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刘倩
在我刚记事儿的时候,一直不记路,也不觉得这世上有哪条路是我非要走的。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母亲又是“刀子嘴豆腐心”,看不得我在铁栅栏后泪眼汪汪地注视着她远去,最后送了三次才成,想来三国时期的诸葛亮都没我难请。念起最后一回,书包鞋履都套上了,整装待发的我却不愿离家,气得母亲差点儿摔桌子不干,连声大吼我不读书就去天桥上讨钱,将来必没有出路!她的“河东狮吼”算有成效,我被恐吓着,鼻涕一把泪一把不情不愿地磨蹭着进了幼儿园的大门—但那时总归太小,芝麻大点儿的脑瓜根本记不住路,只觉得路是个委屈的选择,可母亲已替我选好,倘若我拂了她的意,便是中国人最忌讳的不孝。
遗憾的是,在幼儿园接受社会规训的这几年(学校本身就是个小社会,不是吗?),我并未被规训到位,导致到了小学一年级时,我汉字拼音尚未认全,而班里的一些同学已经会唱洋气的英文歌了。偏偏祸不单行,又因为我个子长得快(也许是小时候汤喝多了的缘故),二年级就被体育老师选进了女足队,从此便是长达三年的“噩梦”生活。我虽生得腿长,却可惜是个绣球草包,向来最不擅长跑步(后来学了物理才晓得,个子高,阻力也大),以致集训时总是被折腾得上气不接下气,跑到眼冒金星,天旋地转,犹如战壕里的一名落伍小兵,早已不知那枪林弹雨纷飞的世界在我小小的心脏里不堪重负地爆炸了多少次。每次绝境求生过后,回家的路就变得豁然开朗、分外可爱起来:依稀记得夕阳洒下的鸡血红,浓墨重彩地落在盖满校墙的爬山虎上,蒙上一层透着猩红的金晖,这耀眼的景色令人分不清是什么季节。小时候也不懂孤独,甚至可以说是单纯到了愚蠢的境地,所以才会喜欢走“歪路”:那时以为孤独就是三伏天的某个午休,早早扯谎离了家,并不急着去学校,而是顶着最烈的暑气,在蒸笼般的小小报刊亭前一站就是一中午,跟老板讨价还价买漫画书。父亲素来对我读物的看管又是最严的,因此我只能藏着、掖着这些珍贵话本,生怕露出半点儿马脚。还差三毛钱,我手心里只攥了一团皱巴巴的八块五毛钱,纸钞的紫红色似乎已渗进了我掌心的脉络里,仿佛握住的是滚烫的彩霞,弄得我发痛、发痒。可是,固执的老板一毛不拔,叼着不晓得用了多久的半根牙签,一副大人的傲慢嘴脸,无论我争得如何面红耳赤,他说什么也不肯让步。已然到了上课时间,响铃如命运的雷鸣般轰隆贯耳,我才不情不愿地悻悻离去。走到一半的“歪门邪道”,又不得已折返回所谓的“正道”,原来那时的我就已是行走在江湖边缘的复杂角色。
除了同我不大相合的学校生活,每当临近年关,记忆里就总浮现出老家那条永远也修不好的破泥巴石子路,凡是一坐敞篷的三轮车,就把屁股颠得生疼。窝在簇拥而坐的人堆里,我总是怀揣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兴奋,可无论是母亲还是外婆,她们那一代人总是神色淡漠,双眸无神,见怪不怪地望着两旁飞溅起的泥水与沙尘,抑或冷冰冰地打量着两边的鸡群。这条她们再熟悉不过的、走了半辈子的路,仿佛陷落在旧日里的永恒遗憾,再未能讨得一个光彩的出路。明明只要一出那条乡间的破路,便能拐进现代社会的康庄大道。可面对这条川流不息、车水马龙,既无路牌也无指示灯的大道,许多人一时间无所适从,又只能默默地退缩回去。可是,后退的那条路难道不更瘆人吗?无人认领的坟冢,插着有些年头儿的灯笼与纸花;不分昼夜的无尽农活儿,以及农舍里嘶声呐喊的家畜。走上那条泥巴与血泪铸成的路,生活仿佛一滩倒扣的沼泽,一潭流不动的死水,连欲望都死得彻底,呼吸也已越发沉重。那赶路的人们呢?是不是也会像废弃野塘里的鱼,在开春的时候、明明是花落的季节,挺起肚子浮上水面呢?“反正生命的尽头都是死亡”,不记得这句话是哪本书里讲的了,只记得初次读到时的沮丧仍历历在目。原来每条路的终点都是一样的,我痛恨自己知道得太早了。
但路上的风景终归不尽相同。正如几年后,我稀里糊涂地一脚踏进了初中的校门,终于拥有了一辆自己的自行车,也被生活逼迫着开始记路了。印象最深的还是冬日的早晨,其实南方的冬天也不算冷得骇人,只是做学生,总要起早,醒来时往往天还黑着,仿佛心里深渊般的绝望被赤裸裸地铺满了天际,而沿街的早餐铺却已飘出了肠粉出炉的香气。只见那丝丝缕缕的、冒着米浆香气的白烟在空气中沉浮,如夜间落跑的新娘。那时候虽然肚子是饿的,胆子却是满的,路上见了什么都只觉得新奇。十四五岁的年纪,对未来的彷徨大于恐惧,再多的紧张也仅介于一纸考卷之间。但相比考试,最难处理的还是人际关系。平日里的生活便是考差了哭,考好了笑,脸色可以变得比台风天的阴晴还快。在循环往复的四季中,母亲依然每日熬着汤,我的个子也不断长着。骑车上学最痛恨的便是等红绿灯,面对偌大的十字路口出神时,还要顾及身后高耸入云的棕榈树罩在我身上的摇曳着的阴影。从家去学校的这條路算不上顺畅,运气不好时免不了要多等几个灯,可是等得多了,竟也慢慢习惯起来,总以为过了这条路、绕过了那条道,待到下个路口,日子总该会变好。我曾有过那般单纯的心思,如今每每想来都觉得毛骨悚然。
再后来,考进市重点高中后,我发现这世上存在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岔路,而自己要做的不再是选择,而是论证—是的,再晚开窍的小孩儿也终于开始思考做事情的“意义”了。人人都晓得读书的意义不该只是为了高考,可若非如此,又是为了什么?这么难的问题,不妨还是等到五十岁再去琢磨吧。现下,我只有空思考第二天是否早起,还去不去食堂吃早点,是走上边还是下边的桥,诸如此类的事情。如果要我选择的话,两座桥各有几分独特的意蕴—可是“风雨”也好,“状元”也罢,似乎还是做自己更自在,那便索性从荒无人烟的后山车道绕过去吧。你瞧,这条路更静,人也少,只是难免会遇到吐信的青蛇和巴掌大的蛾子,但我想,在它们眼里,我才是更具有威慑力的巨人吧。毕竟是最叛逆的年纪,我的路子很多,鬼点子也不少。比如,晚自习课间拿外卖的时候,总能带着保安和教务处主任一通绕圈—毕竟我已不再是当年那个天旋地转的落跑小兵了。可我依旧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随着路变多了,不安也多了起来,犹记坐在教室里的最后一日,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这伙来自天南地北、好不容易聚到一起的人,终究也是要散伙的—那不在未来,未来太远,就是明天。而过了今天,就是明天。
到了美国,脚下的路又不同了。走在纽约剧院散场后潮湿的路上,只见周遭的情侣一个个勾肩搭背,成双入对,剧都看完了还如漆似胶地黏在一起,如同粘在地板上顽固的口香糖。而我在越发瓢泼的雨里叫不到一辆出租车,只有昏沉的路灯仍释放着淡淡的橘光,好令我的夜晚显得不那么憔悴暗淡。雨一大,地更脏了,自然也看不清茫茫前路,以致差点儿撞上的不知是人还是擦肩而过的梦想与机遇,但都在彻夜不止的警笛声中已然消失了。当现实里的路越发模糊时,往往是想象变得清晰、具象的时候,直到读书写作变得和吃饭喝水一样普遍寻常,才令我一度产生了找到出路的错觉,却极讽刺地发觉自己根本不会走这条路:怎么走?从哪儿走?走去何方?怎的这样黑、这样冷,这真的是一条路吗?纵使孑然一身,我还是义无反顾地扎了进去。可我也记得在密歇根湖畔喝到微醺的那个开春的寒夜,明明雪已经化尽,可冬季滞留的冷酷似乎尚未完全退去。望着茫茫的湖面,月亮的倒影被湖水搅得支离破碎,不由得感叹鲁迅先生是对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其实从小到大,我还是不擅长记路,但又觉得无路可走其实并不如旁人说的那般可怖,只因沮丧与失散才是人生常态。
二十三年了,我还是独身一人,不晓得路是什么,前路在哪儿,尽头有谁。又或许路本身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只要我还在路上,仍像个流浪迷路的孩子—会哭,会笑,会闹,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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