉,铸造了人的个性。”

我开始有些恍惚,少年时站在玉米地中央的那种陌生以及神秘的感觉终于找到切口。每一株草木里都住着一个神灵,每一种谷物都是天地所赐,才有了这源源不断使人赖以生存的粮食。加斯巴尔·伊龙的悲伤与愤怒顯而易见,他要把山下的“种玉米人”赶走,以换来曾经清澈的天空与淳朴的民风。小说的开头就这样写道:

谁砍伐树木,加斯巴尔就该撕碎他的眼睑;谁放火烧山,加斯巴尔就该烧毁他的睫毛;谁截断流水,加斯巴尔就该把他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僵尸。

但结局仍然让人悲伤,曾经的印第安人托马斯变成了背叛者,和他的妻子一起毒死了这位土著酋长。“种玉米人”依旧在焚烧山林种植玉米,自中南美洲开始辐射到更多地方,终于在某一天把玉米播种在我们的老河滩上。

这是一种悖论,当玉米作为一种普通的谷物种植、买卖,被请下神坛时,现代文明与传统信仰之间就产生了殖民、战争与屠戮。有时我会陷入泥淖之中:玉米在老河滩上生长,除了带给我们与生灵的胃囊的抚慰之外还有什么——价值?种植的成本越来越高,一亩地仅能收入几百块钱。热爱?土里刨食一年的收入,赶不上别人一顿饭的花费。坚守?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拥向城市,村庄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

玉米几乎就要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我却开始想念那种不可替代的味道。后来想,也许是母亲的忽略,原本磨了玉米面不为给人吃所以粗糙,以至于让我产生了抵触。而今,很多粗粮走上了餐桌,玉米饼子、玉米羹、玉米虾仁、玉米排骨各种花样吃法,满足着人们的味蕾与胃囊。

这是现实主义层面的玉米,其身影所到之处解决了温饱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作为灵感的层面,除了《玉米人》的作者阿斯图里亚斯,还有更多拉美的作家、艺术家以玉米为主线,深情歌颂脚下的土地。帕斯在长诗《太阳石》中也曾写道:

你的玉米裙在飘舞歌唱 / 你水晶的裙子、水的裙子 / 你的双唇、头发、目光 // 你整夜在降雨 / 整日用水的手指打开我的胸膛 / 用水的双唇闭上我的眼睛 // 在我的骨骼上降雨 / 一棵液体的树 / 将水的根扎在我的胸脯上……

《太阳石》所记述的玛雅人圆形太阳历,就是以太阳的位置和玉米种植将一年划分为九个节气所形成的。这是玉米人的纪年,用一株植物的生长周期作为时间的主线。

责任编辑: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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