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李阳中 廖耀强 刘正平
(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昆明 650500)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天”是最早出现的哲学概念,尤其在儒家哲学中更为显著。可以说,先秦时期中国人对于“天”的理解,是一个非完全哲学向完全哲学转变的过程。这一点,从先秦儒家三大代表对于“天”的不同理解,就可以诠释。
对于中国儒家哲学中的“天”,一般有几种解释,包括物质之天、意志之天(也称为主宰之天)、命运之天、义理之天(道德之天)、自然之天等。唯心主义所理解的“天”通常为意志之天或是义理之天,而唯物主义所理解的“天”一般为自然之天,这些观点是人们对于客观世界以及人类社会生活的不同解释。
自然之天也就是古人眼中的星辰、日月、四季、风雨等自然现象,属于天之运行范畴,当属物质之天;命运之天指的是某个团体或个人的运气,通常被认为是天命,也就是天的命令所导致,归为主宰之天。
唯物主义者一般认为社会上的道德法则,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并非来自苍天;而唯心主义者则会把道德法理解为天意,认为是受到上天的指使而为之,被归入主宰之天的范畴。古人对于主宰之天犹如宗教信仰般的崇拜,所以主宰之天又可以称之为宗教之天,它与自然之天完全对立。被认为是儒家哲学中“天”的两重内涵。冯友兰先生曾在研究中将孔孟思想归入了唯心主义,将荀子思想归入唯物主义,并认为孔孟思想中的“天”为宗教之天,而荀子思想中的“天”为自然之天。
在《论语•易》中,孔子对子贡提出的“夫子何以老而好”的疑惑进行了解释,并阐述了天道与地道、人道与四季的变化规律,提出天、地与人是相对的,天即为物质之天。同时,孔子还说“天言何哉,四行时焉,百物生焉”也就是说,自然界中的“天”是亘古不变,并且有一定的运行秩序与运动规律。
而孟子在《离娄下》中,也对自然之天的内涵进行了诠释,并说道“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简言之,天之高,星辰之远,若要寻求他们运行的本原,千年的日至都能坐而得知。《荀子•天论》中关于“天”的诠释则较繁复,在自然之天中,其认为“天”的内涵为布列于天空的恒星,以及太阳月亮的交替照耀,四季轮流控制着节气,阴阳二气催生的万物生长等。(“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人和天相对,人职和天职相对。天地间的变化,有内在的自然规律,与人的意志无关。儒家三大代表人物孔孟荀在自然之天的哲学范畴中都认为“天”为自然界,虽然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变幻莫测,但依旧遵循一定的运行规律,且这种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会被人们的认识、意志所转移。且在人类社会在生产实践中,需要遵循这种客观的规律,才能在遇到问题时有效的趋利避害,否则将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
主宰之天这种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天”,一般认为源于殷周之际,是殷人“上帝”观念的形成,以及周人对殷人宗教思想进行改造的产物。而孔子主宰之天,在某一程度而言,是对前者的继承。《论语•子罕》中提到,在孔子被匡人围困时说:周文死后,周国的礼乐文化岂不是都体现在我身上了?上天要是想要消除这种文化,那我就无法再掌握这种文化了,如果上天不消除这种文化,那匡人又能够拿我怎么样呢?这里,“主宰之天”的意义已经十分明显了。
孟子的主宰之天,则更侧重于站在民众的立场上,认为宇宙万物皆为天生。在《孟子•梁惠王章句下》中讲道“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也就是说,上天降生了民众,再帮他们降生了君王和师表,而君王与师表的职责,就是帮助上天来爱护民众百姓的。这种关于“天”的思想,是以政治文化为基础,对上天神圣性的论证。在《孟子•离委下》中他阐述了“天”是社会制度的设计者,也是君王更替的决定者。并认为“天视”的本质其实是“民视”,而“天听”的本意则是“民听”。
荀子与孔孟思想也有很多互通之处,其“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认为天会惩治恶者,也会给善者福报。在《天论》中荀子提到,人类社会的乱象与治理,与主宰之天有关,与自然之天无关。在《宕坐》中,荀子认为上天并不会偏袒“曾参、闵子骞、孝己”这类人而抛弃众人,他们遵循了孝道且成就了孝子的名声,并且竭力奉行礼仪,所以才受袒护。正是由于上天的公正性,所以才有了主宰之义。
义理之天是儒家哲学中一贯的观点,无论是孔孟荀,还是后面的董仲舒都对义理之天有极高的认同。唐君毅曾对孔子评价道:孔子用仁道重新建构了“天道”,所以才让“天道”呈现出生命力。这里,孔子立人道来承天道,让很多人道观点的存在有了合理性,并受到世人的认可。在《论语•述而》中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魅其如予何!”,他认为自己怀仁行德,有上天护佑,坏人是对自己无可奈何的。“仁者无畏”是孔子要表达的观点,同时也是义理之天所在。
而孟子则在孔子的基础上提出“天爵”的观点,在《孟子•告子章句上》中有讲“这世上有上天赐予的爵位,有俗世认可的爵位。仁义忠信,好善不疲,这是上天赐予的爵位;公卿大夫,这是俗世认可的爵位”(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这里的“天爵”是讲人之所以会成为人,是因为人的心源自天心,而人性则源于天性,因为义理的存在,才让人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也就是“尽心-知性-知天”这一思维模式。
而与孔子不同的是,孟子对儒家思想所存在的合理性有一定的自觉论证。并认为天道彰显在人心的时候,又体现在人上,成为人性,并且“天”是具有道德属性的一个精神实体,是天赋有至。在《离妻章句上》中,孟子还将“诚”视为至高无上的伦理道德,并将其说成是“天”的化身,认为“诚”是上天的准则;而追求诚,是为人的准则。荀子在义理之天中很多观点与孟子不谋而合,并且都在德化之天中,有逻辑性的延展。
孔子(公元前551-479年)是先秦儒家代表人物,也是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其思想、言行,主要由弟子及再传弟子记载于《论语》。关于“天”的观点,《论语》中除去复音词,共出现了十八次。孔子理解的“天”有三个含义,一个是主宰之天也就是命运之天;一个是义理之天;还有一个为自然之天。但关于自然之天的诠释较少,更多的是倾向于主宰之天,且对“天”含义的理解较为复杂。
孔子注重人道,并有着“天道远,人道迩”的观点,认为人事无论如何都比天道快速、明显,因此行善作恶的因果报应也能够很快看到。在其思想中,孔子还以奴隶主贵族为立场,将意志上的主宰之天作为思想的根据,并认为“知天命”是君子的必备条件,不知天命者,无以为君子。在《论语•为政》中,孔子讲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他的这种观点,即便是在今天也依旧适用。学术界将孔子的“天命”论,尤其是“不知礼,无以立也”这一观点,作为《论语》的总结。根据孔子对于“天命”的表述,一般认为人只有通过努力学习,充分掌握“礼”,才能三十而立;只有对别人的言论进行辨思,对事物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才可四十而不惑;而做到了这些,才能五十知天命;顺应天命行事,达到六十而耳顺;最终让自己的言行举止都符合“天命”,也就是不踰矩。由此可见,在春秋“礼崩乐坏”的整个社会环境下,孔子自觉思考,并建立了一个形而上可供指导的理论体系,以“天命论”为基础,结合当时的政治需求,为社会生活提供了行动上的指南,透露着理性的光辉。
在孔子的观念里,政治主张是否行得通,是由“天命”来决定的,而并非某个人的意志。这一观点在《论语•尧曰》中可见(“道之将行也与,命也;将之废也与,命也。”)简言之就是大道要兴,那是天命;大道要衰落,那也是天命,而公伯寮又能把天命怎么样呢?当然,孔子在宣扬、讲述天命论的时候,也强调了人的作用,这种对“天”的理解,与一般天命观有很大的差别,并对天命神鬼保持了一定程度的保留与怀疑。
从孔子所处的年代看,正处于传统奴隶社会的衰败,与新兴封建制度的兴起的交替时期,在这一时代下,传统制度受到了破坏,但典章礼制及某些思想依旧存在,“天”始终被认作是人格化的神,受到人们的崇拜,也是天地间最高的主宰。在《论语》中有讲“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简言之:祭神,神便在此,这是孔子所讲的祭祀祖宗及祈祷时的原则,只有在祭祀时表里如一的诚敬,才是肃斋庄敬的道理。如果本人不亲自参与祭典,只是象征性的由别人代表祭祀,那这种祭祀相当于没有祭祀。孔子对于祭祀地注重,并非全是为了鬼神,而是希望通过祭祀来与祭者保持联系,在生与死的问题上获得安慰,也是现实生活中表里由衷一贯的观念。
孟子(公元前372-289年),是孔子之后儒家思想的又一代表人物。但与孔子相比较,孟子所处的社会形态有着极大的差异,是对孔子思想在取舍中的延续与发展。
孟子强调人事的重要性,在对“天”的理解中,“天意”便是“民意”。在《孟子•万章上》中有记载,万章问孟子“尧拿天下授与舜,有这回事吗?”,而孟子回答说“不,天子不能够拿天下授与人”,万章再说“那么舜得到天下,是谁授与他的”,孟子回答说:“天授与的。”孟子认为,天在授予人命时,不会反复叮咛告诫,而是会用实际行动和事情来表示。君权谁授?在一般观念里,君权在禅让制时期,是由上一代天子授与的。而孟子则认为君主个人并没有权利把天下拿来授与谁,只有上天及下民才有这样的权利。而这里所讲的下民,就是万千百姓。很明显,孟子思想不仅带有“君权神授”的神秘色彩,同时还有“民约论”的意味。“究天人之际”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古代哲学家探讨的一个核心问题,而孟子则在“天意”与“民意”间寻求到平衡点,并认为“天授”就是“民授”,客观、冷静地强调了人的作用,有着明显的“以民为本”的意味。
孟子也承认各事物有内在的客观规律,在《孟子•离娄下》中,孟子曾讲到,天下人都说万物本性,而只要弄清万物的来龙去脉,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并按照规律办事,所有事情都成了自然。我们厌恶聪明,是由于聪明会让人钻牛角尖。若是聪明人能够像禹疏导河道让它顺其自然,那就不用讨厌聪明了。禹治理水患,为的是让水的运行遵从本性,顺流而下奔腾入海。如果聪明人也可以遵循大自然的法则,那就是具有大智慧了。天极高,星辰极远,要遵循事物的本质,一千年的冬至,坐着都可以推算出来。对于“天”内涵的理解,相比较孔子,孟子有了较大的进步。
荀子(公元前313-238年),他的思想主要集中于《天论》中。在荀子看来,“天”就是自然之天,而人是天的产物。“天”会发生规律可循的自然现象,但对于世间的吉凶祸福等人事不能干涉。荀子注重人的智慧与理性,而不相信“天”的道德能力,并认为社会制度要遵循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荀子极力反对对天神的迷信,在很多学者看来,荀子是典型的唯物主义代表。其主张的“明天人之分”与孔子主张的“天人合一”有明显的差别。根据司马迁对于荀子的列传描述可以看出,在荀子的观念中,“天”不具有神的意志与人的义理、人格,而是人事外的自然现象。
其“明于天人之分”从不同的角度,对自然之“天”进行了证明与深化,并认为自然界的规律,是不会受到人的意志所转移的,也不能用自然界的现象来解释人类社会的治乱。人的职责应该是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社会秩序,并对自然规律,也就是“天”的内在规律有所认知,在利用规律的过程中获得自然。这一观点在《荀子•天论》中也有体现,荀子将阴阳风雨的变换称之为“神”,将无形机能形成的自然界称之为“天”,并认为天地万物的变化,并不是神的精神力量或上帝所决定的,而是自然界的规律,是由天地合气与昼夜交替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天”在离开了人的意识后,依旧独立存在,不会因为有人厌恶寒冷而让冬季消亡,也不会因为有人厌恶距离的遥远而缩小面积,其运行有着恒常规律。人只有“制天命而用之”,通过主观认知去了解“天”并改变自然,才能够为己所用,造福人类。在自然的“天”面前,荀子反对无所作为的消极态度。
荀子还讲到人性本恶,他从人与禽兽的差异来认识人性,并讲到“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生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这也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而人成了人,关键在于“有义”。这里的“义”与孔孟所讲到的道德观上的“义”并不相同。荀子认为,人应该是理智、理性的,并且有辨别能力,对于事物应该趋利避害。孔孟思想倡导的是“人道”就是“天道”,而荀子则认识到了人的智慧的力量,他所讲的“天人关系”实际上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儒家哲学中,三大代表对于“天”的含义的不同理解,可以窥见先秦儒家哲学的思想发展与进步。从孔孟的主宰之天及义理之天,到了荀子的自然之天,先秦儒家的“天”,从不完全哲学意义发展到完全哲学意义。这种转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现实生活、哲学家主观因素、历史传统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可以说,儒家哲学中对于“天”的意义的探讨,其关注的焦点并非世界的本源,而是在于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之间呈现的关系,是为人类社会的秩序构建,及道德规范寻求一个更为合理的解释和依据。本文基于儒家哲学三大代表对于“天”的含义的理解分析,希望对先秦时期儒家哲学的发展轨迹有更加清晰的了解。并且反思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一方面要遵循自然的“天”之规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顺应自然界的内在规律,以谋求发展平衡点。另一方面,也要以人的内在德行、智慧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并形成被大众认知的社会礼仪规范,让政治哲学以道德哲学的形式来呈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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