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化兵
网络书店具备行业定价能力
非工委调查的初步判断是:一,网络书店近几年急剧崛起,现在网络书店销售已经超过了中国图书零售市场的10%,达到了市场的I临界点,具有很大的杠杆作用;二,网络书店开始具备图书行业的定价功能,成为图书行业的价格指数。三,一个大体的估计,由于这样一个全国性波动的价格战,使中下游的价格平均下降5%,整个行业大概损失掉的毛利是15亿;四,网络书店迅速崛起,由于单体的规模和全国性的影响力,开始具备了不对称的谈判地位,有更大的定价话语权,中小出版商基本上在丧失谈判的地位;五,网络崛起,引起了市场蛋糕的重新分配;六,上游逐渐在丧失话语权,而且出版业上游的价格平均毛利下降了5%;七,网店的价格竞争不同于传统的比价,具有全国性和实际性的特征,同时是一种格斗模式。
建立定价销售制度
开卷的孙庆国总经理认为产业现在已经进入恶性竞争状态。现在出书的门槛越来越低,而卖书越来越费劲,因为读者的购买是有限的。不可能因为书出的多了,价格低了,消费就大量增长。图书不是简单的供求关系决定的东西,它的销售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中国急需要建立定价销售制度,尤其对于出版这个缺少规则和制度的行业,只能走这一步,才能使得网上书店和地面书店处在一种平等的基础上去面对读者进行服务。未来的竞争应该是由图书好坏和服务水平的高低而确立,如果把它引入到价格竞争对行业的危害非常大。定价制度实现以后,有可能对于出版者的理性有帮助,你出一本书100块钱最后5块钱卖那是违法的,有这一条在,出书者才慎重。现阶段出版社都非常盲目,书出来了卖不动就降价。
社科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认为,大众出版、教育出版和专业出版是按不同的规则在运行。在专业出版领域里面,价格没什么问题,因为生产出来的是不可替代的产品,更需要的是出版商要考虑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但是在大众出版领域里,是有竞争性的产品,有竞争性的市场,这里面最大的挑战还不是我们的同行们,而是防盗版和网络的冲击。所以价格问题我觉得首先要理清楚这个观念,应按照不同的逻辑来印书,按照三大不同的出版领域来管理、引导和形成市场规则。政府现在更重要的不是管制价格,而是怎样建立好的市场体系。
立法是根本手段
广东学而优书店总经理陈定方认为政府立法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手段,至于协会,尽可能用协商的方式去做,认为如果没有前面立法的话,协会也是很难做的。市场经济应该是在一个法治的环境下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否则的话这个市场经济就是一个坏的市场经济,而不是一个好的市场经济。
非工委顾问和特约研究员张守礼认为,行业首先要有一种共识,应该告别现在这种江湖模式,如何走出这一步,可以分为远景和近期来讲,对于远景来说,行业协会自律和政府立法肯定是最后的途径。当然现在的行业协会,无论是非工委还有其他的协会,还没有足够的话语权,这个是比较大的困难。推动政府的行政立法,现在政府的愿望和能力不在这个上面,不是它目前的首选,这也跟认识有关。近期来看应该是一个领袖企业联盟协商的方式,寻求一些企业家的共识,这个行业从业的主流大企业应该联合起来有一个协调机制,大家做一些品种性或者总体性的一些价格协调,这个对于整个行业来讲是比较可行的模式。
借鉴日本再贩制度
讲谈社(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岳介绍,日本的出版物定价制度采用再贩制度,全称为“再贩卖价格维持制度”,这个制度就是出版社决定出版物的零售价格,并拥有定价权,书店包括网络书店则按定价销售的一种制度,这个制度是由法律的形式确立的。本来由生产者决定零售价格的做法在日本是违反《反垄断法》中的有关规定的。1953年日本通过修正案,使日本出版物得以实行定价销售的制度。定价销售制度最大的优点在于同一产品以同一价格进行流通,另一个特点就是书店可以无条件的退货,由于经营的风险在出版社的一方,这就保证了众多品种的图书有机会同广大读者见面,事实证明日本战后出版业的迅速发展同再贩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再贩制度也不是十全十美,也受到诸如价格体系僵化、出版物价格不反映价值本身规律的批判,但目前仍然受到普遍拥护。
如取消再贩制度,一般在日本认为消费者的利益会受到以下的损害:图书种类下降,图书内容雷同,图书价格上涨,边远地区的书价高于城市,小书店数量下降,没有再贩制度,书店间的价格战将不可避免,书店会将进货的重点放在容易预测销量的畅销书上,导致其他的图书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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