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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中立的研究

时间:2024-05-04

王小苹 (新疆医科大学 830011)

图书馆中立的研究

王小苹 (新疆医科大学 830011)

图书馆中立是图书馆为维护民众自由平等权利的核心价值,促进收藏自由、阅读自由的实现,体现出民众选择信息与阅读的自主性,推进全民阅读的发展,增强民族自主创新能力。

图书馆中立;图书馆权利;收藏自由;阅读自由;自主阅读

一、图书馆中立的基础研究

图书馆中立的基础研究是通过认识图书馆中立的基本概念,了解图书馆中立在图书馆运动中的基本定位,认同图书馆中立在图书馆发展中的基本作用,加深对图书馆中立的客观认知并了解其本质、原理及规律,为进一步探讨图书馆中立的理论依据奠定基础。

(一)图书馆中立的基本概念

1.图书馆中立的起源

西方图书馆中立的起源,①人权自由的中立态度:文艺复兴运动促使人文科学的兴起,中立成为不倾向于任何一方政治力量的基本态度;②智识自由的中立立场:西方图书馆以《世界人权宣言》反对书刊审查制度,积极开展智识自由保卫战,维护图书馆权利,坚持图书馆中立立场;③信息自由的中立原则:ALA、ARL、EDUCAUSE向FCC倡导“在公众获取图书馆和高等教育服务方面要给予足够的保障”的中立原则,坚持“透明”“不屏蔽合法内容”“不歧视”的网络中立原则。

中国图书馆中立的探讨,①关注图书馆中立观念的确立:介绍以“中立性”原则为核心的“图书馆自由”观念,提出图书馆应该坚持中立性原则保障信息获取自由,维护读者的正当权益;1,2②探讨图书馆服务中立的意义:明确图书馆服务中立的客观性与安全性的基本思想,坚持公共服务,实现图书馆服务的最大公共性,合法使用公共信息资源;坚持公正服务,实现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保证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3③专题研究图书馆中立的理念:坚持图书馆权利的观念,追求信息自由与智识自由的图书馆价值目标,提出图书馆必须坚持客观中立、收藏自由、阅读自由的中立理念,以中立的立场收集文献信息资源提供无偏见的信息服务,充分体现出图书馆公共服务的自由与民主。4,5

2.图书馆中立的含义

中立含义的理解,《礼记•中庸》记载:“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孔颖达提出:“中正独立,而不偏倚”;白居易在《养竹记》中提出:“竹性直,直以立身,君子见其性,则思中立不倚者”;《辞海》解释:“在双方或各方之间,不倾向于任何一方”。

图书馆中立的含义,蒋永福(2005年)在《信息获取自由与公共图书馆》一文中提出:“图书馆‘中立性’既不是‘中间性’也不是‘妥协性’,而是指向一种积极的,智慧的,灵活的护权和卫权行为。图书馆坚持中立性原则,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读者的合法、正当权益”。2程焕文(2013年)在《勿左勿右 客观中立》一文中提出:“从图书馆普世价值观来看,图书馆既不能反左也不能反右,必须竭尽可能地保持中立,挑战和反对一切书刊审查,坚持收藏自由和阅读自由的原则 ”。4

(二)图书馆中立的基本定位

1.维护人权自由的基本态度

人权自由的基本自由包括人身自由、政治自由、文化自由,其中人身自由是人权自由的核心,图书馆维护人权自由的基本态度是中立态度。①维护人身自由的中立态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身体和行动自己支配,不受非法侵犯。这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享受各种自由和权利的先决条件。”民众利用图书馆参与阅读活动时,图书馆应以中立的态度作为维护自由的基础,无障碍的开放图书馆,以尊重民众自由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无偏见的收藏文献信息资源,以维护民众自由选择阅读的权利。②维护政治自由的中立态度,政治自由是在坚持中立原则的基础上,以理性对话为途径,试图不以任何特殊形上或认识论为基础,仅就基本政治理念达成共识,政治社会依然是法治社会,保留自然状态下个人所享有的自由权利。图书馆维护政治自由的权利是不会,也不能放弃中立态度,因而不承担任何政治义务,不倾向于任何一方政治力量,从而尊重公民个体的自由阅读选择权利。③维护文化自由的中立态度,文化自由的权利是公民从事社会实践活动,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基础上进行自由传播、利用和欣赏文化产品以此获得利益的权利。作为传播文化知识,平等、自由、免费、开放地为民众服务的图书馆,对待民众创造和利用社会文化产品唯有坚持中立态度,才能保障每个人的无差别、无障碍、无偏向的自由利用图书馆,自由获取文献信息及自由享受文化权利的平等机会。

2.主张智识自由的基本立场

智识自由的基本自由包括思想自由、表达自由、信息获取自由,其中信息获取自由成为中国图书馆研究的重点,图书馆主张智识自由的基本立场是中立立场。①主张思想自由的中立立场,思想自由是一个人自由头脑形成的想法不受他人审讯,是必须由他自己来统治的内在堡垒。每个人智慧结晶所形成的书籍都有着其存在的客观理由,任何政府禁止和焚烧书籍都侵犯了民众阅读的自由权利。图书馆捍卫思想自由的中立立场就是抵制任何禁书和焚书活动,维护民众自主阅读的自由权利。②主张表达自由的中立立场,表达自由是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权利,它包括持有主张不受干涉的追求。图书馆维护表达自由的中立立场就是坚持智识自由为不侵犯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专题讲座提供场地,培养言论自由的文化。6③主张信息获取自由的中立立场,信息获取自由是指人们合法地获取信息的自由权利。图书馆主张保护民众信息获取自由的中立立场就是挑战和反对书刊审查,平衡和拓展藏书建设,取消和放宽借阅限制,维护和保密用户信息。

3.坚持信息自由的基本原则

信息自由就是信息自由的权利,维护公民的信息自由权利就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公民自主选择所需信息的行为,开放所有的信息资源,提供平等的信息服务,图书馆坚持信息自由的基本原则是中立原则。①坚持自主选择的中立原则,信息自由要求民众自主利用图书馆,图书馆信息资源选择和收藏要客观中立,以满足民众普遍利用的需求,民众唯有拥有自主判断图书馆信息资源的价值和利用与否的自主权,才能真正实现信息自由。②坚持开放资源的中立原则,信息自由是以开放馆藏信息资源为基础,图书馆信息资源的保存和利用要客观中立,取消馆藏利用的任何限制,增强馆藏信息资源的透明度,促进民众积极参与社会文化活动。③坚持平等服务的中立原则,信息自由要求图书馆服务必须平等与公正,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客观中立就是无费用、无优先权、无歧视、无干预,平等对待所有参与图书馆活动的民众。

(三)图书馆中立的基本作用

1.探讨民众需求的本质

只有保持图书馆中立的态度,才能深入探讨民众需求的本质。民众需求的本质特性为普遍性、永恒性、能动性,以中立的态度对待民众参与社会活动能促进民众需求的满足。①民众需求本质的普遍性,就是人需要自主参与社会活动,以满足物质需求。图书馆对待民众自主参与社会活动的中立态度,就是坚持信息自由、反对倾向收藏、承担社会收藏的使命,促使民众以丰富的知识信息追求财富的创造与积累。②民众需求本质的永恒性,就是人需要自由参与社会活动,以满足精神需求。图书馆对待民众自由参与社会活动的中立态度,就是坚持智识自由、反对书刊审查、不承担社会政治义务,促使民众以多元的文化环境追求文化创新与传承。③民众需求本质的能动性,就是人需要自觉参与社会活动,以获得人文关怀。图书馆对待民众自觉参与社会活动的中立态度,就是维护图书馆权利,反对歧视用户、维护民众平等权利,促使民众以和谐的人文情怀享有社会自由与平等。

2.满足信息资源的需求

只有坚持图书馆中立的原则,才能竭尽满足信息资源的需求。信息资源的建设需求有社会需求、公平需求、适应需求,坚持中立原则是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基准。①满足社会需求的信息资源建设,是以公共服务实现免费利用,承担社会收藏使命的图书馆在社会好书与坏书之间坚持客观中立,注重馆藏资源采购的社会普遍需求,为全社会民众提供自由利用的馆藏资源。②满足公平需求的信息资源建设,是以代际公平实现平等利用,承担当代收藏使命的图书馆在馆藏现代与未来之间坚持客观中立,注重馆藏资源保存的系统建设需求,为下一代用户提供平等利用的馆藏基础。③满足适应需求的信息资源建设,是以普遍服务实现实时利用,承担永久收藏使命的图书馆在信息有用与无用之间坚持客观中立,注重馆藏资源的民众个性需求,为每一位用户保存所需的馆藏资源。

3.弘扬自由民主的精神

只有坚定图书馆中立的立场,才能不断弘扬自由民主的精神。自由民主精神包括:开放精神、平等精神、理性精神,坚定的中立立场是图书馆弘扬自由民主精神的基本保证。①发扬开放精神,开放精神是建立于共享基础上的以全体公民和整体社会创新发展为目标的价值取向,包含着民主、平等、自由等基本内容。在推进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发展过程中,图书馆坚定的中立立场既是明确和强化其抵制信息资源运营商不断涨价的信息控制行为的强硬态度,更是其加大开放馆藏信息资源和增强馆藏信息资源透明度的执行力度,促使图书馆成为社会创新发展的真正动力。②发扬平等精神,平等精神是建立于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权基础上的以全体公民和整体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的价值取向,包含着民主、自由等基本内容。在完善图书馆信息服务的进程中,图书馆坚定的中立立场就是以取消民众参与图书馆活动中的限制促进民众正当权利的维护,更是以平等服务和免费服务给民众与社会带来力量、和谐和幸福。③发扬理性精神,理性精神是建立于客观基础上的以全体公民和整体社会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价值取向,包含着民主、平等、自由等基本内容。在平衡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图书馆坚定中立立场就是尊重客观存在与民众的自主性,抵制好坏善恶的选择,承担社会收藏与永久保存的使命,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图书馆中立的理论研究

图书馆中立的理论研究强调了图书馆中立的理论核心包括核心价值、核心理念、核心能力,阐明了图书馆中立的理论根基是在自由、公正、独立要求的基础之上,探讨了图书馆中立的理论哲学中的哲学思想、哲学实践、哲学价值,为促进图书馆中立的应用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一)图书馆中立的理论核心

1.职业中立的核心价值

图书馆核心价值是指永久性指导图书馆工作的原则,并能表达出图书馆人的基本理念。图书馆职业中立是指图书馆和图书馆员应该承担起不受任何制约与限制的向民众提供最为全面的知识和思想的职业责任,不断增强无政治倾向的职业信念,勇于坚定客观中立的职业理念,敢于坚持中立性、客观性、被动性的职业立场,坚决维护中立原则的职业目标。Finks LW(1989年)在《Values without shame》一文中提出:图书馆职业的核心价值包括“中立”。7中立作为图书馆职业的核心价值是图书馆公正意识的本质体现,也是维护民众自由平等权利的基本保障,更是推动图书馆事业持续发展的精神力量。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需要与国际图书馆活动和研究接轨,最为重要的是认同国际图书馆主要的核心价值,即:智识自由、平等获取、保护用户隐私、职业中立等。

2.客观中立的核心理念

图书馆理念是指图书馆性质、图书馆思想及图书馆理论的具体体现和凝结,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图书馆价值的思想观念。图书馆核心理念包括:自由、平等、免费、开放、公正等。客观中立理念是指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保持不偏不倚,而中立则是自由的基本准则,也是平等的基础保障,还是开放的基本原则,更是公正的本质体现。程焕文(2013年)在《勿左勿右 客观中立》一文中提出了图书馆的客观中立理念,明确指出图书馆的客观中立理念包括收藏自由、阅读自由,强调坚持图书馆核心价值以中立的立场收集信息资源提供无偏见的信息服务。4客观中立理念作为图书馆核心理念的现实意义是具体体现出图书馆职业的中立性质,着力实现图书馆的智识自由、平等获取、保护用户隐私、职业中立等核心价值,坚决反对任何制约与审查制度,积极提供收藏自由与阅读自由的保障,逐步提高图书馆员的职业自信,坚定维护民众自由平等权利,大力推进图书馆职业化发展的进程。

3.积极中立的核心能力

图书馆核心能力是指图书馆或图书馆员的最佳行为,结合了图书馆愿景、图书馆使命、图书馆价值形成所拥有的关键优势,展现出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能动性,并具有图书馆领域中的竞争能力。图书馆职业的主要核心能力包括:智识自由、信息组织、信息服务、技术与技能、管理与文化、学习与研究等。积极中立是指组织与个人为实现职业价值承担职业责任,坚持中立原则所体现出的职业能动性。蒋永福(2005年)在《信息获取自由与公共图书馆》一文中明确指出图书馆中立的积极性,强调图书馆坚持中立原则是为了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2图书馆积极中立要求在实现民众获得自由平等权的过程中国家的积极作为和图书馆的保障作用,发挥出国家立法和政策支持的能动性以及图书馆保障民众文化权利的能动性,使得图书馆中立真正成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核心能力。

(二)图书馆中立的理论根基

1.图书馆权利的必然要求

从图书馆自由到图书馆权利,图书馆自由是强调图书馆“免于被控制或被干涉”的“自由”行为,侧重于强调图书馆自由收集资料,自由提供服务,为读者保密和反对一切检查等。而图书馆权利则是以图书馆自由为前提,作为民众文化权利的一种请求,强调民众自由、平等利用图书馆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的权利,是对自由、平等的确认,同时强调图书馆在实现民众权利过程中的保障作用。图书馆权利理念主张“自由平等”地利用图书馆,强调民众的文化权利需要国家通过积极作为促进权利的实现。图书馆权利实现过程中的基本态度是促进国家积极作为和发挥图书馆保障作用的关键。

图书馆权利必然要求中立态度,图书馆在实现民众的图书馆权利的进程中,需要国家的积极行动包括立法中体现出民众文化权利的保护,宏观调控中采取有效的政策和制度提供优质资源的配置。同时需要国家在参与图书馆权利建设的实现中,保持中立态度既不干预也不侵犯民众参与文化活动的自由。图书馆保障民众自由平等权利,首先在知识传播中应坚持中立态度,只负责提供各类信息资源,而不做有倾向性的选择,维护收藏自由和阅读自由,保障民众自由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其次在信息服务中应坚持中立态度,公平对待民众对馆藏与服务的自由使用要求,不歧视种族、政治和宗教信仰、性别、年龄,坚持平等服务和免费服务,保障民众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第三在管理规划中应坚持中立态度,尊重并认同民众自主设计的信息资源收藏与阅读的选择权利,反对图书检查制度,保障民众自主利用图书馆的权利。

2.图书馆公正的本质要求

图书馆公正的内涵与意义,图书馆公正是指以民众自由、平等利用图书馆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没有任何倾向性的图书馆公平与正义。图书馆公正包括图书馆服务公正、图书馆制度公正、图书馆法律公正。图书馆公正是图书馆追求的永恒价值思想,也是图书馆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更是有利于图书馆充分保障民众自由平等权利。图书馆公正的基本原则对于发挥图书馆的社会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图书馆公正的本质要求中立原则,图书馆公正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平等、公平、共享原则,而中立原则则是图书馆公正内涵中“没有任何倾向性”的本质要求,它在图书馆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中逐渐显现出积极作用,并将成为确保图书馆有效运行的一项公正规则。图书馆公正的本质要求中立原则,①在图书馆服务公正的实现中应坚持中立原则,首先不能歧视用户,平等关注民众自由利用图书馆的诉求,不歧视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和年龄,普遍免费服务,实现民众均等的信息资源配置及公平服务;其次不能先入为主,尊重与认同民众自主利用图书馆的权利,不限制采选、收藏和阅读,开放服务管理,构建以民众为主体的信息资源利用环境;第三不能有好坏偏见,普遍信任民众对信息资源的价值判断和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区分好书与坏书、不划分馆藏禁区、不制约用户行为,广泛提供知识和思想、全面开放信息资源,实现民众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效益最大化。②在图书馆制度公正的实现中应坚持中立原则,要求图书馆制度既能中立于各种政治和宗教信仰,又能获得图书馆界的忠诚,真正体现出智识自由、知识平等、信息共享的图书馆制度公正理念,构建起符合民众诉求、公平正义、主客观统一、与时俱进的制度语境中的图书馆公平机制,追求保障民众自由权利和平等权利的图书馆制度正义目标。③在图书馆法律公正的实现中应坚持中立原则,要求政府放宽对民众文化生活的限制,将“社会公益”列为社会政策,把民众文化权利的保护放在首位,使图书馆法律体现出民众渴望公平正义的要求以及民众合法的文化权利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获得民众对图书馆法律的信仰与遵守。

3.图书馆独立的现实要求

图书馆独立的内涵与意义,图书馆独立是指图书馆在执行其权利的时候,按照图书馆法律办事,不受行政权力的干扰影响做到完全独立。图书馆独立包括图书馆整体的独立和图书馆员个人的独立,即图书馆整体独立是指图书馆在组织的管理上是独立的不受其他机关的限制;图书馆员个人独立是指图书馆员在履行职责时只按照图书馆法律要求办事其他任何机关不得干涉。图书馆独立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它既是维护图书馆法律权威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民众自由平等权利的制度基础,更是尊重图书馆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

图书馆独立的现实要求中立立场,建立图书馆独立制度是图书馆公平正义的保障要求,其核心理念就是排除图书馆运行与发展过程中的行政权力的不当干涉。坚持中立立场是实现图书馆独立的基本要求,首先要求在图书馆法律中规定图书馆独立的法律地位和保障图书馆员的独立地位,维护图书馆公平正义并体现出图书馆价值的中立性,避免政府在图书馆运行机制改革中不妥当的行政权力干涉;其次要求实现图书馆财政经济上的独立性,以人均文化资源配置需求保障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的运行金费,促进图书馆普遍服务和平等服务的实现并体现出图书馆服务的中立性,避免政府在图书馆发展规划中不均等的文化资源配置;第三要求体现图书馆职能的独立性和保障图书馆职业的稳定性,推进图书馆职业化进程并体现出图书馆职业的中立性,避免图书馆事业管理中行政权力的不当干涉。

(三)图书馆中立的理论哲学

1.客观主义的哲学思想

客观主义是人类思想的普遍特征,它是指存在着一个客观的、可知的世界,并与主观世界相互隔绝的一种信念。客观主义强调存在的实体性,意识反映存在的被动性;强调自由的理性本质、绝对性以及目的性;强调自我与他人的无冲突论,人只对自己负责。

客观主义导致了学科与职业中的中立性的观点,在图书馆职业中客观主义要求了图书馆的中立原则。既然民众是外在于图书馆员而独立存在的,那么图书馆员在面对民众时,必须不带任何偏见,保持一种“客观”“中立”的态度。依据这种思想观点,图书馆运行过程中图书馆员应该把所进行的信息资源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与其个人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分开,超越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影响,客观的对待民众利用图书馆的信息资源需求。通过坚持图书馆的中立原则,在图书馆工作实践中探索到不受任何影响的一种公正机制。

2.中立原则的哲学实践

中立原则的实践是为了完成图书馆保障民众自由平等权利的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它也是随着“客观中立”理念的普及而发展的。中立原则在实践中逐步提升为图书馆运行与发展的根本原则,即:①中立原则是图书馆法律公认的基本原则,国外图书馆中立原则已经是具有明确定义和明文规定的正式规则,中国图书馆中立原则还只是被图书馆和图书馆员逐步认可的行为规则。中立原则需要从各国图书馆法律的重要内容向国际图联组织的通行规则迈进;②中立原则是促进图书馆发展的基本原则,中立原则是图书馆信息自由和平等服务的保障,体现出图书馆的公正性及民众信息选择的自主性;③中立原则是图书馆实践的基本原则,中立原则在图书馆工作实践中是智识自由、信息自由、收藏自由、阅读自由、自主收藏、自主阅读等的重要原则。国内图书馆应该将对中立原则应用的压力转变为图书馆改革的动力,积极推进图书馆中立规则的制定。

3.自主创新的哲学价值

自主创新是社会阅读的核心价值,其中个人自主是自由思想的核心价值,并以中立为主要内容,即:一个人认同自己的愿望、目标和价值,而这个认同不受到任何外在因素的影响,创新更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并以中立原则为基础,即:中立原则为创新营造了竞争氛围,使民众能够获得任何信息、使用任何技术、发展任何领域,而不会受到任何限制,实现创新自由。自主创新要求民众具有自由本性、独立选择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即:①民众的自由本性是自主创新的追求,自由既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诉求,首先自由使人具有独立的意志,其次自由使人发挥出巨大的潜能,人在社会中的创造与发展必定要有自由的空间;②民众的独立选择能力是自主创新的基础,独立选择能力既是人的自主意识的彰显,也是人的自主能动性的体现。独立选择能力包括独立思考能力与独立判断能力,它是独立创造的基础,独立选择能力的增强必定需要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影响;③民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是自主创新的目标,自我发展能力是自我超越的创造能力,它包括创新意识、创新兴趣、创新个性、创新精神。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必定需要坚持自立、自主、自制,努力使自己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

自主创新是社会阅读的价值追求,坚持中立原则,实现阅读自由,提高民众自主阅读能力,推进全民阅读的发展,增强民族自主创新能力。

三、图书馆中立的应用研究

图书馆中立的应用研究是依据图书馆中立的理论研究,通过拥护图书馆中立的相关法律规范,在图书馆实践活动中坚持中立原则维护民众自由权利与自主权利。

(一)图书馆中立的文件规范

1.国外的文件规范

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提出,“公民具有自由权、平等权…”以及“参加社会文化生活权”。ALA发表的《图书馆权利法案》(1948年修订版)在平等服务的政策中指出:“(1)选书立场,应平等地选择读物;(2)对争议问题的处理,应平等地面对有争议的图书;(3)对各种组织或社团出版物或宣传品的收藏政策,应平等收集社团赠品等。”1961年修订版中ALA对民众自由平等利用图书馆权利作了明确声明:“图书馆不得因读者的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观点而拒绝为其服务。”1980年修订版中重点强调对馆藏选择的平等中立,对个人平等利用图书馆服务的权利予以保护。1996年修订版中重申应取消年龄的限制和歧视,提出“任何人使用图书馆权利不应因其出生、年龄、背景或观点的原因而被否认或剥夺。”明确提出反对审查制度,提倡表达自由和获取信息自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1994年)提出:“馆藏与服务不应屈从于任何意识形态的、政治的、宗教的或商业的压力。”IFLA/ FAIFE通过的《图书馆与智识自由声明》(1999年)呼吁:坚持智识自由,坚持不受限制地检索信息的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原则,充分承认和尊重图书馆使用者的隐私权。ALA发布的《阅读自由声明》(2004年版)强调在各种出版与阅读的意识形态冲突中,出版者和图书馆员应该坚持中立立场,“他们有责任为保障公众的自由阅读权利,而提供丰富多样的各种思想及表达的书籍。”IFLA公布的《图书馆员及其他信息工作者的伦理准则》(2012年)中有“中立、个人操守和专业技能”条款。8-11

2.国内的文件规范

中国政府1997年10月27日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5月27日批准生效;1998年10月5日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自由权利”“平等权利”和“文化权利”。中国图书馆地方法规《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2015年)首先提出“实现与保障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民众享有“平等获取信息和知识”和“免费、平等获得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的权利。12

(二)图书馆中立的自由权利

1.收藏自由

收藏自由是指图书馆坚持中立原则,不受制约与干扰,不偏不倚地自由收集和提供反映社会多元化和多样性的信息资源。图书馆收藏自由包括采集信息资源有不受制约的自由和馆藏信息资源有不受审查的自由。IFLA/FAIFE《图书馆与智识自由声明》强调:“图书馆采集和收藏反映社会各个方面的信息资料,图书馆将确保只基于业务角度考虑馆藏的采选和服务方针,而不受政治、道德和宗教因素的影响。”并主张:“图书馆在获取、加工和传播信息方面拥有自由权,并抵制任何专制行为。”图书馆采集信息资源的自由要求坚持中立原则,不因某一问题观点的对立而有倾向性收集,不因作者思想的、政治的、宗教的立场而排除其作品,不因图书馆员的价值判断而选择性收集,不因意识形态与政治的压力而放弃收集自由。图书馆馆藏信息资源不受审查的自由要求坚持中立原则,排除任何个人、组织、团体针对图书馆馆藏信息资源所进行的不当制约,抵制其对图书馆馆藏信息资源的禁止与剔除。图书馆所有的馆藏信息资源应该提供民众自由平等的利用,承担起社会知识中心的使命,保障社会知识的积累、传播与共享。图书馆收藏自由的实现是民众阅读自由的资源保障。

2.阅读自由

阅读自由是指图书馆坚持中立原则,不干预阅读,维护民众自由阅读权利。阅读自由是民众自由平等利用图书馆权利的核心,也是图书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更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在阅读自由的实现过程中,要求图书馆员坚持中立原则,不决定馆藏文献资源流通的任何标准,不拒绝民众获取文献信息的任何要求,不强迫民众接受预先标注的任何意见,不强加民众价值判断的任何标准,不介入民众选择阅读文献的整个过程,不引导民众阅读的倾向。保障提供所有馆藏信息资源,提供最为广泛的、多样性的观点与表达,提供最为适于阅读的文化空间,提供最为普遍的平等服务,提供最为自由的人文关怀,满足民众阅读需求。在全民阅读的氛围中承担起社会文化中心的使命,扩大民众阅读文化选择,尊重民众自由阅读权利,保障民众基本文化权益,维护社会民主制度建设。

(三)图书馆中立的自主权利

1.自主收藏

自主收藏是指民众根据自己的主观自愿,自由选择信息资源的收集与馈赠,自主收藏包括自主采购和自主捐赠。①自主采购要求图书馆坚持中立原则,不制约与不干预民众自由选择信息资源的采购结果。自主采购的实践是读者自主决策采购,即由读者自己决定图书馆选择信息资源的采购方式,它是将信息资源的采购由图书馆员的决策转变为读者决策的馆藏发展模式。读者自主决策采购实现了民众自主、平等选购信息资源的愿望,使民众成为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参与者和决策者,提高了馆藏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满足了民众信息资源的需求。②自主捐赠要求图书馆坚持中立原则,不拒绝、不选择、不歧视,一律平等收藏个人、组织及团体赠送的文献信息资源,并将其纳入馆藏信息资源建设体系之中,尊重民众对图书馆信息资源收藏与保护的信任。

2.自主阅读

自主阅读是指民众根据自己的主观自愿与自由选择,独立的阅读行为和阅读能力。自主阅读是自由阅读的本质,也是全民阅读的本质要求。自主阅读要求图书馆应该坚持中立原则,不干预阅读,以最大的自由度,营造创意空间。民众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愿望从馆藏信息资源中自由选择阅读点,阅读行为自主,阅读计划自己确定,没有人能要求民众阅读什么,而是其自己想要阅读什么,因此民众拥有了阅读的主导性,培育了知识创造力的生长。这就是因为宪法赋予民众自由发展的个性和自由选择自我培养目标的权利。为此图书馆也将遵循这样一个目标,即保障民众的文化权利,为民众提供最为理想的阅读环境,提供符合民众需求的最为丰富的馆藏信息资源,承担起社会学习中心的使命,促进民众自主阅读能力的提高,增强民族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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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程焕文.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2015-02-04].http://blog.sina.com. cn/s/blog_4978019f0102vi6f.html,

王小苹,新疆医科大学发展改革处,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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