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何 巍 (唐山师范学院音乐系 063000)
高师器乐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何 巍 (唐山师范学院音乐系 063000)
器乐教学作为高师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仅停留在技能和技巧层面的知识传授,引导学生掌握一定的从业经验也非常重要。而传统的高师院校乐器课程,评价方法单一、课程结构孤立,其教学方法存在较大缺陷。因此本文结合高师器乐课程的实际情况,针对课程结构的优化以及评价方式的完善进行了系统研究,旨在提升高师器乐课程的综合教学能力,为我国培养出符合教育领域实践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高等师范;器乐课程;教学方法
器乐课程是高等师范院校音乐学必修课程。本课程融技能性、知识性、实践性为一体,对激发学生音乐才能,提高艺术修养,适应未来的音乐教学工作有较高意义。然而目前师范器乐课程的教学方式与专业音乐教育不尽相同,从教学培养目标上有所偏离,评价方法也过于单一,不利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高师器乐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十分必要,在实践内容上加强与实际教学的联系,进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故而本文针对高师器乐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进行如下分析。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 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 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指导思想,在高师改革革新策略上应当以各高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进一步加强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以创新人才培养的观念为核心,优化高师器乐课程结构,创设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拓展学习途径,进而提高师范教育专业化水平。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极快,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上升,对子女艺术教育的培养十分重视。而我国高师院校重在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从这一维度分析,师范教育专业的学生也需要掌握一定的器乐专业特长,进而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为学生提供更为系统的音乐教育。但是我国多数师范院校在器乐课程中的系统性不强,针对学生器乐操作技能的培养流于表面,其专业深度和广度皆有不足之处。因此,高师器乐课程教学方法亟待改善,以便培养出符合实践需求的教育工作者,为我国教育事业积累优秀的人才基础。
目前高师院校的器乐课程依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在课程设置上以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公共课三部分组成。这样的课程结构设置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并未考量器乐课程的横向联系,虽然课程专业性较强,但是并不符合高师院校的培养目标,完全采取音乐专业院校的课程内容也会存在融合差异,进而出现一定弊端。从器乐课程教学目标模糊、教学效果欠佳、课程安排混乱等情况,也能够发现这样的课程结构并不适用高师院校。
多年来,高师器乐考评机制和评价方法相对单一,多以专业教师的个人经验为主导,单以学生演奏的效果作为评价结果。这样的评价方法缺乏公正性与客观性,也没有结合高师院校的培养方针,对学生的能力发展存在一定的束缚,甚至会出现误导。当学生仅以演奏乐曲为学习目标,势必忽略了更为系统的学习模式,假设在未来教育工作中,仅能演奏却无法传授乐器弹奏技巧,那么也将与高师院校开设器乐课程的初衷背道而驰,有违教育工作教书育人的核心思想。
高师院校器乐课程结构设置与专业音乐高校大相径庭,其针对性不强,因此需要针对课程结构进行调整,进而完善教学方法。一方面,需要以精品课程为主干,增加一定的实用性,同时拓展其知识涵盖面,以便丰富学生的学习内容。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增加选修课程,补充现有的课程内容缺失,同时在课程编制上也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此外,应当设置更多的艺术实践与社会实践课程,以便促进学生掌握基本技能的同时,加强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的基础能力,进而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通过三类课程的相互促进、互相补充,完善现有的器乐课程体系。
高师器乐课程应当从内容上结合中小学课程的标准进行设计,以音乐文化、音乐创作、音乐表现、音乐审美、音乐教育等五个维度,拓展器乐课程的广度与深度。将音乐审美作为课程核心内容,依托音乐创作和音乐文化为载体,设计音乐教育的基础课程内容,并侧重其课程内容的内在联系,以相互贯穿的教学方法,建立全方位的课程体系。
高师院校的器乐课程应重新组合课程设置,摒弃讲授式与粗放式的教学方法,开展主体教学与科研式教学,进而拓宽学生的思维,开阔学生学习音乐文化的视野,改善教学质量。通过科学合理的教学规划,适应现阶段课程标准与市场需求的主体迎合,达成原定的教学培养目标。一方面,课程设置需要符合师范性与基础性,以便实现高师器乐教育同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统一配置。主要锻炼学生的教学、创编、视奏等综合素质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器乐教育同艺术教育的相互融合,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意蕴和艺术修养,铺垫其教育工作必备的艺术能力和器乐技巧。
高师乐器课程的教学改革应当以实践为主,而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从学生的实践能力着手,打破传统教学中评价方法单一的束缚,创新多元化考核与评价的教学方法,进而促进学生的综合能力。在考核方面应当以综合能力、音乐表现、基本技能为主,通过阶段性考核、过程性考核、终结性考核的具体方法,对学生的器乐知识进行全面考核。
基本技能考核主要在于了解学生掌握乐器的基本技巧和技法的程度。通过演奏方式的精准度、技巧运用的掌握程度、以及基本技法的熟练度等,判断学生的基本技能。从音乐演奏的最终效果也可以判断学生掌握乐器演奏技巧的关键技术是否达标。同时在教学中需要确立此部分的考核标准,同时以科学性与规范性的器乐学习方法强调学生的基础技能培养并不断完善。
音乐表现力考核主要评价学生的演奏能力和艺术表现力。首先,在音准方面是器乐教育的重要基础。评价学生对乐谱的识别,演奏技巧中是否能够完全演奏出标准音律和音符。其次,在节拍与节奏方面,需要教师根据学生乐曲演奏表现力而定。再次,从乐感方面判断学生是否完全理解音乐的表现形式及对乐曲的力度、速度、音色等方面的控制力。简而言之,需要考察学生对整首乐曲的驾驭能力和掌控力,进而升华到检查学生是否理解音乐内涵以及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最后,需要考察学生对乐曲风格的把握。音乐作品都具备自身的特色风格,根据乐曲的内在文化特质以及演奏主题而定,需要学生了解一定的音乐背景,并融合到乐曲表达中,进而考察学生对乐曲风格表现能力。此外,需要以整首乐曲的完整度评价学生演奏的实际能力,这方面也是教师应当从实践教学中增加学生心理素质的过程,以便克服学生怯场的问题,引导学生调整心态,以自信的心理素质提高临场应变能力,进而实现对整首乐曲的实际掌控力。
综合能力考核需要通过阶段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为基础,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体系。例如将即兴创编与视奏等测试贯穿于日常教学中,从而形成过程性评价的方式,考察学生的音乐创造能力和基本素质。在器乐课程中,教师需要与学生充分交流,进而掌握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并且通过学生自评与互相评价,了解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些能力也都是评价学生是否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技能,因此也需要将其列入综合能力考核范围。此外,教师从乐队编排、重奏、合奏等方面,考察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也是教育工作的重点。综合素质培养是器乐课程的核心,培养高师学生也需要向复合型人才方向靠拢。综合评定学生的多方面能力,提高学生的从业能力,才是科学客观的评价方式,对于教学方法的完善具有实践意义。
综上所述,高师器乐课程教学方法改革,需要从课程结构设置与评价体系上进行完善。在课程结构设置中,重视基础性与师范性,重点培养学生的基础能力与教学能力,并在课程设置上补充学生的学习资源,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在评价体系上,需要教师针对学生的基本技能考核、音乐表现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多维度的评价方法来构建全面的评价体系。真正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而完善针对性的教学计划,为学生提供契合实际需要的教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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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唐山师范学院教改立项:高师器乐课程教学内容整合优化及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二)
课题编号:2016001003
何巍,唐山师范学院音乐系教师,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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