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叶葆倩
仔细想来,我大抵是很有口福的,归功于妈妈从婆婆那里继承来的手艺,从小家里的饭桌上便不缺换着花样的美食,青红相间,油光点缀,香气四溢。我那时以为能吃到这些美食是理所当然的事,并不感到惊奇。直到离家久了,我才发觉,家里的饭菜是那么美味,而这些食物的背后亦有着我此前并未想过的深意。
小的时候,我很喜欢在外面吃饭。每个周末,只要出门,一般都会在外面吃了再回家。那时候还没有外卖,也没有网红店,我们一家三口儿便会到“面点王”吃一餐。那时的“面点王”做得很好,是真正的连锁店,几乎哪哪儿都有。照例是一碗南瓜粥,一碟酱骨架,再加一碟雪里蕻或者一碗猪红。再后来的时候,雪里蕻便换成了龙须菜,再加一碟紫甘蓝。只有我和妈妈两个人的时候便不要酱骨架,换成羊肉串。那时的“面点王”总是人满为患,大家挤挤攘攘地踮着脚在柜台前等菜。将纸片递给厨师,盖上一个蓝蓝的章,便来一碟菜。琐碎的,喧闹的,伴随着腾腾热气,却有着拥挤所带来的独特热闹,不令人反感,倒觉得喜欢。
现在大抵是很少这种连锁店了,即使有,餐厅里大家都客客气气,陌生又疏离。像是现代城市应有的样子,却只让人觉得冷冷清清。长大后我也不那么爱在外面吃了,黏黏糯糯的黑米糕依然是我的最爱,清甜软滑的椰汁糕也总让我心心念念。可现在这两种糕点也很难找到了,外卖更是没有,只能在难得的闲暇时跨越城市找寻,可能有点儿折腾,但满足了口舌之欲,倒也开心。
今年的除夕是在婆婆家吃的,先上大虾再上鱼,鱿鱼和乳鸽又接连而上,十道菜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寓意“十全十美”。但其实哪怕不是除夕,每次到婆婆家吃,餐桌也总是满当当的。这次是婆婆亲手包的包子、饺子,还有一碟撒了香葱的炒粉,下次就是有烤紫菜、萝卜丝、黄瓜丝、蚵仔煎当配料的卷饼大餐,每次都有新花样。看着那一桌子菜,我总能想起阿公和婆婆的老房子,因为那张木桌子上也总是满当当的。
阿公和婆婆的老房子在罗湖,不高,六层楼。阿公和婆婆住四楼。进门右拐就是厨房,门口摆着个大水缸。严格来说,那也不是个水缸,只是个铁皮大水桶,有时会有大鱼在里头活蹦乱跳。我想逗它玩儿,可又不太敢,只是笑着看大鱼跳来跳去的样子;看了一会儿就倦了,然后跑到客厅玩儿。
那时每次我到婆婆家,他们总会买来我最爱吃的菜包。店不远,就在家楼下;出小区左拐,很快就到。实话实说,我没去过店里,但我猜想这家的店面大概很小。那菜包的外形并不精致,看着平平常常,咬开来也没什么皮薄馅多的感觉,只有切得细细的青菜馅夹着香菇碎,间或还能看到几粒白芝麻,怪不得每次吃都觉得那么香。阿公和婆婆搬家后,我再没尝过那个味道。不过我已经很久没去罗湖了,那家店想必也早已关门了吧。
如此说来,我打小时候便吃了不少好东西,身在广东自然是不缺美食,妈妈老家在福建,亲戚也总会寄些特色食材来,蒸紫菜、鸡蛋面线,样样都是妈妈的拿手好菜;姨丈家在西北,有一年运了只羊过来,几家分了,那滋味真是这辈子都忘不掉。可惜,好景不长,我的皮肤易过敏,上初中不久,在吃食上便禁忌多多了。
食堂向来是不能指望有多么好的吃食,在一般般的基础上一减再减。记忆中,我最凄惨的一次是只能吃白饭拌黄瓜。妈妈也头疼,鸡、鸭、鱼一律禁掉,南瓜、茄子、豆类也少碰为妙,所以她只能费尽心思在我能吃的范围内想出新花样。想吃宫保鸡丁,就得把鸡肉换成猪肉;想吃豆角炒茄子,那就没辙了,只能忍一忍。
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着,我倒不觉得怎样,忍就忍,总有一天还能吃的,等那天来了,我一下吃个够本。可是妈妈好像总是过意不去,先后折腾了各种炒饭、拌面,鸡扒改猪扒,黑椒粉、胡椒粉、新奥尔良粉全备上。我后来也感觉过意不去,不就是顿饭嘛,这么些年,早就习惯了,随便做、随便做,有的吃就成。不过妈妈向来不听我的,我也总是没心没肺的,前脚刚劝妈妈不用做得那么麻烦,后脚吃得最香的肯定是我。
后来离开了家,在学校,只能吃食堂。我不爱点外卖,嫌吃的送过来味道都变了。一来二去食堂也吃腻了,没办法,我硬着头皮继续吃,这种时候就会很想家。我想我以后要是有了自己的房子,别的不说,先得有个大厨房,有空了就在里面捣鼓一下,再也不要连着几天吃一样的饭菜,一个星期也吃不上一次粥。
学校里的苦难不止食堂,尚未适应的环境、或多或少的学业压力,以及各种琐碎事也颇令人烦闷。有一次,碰上作业截止日期挤在同一周,心情糟糕得很,简直想“破罐子破摔”,什么也不做。我就这样在桌子前呆坐了一个下午,快到晚餐的时间,也不想下楼吃饭。空荡荡的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外面天色已然暗淡下来,我突然觉得有点儿冷。不知怎的,我想起之前妈妈硬塞给我的薏米、百合、玉竹,还有一小瓶黄糖。我抽抽鼻子,拿出养生壶和碗,准备开始给自己做吃的。
我不记得食谱的具体内容了,只知道玉竹不能和薏米一起下。叮叮当当地把百合跟薏米丢到碗里,接了点儿水就开始淘洗。薏米在飘,坏的丢掉,好的留下。再一股脑儿地将其倒进养生壶里,接了水,开始煲。做了点儿事,心情似乎也好了点儿。我打开电脑,继续之前搁置的任务。做着做着我又烦了,索性看着养生壶发呆。水早已烧开,薏米和百合在里头舞蹈。薏米飘啊飘的,不停地打转,有的又卡在缝里,挣扎着出不来。淡淡的薏米味跟着蒸汽飘了出来,香极了。我看着那还在挣扎的薏米,任脑子漫无边际地乱想。
“滴滴滴—”养生壶响了,我拿出黄糖往里丢了几颗,等了五分钟再关掉。打开盖时,我被涌出来的水蒸气烫了一下;拿一点点水把碗涮了,又全都倒出来。好烫!我吐了下舌头,但它真的好香!我拿着从家里带来的勺子,小口小口喝着吃着。糖下少了,不够甜,下次得多放一点儿。我心想着,喝着水,突然觉得一切也没那么糟。就像薏米和百合,原本是硬的,但在水里煮着煮着,跳着舞着,就软了,软软糯糯,那么香。我不知道这有什么逻辑,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只是放纵了大脑任其胡思乱想,觉得一切都没那么糟糕。这是在“异国他乡”的我自己煮的第一碗百合薏米水,我将一碗吃干喝净,觉得会做饭真好。食物是会给人力量的。不是“人是铁,饭是钢”的力量,是另一种力量。或许来源于熟悉的食物中潜含的重重叠叠的回忆,又或许只是那种踏实而实在的存在感,使飘浮的我落了下来。
有一次我看到一篇文章,说现在的人大多不好好吃饭,边吃边看手机,或过度节食,或暴饮暴食,对肠胃不好。我仔细想想,惊觉确实如文章所言。现在吃喝不愁了,买到各种各样食物的途径也多了,大家反而对吃不在意起来。明明已经不用“有上顿没下顿”了,却时常把自己搞得“有上顿没下顿”。我庆幸自己饮食尚算規律—这大抵要归功于我肠胃不好,只要没什么意外,一般都会好好吃三餐。但我也反思自己是否不如从前那么爱惜食物了。小的时候,我总是细细地吃鸡中翅,把骨头咬开,每丝肉都咬掉,细细吃,慢慢嚼;有时候吃完东西还会咂咂嘴,仔细回味一下菜品的口感和味道。那时候阿公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跟我说,要不以后当个美食家,免费吃,还有钱拿。可是现在的我似乎没那么好的耐心认真吃饭了,忙起来再好的菜肴也只是果腹的食物。当然大部分时间我还是有认真对待“吃”这件事的,绝对对得起百分之九十以上被我吃下肚的各类菜肴;但是有时又的确是在如嚼蜡般吃着各式菜肴,像完成任务般,机械麻木。
我一直觉得食物是很宝贵的东西,哪怕在不愁吃喝的年代也是。或许有“粒粒皆辛苦”的原因在里头,但还有些别的我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食物是关系着幸福的,不只是吃饱喝足的幸福,还有关乎情感的幸福。往大了说,每道菜肴、每种蔬菜都有其背后的地理和文化;往小了说,每份食物内都饱含了浓浓的亲人或爱人的情意。或许只是咬下第一口泡芙后,奶油在嘴里融化;又或是喝上秋天的第一杯热可可;甚至只是和朋友分食一包干脆面……是味蕾跳动的时候,伴随口齿相碰的无法取代的记忆,和由食物引发的原始的饱腹感和安全感混杂在一起,使得食物那么珍贵。我曾经看过一段跟食物相关的描述,是一本儿童文学书里的,模模糊糊记着,却也记了好久。“冬天里喝下的第一碗汤是因为肚子饿,接下来的几碗则是为了满足口舌之欲,一直到额头上渗出小小的汗珠—那才是暖到心里的快乐。”
或许食物的本质就是幸福吧。在咀嚼间,唤起曾经的记忆,又或是创造新的记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这样幸福的循环。所以,我们要好好吃饭,这大抵是对大自然的馈赠,以及对深爱着我们的人们最好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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