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1985年大学毕业后,谭彦先是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后因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急需人手,他又被改派到刚成立不久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筹备组。
筹备组人手缺乏、工作繁杂,法院干警的工作与生活环境都很艰苦,办公和居住都在简易房内,外出办案靠的是步行或自行车。面对艰苦的创业环境和超负荷的工作压力,谭彦没有被吓倒,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出色。在老同志眼中,他是大有前途的“好苗子”。
法官的职责是公平办案,以自己的模范言行维护社会安宁和法律尊严。谭彦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不向恐吓低头,只认一个公理——法律面前不容有私情。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1994年的廉政记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谭彦,一年拒贿6000余元,拒吃请15次。”
有人说,谭彦是无情的。不错,在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人们看到了一位铁面无情的人民法官。但谭彦更是有义的。他曾这样对采访他的记者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法官不应只在法庭上惩罚罪犯,还应把执法工作当成普法的课堂,使广大群众受到法制教育。”谭彦把人民法官的职责延伸到法庭以外,建立了对缓刑罪犯的回访制度,定期把相关法律书籍送给他们看,教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一天,一个缓刑罪犯见谭彦又一次来到他家,激动得泣不成声:“谭庭长,我与您非亲非故,您却对我比亲兄弟还亲,我要是再不好好改造,还是人吗?”
生前,在谭彦的办公桌上压着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段名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谭彦深深理解这句话的寓意,时刻警醒自己生命要为人民而燃烧。
由于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工作,体力透支,加上以前患过肺结核,谭彦的病情不断加重。1989年,他连续发烧20多天仍坚持工作,直到倒下被送进医院。医生看了他的胸透片后,竟不相信这个人还活着。经诊断,谭彦的肺结核病已恶化为“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谭彦以超人的意志与病魔进行抗争,用更加忘我的工作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1993年至1994年,谭彦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人均结案量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1994年6月,他连续高烧5天不退,还坚持4次开庭,庭审完才去医院治疗。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考勤表上有这样的记录:199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扣除节假日后共有560个出勤日,谭彦因病请假48天,实际出勤竟多达512天,而这段时间恰恰是他病情严重的日子。
谭彦热爱生命、热爱生活,更热爱工作。在自知不久于人世之际,他对单位领导说:“我干一天就少一天了,你就让我工作吧……”
在身患重病期间,谭彦以钢铁般的意志与病魔抗争,以执法如山的职业精神忘我工作,被同事誉为“铁法官”。受到强烈感染和震撼的同事为他编写了一首《老铁之歌》:
老铁,人民的兵
执法的一架天平
老铁,坚强的人
我们的一盏明灯
为了社会安定,为了司法公正
你无私奉献、燃烧生命
你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老铁,拓荒的牛
铁骨铮铮
老铁,一身正气
两袖清风
对人民满怀深情
对党一片赤诚
你无私奉献、燃烧生命
你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1996年6月7日,新华社记者撰写的题为《法官谭彦身患绝症七年坚持秉公执法为民办案》的报道,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发表。次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的胡锦涛作了重要批示:“建议认真总结宣传谭彦同志的先进事迹,树立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倡导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1996年7月,新华社播发题为《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的长篇通讯,谭彦成为全国政法战线学习的楷模。当月,中组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等7家单位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了“谭彦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全国掀起了学习谭彦“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的热潮。
2004年11月,谭彦因病逝世,年仅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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