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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美范畴之于文学的价值

时间:2024-05-04

张竣淇

审美范畴又称“美学范畴”,用来指称某类具有相似审美性质的审美对象,如崇高、优美、悲剧、喜剧、丑等等。各类审美范畴不会孤立存在,它们之间往往会发生复杂微妙的转化。在文学作品中,审美范畴的存在及由此及彼的转化关系会增强文本的文学性,使之张力十足,文本进而呈现出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特征。本文以几种主要的审美范畴为例,阐释审美范畴对于文学表达效果的重要价值。

众所周知,人物、情节、环境等要素自然是构成文本的关键;但从美学的视角来看,它们之间的联系又渗透着某些审美特质,可以被归类为不同的审美范畴。审美范畴会使文本的文学性愈加明显,从而带给读者复杂多样的审美体验。

何谓“文学性”?俄国形式主义学者把文学看作一种特殊的写作方式,是语言运用的特殊形式。文学把普通日常语言加以扭曲、拉长、压缩、变形,呈现出一种区别于普通语言的独特肌理和质地,最终达到陌生化的效果。比如,在公交车上,一个人对着另一个陌生人说“你这尚未被夺走童贞的新娘”,这种有意将普通日常话语扭曲变形,给人带来审美体验的表达,就是一种文学性的表达。

在文学创作中,作家的审美心理各个有别,因此作品会呈现出不同的审美范畴及其之间不同的转化关系,从而影响着作品最后呈现出的文学效果和其带给读者的审美体验。

一、优美

优美的主要特征是人从感性心理的角度所感受到的和谐。优美的美学意蕴、情感张力平实柔和,呈现为奇丽、清芬、隽永、宁静等风格,具有精巧、舒畅、圆润等表现形式。优美成功地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实现了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完美统一,充分肯定了人的本质力量和实践活动。优美不同于其他审美范畴,它没有强烈的情感起伏或矛盾冲突,而是指向一种和谐、完满的境界,给人一种终局式的体验。

优美表现在自然和艺术等形式因素比较明显的形态中,也抽象地表现在社会中。一种悦耳的声音、明亮的色彩、光滑的质地会自然而然、毫无矛盾冲突地引起人的美感。在沈从文的《边城》中,翠翠和祖父生活在湘西的世界,溪边有白色小塔,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祖孙二人的生存环境体现出优美这一审美范畴,给人一种审美愉悦感。废名的《竹林的故事》描写了静谧、妍雅的竹林和潺潺的溪水,也为三姑娘母女营造了一个美丽的生存环境。从文中“到后来,青草铺平了一切,连曾经有个爸爸这件事实几乎也没有了”可看出,废名笔下的人物在面对悲剧命运时并不是歇斯底里的,而是以超然、温和的哲理式态度反抗命运。因此,废名作品中的优美成为他达成文学目标的主要手段,也是废名最明显的文学风格。同样,在希腊神话中,以“白臂赫拉”为代表的一众女神,“那初升的有玫瑰色手指的黎明”(荷马《荷马史诗·奥德赛》)等也都属于优美这一审美范畴,同时也体现出庄严和神秘,能拉开与读者之间的审美心理距离,让读者产生敬畏感。

二、崇高

崇高作为一种与优美截然不同的审美范畴,凸显了感性与理性、人与自然、主客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崇高的情感张力十分强烈,主体往往会有压抑感、痛感,伴随着由不和谐到和谐、由痛感到快感的复杂心理体验。由此可见,崇高以神秘、翻腾、粗犷、无垠、狂放、猛烈为基本特征。

郭沫若《女神》中的一些篇目,如《立在地球边上放号》《太阳礼赞》《地球,我的母亲!》均采用了宏大、闪亮、光辉的意象。波涛、太阳、鲜血、太平洋等这些自然界中不加修饰、朴实而有力量感的意象展现出崇高美,符合郭沫若推倒旧事物创造新世界的革命浪漫主义立场。

此外,崇高很容易与其他审美范畴发生转化关系。若主体与对象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不是永恒的,那就必然有一个最终的结果,这个结果会使崇高转化为其他审美范畴。

在荷马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从赫克托尔战斗的角度来看,他在迎战埃阿斯和奥德修斯时,双方势均力敌。他为了保家卫国英勇抗敌,伴随着剧烈的痛感和自豪感;而这种感受是他在克服强大阻力以完成目标的过程中产生的,本质上是痛苦的愉悦,体现出崇高这一审美范畴。然而,赫克托尔最后被阿喀琉斯杀死遭凌辱,就转化成了悲剧这一审美范畴。因此,在赫克托尔的身上体现出崇高向悲剧的转化。

同样,庖丁在解牛时遇到筋骨交错聚结的地方也会把动作放慢,小心谨慎地运刀,结果他“砉”的一声剖开了,像泥土一样散落在地上。最后,庖丁“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庄子《庄子·内篇·养生主》)。可见,庖丁解牛的过程符合崇高这一审美范畴。最后的结果令庖丁心旷神怡,达到了完满、和谐的状态,是对庖丁的本质力量和实践活动的充分肯定,实现了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完美统一,崇高因此又向优美转化。但是,当与主体对抗的力量从庄严、不可忽视变为可以被任意摆布时,崇高则会转化为喜剧或滑稽,如孔乙己、阿Q。

如果文学中的优美让人感到审美上的舒畅、放松,那么崇高体现在文学中则给人酣畅淋漓之感。由此可见,崇高以其自身的特点和与其他审美范畴灵活的转化关系,在文学作品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悲剧

这里所说的悲剧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戏剧体裁,而是作为审美范畴的悲剧。“悲剧”一般是指让人怜悯、同情的个体,在特定的、必然的社会矛盾冲突中,鲜明的个性遭到毁灭或者自由自在的人性受到无法修复的伤害,最后无可避免地走向失败、死亡,并引起审美者的哀伤、同情、畏惧等复杂审美情感的审美范畴。

《呐喊》《彷徨》中有十分典型的悲剧。阿Q、华小栓、夏瑜、陈士成等人承受来自社会和命运的打击,个性遭到毁灭,最终无可奈何地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者。这些小说人物的结局无疑会引起读者的悲傷、怜悯等情绪,因此都具有悲剧审美。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被封建包办婚姻裹挟,所嫁的丈夫又瘫痪在床,自己的情欲长期得不到满足,欲望无处发泄,最后转化成对金钱和亲人的病态控制。小说最后一句“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读来令人窒息,这意味着创伤是会延续下去的,悲剧很可能重演。除此之外,《心经》中的许小寒,《茉莉香片》中的聂传庆,《第一炉香》中的葛薇龙都是悲剧人物,他们身上都体现出悲剧审美的特质。可见,在张爱玲的文学观中,悲剧已然成为她实现文学目标的重要手段。

与崇高相比,悲剧同样侧重于表现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矛盾激化、艰苦斗争等,情感波动较大,审美张力强。但二者之间不同的是,崇高侧重突出主体在斗争中伴随的强烈痛感、自豪感和快感;而悲剧侧重强调有价值的主体在经过斗争后无可避免、令人惋惜地遭受毁灭,自由自在的人性遭到泯灭的结果。《伤逝》中,子君和涓生的爱情就是美学上的悲剧而非崇高,《泰坦尼克号》中的杰克为救罗丝冻死在海水中的故事就属于美学上的崇高而非悲剧。

四、喜剧

“喜剧”指具有虚伪、丑恶特性或者有一定弱点、缺陷的人或对象,在布满矛盾冲突的事件或不和谐情境中暴露出自身的不协调、滑稽乃至自相矛盾性,从而引人发笑的审美范畴。这里的发笑不同于纯粹生理上的笑,而是由人物夸张、变形、滑稽的语言、神态和动作引起的。

阿Q因为自己的饭碗被小D抢走,二人又互相瞧不起,于是大打出手。他们互相揪住对方的辫子,口中骂着对方,引起围观者的嘲笑。阿Q和小D同属一个阶层,生存环境都十分窘迫,性格还十分相似,鲁迅把他们安排在一起发生喜剧化的冲突则有力地揭示了国民劣根性,读来引人发笑。

《儒林外史》中的范进在中举后发了疯,往后一跌,不省人事;醒后飞跑出去,一脚踹在泥塘里,头发散开,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文中对范进中举后发疯的神态、动作描写反映了科举制对文人的摧残,在达到喜剧效果的同时又有一定悲剧性和讽刺性。由此可见,文学中喜剧的审美范畴很少是纯粹为了博读者一笑的,其背后都有作者要揭露、批判、讽刺的内容。

五、丑

丑与优美截然相反。如果说优美是对人的本质的最圆满充分的肯定,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和谐统一,那么丑就是一个特殊否定性的审美范畴,是对优美的单纯性与和谐性的否定、背离与破坏。丑以其独特的作用而参与人类的审美活动。丑作为一个庞杂的审美范畴,还包含其他几个子范畴:怪、酷、荒诞和恐怖。

(一)怪

怪具有丑的基本属性,将正常的人和事及其间关系的正常尺度夸张变形。在怪的审美范畴中,事物不是以本来面貌出现,而是将原本面貌变形而呈现出来,具有极端反常化的特征。怪的变形不是西方文学流派提倡的抽象概括,如《变形记》中格里高尔变成的大甲虫,而是各种夸张与古怪组合而成的变形,包括事物的变形、事物关系的变形、整个世界图景的变形等。

“事物的变形”在各国的神话中有所体现。例如,中国《山海经》中的九头相柳、无头刑天,《西游记》中的各路妖怪,北欧神话中能环绕世界一周的世界巨蛇耶梦加得,古希腊《荷马史诗·奥德赛》中奥德修斯与伙伴在小岛山洞中遇到的独眼巨人,等等。这些事物并不是以本来面貌出现,而是以一种夸张、扭曲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它们的状貌从表面上来看是违背逻辑和常识的,往往会让人感到危险、不安,并伴随着惊异、离奇的审美感受。

“事物关系的变形”在以《聊斋志异》为代表的志怪小说和当代网络玄幻小说中有明显的体现。在这些作品中,凡人可以经过修炼成为上仙,妖怪也可以化成人形与人相恋,人鬼殊途却可以产生情感。在现实世界,这些事物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但在文学中却巧妙地联系在了一起。不同于六朝志怪小说的猎奇性质,蒲松龄创作的狐鬼花妖故事并不是让读者信以为真,而是想让人明白他在故事背后寄托的深意。可见,“事物关系的变形”所体现的怪既可以激起读者的审美兴趣,也能实现作者的创作意图。

“整个世界图景的变形”,如《西游记》里神仙魔怪交错的世界,科幻文学作品中地球人与外星人发生冲突而形成的空间等。世界图景的变形完全背离了现实世界,往往蕴含充沛的艺术想象力,体现人类对有限、不可逆的现实的超越和对生存空间的自由探索。

(二)酷

酷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或形态,具有特殊性。现实以包容的方式否定人的本质,目的性与规律性不完全偏离。酷是对偏离和谐性、完满性的个性气质的自恋式认同。在审美感受上,酷排除道德伦理的规范,主体往往满不在乎并感到开心陶醉。在这一审美范畴中,目的性与规律性的偏离在现实中不会对主体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因此主体可以伪装出漠不关心的样子,并产生一种打破秩序和常规的可欣赏感。比如,网络青春校园题材的作品中叛逆、特立独行的男孩儿,他们为了吸引异性的注意,经常通过文身、抽烟、酗酒、打架来凸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其实,他们所炫耀的东西在本质上是空洞的,酷主要在青少年群体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精神追求上是亚健康的状态。

(三)荒诞

在荒诞的审美范畴中,形式是碎片化甚至是丑陋的,内容呈现出平面化和无中心,主体趋于零度化并感到无力。西方现代主义荒诞派作家拒绝使用传统理性的方法来表现人与世界的关系,而是用荒诞来揭示人存在的无意义、世界的无实质和无逻辑等。

萨特的戏剧代表作《禁闭》中的三位主人公在下地狱后,彼此之间防备,形成了一条三个人互相追逐、无比煎熬的链条。加尔森感叹:地狱何必要有刑具呢,他人就是地狱啊!

在主人公想结束自己的生命时,另一位主人公提醒道:开什么玩笑,我们已经死了,这里就是地狱啊!

萨特揭示了人存在的无意义性,世界是荒谬的,人如果不能正视自己和他人的关系,那么就会堕入自己的地狱。

可见,在文学中,荒诞这一审美范畴总是通过极端的方式让人思考人生和世界的意义,给人虚妄、离奇之感。

(四)恐怖

恐怖以虚构的方式把“异形”反常的丑组合起来,将形式背后可能的内容和支配力量“升格”或神秘化。恐怖常常會带来惊悚感、恐惧感、厌恶感和崇拜感,因此,否定、背离,以及与之相关的恐惧、惊悚、厌恶、神秘等是恐怖审美范畴的主要特征。比如,《聊斋志异》《子不语》等作品中的怪力乱神现象和狐鬼花妖,它们不符合正常逻辑,违反常理,神秘色彩浓厚;还有恐怖推理小说中血腥、暴力的场面会让人感到生命受到威胁,勾起人心灵深处的惊悚感和恐慌感。

以上几种审美范畴总是广泛地存在于文学作品中,这些审美范畴及相互之间发生的转化增强了文本的文学性,使文学作品整体上充满张力,极具艺术魅力,带给读者丰富的审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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