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许加琪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长沙 410006)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自2003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上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公约》后,非物质文化逐步得到了世界的重视。我国作为拥有世界非物质遗产最多的缔约国,2005年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1],并制定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体系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自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逐步向市/县扩展”[2]。2003年至今已经过去18年,在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知名专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已经最大程度上弥补了由历史和时代原因所带来的缺憾。如今,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目标”[3],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如何在续接历史、深入挖掘与利用转化中找到新的突破口,为第二个百年中非遗工作的推进指引方向,是当下这项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中,浙江省非遗项目数量高达全国各省市第一,占有257项,因此探讨浙江省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经验的形成至关重要。在257项项目中,有关音乐类的项目有传统音乐、民间(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以及曲艺四项,其中传统音乐项目占有11项,民间(传统)舞蹈项目占有10项,传统戏剧项目占有17项,曲艺项目占有19项,共计57项,如表1所示,占比超过五分之一。音乐类非遗项目作为集声、像、图、谱、器等为一体的艺术形式,对其探讨对于其他非遗类项目将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以下将以讨浙江省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音乐类非遗项目为对象,从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的续航——人才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的进阶——数字化建设与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的嬗变——科学普及三个方面对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模式进行探索。
表1 浙江省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类项目
(续表)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4]中明确指出,我党要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党的战略部署也是每一个人中国人为之奋斗的目标,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文化的在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世界认同离不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早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就受到西方国家的关注,当时是西方民族意识兴盛的时期,他们的艺术作为颂扬民族文化、表达民族观念、承认民族认同的一种文化而在报刊、报纸、社交及政治等公共领域被广泛传播。以德国代表出现了“德意志民族主义文化”下严肃音乐(Art Music)的保护传承,为德国民族文化贴上了严肃、严谨的标签,其文化得到世界的认同;以法国为代表出现了“文化民主化”(Démocratisation de la Culture)的大众艺术保护传承政策,为法国民族文化贴上了民主、自由的标签,其文化被世界认同。我国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末,且在19大以后得到蓬勃发展。一方面是由于国家政策方针的引导;另一方面是由于经济与科技的提高、物质生活的富足,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成为人民的内在精神需求。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传承也受到了学者的关注。
在面对非遗的保护传承问题时,讨论得较多的是关于传承人的问题,在知网上搜索关于“非遗传承人”主题的核心及CSSCI期刊,有1007篇相关研究,其中音乐类85篇,发表年度趋势如图1所示;而搜索关于“非遗人才培养”主题的核心及CSSCI期刊,有64篇相关研究,其中音乐类6篇,发表年度趋势如图2所示。由图可知,在以往的非遗传承保护中对于传承人的关注主要集中于其本身,而对于非遗本身的人才的培养关注相对薄弱。更加遗憾的是,由于传承人年龄逐渐增长,年轻人又更加趋向选择更易谋生的职业,部分非遗剧团已经成为“天下第一团”,就是唯一的剧团。这意味着剧团为数不多的传承人的去世即“天下第一团”的消失。因此,进一步研究非遗传承保护的人才培养模式,发动全民力量,让非遗从传承人和研究院的非遗走向每一个人中国人心里的非遗,是眼下音乐类非遗传承保护能否续航的要点之一。
图1 非遗传承人主题发表年度趋势图
图2 非遗人才培养主题发表年度趋势图
任何文化都是始于人并作用于人,面对目前关于非遗人才培养研究仍较少的问题,对其进行多层次、多维度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根据实地考察研究与相关文献阅读,音乐类非遗人才培养可以分为以下两个层面,一是专业队伍的建设,二是群众队伍的建设。如图3所示,专业队伍的建设是以创作与生产高质量且符合新时代特色与审美的作品为主要目的。因此,专业队伍的建设主要需要高校、剧团与非遗中心等的多向协作来完成,主要需要完成对音乐非遗创作人才,如作曲、编导等,与表演人才,如舞蹈、器乐、声乐、戏剧等的培养。群众队伍的建设主要是以培养群众音乐类非遗作品鉴赏、审美能力及发掘人才为主要目标,其队伍的建设主要在小学、中学、社区学校、老年学校等进行,以建立从小到老全面覆盖的培养模式。
图3 人才培养图
音乐类非遗项目本就来自民间,是人民在劳动中创造的,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可以看出,在以上人才培养的模式中,不仅关注到了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也关注到了音乐类非遗作品鉴赏者,这对于音乐类非遗项目的项目,甚至其他非遗项目至关重要,如果广大群众缺失了对于音乐类非遗作品的审美能力,那么这些非遗作品终将止步于研究。总的来说,这种人才培养的模式的本质就是让基于民间、超越民间的艺术形式,再次回到人民的生活中去,进入到人民的生命中来;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项目、省级项目不单存在于音乐研究者的研究报告中,而是让它们“活起来”,走进新的时代;让人民不只是优秀音乐文化的创造者,也成为文化的继承者、传承者与发扬者;让每一个人会唱家乡的歌、听家乡的曲、看家乡的舞也记住家乡的愁。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音乐类非遗类项目要从小众走向大众、从研究走向生活、名称走向鲜活,数字化转型是必不可少的。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总书记强调“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5],音乐类非遗项目的数字化建设就是对此愿景的回答,让人民通过电脑或者手机等电子工具,随时可以了解自己的传统音乐,领略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的风采,学习异常丰富的民族的文化,将传统文化重新回到人民心中去,让非遗项目成为如同我们百姓餐桌上的米饭、餐食与水,成为人民生活的一个部分,让中华传统文化的辉煌成就惠及于民。
音乐类非遗项目要惠及与民,其传承保护就需与社会经济生活相适应,对于其数字化建设是音乐类非遗项目走入人民视野的必要转型。多维度、多角度的满足不同用户的多元化信息需求,持续深挖“文化基因”,通过视频、音频、文字、图片,甚至是虚拟场景全方位的实现音乐类非遗项目的精彩定格,将推动音乐类非遗项目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因此音乐类非遗项目数字化建设不仅需要本行业专家与非遗传承人的相互配合,也需要音乐及其他学科人才的深度合作,更需要国际化人才的加入。检索知网关于非遗项目数字化建设的相关核心和CSSCI期刊,得到122篇相关文献,其发表年度趋势如图4所示,其中关于音乐的研究有15篇,其发表年度趋势如图5所示。
图4 非遗项目数字化建设发表年度趋势图
图5 音乐类非遗项目数字化建设发表年度趋势图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关于非遗项目数字化建设的研究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成果日益丰硕,音乐类非遗项目也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入了数字化建设的行列。而音乐类非遗项目作为集声、像、图、谱、器等为一体的艺术表现形式,推进其数字化建设,不仅可以推动其本身传承保护的进一步发展,也将可以为其他非遗项目提供参考与借鉴。探讨音乐类非遗项目的数字化建设,建设什么就成了必须面对的问题,如图6所示,针对专业学生与资深爱好者可以进行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专业课程的录制;针对普通学生与广大群众可以进行自媒体短视频录制;针对不适合长期使用电子产品的人群来说,如幼儿,可以制作有声图书绘本;针对习惯收看电视的人群,可以制作电视综艺节目或者联合电视台举办相关比赛;针对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专门研究人员或者传承人,可以制作相关的纪录片;等。并汇总以上全部电子资料,整理形成音乐类非遗项目系列数字化档案,总结相关经验,向全国推广。
图6 数字化建设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世界与自身认识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科研不断向前推进,创新式的成果层出不穷。***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总书记此次报告,为科研的路径明确的方向,即“以人民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发展战略,科学普及刻不容缓。自此,与自然科学科普有关的专项基金、网络数据库、学术社交平台、科普短视频等层出不穷,使自然科学普及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自然科学是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也是科学,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人文社会科学的普及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尤为重要,尤其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2017年国家科技发展部印发了《“十三五”国家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规划》,正式把文化建设列为科普主题,明确提出在科普内容上,由“低幼化”的一般科学技术知识向更加注重弘扬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9年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科技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要求。重视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工作,推动科技助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是人民思想文化战线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重要方式,也是国家对网络强国建设作出的指向性部署与对数字经济发展提出的明确要求。当今,我国各级政府正在大力宣传与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助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普及的加速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社会的进步,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文化的在场,科技助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由传统走向未来,实现跨越空间、穿越时间的盛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点亮新的时代。
我国非遗类项目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赋能非遗项目的科学普及是对其传承保护的创新性发展与创造性转换。经过对知网上关于浙江国家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中核心与cssci期刊文献的整理,分别可以看到关于传统音乐的论文105篇、民间(传统)舞蹈的论文90篇、传统戏剧的论文193篇与曲艺的论文36篇,其发表年度趋势分别如图7、图8、图9、图10所示。
图7 传统音乐发表年度趋势图
图8 民间(传统)舞蹈发表年度趋势图
图9 传统戏剧发表年度趋势图
图10 曲艺发表年度趋势图
通过对以上文献进行阅读,可以看出目前学界对于浙江省的国家级音乐类非遗项目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其中最普遍的针对某种、某类或某区域的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研究;其次是针对传承人的研究;而对于其保护传承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对在整体关照下的科学普及路径与模式的探讨更是稀缺。对音乐类非遗项目普及的研究的缺少,直接导致目前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有效性,因此出现了如以上四图所示的情况,浙江省音乐类非遗项目不管是传统音乐、还是民间(传统)舞蹈、抑或是传统戏剧,更是曲艺的研究在近年来所呈现出来的绝不是偶然的式微。正是基于以上不足,本文探索式构建音乐类非遗项目科学普及模式,如图11所示。
图11 科学普及图
音乐类非遗项目科学普及模式中“互联网+媒体”的技术加入,将打破科研与科普的传统边界,探索音乐类非遗项目数字化转型的新路径;网络平台、自媒体、云课堂及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使用,将促进音乐类非遗项目科研、教学、实践和“互联网+媒体+大数据”的一体化;本土媒体实现融媒体一站式的联动服务,将实现音乐类非遗项目的覆盖全社会的普及模式。最终形成科技与文化相融合、科研与科普相配合、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推广形式,推动音乐类非遗项目突破研究的瓶颈,走入的新时代、走进新的篇章。
在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形势下,非遗类项目的传承保护需要迎“新”而上,抓住时代的机遇,为我国的文化事业的建设添砖助力。对于音乐类非遗类项目来说,需要坚持以人为中心,坚持人才培养主体地位,坚持全民覆盖的培养模式,始终做到培养为了人才、创造依靠人才,提高全民鉴赏力与审美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惠及于民;需要坚持数字化发展理念,把数字化理念贯穿传承保护全过程和各方面,创造数字化新产品,切实转变传承保护理念,实现满足多元用户需求、多元产品种类的高质量产品,增强音乐类非遗项目数字化建设动力与活力;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音乐类非遗项目的全局性普及布局、科学性普及策略,更好发挥学校、地方及各方面媒体的积极性,实现科学普及的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有效性。
综上所述,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的进一步发展是一个综合且复杂的过程,人才培养、数字化建设、科学普及都不能离开彼此而孤立进行,因此,形成集人才培养、数字化建设、科学普及于一体的传承保护模式,也许是可以进一步探索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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