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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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木渎五峰山下,有金圣叹的墓,实际上很不好找。
前年深秋,去木渎乡野寻其墓址,到了难以通行的途径,只好下车探路,逢人便问,总算见到一处类似哨亭的木板房。板壁上有块“吴中区木渎镇森林防火办公室”的贴牌,上有“金圣叹墓至虎山咀”及“护林员某某”的手写字样。距此稍前,还见一处挂有“越野车不得上山”告示牌的铁门。向里张望,一片萧然阒寂的野境,知属人迹罕至之地。难道,这就是金圣叹的归葬之所?
这里,我们先撇开金圣叹的墓地不谈。
对于金圣叹(1608—1661),若非比较关注明清文学者,恐不太了知其人。他的家世背景几无记载,他自己生前也鲜有提及。我们只知道,他是苏州吴县人,明亡后改名人瑞,字圣叹,自称泐庵法师,别号鲲鹏散士。他从小爱读通俗文学,为此常遭父亲的训斥。十来岁时父母双亡,家境急转直下。到了弱冠之年,他成家生子,常为衣食忧,对发妻及四个儿女总抱愧疚之情。金圣叹起初也以陶渊明自居,取“绝意仕进”的姿态;后对江山易主的现实不再“感冒”,也不再持“反清复明”立场。他在51岁时因一桩“哭庙案”被处死,但其家人的厄运并没有随着他的罹难而有所转圜,而是生前受“连累”,死后受“连坐”。妻儿被流放宁古塔,为死去的金圣叹继续赎罪。
这是何等不幸!
如果这就是金圣叹的人生简史,恐无多少书写的必要,只能归位于当年无数个不幸家庭中的一例。倘掉转视角窥探明清文史,便会惊讶地发现,他这一生又是多么才气出拔,不同凡响,以至于民国几位大家,都对其不吝擢赞:胡适说他是“大怪杰”;林语堂称之为“17世纪伟大的印象主义批评家”;周作人亦言“小说的批,第一自然要算金圣叹”;由于一桩“哭庙案”,他又戏剧性地成为清末革命党人口中的“抗清先烈”。
金圣叹这个人,很难用三言两语说清,我们只能以他少年时代的文学爱好作为话题切入。他从小天资颖悟,稍长颇为自负,十岁入私塾,虽也读“四书”、《离骚》、《史记》、佛典和道藏之类,却兴味索然,以为“《离骚》苦多生字,好之而不甚解……吟唱而已”,《史记》也不常读。当他接触到一些被正统派看作“诲淫诲盗”的《西厢记》《水浒传》时,竟一下子着了迷,以至于“无晨无夜不在怀抱”。12岁起,由于酷爱“水浒”,每有心得,便随手写上几行点评文字。谁承想,这不起眼的小习惯,以后竟成了他的“名山事业”。
金圣叹以杰出的文学评论家名世,年轻时曾有一个评点“六才子书”(《庄子》《离骚》《史记》《杜诗》《水浒传》《西厢记》)的计划。遗憾的是,一生醉心斯集、为之魂牵梦绕的 “六才子书”,直到他被杀,也只完成了“水浒”与“西厢”两部,其他仅剩零札散篇。金圣叹曾言,他耗尽心力所写的书,一为“恸哭古人”,二为“留赠后人”,立德和扬才才是他著述的根本目的。他的标新立异、率性放荡的性情,和明末思想界所谓“王学末流”一路的风格不谋而合,甚至在很多方面,他都神似“狂禅”派核心人物李卓吾,被视作明中叶部分才士傲诞之习的一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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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性情,往往与世俗社会的处世法则相背离。比如金圣叹自称“以吾之才,入学如取芥耳”,这让占据学术话语权的学究们十分不自在,想必会痛加呵斥:“哪里来的狂徒?”尤其在对待一般读书人视为人生头等大事的科举应试一事上,金圣叹根本不拿功名当回事,甚至还在考场搞恶作剧,实属千百年科场中极出格之另类。试举一例:某年科考的出题为“吾四十而不动心”,金圣叹在试卷上连写了39个“动心”,考官问其由,金圣叹道:“孟子曰四十不动心,则三十九岁之前必动心矣。”如此“解读”,纯属侮辱考官的智商,只好将他除名,革除“博士子弟员”资格。类似的事在金圣叹身上还发生过几次,十分搞笑,其结果必然是一再地“名落孙山”。可每每读到这些情节,我却笑不出来,只想作稍稍深入的品读:金圣叹去考场,似乎不是为了金榜题名,而像是专来捣蛋似的,难道他的行事风格就这么无厘头?表面上看,这是他对科举应试持鄙视态度的一种表现,但也没人在他背后顶一把枪非逼你进考场啊?何必非得亲临现场来这么一出?况且这么做是冒极大风险的,首先,扣你一顶无端滋事、扰乱考场的帽子一点也不冤枉。其次,这么率性妄为,还意味着你与清廷的不合作姿态,别人若有这想法,大都藏着掖着,或如黄宗羲那样归隐林泉便是。你倒好,敢来如此正经的场合公开“宣示”,不怕惹那杀头的干系吗?其实吧,我以为金圣叹的滋事,还是和他自身的软肋有关。如前文所提,他从小读不进“四书五经”,也不以“时文”八股文见长,这在以朱批“四书”为出题范围的考场上很是吃亏。所以金圣叹常抱一腔怨氣,对八股制义这样的取士方式有所愤激也属必然,但又缺乏隐忍的功夫,不知“治怒、治惧都是变化气质的实际功夫。克己是泯其小我……遽忘其怒便是克己”的道理。金圣叹身处社会底层,遭逢种种不待见,自恃才高,却不为时人所识,于是油然滋生一副嘲世的面目。他的目空一切、鄙视正统、行为乖张,拿他自己的话说皆属“愁闷之来,如何可遣?要唯有放眼自负,白眼看人,庶可聊慰。”具体表现为与时风的格格不入。
然考场上的事,和他刑场上的事相比,只能算“小巫见大巫”了。先简要介绍一下“哭庙案”的案情。吴县新任知县、酷吏任维初到任后,侵吞常平仓粮三千余担且酷刑催逼赋税,还杖毙一人。县内读书人无不愤慨,“即三尺童子皆怀不平”。他们联名向江南巡抚朱国治举报,金圣叹为此专门写了《十弗见》,且参与撰写哭庙时的告文。正当书生们愤愤不平之际,顺治皇帝驾崩,举国服丧,这些读书人以为时机已到,在一个名叫倪用宾的书生的带领下,沿途聚众千余人往哭庙。他们先到文庙鸣钟击鼓,再到官府跪进谒帖,一心要告倒任维初。事情坏就坏在巡抚朱国治身上。他不问青红皂白,当即下令镇压,逮捕十一人。且并不如实上奏,而是连夜窜改证供,以“兵饷甚急,多征粮米,以备不虞”为借口,给这批读书人扣上“罪大恶极”“震惊先帝之灵”“目无朝廷”等莫须有的罪名,清廷遂下令严惩。可怜一介寒士金圣叹,不明“是非只为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的俗理,又因“眼力不济”,没看出一路高抬自己的倪用宾的用意,不过是想借自己的名气壮壮哭庙的行色而已。后在朱国治的授意下,金圣叹竟稀里糊涂地被当成“哭庙案”的主犯而处以极刑。
行刑日,顺治十八年七月十三日,一手制造了冤假错案的朱国治亲自监斩。金圣叹把一双儿女梨儿、莲子叫到跟前,说“哭有何用,咱们来对个对子吧”,于是,金圣叹吟出上联:“莲(怜)子心中苦”。此时儿女泣不成声,无心续此下联,金圣叹说,那好吧,我替你们对下联:“梨(离)儿腹内酸”。短短十个字,浸透了他对儿女的不舍,却以这样出人意料的、黑色幽默的方式表达出来。片刻之后,刀光一闪,人头落地,可金氏幽默居然还能穿越生死:刽子手发现,从他的耳朵里掉出两个小纸团。打开一看,一张写着“好”,另一张写着“疼”。刽子手虽然杀人无数,但遇到这号刑犯,竟也忍俊不禁。
虽然民间传说不全然是虚构的产物,但我们尚不能据此相信以上的故事就是确凿的史实。在金圣叹被杀十余年后,苏州曾有这样的民谣流传:“天呀天,圣叹杀头真是冤。仅见圣叹国治杀,他年国治定被国贼歼。”吴地老百姓以为,朱国治后来被吴三桂所杀,乃其冤杀金圣叹的报应。其实按当时的大势来看,这是清王朝鼎定天下、立足未稳之际,对异见人士所采取的一种杀伐手段,所为者,“专治各种不服”也。明清更迭之际,可别小看了吴侬软语的苏州,当年民气之刚烈,实属罕见。殉国者有之,缟素哭先帝者有之,暗中组织反清者有之,出家当和尚或坚不出仕者亦有之。金圣叹的被杀,不过是无数次杀戮中的一例。但他的赴死,却成为中国文学史上因参与组织反新朝苛政而罹难的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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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这位明清之际杰出的文学家与批评家,专业范畴又当如何评价呢?
明中叶以前,中国小说理论还远远滞后于创作。李卓吾评点“水浒”乃为先声,随后冯梦龙、凌濛初、王世贞、钟惺、李渔等均有建树。倘论及对小说创作理论进行了全面探索、独特阐发并推至成熟境地的,公认得从金圣叹这儿算起。这就是虽有人数落金圣叹的种种不是,却无法否定他是中国古典文学评论领域的一座高峰的缘由。郑振铎先生曾言,“金氏的威力真可谓伟大无匹了”,他的“腰斩水浒”,止于聚义;“腰斩西厢”,止于惊梦。堪称文学批评史上石破天惊的壮举。当然此举历来褒贬不一,鲁迅即斥为“昏庸之举”;胡适的看法则较“立体”,一方面他认为缺乏“科学依据”,但同时指出:“圣叹生在流贼遍天下的时代,眼见张献忠、李自成一班强盗流毒全国,故他觉得强盗是不能提倡的,是应该口诛笔伐的”,继而认为“他删去《水浒》的后半部,正是因为他最爱《水浒》,所以不忍见《水浒》受‘狗尾续貂的耻辱”。我以为这个看法还是如盐入水、化理入情的。坦率地讲,招安以后的“水浒”,确实读之“很不给力”,想必不能入金圣叹的法眼。七十回以前,英雄们个个呼之欲出,气宇不凡;七十回以后,竟齐刷刷如砍瓜切菜,横遭不测。能活下来的,出走的出走,出家的出家,伤残的伤残,自杀的自杀,折煞了多少干云的豪气、勃然的英气?唯余碎了一地的“窝囊气”。所以七十回金评本一出,三百年间,坊间几不知还有百二十回本的《水浒传》。若说金圣叹不经裁量,不是“艺高人胆大”,就敢提一把明晃晃的手术刀,对施耐庵的名著恣意切割,凭意径改,恐非事实。
再则,去冗长,存精华,向来也是金圣叹的审美观。其在《西厢·惊梦》的批语中曾流露:文学世界乃“无端而来,无端而去”的虚拟,现实世界同属“因缘所生法”,不必执着于实相。如前文所述,金圣叹对佛典、道藏也有过相当深入的研究,这就构成他的文学理论还有“出入三教”的特点。诸如“因缘”“空性”“忍辱”这些佛学观念都被他运用到理论阐释之中,实可谓前无古人,自创一格。当然,对于宗教教义和文学创作的“融汇”,是否如批评者所说在一定程度上存有牵强附会之嫌,自可商榷。
金圣叹有大才,是无疑的。但我以为,他所体现的更像是一种“偏才”。虽然他的众多膜拜者视之为 “书凡涉其手者,实皆世人之所并未得见者也”(金昌《才子书小引》),但在反对者看来,则把他进入学术畛域所做的一些研究,诸如对佛学、易学和庄学的阐释,统统归于“野狐禅”一类而加以诋毁,这也是金圣叹此类著作少见流传的主要原因。鲁迅认为,金圣叹其实早已被官绅们视为“坏货”了,可见当时他所处的憋屈的环境。才高若金圣叹者,无论表现多么出色,都无法得到公允客观的对待。看客们似乎约定俗成似的,只要你金圣叹一冒头,就休怪我等乱棒齐下。金圣叹自己曾愤愤不平于“其书一成,便遭痛毁,不惟无人能读乃至反生一障”。
所以,当备受挤压的金圣叹听到友人邵兰雪从北京带来的消息,说顺治皇帝曾称赞他的“才子书”:“此是古文高手,莫以时文眼看他”,便立刻在心中激起巨澜,实可谓“狂禅志未伸,望阙心感慰”。久被抑制的委曲和愤懑,被皇帝知音这么一抚慰,得到极大的释压,随之而来的,便是发自内心的感激。于是,他膝盖一软,向北而叩,高呼万岁,后还写出《春感八首》以谢皇恩,其中有:“绛县涂泥不记春,江南梅柳漫惊新。忽逢帝里来知己,传道臣名达圣人。合殿近臣闻最切,九天温语朗如神。昌黎好手夫何敢,苏轼奇逢始信真。”虽然这个未经证实、未见记载的皇恩,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利好,却给了金圣叹莫大的激励,以至于在因“哭庙案”被抓时,他仍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似的高呼“先帝”,并据此力争。朱国治可能和金圣叹犯冲,愣是没当回事,还劈头盖脸加罚二十巴掌。以金圣叹行将赴死且自小羸弱的病体,凄惨之状,实不忍想象。
有人看不惯金圣叹,并不代表谁都不待见金圣叹,他的欣赏者中,个别人甚至地位还很高。比如当年被誉为“江南第一才子”、赋闲在家的前高官钱谦益,就对金圣叹青眼有加。他不仅把“泐师”金圣叹这方面的“事迹”写进了《列朝诗集小传》中,还把金圣叹请到家里扶乩。对金圣叹的“表演”非但不见疑,还表示首肯和称赞。本文无意于详述金圣叹乩降招魂之行为艺术及其过程,只是想以此为例,见证金圣叹年轻时的啖名之习和极其聪明。本来,他只是在民间一些小场合玩玩“乩仙”术,粉丝多起来后,心就有点野了,以至于“从地方台演到了中央台”,登上了钱谦益那样的高端平台,包括在“江南第二才子”、官员叶绍袁家里乩降葉女叶小鸾一节,堪称那行当的传统经典曲目。为了不露破绽,就免不了一番精心策划,他甚至还请来几个帮手配合“演出”。当然表演很成功,官员很满意,他自称“智者大师”高足转世,而把一生信佛的钱谦益称作“东晋高僧慧远”的化身。我们不禁要问,金圣叹如此大费周章,究竟所为何事?其实,无非是想和这位“四海宗盟五十年”的文章泰斗套近乎,借牧斋之金口,扬自己之微名。看来成果还是蛮丰硕的,钱谦益不仅回馈以唱和诗十首,还撰写了《天台泐法师灵异记》为之扬名,使当时默默无闻的文学青年金圣叹,一下子名扬吴中,蜚声士林。
文学史上,有对江淹、郭璞、李白、李贺等人所谓“仙缘”的相关记载。这在今人看来都有些匪夷所思,斥为迷信也很正常。但在当年,很多名流对扶乩之术深信不疑。底层出身、怀才不遇又具扶乩之能者,往往会利用扶乩与人接触的方便,侈谈奇合甚至装神弄鬼,以达到接近名流、积攒名声、打开另类社交之门的目的。其实,钱谦益自己就很明白:“古之文人才子,当其隐鳞戢羽,名闻未彰,必有文章巨公,以片言只字,定其声价,借其羽毛,然后可以成名。”金圣叹当年的求名之心,钱谦益岂能看不出来?只是出于心肠古厚、擢拔晚辈而乐于成全罢了。他是爱才的,大才者往往是爱才的,当然,以金圣叹的绝顶聪明和过人才华,也具备了这方面的“本钱”,否则,你稀松平常,那是任谁也扶不上梯子的。
那天,面对一片荒榛野蔓的金圣叹墓,我不禁为其身后如此荒寒唏嘘不已。史载,当年金圣叹被杀后,家产入官,妻儿于吴中即刻发遣宁古塔,故并无家人赶赴江宁收尸。所幸他的弟子、吴江沈永启(1621—1699)不避风险,随往江宁为金圣叹敛尸并运回灵柩,葬于五峰山下博士坞,才给后人留下这一点凭吊的念想。记得我在金圣叹墓前念言怆结,回想起来,还是为未竟的“四才子书”徒增怏悒,表达叹惋之情。
岂止是叹惋,简直是痛惜不已。如果不是因为这一桩“哭庙案”,以金圣叹当时53岁的壮年,批“六才子书”的全瓯无缺想必是可以达成的,这将给中国古典文学批评史留下怎样的一笔遗产?实在是难以估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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