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郝 静
(通化师范学院,吉林通化 134002)
我国历代医书把人参称为“人衔”“鬼盖”“地精”“神草”“血参”“玉精”“孩儿参”等等,其药用价值和滋补作用驰名中外,被誉为“百草之王”。围绕人参的采集、加工、食用等方面形成了系统的人参文化,凡是接触到人参文化的人都被人参文化的魅力深深吸引,那么人参文化的魅力来自哪里?有什么神秘之处?现在我们从三个方面展开讨论,揭示人参文化的神秘性。
在东北的放山人中普遍流传着棒槌鸟的故事,清代流人方登峄的《王干哥》诗恰与棒槌鸟的故事相互印证,诗前序的大意是:在东北的山海之间有一种鸟,到半夜时就发出类似“王干哥”的叫声,声音哀切凄清,传说这种鸟是由一个叫李五的放山人化成的,他因为采参迷路,死在山中,每当这种鸟在山里见到人参,就发出呼唤同伴的叫声。民谚有“要想挖参宝,得找棒槌鸟!”棒槌鸟成为放山人心目中的神鸟。依据民俗学家富育光和孙文采的田野调查,以及《猫头鹰雄鹰雕》《辽宁中药志》对猫头鹰的记载,棒槌鸟是红角鸮和领角鸮,也就是我们熟知的猫头鹰。猫头鹰的食物为鼠类、昆虫、小鸟等动物,和采参人不发生关系,它为何成为神秘的棒槌鸟?
民间对猫头鹰的评价并不高,俗语有“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人们不知道猫头鹰并非天生就是恶鸟,在周朝之前,猫头鹰是一种为世人所景仰的至高无上的神鸟,商朝时期,很多艺术品是以猫头鹰为原型制作而成,猫头鹰形器物作陪葬品比较常见,商朝时期的出土文物中有很多精美的鸮形,1976年在河南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的一对青铜鸮尊,堪称见证历史的典范作品。再继续深入考察,我们会发现在新石器时期猫头鹰被整个欧亚大陆顶礼膜拜。“在生命的循环中,女性的力量—女神—不光表现在生育、生殖力和生命的维系上,她也体现死亡、衰败与再生。”[1]20崇拜猫头鹰表现了人类初民对再生的渴望。
红山文化遗存中有很多猫头鹰形器物,棒槌鸟是猫头鹰信仰在红山人采集劳动中的一种转化形式,体现了猫头鹰信仰对红山人经济生活的重要影响。红山部族集团早已消失于历史的烟云中,但红山文化没有消亡,猫头鹰信仰在东北地域世代递嬗。古代东北山深树密,万木参天,遮蔽天日,采参环境极其恶劣,采参人可能随时受到毒蛇猛兽的袭击,或者因为迷路永远与大山为伴,人身安全没有任何保障,他们终日徘徊在鬼门关边缘。另外,采参劳动非常消耗体力,对人的视力也是严峻考验。采参就像大海捞针,在杂草丛生的林木中辨识人参导致眼睛非常疲劳,以至于人参在眼皮底下会视而不见。猫头鹰眼睛的聚焦功能异常突出,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只要物体进入视野范围之内,眼睛对物体就会立即形成视觉焦点,具有极强的辨识能力。采参人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双猫头鹰的眼睛,头部能像猫头鹰那样转动270度,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因而对猫头鹰心生崇拜敬畏感。棒槌鸟是猫头鹰信仰在采参习俗中流传的文化载体,历经几千年的漫长岁月,“棒槌鸟”的那双明亮的大眼睛仍然在为放山人引路,给他们带来希望。
唐朝时期人参成为贡品登上政治舞台,人参作为贡品一直持续到清朝,人参为何成为贡品,而且能够持续到封建社会末期,这一问题也增加了人参文化的神秘色彩。经过一番探索,我们会发现人参能够成为贡品跟神仙信仰有密切关系,而且神仙信仰也是致使人参贡品持续千年的内在原因。在战国时期神仙家已经开始把服食草木作为羽化飞升的一条仙路,神仙信仰已经成熟,人参的功效正迎合了神仙家渴望长生不老的心理需求,在他们的心目中,人参已经成为能够助人飞升成仙的神草。唐朝统治者非常重视道教,仍笃信神仙信仰,首先向唐朝廷土贡人参的是太原府和上党郡。
唐朝时期东北的朝贡国和朝贡品较之以往有了很大变化,主要朝贡国是新罗和渤海国,人参成为最主要的贡品,唐朝时最先向中原王朝朝贡人参的是新罗,东北古代少数民族最早朝贡人参的是黑水靺鞨,粟末靺鞨建立的渤海国朝贡人参是在后唐时期,公元925年2月,“渤海国王大諲譔遣使裴璆贡人参、松子、昆布……”。到了明朝时期,东北边疆的少数民族仍然朝贡人参,女真建立后金政权之后不再朝贡人参,建立打牲乌拉总管衙门采集人参土贡品。
《本草纲目》“人参”集解引弘景曰:“高丽人做《人参赞》云:三桠五叶,背阳向阴,欲要求我,椵树相寻。椵音贾,树似桐,甚大,阴广则多生,采作甚有法”。[2]318《本草纲目》题道的“采作之法”值得我们探究。因为渤海国向中原王朝进献过人参,所以宋德胤认为“今天流传于白山黑水满族中的采参习俗,实际就是渤海国的采参习俗的历史传承物”,但宋德胤并未对这一观点展开论述。渤海国各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因而渤海国的社会制度呈现着复杂状态,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封建制。“渤海国中部有山间盆地,东部和北部地区山高林密,气候酷寒,人烟稀少,有的地区还处在原始公社制末期阶段,有的正在向奴隶制过渡,如怀远府、安远府、安边府和铁利府。中部盆地、东部和北部这些地区采集和狩猎还占据主要地位,当时的采集狩猎活动是以氏族或部落为生产单位集体进行,朝贡的人参应该是出自这些地区”。[3]
从黑水靺鞨和粟末靺鞨朝贡人参的情况来看,可以确定东北采参习俗在唐朝时已经形成,考古发掘曾发现过渤海国的挖参工具。在俄罗斯南部的尼古拉耶夫斯克2号、新戈尔杰耶夫卡等渤海遗址中出土了动物肋骨制成的用于挖参的小钎子,“它们是扁平的,稍有弯弧,在其中一些小钎子的末端上部有直径0.3厘米的悬挂孔。挖参的一端被削尖或被用得稍钝。长度为13-34厘米,宽0.9-1.7厘米,厚0.1-0.5厘米,表面光滑”。[4]靺鞨的采参过程尽管没有载入文献,但经过世世代代采参者的体化实践被社会所记忆,被辽代和明代的女真人传承,在后世的流传过程中又不断得到丰富、完善。[5]
明代的女真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采集大量的人参向明朝朝贡,而且借朝贡之机在北京销售获取暴利。此外,女真人还把大量的人参销往中朝边境和辽东马市,据明档记载,万历十一年到十二年在镇北、广顺二关的交易中,“海西女真出售的人参一项就达三千六百一十九斤,计值白银三万余两”。天聪二年十二月(1628年),后金同朝鲜互市,“出给人参四百八十余斤,责换毛青布一万九千余”,采集人参成为女真人“赖以为生者”。建州女真的基本生产单位叫穆昆塔坦,《满文老档》的穆昆塔坦档记录显示:第一穆昆有十二塔坦,第二穆昆有十三塔坦,第三穆昆有十二塔坦。刘小萌认为:“穆昆的本义是族,并非血缘组织性质,而是以传统社会组织为其外壳的权力组织,他实际上已经成为部落联盟的核心”。[6]“塔坦”的原义是“野外行走人的止宿处”,就是野外临时搭建的窝棚。满族集体行围“不论人之多寡,各依族、寨而行”,分散采参游猎则划分为更小的劳动组合,“每一幕( 即塔坦 ) 三四人共处,昼则游猎,夜则困睡 ”,采参狩猎在野外连续生活有时长达二三个月。
随着建州女真政权的发展,塔坦又成为“兵民合一”的行政组织牛录的构成单位。《重译满文老档》第四卷乙卯年(1615年)记载: “十一月,淑勒昆都仑汗把聚集的众多国人,都平均划一,三百男丁编一牛录,一牛录设额真一人。牛录额真以下设置代子二人、章京四人和村领催四人。四名章京分领三百男丁编为达旦(塔坦),无论做什么事情,去什么地方,都规定达旦成员同行,轮流做同样的事情,预先订立一切制度,”于是,一个编制严密紧凑的牛录就这样形成了。这种“兵民一体”的采集狩猎组织性质使采参者如同行军作战似的采集人参,采参者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定流传后世,就是我们所看到的采参习俗中严格的山规和行规。杨宾的《柳边纪略》记载了康熙朝流民的采参方法:“凡走山者,山东、山西人居多,大率皆偷采者也。每岁三四月间,趋之若鹜,至九十月间乃尽归。其死于饥寒不得归者,盖不知凡几矣。而走山者日益多,岁不万余人。凡走山刨参者,率五人为伍,而推一人为长,号曰‘山头’。陆行乘马,水行驾威弧,沿松花江,至诺尼江口登岸,覆舟山谷间,乃入山相土,‘山头’坐而指挥,四人者剥树皮为窝棚。又择一人炊,三人樵苏,夜则燎火自卫。晓食已,人携小刀一、火石包一、四尺长木铲一、皮袋,随‘山头’至岭,受方略,认径路,乃分走丛木中,寻参子及叶,得则跪而刨之。‘山头’者时时立岭上,作声以呼其下,否则迷不能归矣。日暮归窝棚,各出所得交山头,乃洗剔而煮,贯以缕,悬木而干之。日惟晓夜再食,粮尽则五人均分而还。”[7]7“山头”相当于塔坦达,五人组成的参帮相当于一个塔坦组织,采参劳动听从“山头”统一指挥。民俗具有传承性,清初流民的采参劳作就是对明朝女真采参方法的重构和再现,并作为一种实践记忆流传下来,被长白山区世世代代的放山人重复操演。[8]
通过上文的讨论,我们会看到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习焉不察的文化现象,若追溯起来,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经过传承与变异流传到今天。揭示人参文化的神秘性,我们才能除去人参文化的迷信色彩,更好地传承弘扬人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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