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谭延祯 王立松
(山东建筑大学,山东济南 250101)
北魏是由少数民族所统治的政权,国祚149年。其家族拓跋氏为了政权统治,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汉化改制”,但这种“汉化改制”只流于表面,与前朝汉人政权相去甚远。北魏统一北方中国促进了民族大融合,然而融合与官方“汉化政策”的不彻底,带来了文化的不健康发展,导致了文字使用的混乱。文字不统一,上层政策难以向下推行,政权的稳定存在很大的隐患。
鲜卑皇族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史书记载道武帝拓跋珪(371-409)在天兴四年(401)十二月曾召集一些博士儒生,进行文字的整理与编纂,号曰《众文经》。太武帝拓跋焘(408-452)也在始光二年(425)下诏要制定文字,作为当朝与后世的楷式。可见建国初期皇帝对文字的重视程度。然而北魏后期江式(?-523)在延昌五年三月(514)上书皇帝元恪要对篆隶二体进行重新修订,著作《古今文字》,说明之前文字的厘正并没有取得相应的效果。
北魏统一北方中国后并不安定,从对外战争到对内农民起义的镇压,加上宫内皇权的斗争,一系列的内忧外患威胁着政权的稳定。虽然拓跋珪颁布诏书要“考校各级文字”;拓跋焘也想要“制定文字”,但在这种情况下,文字的釐正则变成了很不起眼的小问题,或者就搁置了,可以说文字校定与制定从开始就预示着继续走向不健康发展的方向。
应该说太武帝拓跋焘颁布的诏书本身即存在着一些问题。其在下诏之时并没有考虑到原来所存在字体的修订,只想到了“造新字”,然而当时所造的新字之中必定存在着一系列民间所用的俗字,并且新字颁布之后,原有的那些字还是存在的,新旧字同时使用当使得下层文字使用变得更为混乱。
由于连年的战乱以及少数民族的统治使得汉族的文人儒士消失了很多,从而导致了人们对于文字学研究越来越少。据《南齐书·五行志》记载:“建元二年夏,庐陵石阳县长溪水冲激山麓崩……头题有古文字,不可识。江淹以问王俭,俭云:江东不闲隶书,此秦汉时柱也。[1]”《梁书·刘显传》记载:“显好学,博涉多参通,任昉尝得一篇缺简书,文字零落,历示诸人,莫能识者。[2]”由此可见,南朝当时对于秦汉古文字认识甚少,更不要说秦汉之前的文字了。相比之下南方继承了更多的汉族正统,理应继承更多的汉人文化,北方属于少数民族新成立的政权,况且北方战争多于南方,南方会出现秦汉古文不识的情况,从侧面也体现出了北方对秦汉古文字研究的缺失。古文字研究的缺失导致了当时人们无法了解文字的发展变化以及文字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从而直接导致平时文字使用的混乱。并且下层百姓对文字发展演变了解较少,且缺乏对文字正确写法的规范意识,此时上层皇帝下诏书要重新制定千余文字供人们使用,则不是正确的补救措施,而是在混乱中制造新的混乱,治丝而棼。
江式意识到了此问题的存在,在给皇帝上书时,首先将文字发展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臣闻庖义氏作而八卦列其画,轩辕氏兴而龟策彰其彩……;其后七国殊轨,文字乖别,暨秦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蠲罢不合秦文者……;汉兴,有尉律学,复教以籀书,又习八体,试之课最,以为尚书史……;后汉郎中扶风曹喜号曰工篆,小异斯法,而甚精巧,自是后学皆其法也……;魏初博士清河张揖著《埤仓》《广雅》《古今字诂》,究诸《埤》《广》,缀拾遗漏,增长事类,抑亦于文为益者……;晋世义阳王典祠令任城吕忱表上《字林》六卷,寻其况趣,附托许慎《说文》,而案偶章句,隐别古籀奇惑之字,文得正隶,不差篆意也……[3]”
江式以举例说明的方式,向本朝皇帝说明了依据《说文》等古书重新修订篆隶古文字的重要性,并且还提出了当时文字所存在的问题,即:“皇魏承百王之季,绍五运之绪,世易风移,文字改变,篆形谬错,隶体失真。俗学鄙习,复加虚巧,谈辩之士,又以意说,炫惑于时,难以厘改。”故而要:“以许慎《说文》为主,爰采孔氏《尚书》《五经》音注、《籀篇》《尔雅》《三仓》《凡将》《方言》《通俗文》《祖文宗》《埤仓》《广雅》《古今字诂》《三字石经》《字林》《韵集》、诸赋文字有六书之谊者,皆以次类编联,文无复重,纠为一部。其古籀、奇惑、俗隶诸体,咸使班于篆下,各有区别。诂训假借之谊,佥随文而解;音读楚、夏之声,并逐字而注。[4]”
显然江式的主张对于文字混乱使用的北魏来说具有针砭时弊的作用。江式《论书表》的观点主要集中在指出当时变乱字体,破坏成法的现象,对于文字书写使用过程中胡乱改造的风气表达出了深切的不满,所以他要求要以古人的典范来纠正当时文字的错愕发展。而江式的这种倡导是带有明显的复古倾向的,江式认为文字具有“前人所以垂后,今人所以识古”的重要作用,所以认为文字不可妄加修改。与此同时,江式还专注于儒家文艺思想的研究,极力推崇尊重文字的地位。《魏书·江式传》记载江式祖上善训诂学:“江式,字法安,陈留济阳人。六世祖琼,字孟琚,晋冯翊太守,善虫篆、诂训。[5]”故而江式看到当时文字使用的混乱,而且当时善小学,识古文字的人少之又少,便心生著书之说。江式上书之后皇帝非常重视此事,便命手下协助江式著书,名曰《古今文字》。但江式于正光四年(523)去世,去世时并没有完成其著作,这是一件让人十分遗憾的事情。虽然江式的《古今文字》没有编著完,但是他的上书,以及上书之后所进行的文字修订工作对当时文字的发展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文字不应由官方创造,官方的任务是令江式这类古文字学家编著一些书目,以让国民能够系统科学地了解文字的发展历程,促进文字在当朝的健康发展。北魏建国初期拓跋焘创制新字千余,后期江式上书要修订《古今文字》,中间间隔近九十年,期间竟然很少有人提及文字修正的问题,说明了北魏政权十分的动荡与不安,文字的使用与发展自始至终没有走到正轨上去。所谓“汉化改革”诏令本是好的,但鲜卑贵族实行起来则变得徒有其表。这是北魏文字规范的一个巨大阻碍,也是北魏政权无法长久存在的深层次原因,这从侧面反映了少数民族统治中国建立政权在文化方面存在的弊端。
笔者以《元偃墓志》《郑长猷造像记》为例来举例说明当时北魏的文字使用情况。
1.《元偃墓志》刻于北魏太和二十年(498)。元偃是北魏景穆帝拓跋晃之孙,济阴王拓跋小新成之子。元偃是皇家子弟,其墓志中文字的使用应该是比较精确的,仔细观察发现如下几个问题:
(1)篆楷字法混杂。《元偃墓志》(表1)中的“制”字在墓志中出现了三次,而且都是使用的篆书结构。“制”在汉朝的隶书中大部分都已经变成了与如今楷书字法相近的形态,在《元偃墓志》仍然出现了很明显篆书倾向。将篆书字法混入到楷书中去,对于中国文字发展规律来说是不合时宜的。
表1
(2)笔画的增减或粘连。《元偃墓志》中的“除”“谥”“节”字皆出现笔画增减或者粘连的情况。
2.《郑长猷造像记》刻于北魏景明二年(501)。根据文献记载,郑长猷是荧阳人士,应与荧阳郑氏同属一脉,属贵族后裔,有一定的家族文化底蕴。但《郑长猷造像记》中书刻错误也不止一处。在此造像记中也发现了一些部首或笔画增减的问题。《郑长猷造像记》中“云”“猷”“躯”字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笔画的增添情况。
上述举例中能够较为明显体现出文字的不规范使用的情况。《元偃墓志》属于鲜卑族皇家后裔墓志,《郑长猷造像记》则代表了汉族大家族一脉的文字使用情况。墓志铭、造像记等应该是记功、求福之物,理应文字使用严谨。刻石工艺精制,但通过分析观察我们发现,所谓“破体书”在北碑还是使用较为平常的,文字的错愕也是频繁出现的,甚至同一石刻的前后相同两字都出现了完全不同的写法,真实反映了文字使用混乱的情况。
汉代许慎已经将文字的造字法归为“六法”,发展至北魏已经五百年左右,文字使用的规范在此时期理应发展得比较完备,然而却出现了文字使用混乱的状况,确实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常理。文字的混乱不仅出现在北魏,整个南北朝都出现了篆隶不识,俗字滥用的情况。比如南朝梁庾元威在其《论书》一文中题道的“得法”“得体”论,虽然讲的是强调书法要和合乎法度,但最终还是体现在文字的使用要合乎法度上。
清代阮元曾在其著作《南北书派论》中将北朝文字混乱的情况说得很清楚:“北朝族望质朴,不尚风流,拘守旧法,罕肯通变。惟是遭时离乱,体格猥拙,然其笔法劲正遒秀,往往画石出锋,犹如汉隶。其书碑志,不署书者之名,即此一端,亦守汉法。惟破体太多,宜为颜之推、江式(?-523)等所纠正。[6]”文字是“六艺之宗,王教之始”,所谓“破体”的风行和“俗字”的使用在严谨遵守古法的文字学家和书法家的眼中是绝对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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